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溯流文艺时代女主>第三二六章 野鸭子
  余桦对座谈会这种事情,抱有一种较为平淡的心态,去也可,不去也可。

  他似乎已经过了想要急切证明自己的时候,自然也不会有初来乍到的忐忑。

  “去玩玩吧。”余桦显得很轻松。

  “那就去玩玩吧。”

  第二天,余桦给吴书青打了个电话,简单地说了座谈会的事情,然后又要到了汪曾棋的联系方式。

  手里捏着写了号码的纸条,余桦看了看于东,“要不,你来打?”

  于东往后退了一步,“你要的号码,为什么让我来打?你打,你打。”

  “不是你让我要的?”

  “你自己不想要?”

  “我主观上是想要,但是要不是你让我要,我也未必会要,所以造成现在这种情况,责任主要还是在你。”余桦直接把纸条塞到于东手里。

  “我觉得主要责任还是在你,嘴长在你脸上,我总不能去控制你说什么吧。”

  两人正互推着,毕飞雨大汗淋漓地从走廊路过,透过窗户见到他们推来推去,好奇地走进去,问:“什么情况?什么打不打的?”

  见是毕飞雨来了,余桦笑道,“你来得正好,我们要给你老乡打电话。”

  “我老乡?”毕飞雨一脸的疑惑,“哪个?”

  “汪曾棋。”

  “汪先生?”毕飞雨跑过去从余桦手里拿过纸条,“你们从哪儿弄的号码?”

  “路上捡的。”余桦开玩笑道:“要不你打一下试试,看是不是汪先生号码。”

  “幼稚!”毕飞雨撇嘴,随后他想了想,说,“要不,我来试试?”

  “来吧。”

  毕飞雨抓起衣服擦了擦脸上的汗,又搓了搓手,然后轻轻地拿起话筒。

  于东跟余桦两个凑着头,屏住呼吸,看着他拨号码,还真有些紧张。

  他们这会儿多少也有些理解那些什么影迷、诗迷追星的心态了,汪曾棋在他们几个心中,也都处在一个很高的地位。

  电话拨通了,没过一会儿,对面有人接了电话。

  “喂?”一个老者的声音,听起来还算健朗。

  毕飞雨刚才还挺勇猛,这会儿听到对面传来声音,一下子愣住了。

  余桦在旁边戳了戳他,小声道,“说话。”

  “咳咳,您好,是汪曾棋汪先生么?”

  “没错,是我,你是哪位?”

  “汪先生您好,我是杨州的毕飞雨,旁边还有上沪的于东以及海盐的余桦。”

  汪曾棋也是一愣,这三个人他都知道,不过这自我介绍怎么听起来透着一股子怪异?

  “你们好,请问是有什么事情么?”

  余桦在旁边开口道,“汪先生,没有特别的事情,因为一直非常仰慕您,所以今天特意打个电话电访一下您,特意从吴书青校长那里要来的号码。”

  于东竖了竖大拇指,余桦这漂亮话说得不是挺好嘛,刚才还推来推去的。

  “哦,感谢,感谢,十一月的交流会,你们也要过来的吧,到时候就可以见面了。没想到你们三个会来电,刚才说话这位是余桦还是于东……听声音应该是余桦吧,于东的声音应该更年轻一些才是。”

  “没错,我是余桦。”

  “哈哈,我就说是吧,于东呢?怎么不说话?”

  于东笑着开口,“汪老您好,我是于东。”

  “果然要年轻些,你们现在都还在金艺吧。《黄瓜园随笔》我一一看了,怎么后续只有余桦在写,你们其他两个人不写了呢?后面还(ha)准备写么?”

  汪曾棋人在燕京,说着普通话,不过偶尔也会儿冒出些乡音,比如还就会说成“蛤”。

  三人你望望我,我望望你,都没想到汪曾棋竟然还看过他们的文章,毕飞雨有些受宠若惊道:“我后续也写了,不过一直没发表。”

  “既然写了,就别放在手上了。这两年好文章越来越少,你们要努努力才行,还有,于东,不拘一定要写长篇,我见你去年年末发的那几篇中短篇不也都十分好么?”

  “感谢汪先生赞誉,我一定会努力的。”

  “当然我也听说你写了一些科幻小说,深受人们喜欢,我时常也想看看,了解时下年轻人们所喜爱的东西,不过实在精力不济……”

  汪曾棋比于东他们想象的要更加健谈,他们三个围在一块,加在一起也没有老先生一个人说得多。

  不过后来谈兴正浓的时候,汪先生的夫人喊了他一句,他那边有事就结束了这次通话,只说等到过些日子等他们去了燕京再聊。

  这无疑算得上是一次邀约,毕飞雨也会打蛇上棍,直接问老先生具体住哪儿,等过些日子登门拜访。

  老先生笑着报了具体地址,三人认真记下。

  挂了电话之后,三人相视一笑。

  “之前听说汪先生身体欠佳,这会儿听电话看起来应该还是不错的。”余桦笑着说道。

  毕飞雨点头:“确实如此……对了,他刚才说的两岸中国文学交流会什么回事?”

  于东解释道,“燕大要办一个两岸文学交流会,请了一些知名作家和非知名作家,我,汪先生,余桦,就是知名作家。”

  “那不知名作家呢?”

  “既然不知名,问了做什么?”

  毕飞雨嘁了一声,“你现在狂得没边了。”

  余桦在一旁说,“怎么样,到时候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看看?”

  “我就不去了,人家也没邀请我。”

  “不是叫你去参加座谈会,而是一起去拜访汪先生,到时候我们提前过去,提前拜访。你们不是同乡么,肯定知道他老家那里有什么特产,我们去的时候带点他家乡的土特产过去。”于东说。

  “我家跟高邮离了好几十公里地呢……不过我知道高邮的野鸭出名,你看老先生的作品中就经常出现野鸭。”

  “野鸭?要我们自己去捉?送这种野生动物怕不太好。”余桦说。

  “有人专门养野鸭的,要不就送点茨菰或者蒌蒿薹子。”

  有人养野鸭这事于东他们不了解,不过毕飞雨后面提到的两种菜,他们是知道的,因为汪曾棋曾在作品中写到过。

  譬如茨菰,也就是茨菇,汪曾棋就曾为它写过一篇随笔,叫做《咸菜茨菰汤》,讲述了自己对待这道菜的思想变化,从起初的不爱,不想,到后来总会找来吃,其实也是对待家乡的心理变化。

  既然说起茨菇跟蒌蒿薹子,又不得不说另几样野菜,汪先生也写过一篇《故乡的野菜》,其中列举了不少野菜。

  于东大手一挥,说,“既然要带礼物,那就都买上一些,回头我来置办。还有,这次正好去看看莫言,好久没见到他了。”

  余桦跟毕飞雨都点了点头,他们也正想去看看莫言。

  上一次见面,还是燕师大文学交流会,那时一起吃饭的时候,他们就觉得莫言心情不太好,后来听说莫言母亲去世了,他自己跑回家待了好几个月。

  前段时间他在写自己的新书,又是几个月的闭关修行。

  现在新书写完了,莫言也联系了深空公司这边,准备要找出版社。wWW.ΧìǔΜЬ.CǒΜ

  “我听说他三个月不到,就写了一部五十万字的小说。”余桦说。

  “我也听说了,据说是因为母亲去世,才写了这部小说。这么一部长篇,恐怕要耗他不少心神,之前我们都说于东如何如何拼,现在看来还是莫言更拼一些。”毕飞雨笑道。

  余桦摆摆手,“于东耐力强些,这几年写了有两百万字了吧?”

  “应该有吧,没有细数过,大多还是科幻。其实要说快,我看还是北边的一些作家效率高些。”

  于东所说的北边的作家,指的是陕军的一些作家,特别是贾平洼。

  贾平洼长篇倒也不算多,但是中短篇一堆,大大小小的杂志都有发表。

  跟于东他们不一样,贾平洼他们发的杂志很多,像是陕省那边的地方杂志,也能经常看到他们的小说,毕竟发一篇就能拿一篇的钱。

  据说贾平洼每日都写,而且基本上每天都要写几千上万字,效率能顶得上整个“金艺帮”。

  当然,金艺帮拉跨主要还是余桦拖了后腿,这家伙是几个人中最闲的,但是写东西却是最慢的,倒不是他写得慢,主要还是懒。

  平时没事的时候,他要么去找人打牌,要么就在学校乱逛,像个街溜子一样。

  ……

  过了没两天,吴书青那边打电话来说座谈话的时间定在了十一月十一和十二两天。

  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于东准备在座谈会之前把自己的新书给写完。

  期间汪海临来过好几次,都是为了他那篇小说,看得出来,现在汪海临写小说已经渐渐步入了正轨,而且越写越有干劲。

  这小子还是有才华的,不过性子不稳定,容易急躁,要不是于东压着,心思早就不知道飞到哪儿去了。

  如今看到他能够安安心心地写一部长篇小说,于东还是非常欣慰的,就算是这部小说最终结果不好,至少对汪海临来说也是一个难得的经历,想来对他以后的工作也大有裨益。

  这段时间,于东大部分时间都在写小说,至于做饭的事情……一开始他是坚持的,不仅是他,程砚秋也在坚持。

  不过很快,做饭这件事情就变得稀疏起来,一则金艺的食堂越来越好,饭菜实惠不说,而且味道还不错,二则于东岳父岳母有事无事就喊他们回家吃饭。

  吃着吃着,倒成了常态,一周七天,中饭和晚饭加起来十四顿,至少要在岳父母家吃上五六顿。

  十月底的时候,汪海临又拿着稿子来找于东,这次不止他一个,还有贾章轲也跟着一起。

  汪海临的稿子没什么好看的,已经写得差不多,只有一些细节还需要打磨,于东看过之后说了几句就把稿子还给他了。

  “东哥,那我先走了。”

  汪海临拿着稿子一溜烟跑了,贾章轲却没跟着一起走。

  于东看着贾章轲,“你小子有什么事情?”

  “东哥,我也有一个剧本请你帮看看。”

  贾章轲笑眯眯地从怀里掏出一沓稿子来,这稿子折损得厉害,很多页的页角都缺掉了。

  于东伸手拿过稿子,饶有兴趣道,“关于什么的?”

  “小虎。”贾章轲说。

  于东一愣,“小虎?阮小虎?”

  贾章轲咧嘴笑道,“我问小虎要了《小虎》的授权,写了这个剧本。”

  说起来有些拗口,不过于东能听明白。

  他也没多问,翻开剧本看了起来。

  剧本并不长,讲述了一个叫小虎的孩子被老乡忽悠到大城市闯荡,却成了一个小偷。

  《小虎》原著里面,小虎在火车上看到了一部小说,然后改过自新决定不再做小偷,不过贾章轲的剧本却改了这一段。

  剧本中,小虎看到的不是一部未发表的小说,而是于东的小说集,里面的哪篇《一天》。

  小说集里面还有其他小说,不过小虎只看到了《一天》,就被同乡老费给拉走了。

  小虎想要将书还给原主人,却被老费一把夺过扔到了火车外面。

  看到这一段时,于东抬头看了看贾章轲,“为什么要把《一天》写进去?”

  “因为小虎说他以前非常喜欢这篇小说,我受到点启发,就把这篇小说给写了进去。”贾章轲说。

  于东点点头,他还以为小虎跟他说了些其他事情。

  继续看剧本。

  跟老费下了火车之后,小虎提出要散伙,老费不干,不过最后实在拗不过,老费就说让小虎再帮他一个月,一个月后他再找到新的帮手,就让小虎离开。

  小虎接受了这个提议,决定帮老费干最后一个月。

  但是不幸的是,一个月还没结束,小虎就被抓了起来。

  最后一幕跟《小武》有点像,小虎被拷在一家书店门口,看着来来往往的人,还有书店橱窗里的那本《一天》。

  除了最后一幕之外,剧本里面还有其他一些东西也有点像《小武》,比如老费喜欢自称手艺人,并且让小虎也对外宣称自己是手艺人。

  剧本的主要情节都放在了火车上,除了小虎看到那本书之外,其他都是在讲述他们这个小团伙是如何偷东西的。

  于东拿着剧本,敲了敲桌面,“总体来说是好的,不过故事稍显单薄了一点,小虎这个人物也因为故事的单薄而显得单薄,前面大半截,我更多的注意力倒是放在了老费这个人物上面。”

  还没等贾章轲开口,于东又说道,“我能感觉到,你想给人一种感觉,老费就是后来的小虎……我有没有想错?”

  贾章轲笑着点头,“东哥你说得对,我就是想写出这种感觉来。我一直在想,怎么样才能让这种压抑的感觉突出并且持续下去,后来我一想,假如这种压抑是永无尽头的,或许就能达到目的。老费就是后来的小虎,小虎就是老费的过去,像是一个圈一样,永无止境,看不到头,这也贴合了《一天》这部小说的主题。”

  这样一来,电影就跟《小虎》更不一样,而且跟贾章轲自己的那部《小武》也很不一样,不过这个想法还是挺不错的,象征性很强。

  当然,如果剧本这样写,对镜头的运用也有很高的要求。

  有些东西,不是说你想到了,就能写出来,就算写出来,也不一定就能拍出来。

  而且如果按照剧本来拍的话,成本也会比《小武》高,因为里面有很多镜头都要在火车上完成。

  于东想了想,提议道,“如果你想达到你说的那个效果,或许可以试一试把名字模糊处理。老费这个名字可以直接去掉了,找三个演员,分别是十几岁,三十岁,四十多岁……给一点线索,让观众想到他们是一个人就行了。”

  贾章轲挠了挠头,“东哥,你能不能具体说说?”

  “比如说十几岁的少年是甲,三十岁的青年是乙,四十多岁的中年是丙,电影的前半部分是丙带着甲在火车上偷东西,然后下了火车,甲要散伙,丙提议再做一个月……然后就开始乙的视角,他一个人到处偷东西,然后被捉住。”

  贾章轲眼睛一亮,“我懂了,到了乙的视角,观众其实分不清乙到底是甲的未来还是丙的过去,三个人就重合到了一起去。那我可以通过别人的称呼加深这种印象,比如甲就是小虎,乙是虎哥,丙是虎叔。”

  于东点点头,“差不过是这个意思,你回去考虑一下,看看是否可行。”

  贾章轲兴奋地点头,“好,我回去就试试,看写出来的效果怎么样?”

  “能不能写出来都是次要的,关键是能不能拍出来。”于东笑道,“把剧本完善一下,如果可以,我希望你能把分镜都给画出来……你天天跟导演和工美两个专业的学生混在一起,分镜应该没问题吧?”

  贾章轲讪讪笑道:“还有待进步。”

  “不管怎么样,弄出来给我看看,如果还不错,我让深空那边把这部电影加入导演扶持计划。”

  “好嘞,谢谢东哥。”

  “不用谢,用心就行了。”

  其实对分镜这种事情,于东不太担心,贾章轲画得再不行,总要比姜炆画的要好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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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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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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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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