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东正在给于一喂饭,就听到公寓楼下传来一阵闹哄哄的声音。
“怎么上去啊。”余桦的声音。
“这还不简单,我背上去就是了,一路上不都是我背的么。”毕飞雨的声音。
“要不,我们抬一下吧。”王晓波的声音。
“不用抬,就我背着……”
随后于东就听到上楼梯的声音。
因为被外面的声音吸引,于东喂饭的节奏乱了,速度也跟不上于一吃的,小姑娘哇哇哭了起来。
于东就怕于一哭,赶忙将全身心都投入到喂饭大业当中,把饭送到于一嘴里,才算把这小姑娘安抚好。
喂好饭,又是洗脸洗手,于一吃饱喝足,被于东抱在怀里心情不错,咯咯笑了起来。
于东将女儿抱在怀里,又往余桦家走,听声音,他们是去了余桦家。
到了地方,几个人正在讨论什么,还是余海菓第一个发现了于东父女俩。
这小子张开胳膊朝于东走去,“真真来啦,我抱抱。”
于东可不敢把于一给余海菓,伸手将余海菓扒拉开,随后笑着对转头看过来的史铁笙说道,“铁笙来啦。”
史铁笙笑眯眯地说道,“又来叨扰了,这你家姑娘啊,长得可真机灵。”
于东笑着摇头,“天天就知道吃睡拉,哪来的机灵。”
“真真,好些日子不见,脸又圆了点啊。”余桦笑着逗了于一一句,随后又撇嘴道,“我们几个都不是人,你就单单招呼铁笙一个?”
于东懒得搭理余桦,又对史铁笙说,“他们说要回来的时候,我就在问,你是不是也来金陵,得到肯定答复,别提我有多高兴了。上次在冬湖中学我就跟你说过,我们一直都想邀请你来金陵,只不过此前一直没有很好的机会,这次正好趁着外出旅行,也正好了了我们一桩心事。既然来了,就别急着走,在金陵多待几天,好好补一补前几年没来的遗憾。”
史铁笙哈哈一笑,“别的不说,这黄瓜园的黄瓜我肯定是要吃一吃的,这段时间在外面,我天天都能听到他们几个在我耳边念叨黄瓜园的黄瓜,就好像那不是普通的黄瓜,而是那天宫里面的蟠桃,吃上一口就能成仙似的。”
于东觑了余桦他们一眼,“你们几个也是金艺的招牌门面,出门在外,不想着多方面宣传宣传我们学校的优点,天天就念叨黄瓜,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是什么菜园子。”
王晓波龇着牙花子笑道,“你这老大就别说老二了,《黄瓜园随笔》里面,你写黄瓜的段落还少么?”
“是啊。”毕飞雨搭腔道,“谁不知道金艺两大宝,进嘴里的黄瓜和入耳中的蛙叫,这里面,你有一大半的功劳。”
于东嘴角抽动几下,对这话他无力反驳。
毕飞雨说的一点没错,在《黄瓜园随笔》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就是黄瓜跟蛙叫,黄瓜是每个人都写,包括后来加入的王晓波也总是提到黄瓜。
至于蛙叫,则基本都是于东在提,有些读者看完于东的随笔,还以为金艺一年四季,各个角落都住着蛤蟆。
史铁笙笑道:“你们别说,刚才来的路上我特别留意了,虽然是白天,却也真的能够听到蛙叫声。由此可见,这金艺的蛤蟆确实比较多。”
“不仅多,而且不怕人。”毕飞雨抱怨了一句:“我刚来金艺的时候,还住在单身宿舍那边,门前就是菜园子,一到晚上就能听到一堆蛤蟆叫,你要是吼两嗓子,这蛤蟆就能消停一会儿。但这几年过去,情况变了,这些蛤蟆就算你吼破了嗓子,它们也不带消停的。有时候你喊上两句,它们倒来劲了,叫得更响亮。”
王晓波舔了舔嘴唇,笑道,“蛙叫其实是一种求偶行为,它们通过鸣叫来吸引异性,你吼上两声,他们就停止鸣叫,一方面有可能是因为它们怕你,另一方面也因为他们担心你的声音干扰了他们的叫声。在你看来,它们的叫声是噪音,不堪入耳,但是在它们耳中,它们的声音美妙无比,反倒是你的声音难听至极,会影响到他们求偶。后来相处久了,你的声音它们也听多了,也就入耳了,所以就不觉得是干扰了。所以你再叫,它们也不再停下来。”
余桦听得一愣一愣的,“你说真的?”
要是于东或者毕飞雨他们来说,余桦肯定是不信的,但王晓波不同。
王晓波这家伙,你总是很难从他的表情分辨他到底是在开玩笑还是说正经的,另外,王晓波还是个理科生,他对这些知识要比他们了解的多一些。
余桦这么一问,王晓波面无表情地说道,“前一半是真的。”
“前一半……”余桦翻了个白眼,“晓波同志,我给你普及一个概念,一句话,如果里面有虚假的成分,哪怕只有一个字是假的,那它就是谎言。”
王晓波抓了抓下巴:“这样看来,我们对谎言的判定标准是不一样的。”
“你什么标准?”余桦问道。
王晓波耸肩道,“我的标准是,只要我愿意听的,那就是真话,只要我不愿意听的,那就是谎言。”
于东看他们俩斗嘴,正觉有趣,但他怀中的于一显然对他们的话题不感兴趣,已经不耐烦地在哼哼唧唧了。
王晓波听到于一哼唧,笑着说道,“姑娘说啥呢,你这当爹的也不给翻译翻译?”
于东扯着嘴角说道,“她在说,你们这些老几,天天闲的没事,一个蛤蟆叫都能聊的热火朝天,有这时间,不如多多放在文学创作上面,不要让读者等得直骂娘。”
随后他又看向史铁笙,“铁笙,我先回去哄一哄姑娘,中午我就不安排了,晚上去我家的园子里面吃饭吧,正好我今天是要过去的,把这丫头送给她爷爷奶奶他们。”
史铁笙倒也不客气,笑着说道,“好,一会儿我跟他们去摘黄瓜,下午就去你那边。”
“好嘞。”
……
“师兄,你的消息准么?”
距离金艺菜圃没多远的一个墙角,两个男学生各自抱着一个画板蹲在两块石头上。
此时,他们两人的目光都放在菜圃上面,像是在等待着什么。
被问话的那个男生笑道:“当然了,作家班的陈墨白跟我是好朋友,关系非常铁,这次远行他们是一期去的,他都已经回来了,你说余桦老师他们有没有回来?”
学弟挤了挤眉毛,“就算余桦老师他们回来了,那也不见得会来菜圃这边吧。出去这么久了,刚刚回家,不得休息休息?还有老婆孩子呢,他们还能惦记着这些黄瓜?”
学长撇嘴道,“黄瓜园随笔没看过?”
“看过啊,但也不至于到这个地步吧。”
学长信誓旦旦地说道,“相信我,越是这个时候,他们越会过来。你试着换位思考一下,比如你有一支非常宝贵的画笔,但是出去写生的时候忘了带了,而你的宿舍里面还有几个豺狼虎豹,天天惦记着你用品的室友,那你回去之后会不会第一时间确定这个画笔的安全?”
学弟呆呆地点头,“师兄,你这么说,我就可以理解了。而且黄瓜这种东西,今天不摘,明天就不一定在了。”
“现在夏瓜刚出来,都比较嫩,他们是不可能不来的。就算他们现在不来,今天晚上也应该回来,咱们等着肯定不亏的。”
“好,那就等着。”
两人搓了搓手,又认认真真地蹲在石头上。
这俩人是油画专业的,一个大三的学长,叫李大峰,一个大一的学弟,叫王海洋,这次两人到菜圃这边来,是为了写生来的,他们的目标当然不是菜园里面的那些瓜果蔬菜,而是前来摘菜的人。
其实画余桦他们摘黄瓜的学生有很多,因为对金艺来说,这算是一个名场面,每个人对黄瓜园随笔里面的描写都有自己的想象。
这些学生的画,有的是看过余桦他们摘黄瓜后画的,也有的是看着菜园子凭空想象的,还有的是根据照片画的。
这么些年过去,总有人拍到余桦他们摘黄瓜的照片,有几张照片在学校还广为流传。
李大峰跟王海洋当然也可以效彷别人,根据想象画,或者根据流传出来的那几张照片画。
但是对艺术有追求的两人,认为这两种方式都不行,必须要亲眼看到那个场景才能为他们的画作注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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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李大峰相信,余桦他们这一趟出去很久,这次回来肯定会带着急迫的心情,跟平时采瓜的表现完全不一样。xiumb.com
“师兄,我们要不要把画面先拍出来,然后再画?”
王海洋有些担心,他们平时画模特都是不动的,现在却要用眼睛捕捉瞬间的画面,他怕自己做不到。
李大峰摇摇头,“不要,照片虽然能够留下来画面,却无法让你感受到即时的画面情感,用心去感受就行,然后再把你感受到的东西画出来。”
王海洋在心中狂叫,师兄,我才大一啊。
他甚至都有些后悔了,为什么要跟李大峰师兄跑来蹲点。
李大峰师兄是系里面有名的天才,颇受教授们赏识,学弟学妹们特特别喜欢这个学长。
王海洋跟着李大峰混,也是想从李大峰身上学到点东西。
而这几个月过去,王海洋确实学到了一些东西,但也认识到他跟李大峰之间的差距。
在李大峰这种天才面前,系里面的其他人都应该归为平庸。
“来了!”
李大峰忽然叫出了声。
王海洋朝着前面看去,只见有好几个人一起过来,王晓波身材高大,他一眼就看到了,而他的第二眼就看到了坐在轮椅的人。
正在王海洋疑惑轮椅上坐着的是谁时,旁边的李大峰又叫了一声,“卧槽,史铁笙也来金艺了,老陈竟然没跟我说这个消息。”
王海洋虽然没见过史铁笙,却也听过这个名字,他惊讶的看着朝着菜圃走来的几人,没想到竟然还有意外收获。
同时,王海洋也暗暗惊叹,这些老师们可真够奇葩的,竟然真就一回来便往黄瓜园跑,而且还带着腿脚不便的史铁笙。
虽然李大峰拿画笔举了个例子,但王海洋在内心深处还是无法把画笔跟黄瓜等同在一起。
王海洋举起画板准备动笔,但是看到李大峰没动,他也就停下了动作。
余桦他们直接将史铁笙的轮椅推到了菜园子里面,几个人从瓜架子上摘了几根嫩瓜,在压井边上随便洗洗就吃了起来。
等余桦吃到第三根瓜的时候,于东又抱着于一走来,他在家哄了会儿于一,看到外面天气不错,就抱着于一来菜圃这边凑热闹。
在菜园子这种地方,人会变得开心起来,就连喜欢闹腾的于一,也不停地在笑。
史铁笙也在笑,他终于吃到了黄瓜园的黄瓜。
他也终于理解为什么余桦他们天天念叨着黄瓜,这是他这辈子吃过最甜的黄瓜,即便是当年下乡的某次,他饿的前胸贴后背时吃的那根黄瓜也只能排到第二。
要非让史铁笙说说这黄瓜甜在哪里,他大概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但是当他置身在这片菜园子里面,黄瓜甚至还没有吃到嘴时就已经感觉到甜了。
感觉这种东西靠谱么?
不好说。
有时候跟余桦他们在一起,史铁笙感觉自己不需要轮椅,也能自由自在地奔跑。
好像自己在天空中长了一双眼睛,这双眼睛所看到的场景里,便有一个四肢健全的史铁笙跟余桦他们在一起嬉笑怒骂、好不快活。
他曾在《我与地坛》里面写:有一天,我也将沉静着走下上去,扶着我的拐杖。有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还本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当然,那不是我。但是,那不是我么?
史铁笙抬头看了看天空,他想看看是否有一双眼睛,如果有的话,那他或许并非是承受苦难的那一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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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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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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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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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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