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故事线,自然是常先生如何遇到他的妻子,两人又如何度过艰难又幸福的半生,以及后来常先生的孤守。
而另一条线,于东把背景放在了当下,以自己挖掘常先生故事的角度做了一些延伸。
这第二条线讲述了一个报社记者,偶有一天收了一本旧版《边城》,并在小说的末页发现了常先生写的那一段文字。
他被常先生这段文字所表现的深情触动,同时作为一个报社记者,又敏锐地发现这是一个可以引起读者兴趣的新闻,便循着这本书的足迹找到了一个小镇。
在那个小镇,他找到了一个书店。
这个书店不卖新书,满店都塞满了各种各样的旧书,那本《边城》就是从这家书店流露出去的。
老板是一个下身瘫痪的女人,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息,得知记者是为了找《边城》的主人,老板并没有给他什么好脸色,只说了一句“已经不在了”。
随后任凭记者再怎么问,她都不愿意多说什么。
虽然没有从老板那里得到什么消息,但是记者并不气馁,在小镇上待了两天,一方面想着从附近调查看看能不能有《边城》主人的消息,另一方面他也想着能够说动书店老板。
但让他失望的是,周围的居民根本就对《边城》的主人一无所知,而老板也鸟都不鸟他。
临走前,记者想着既然来了总不能空手而归,就在旧书店买了一本自己非常喜欢的《活着》。
当他付完钱要离开的时候,女老板却开口问他:这本书你看过么?
他回答:看过。
老板问他:既然看过,为什么还要买?
他回答:原本没办法鼓足勇气再读一遍,既然在这里又看到它,索性买下来,也给了自己一个再看一遍的理由。
老板笑了笑:矫情。
他说:矫情就矫情吧。
转身要走的时候,老板又喊住了他:你不是想要知道《边城》主人的故事么?
随后,老板就跟记者讲了那本《边城》的主人常怀英的故事。
而书中的视角也转到了常怀英初遇妻子的那个时代,讲述了常怀英如何在书店看到了《边城》,两人又如何想爱,故事到这里又停止了。
视角回到了现代,记者听到了常怀英跟女孩相爱,老板却不再往下说。
记者没办法,只能带着这点素材回去了。
后来,记者隔三差五地就跑去小镇,想从老板嘴里听到更多跟常怀英有关的故事,但是老板总是不说。
不过一来二去,记者倒是喜欢上了这家旧书店,不再只是一心想着追寻常怀英,也会静下心来在书店里看书。
这是本书的第一章,名字就叫《边城》。
而这本书的第二章,就叫《活着》。
有一天,记者照例来到书店,却发现书店老板趴在地上一动不能动,就赶忙将她扶起来。
问过之后,才知道她是为了去够书架上边的一本书,不慎跌落,疼得无法坐回轮椅上去。
记者问她:为什么不呼救?虽然书店没人,但是店外的路上总有人。
她说:不需要。
记者笑了笑,没再问,相处久了,他也清楚老板的性子,犟得很,自尊心非常强。
不过这次之后,老板跟记者的关系缓和不少,又给他讲了两个故事。
视角转到常怀英和他妻子,常怀英跟妻子结婚之后,一开始生活很幸福,后来还生了个儿子,原本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却因为一次动乱,孩子早夭。
这是老板讲的第一个故事,一对夫妻失去了自己的孩子,而老板讲的第二个故事,则是一个孩子失去了自己的双亲。m.χIùmЬ.CǒM
她没说是谁的故事,只说曾有个孩子十二岁的时候,父母在渡船的时候双双落水死了。
后来,这个孩子在工厂工作的时候,从高处跌落,摔得半身不遂。
……
于东要写的这本书,总共有十章,每一章用一本书的书名做章节名,内容也跟那本书有关。
记者在小镇的旧书店发生了很多事情,不仅仅慢慢了解了常怀英的故事,也慢慢读懂了女老板。
而女老板,因为记者的到来,慢慢敞开心扉,化开心结。
当然,故事也不是这么简单的,中途旧书店遭到恶意纵火,店里面的书被烧掉一大半,老板也差点被烧死,幸好记者及时赶到才幸免于难。
从这个故事也延伸到常怀义的书遭到的两次劫难,第一次特殊时期有人到他家抄家,毁去很多书,第二次就是他死后,把书送人。
最终在旧书店纵火的人也找到了,是一个曾经爱慕过书店老板的男人,他本来已经决定跟书店老板求爱,却因为书店老板出了事故作罢。
后来他结了婚有了家庭,却时而还会想起女老板,原本只是远远地看着,后来发现记者跟女老板走得越来越近,他心生怨念,才放了火。
而这一章,跟常怀英收到陌生女人送的《围城》的故事放在一起,同样是被另一个人爱慕,故事的走向跟结局却完全不同,这一章的书名正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整本书,故事在两个时空来回切换,围绕的主题却都是同一个。
于东之所以要加记者跟老板这条线,是为了增强时空感,也是为了提供一组对照,在纯美的爱情中加一点温暖人心的治愈。
而且多了这么一条线,一个时代,也是于东想要告诉人们,书籍的力量是永恒的,它们能够影响的不仅仅是一个人,甚至不仅仅是一代人。
即便身处不同时代的人们,也能因为书籍隔空产生联系。可以说,于东想要表现的不仅仅是爱情的力量,也是书籍和文学的力量。
……
于东有时候跟余桦他们讨论,一个作家在写作的时候,什么样的状态是最好的。
最终几人得出的结论是,作家在写作的时候,忘了自己是谁,忘了自己在干什么,忘了所有现实的东西,才是最好的状态。
而于东,就进入了这种状态。
他原本想着,只是简单地把这本书的梗概给写出来,后面再找时间来写正文。
但是当他坐在桌子前,开始动笔后,就进入到了一种十分专注的写作状态中。
断断续续地持续了很久,到了第二天早上程砚秋睡眼惺忪的从卧室出来喊了他一声,他才意识到已经是第二天了。
程砚秋见他写了一夜,一脸关切道:“是碰到什么难题了么?”
谷乴</span>于东笑着摇摇头,“是写得太顺了。”
他伸了个懒腰,然后数了数自己已经写过的稿子,竟然有三十一页,超过了一万字。
虽然是刚刚写下的稿子,再回头去看,于东竟然产生一种陌生的感觉,好像这些稿子不是他写的,而是凭空冒出来的,就有点像是喝多了酒短片的感觉。
“你别忘了,你今天还有课。”程砚秋提醒道。
于东拍着额头,看了看时间,已经七点半了。
这会儿再睡来不及了,而且他感觉现在也不太困,就决定干脆不睡了,先去把课上了再说。
“你要不睡会儿吧,反正是文学素养课,一个上午的课时,迟点去也没关系。”
于东摇摇头,“没事,这段时间休息得不错,偶尔熬一夜,还能扛得住。”
其实于东的作息,相对于其他几人已经非常好了,像这种半夜写作的情况,余桦跟毕飞雨经常会干。
简答地吃了个早饭,于东抱着教案准备去去教室,随后想了想,又把稿纸和墨水给带上了。
文学素养课正儿八经上课的时间很短,剩余的时间基本上都是答疑或者学生自习。
金艺对于戏创跟表演系学生的文学素养非常重视,而想要提高文学素养,也不单单是几节课就可以达到的,所以平时不论是张先还是崔新琴都会让学生们多读名著。
也因此有人经常会开玩笑说,在金艺学编剧或者学表演,不亚于在别的学校学文学。
于东花了半个小时把上周的作业给讲解了一遍,又花了半个小时给学生们讲了戏剧的文学性,就让他们自习了。
而他自己,则是伏案继续写他的小说。
这种上班摸鱼的事情,他以前是不会干的,主要是这次写作的感觉确实太好了,他不想错过,所以才会迫不及待地在课堂上写了起来。
他原本以为自己熬了一个通宵,状态会变差,昨晚的状态不可能再延续,但是让他没想到的是,当他再次提笔开始写之后,又进入了忘我的状态。
等于东把这本书的第二章《活着》给写完的时候,抬头看了看底下,发现学生们都在呆呆地看着他。
“怎么了?给你们布置的课题都已经讨论完了?”
这时课代表刘晔期期艾艾地开口道:“于老师,已经下课了。”
于东眉毛一挑,有些诧异,“已经下课了么?我没听到下课铃……嘶,已经十二点半了嘛。”
他的文学素养课是四节连堂,一般情况下十一点半就会放学生们走,即便按照学校的下课铃声来,到十二点也结束了。
这就意味着,今天这节课已经超时半个小时了。
于东拍了拍额头,带着歉意道:“实在不好意思,你们应该上来提醒我的。特别是刘晔,你是课代表,应该主动上来提醒我一声,不该让同学们在这等我这么久。”
刘晔抿了抿嘴角没说话,班长祖锋开口说道:“于老师,不怪刘晔,刚才他想上去提醒的,我跟几位同学把他拦住了。我们迟半个小时吃饭没关系,但是要耽误了于老师你写作,可就罪大恶极了。”
“罪大恶极……”
于东笑着摇摇头,“说得太夸张了,这样吧,为了表达我的歉意以及谢意,今天中午我请大家吃饭吧,就在食堂,想吃什么随便点,今天我买单。”
“好耶!”
听于东说要请吃饭,学生们都挺高兴,像张长江这种平时就跳脱的已经起身往外面跑了,生怕去迟点食堂就没好菜了。
……
从食堂回去后,于东倒床就睡,一直到天黑才悠悠醒来。
虽然还有些困,但是他知道自己不能继续睡了,要是再睡今晚可能又是一个不眠夜。
吃过晚饭后,整理了一会儿资料,不到十点他就逼着自己躺在床上了。
……
也就过了一个多星期,三月六号这天傍晚,余桦跑到于东家窗外喊了一句:“写完了么?”
这段时间,余桦他们哥几个天天都来找于东玩,要么是约他打牌,要么就是拉他踢球,但是都被于东给拒绝了,他们也知道了于东是写新书。
今天余桦过来,其实不过是“打卡”似地问上一句,还没等里面于东回话,就准备往回走,不过刚转过头,就听到于东在屋里回道:“写完了。”
“写完了?”
余桦回到窗口扒着窗沿往里面看,“这么快就写完了?”
于东笑着走过去,隔着窗户笑道:“嗯,写完了,你今天找我是为了打牌还是踢球?”
余桦瞅了瞅外面的天色,已经快黑了,撇嘴道:“这个点,怎么踢球?”
“那就是打牌?”
余桦又挠了挠脑袋,说:“今晚人够了,正好老刘有空,加你一个就多了。”
于东翻了个白眼,“那你来找我干什么?”
“我这不是以为你还没写完么?”
于东被他逗笑了,“嘿,我说你这厮可真有意思,既然是以为我没写完,又偏要过来喊我一声,你是有毛病吧。”
余桦笑了笑:“你权当我是有毛病吧……书写完了,给我看看?你研究了这么久的符号学,我倒要看看你写出了什么。”
“让你失望了,我这段时间写的不是符号学的那本,而是另一本。”
“另一本?”余桦有些没太反应过来,这才几天,上次不还说正要动笔写符号学那本的正文,怎么转眼就换成另一本书了?
“那我更得看看了。”
“要看就进来拿吧,稿子堆在书桌上。”
余桦点点头,迫不及待地绕到了门口,走进了屋。
拿到新书的稿子,余桦往客厅的沙发一窝,就开始看了起来。
……
一个多小时后,于东正在摆弄门口的鞋柜,毕飞雨跑了过来,“于员外,看到余桦那家伙了么?他说要打牌,我们三个都就位了,就他没影了。”
于东指了指沙发那边,“呐!”
毕飞雨见余桦竟然在沙发上看稿子,正要开口埋怨,却忽然听余桦突然拍腿叫道:“妈的,写得这么牛逼,卧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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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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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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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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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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