秀书网>都市小说>溯流文艺时代女主>第一零四七章 四十二岁出门远行
  在荒草村第三个礼拜的课结束之后,于东收拾东西准备回去,不过却被余桦给拦住了。

  “员外,帮我带个东西回去。”

  “什么东西?给嫂子跟海菓带的?”于东好奇地问道。

  余桦摇摇头,随后拿出一卷稿纸出来,笑呵呵地说道,“前两天写了点东西,你帮我送去钟山,看他们给不给发表。”

  “稿子?”于东瞪大了眼睛,有些不敢置信。

  余桦的产量之稀少是他们这些人之最,前两年还偶尔出那么一两篇随笔,这两年基本上就没产出了,没想到在这里待了两个多礼拜就写了一篇稿子。

  “我看看?”于东问道。

  “看呗,老王已经看过了。”余桦随意道。

  “,还是随笔?”于东又问。

  “。”

  于东看着手里的稿子大概估量了一下,也就三四十张稿纸的样子,每页算三百五十字,估计也就一万多字。

  这个量对于东来说可以说是十分少了,他有的时候半天就能写这么多,不说在于东这里,就是放到一些产量稍高的作家那里,也就一两天的产量。

  但是对余桦这样的选手来说,能在两个多礼拜写出一万多字,可以说是十分高产了,而且余桦肯定不是一来荒草村就动笔的,所以写作时间肯定是少于半个月的。

  “这篇你写了多久?”

  余桦想了想,说,“大概一个礼拜时间吧。”

  一个礼拜,平均每天要写接近两千字,速度非常快了。

  “我还以为你在这里天天就跟他们打牌了呢。”于东开玩笑道。

  说起打牌,余桦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嗐,牌还是要打的,主要是为了联络跟其他老师的感情。当然,文章也是要写的,主要是在这边平时也没别的事情做,写点东西也能打发时间。”

  于东欣慰地点点头,“好,我会将你的稿子送到《钟山》那边,他们如果不收,就送到《收获》那边。”

  余桦笑了笑,“其实发到哪家我都不在乎,你看着办吧。”

  于东点点头,“行,那我走了。”

  回去的路上,于东展开了余桦的那篇稿子,让于东意外的是,第一页的最上头竟然工工整整地写了这部的名字,更让于东意外的是这部的名字竟然是——四十二岁出门远行。

  这个名字让于东想起余桦的成名作《十八岁出门远行》,相较于《十八岁出门远行》这部本身,于东对这部背后的故事更加熟悉,因为每次喝酒的时候余桦总会念叨那时候的事情。

  那时候的余桦写作已经有几年了,也在《燕京文学》杂志上发表过,甚至还获得过《燕京文学》奖,只不过他依旧是文学界小透明一个,没有多少名声。

  但是《十八岁出门远行》发表的那一年,是他人生的第一次高光时刻,当年他接连在《燕京文学》跟《收获》上发表了几篇,并加入了鲁迅文学院文学讲习班,那也是余桦最有激情的时候。

  有人说,如果想要认识作家余桦,一定要看他的《活着》,但是如果想要认识先锋作家余桦,那么肯定要看《十八岁出门远行》。

  这话未必就说《十八岁出门远行》比《在细雨中呼喊》更能体现余桦的先锋性,但《十八岁出门远行》确实更能概括早期的余桦。

  那时候,余桦的文字还不如《活着》以及《许三观卖血记》那样纯熟,有些读者在读《十八岁出门远行》的时候甚至会认为,这篇大概可能或许是一个初中生写的,而且必然是一名学习成绩一般的初中生,这篇在文字上的应用确实会给人这种错觉。

  读《十八岁出门远行》的时候,很容易让人想起卡夫卡,事实上,余桦自己也承认,他受卡夫卡影响很深,至少在写这篇的时候是这样的。

  的故事非常跳脱,给人一种荒诞、诡异的不连续感。

  收回思绪,于东缓缓地吸了口气,然后开始翻开手中的这篇手稿。

  “李老头的儿子托人带信回来报平安,跟着信一起送回来的,还有五百块钱,半天过后,村里人都知道了,李老头儿子李癞子在外面挣了大钱……”

  于东坐在拖拉机上面,车速很慢,但路太颠簸,于东跟于东手里的稿子跟着一起一伏,跟田里面还没有收割完的稻子一个节奏。

  拖拉机快到镇子的时候,于东将看完了。

  故事是从大荒村有名的混子李癞子托人送了五百块钱回来开始的,因为这五百块钱,村里面都在说李癞子在外面挣了大钱。也因为这个传言,村里老少对李老头都非常好。

  “我”是村里面的一名代课老师,四十多岁,结过婚,但是老婆跑了,现在一个人独居,在听到李癞子挣了大钱之后,“我”心里一万个不舒服,李癞子这样的人都能挣钱,我这样安安分分的人却要忍受贫穷。

  最后“我”决定也去城里面看看,是否能赚到钱。

  “我”之前出过最远的门就是去县城帮学校采买东西,但是为了挣大钱,“我”决定去李癞子所在的鹏城。

  为了去鹏城,我准备了很久,将我存了好些年的钱都带上,不过从县里面到市里面的汽车上,我遭遇了抢劫,失去了身上所有的钱,我没办法再去鹏城了,因为我已经买不起去鹏城的火车票。

  我有两个选择,一个是留在我们市里,另一个是回村里,不管是哪个选择对我来说都很艰难。Χiυmъ.cοΜ

  回村里,首先我面子会挂不住,因为来之前我就已经跟人说我要去鹏城,而且回村里也要车票,如果步行的话没有几天根本回不去。

  留在市里面,我现在身无分文,连住的地方都没有,活下去都是个问题。

  最后我还是决定留在了市里面,并幸运地在一处工地找到了活,每天工资也有十块钱,住在工地,我想着存一段时间,等存到够去鹏城的路费,我再次启程,后面等我发财了回村,谁也不知道我还在这里留过一段时间。

  但不幸的是,我还没有拿到工资,我们的包工头就跑了。

  包工头跑了,我随着工友们去讨薪,讨了几天后我放弃了,因为我要活着,而我手里的钱已经快不够我吃饭了。

  虽然被包工头骗了,但我依旧只能去其他工地干活,期盼着下一个包工头能是一个好人。来到新工地的第二天,工地就发生了一件大事情,两个工人打架,其中一个被打死了,我跟着其他人跑过去看,血泊里面躺着一个人,已经没了声息,而我一眼就认出来死的是李癞子。

  后来警察来工地问,谁认识李癞子,没有人回应,我也没有。

  再后来,李癞子的父亲来工地认领尸体,我躲在工棚里面,不敢出去,而我之所以不敢出去,只是担心李老头回去跟人说我在工地干活。

  几个月后,我攒了一些钱,没有去鹏城,而是花钱换了身衣服,买了点带包装的礼品,回了趟村里。

  村里的人都说我发了财,个个围在我身边转悠,我向他们分享着自己在鹏城的所见所闻。

  还有人问我在鹏城有没有碰到李癞子,听说李癞子在鹏城当上了大老板。

  ……

  看完这篇,于东想起了《我的叔叔于勒》,两部都讲了虚荣,但也都不仅仅讲了虚荣,《四十二岁出门远行》也讲述了中国当下的社会情况,反映了社会夸张的差距。

  不过相较于当年的《十八岁出门远行》,这部的风格虽然也有不少荒诞的地方,但已经要柔和很多,不像从前那么锋利了。正如余桦自己所说,以前他总是想着怎么写,现在他多想着写什么。

  此外,虽然没有着墨太多,但是也反映了一个社会问题,那就是现在很多老师都选择“下海”,要么去做生意,要么就出去打工,因为出去打工确实挣的更多。

  虽然李癞子的情况比较特殊,但事实上现实中很多年人去大城市打工,一个月工资都有大几百块钱,好一点的能稳定上千,还有些比较特别的活,一个月几千都能赚下来。

  这些人回到村里面,纷纷盖起了大房子,其他人又怎么能不眼红?

  于东将手稿仔细地收好,随后露出了笑容,将余桦送到这里来还真送对了,他现在已经开始期待余桦能出更多的作品了。

  还有王晓波,不管是《青铜时代》还是《黑铁时代》,都赶快出来吧。

  ……

  回到金陵之后,于东甚至都没有回金艺,直接让车子开到了《钟山》杂志社,然后将稿子直接送到了苏桐那里。

  按照一般的投稿流程,稿子肯定要先送给文学编辑,如果文学编辑觉得作品过关,就会推荐给组长,然后再由组长往上推荐,从投到杂志社再到发表中间有一个很长的流程。

  不过既然是余桦的稿子,自然是有特权的,直接略过其他流程,进入到主编办公室。

  苏桐原本在看下一期的稿子,看累了准备点一支烟,就见到于东在敲门。

  见到于东,苏桐十分意外,“你怎么来了?”

  以前于东经常来他们杂志社,不过这两年来的比较少了,一方面于东确实比较忙,另一方面他现在的情况也不适合到处跑。

  于东举了举手上的稿子,“来给你送稿子的。”

  “稿子?你的?”

  苏桐将烟盒收起,迅速站了起来,他们也好长时间没收到于东的稿子了,所以听到于东送稿子过来,他显得非常激动。

  于东笑了笑,说,“不是我的,是余桦的。”

  “余桦的……也可以,快拿给我看看。”

  不管是于东还是余桦的稿子,分量都是足够重的,而且他们也很久没有收到过余桦的稿子了。

  于东笑着走过去将稿子递到苏桐手里,“这稿子可是我刚从荒草村带过来的,还热乎着呢。”

  苏桐恍然道,“哦,你们最近去乡下支教去了啊,我说你怎么突然自己送稿子了,怎么样,在乡下教书困难不少吧?”

  “其实还可以,学生们倒是都挺乖的。”

  “乡村的学生基础比较差,要你们费点心思……乖乖,名字叫四十二岁出门远行,余桦今年都四十二岁了么?”

  “你的关注点还挺奇怪的。”

  “哈哈,就是没想到他都四十多了,时光飞快啊。你先坐一会儿,我看稿子,我就不给你倒茶了啊。”

  “不用,你快点看,看完快点决定用不用,你们要是不用,我还要送给《收获》那边看看。”

  一听《收获》,苏桐翻了个白眼,“不用了,我现在就能给你答案,这篇我们《钟山》肯定用,下一期不上,下下一期也肯定上。”

  “不看完再决定?”

  “不用,你也不要在这里等了,稿子就放我这里,等余桦等着我们发表吧,稿酬跟你们其他作者的一起结过去。”

  见苏桐这么坚决,于东笑了笑,“既然如此,那行,我先回去了。”

  “嗯,你回去吧,这两天深空应该挺忙的,今天是不是有新游戏上线?”

  于东竖起大拇指,“你竟然都知道这事?”

  “是啊,连我这种不玩电脑的人都知道,我是从《扬子晚报》上看到的,说是你们公司旗下的一个游戏公司前段时间出了一个游戏,现在已经风靡全球,而且今天还会有另外一款游戏出来,也是万众期待。”

  “你要是好奇的话,晚上我带你玩一玩新游戏?”

  苏桐连连摆手,“还是算了吧,我就没有这方面的天赋,你也知道,余桦跟王晓波他们天天嘲笑我,说我连键盘都用不好。”

  于东笑了笑,余桦跟王晓波他们说的没错,苏桐确实连键盘都用不好,别说是打游戏了,让他在电脑上打字都成问题。

  而余桦跟王晓波又恰恰是作家中的电脑高手,所以绝对有资格嘲笑苏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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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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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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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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