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这块,那次的会议也没有讨论出个结果来,最终只在公司里面设置了一个网络部门,安排了一个员工在里面。
这个员工没有其他工作,平时就负责关注国内关于网络的新闻动向,一有什么动静就跟余量汇报,再由余量筛选信息。
回到纽约之后,吉米开始着手宣传“狼人杀”。他干什么事情都喜欢抢时间,现在也是这样,他要抢先把能注册都注册了,能宣传的都宣传到位。
其实在他人到纽约之前,深空美国这边已经开始着手在做这些事情了。等他到了之后,正式开展全面计划。
注册商标的同时,他就拿着《致命身份》和《生化危机2》的英文版找到了丹特。
如今的丹特已经不再是商业部经理,而是荣升为公司副总经理,在这栋大楼里,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不过即便已经高升,丹特对吉米的态度依旧没变。现如今的吉米,在美国文艺圈非常吃得开。
而且现在吉米来他这里,喝到的咖啡也越来越好了。
“我就喜欢来你这儿,至少有好的咖啡。”
吉米端着咖啡杯,透过落地窗看着窗外的纽约市,丹特的新办公室位置比之前更好,在这里能看到很多之前办公室里看不到的东西。
丹特给自己泡了杯咖啡,在吉米旁边的沙发坐下,“今天来只为了喝咖啡?”
“你的咖啡我不会白喝的,给你送稿子来了。”
吉米放下咖啡杯,从公文包里掏出一个文件袋来,“这是YU的新小说,推理类的,已经在中国发表了,反响非常好。”
丹特也放下咖啡杯,从吉米手里接过稿子:“致命身份……怎么YU会转型写推理小说?”
其实听到是推理的时候,丹特内心就有些失望,作家的转型并不容易。虽然也有些作家能够同时驾驭多种题材的作品,但是少之又少,更多的还是偏重于某个题材。
丹特的失望没有表现在脸上,不过吉米还是看出了他的想法。
“我早就告诉过你,YU是个多面手,他在中国其实是以传统文学出名的。所以,你不用质疑他能否驾驭多种题材。这部《致命身份》也已经经过市场考验,质量没有任何问题。”
丹特笑道:“吉米,你不要误会,我完全没有这么想。这样,我现在就让编辑部的人过来看看,看完就给你答复,怎么样?”
“不急,稿子就留在你这,你们慢慢看。”
吉米现在并不想跟丹特玩心眼,他如今已经到了不需要跟矮脚鸡玩心眼的地步,也没心思浪费时间去玩心眼。
他的包里还有《生化危机2》的稿子,如果是从前,他早就利用《生化危机2》来帮《致命身份》提高价码了。
但是现在不同了,他开始更多地为将来打算。中国有句老话说得好,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
而吉米,最近就在考虑是否要在找个篮子放鸡蛋,甚至是自己做一个篮子。
以于东现在的名气,大大小小的出版商,只要自己抛出橄榄枝,他们肯定会蜂拥而至。
吉米静静地喝着咖啡,欣赏着窗外的美景,但他越是这样,就越让人有压力,丹特赶忙让编辑部的负责人过来了一趟。
……
阴历五月初二。
日历上写:忌结婚。
不过据于东观测,今天结婚的还挺多,并不止冯明和吴爱媛他们这一对。
冯明和吴爱媛双职工,所以当天到了不少学校老师。
随完份子,于东、毕飞雨和余桦他们三家人坐在一桌嗑瓜子,陈红抱着孩子,开玩笑说:“于东,砚秋,你们两个什么时候办酒啊。你看,你们多吃亏,随份子都是随双份。”
付静也跟着调侃,“最好再快点生个孩子,到时候一家三口去吃酒。”
“还是你们会过日子。”于东笑道,“不过我们结婚,生孩子,到时候你们可一个都跑不了,全都得给我包大红包。”
“说起大红包,吉米随的这礼也太大了,两百块钱,老冯估计有压力。”毕飞雨说道。
红包这事,于东也是刚知道的。
吉米回美国之前在学校碰到了冯明,两人关系不错,聊着聊着吉米知道冯明要结婚的事情,就表示到时候一定要去,就算人不去,礼也一定会到。
后来他回了美国,留下红包给余量,让余量帮着上礼。
余量这小子也是耿直,还真就同意了。
今天余量过来,不但把吉米的两百块钱上了,自己还掏了三十块钱随了礼。
这两百三十块钱对冯明来说确实有压力,不是说这钱是个天文数字冯明还不起,只不过这两个人的礼都很难还。一个是美国人,另一个人之前都不熟悉,也没来往。
所以说,别看吉米是个中国通,有些东西他还真不太懂。他以为两百块钱不算多,也认为让余量带个礼没问题。
余量也是,吉米不同,他也不跟着劝劝。到了现场于东才知道这事,这会儿于东再说什么也不合适了,总不能擅自做主把吉米的份子减少,然后把余量赶走吧。
余桦笑着说,“吉米这小子,还是长着颗美国脑袋。所以这火星还是火星,地球还是地球,有差别的。”
“说什么火星呢?”余桦正说着,胡长青跑了过来,在这桌坐下,“余桦你也要写科幻小说了?”
余桦乜了眼胡长青,“老胡你干嘛总撺掇我写什么科幻小说?科幻小说有你们不就够了?”
“你不要对科幻小说有偏见啊,人老舍先生之前还写过《猫城记》呢。不过你不写科幻小说,怎么对火星感兴趣了?”
“这话给你说的,我作为一个普通人类,难道连关心火星的权利都没有了?”
两人斗了几句嘴,倒是把话题引到了火星上面去了。胡长青刚才提到的《猫城记》是早期老舍写的一部科幻小说,主角坐飞机到火星探险,后来飞机坠落,主角发现了一个全是猫人的猫国。
这本小说,相较于它的科幻性,反而是讽刺性更突出,属于非常阴阳怪气的一部小说,至于到底是阴阳怪气谁,就见仁见智了。
不过说起火星,胡长青有些研究,“还真说不定以后咱们能在火星上生活,虽然现有的探测器拍出来的照片都显示火星上干燥、多尘,很像沙漠戈壁,但是前些年南极发现一块疑似形成于火星的陨石,通过对这个陨石的研究,人们发现了里面的碳酸盐物质,当时它形成时应该存在液态水。还有,科学家表示,里面有细菌化石。”
在座的对天文学基本都不了解,也就于东稍微知道一些,他顺着胡长青的话题往下说:“火星确实是我们迄今为止最有希望移民的一个星球,只不过对它的探测还在初步阶段。不过我还是希望有一天能见到人类登陆火星。”
只是希望不大,于东在心里默默加了一句。他不像别人那样乐观,对于人类什么时候能登陆火星,他认为从现在开始算少说也要六七十年,到时候他们这些人又还能活几个?
他的重生能够影响很多东西,但是对航天发展的影响恐怕微乎其微。
胡长青拍着脑袋:“要不咱们写一些跟火星有关的小说吧,最近想题材想得脑壳疼,写一写火星也挺好。”
“跟火星有关的小说……”
于东喃喃自语,他对火星的了解可能还不如胡长青多,不过他却想起了《火星救援》这部小说。
说实话,《火星救援》这部小说里面火星这个星球反而不是最重要的点,要写出这部小说,更需要的是一些通用物化生知识以及一些工程知识。纵观整部小说,其实就是一部欢快的异星球求生日记,主角乐观积极,总能苦中作乐,而且一身本领,能够利用有限的资源求得生机。
假如我要写一部跟《火星救援》的小说,需要准备什么呢?
了解那些物理化学以及植物知识,了解天文知识,了解……
其实这些东西都是次要的,因为《火星救援》的作者给他铺好了路。
而最重要的是,于东需要一个积极的,本土化的,幽默的主角。
于东忽然看向了余桦,眉头一挑,这不就有一个么?
随后,他又看向毕飞雨,应该是有两个才对。
这两个家伙要是能送到火星去,保准能演一出幽默喜剧来。
“你看我们干什么?打什么鬼主意?”余桦往后让了让身子,“你这眼神我见过,肯定没什么好事。”琇書蛧
“对,肯定没憋什么好屁。”毕飞雨点头道。
于东笑道:“没有,看你们俩长得好看。”
毕飞雨正了正身子,“把‘们’去掉。”
于东从桌上的盘子里抓了把瓜子,给毕飞雨和余桦各分了一点,然后说道:“如果把你们独自扔在火星上,物资能让你们活一年,你们脑海中第一个想法是什么?最想要的是什么?”
毕飞雨嗑了口瓜子,“你这人心肠可真歹毒。”
余桦则认真思考了一下,眯着眼睛说道,“我想要什么……我能让人把你接过去陪我么?”
“要是有人能接我过去,那不就能把你接走了?”
“你这限定条件也没说,假如是我犯了什么醉,被放逐到火星了呢?”余桦说。
于东翻白眼道:“你意思是让我去陪你坐牢?”
“那他犯什么罪?没有阑尾罪?”毕飞雨调侃道。
“你有阑尾?”余桦瞥了一眼毕飞雨。
毕飞雨捂了捂肚子,“还真有。”
于东摇了摇头,这俩人要是上火星,能不能演一出幽默喜剧不知道,肯定活不久。
给他们讨论火星的时间并不多,婚宴很快开始了。
这时候结婚比较简单,不办酒的扯个证跟亲朋好友通知一下,办酒的也就是穿得正式一些大家坐一起吃个饭,寻常人家结婚没有那些仪式。
反倒是农村结婚要热闹些,从早到晚流程密集,仪式繁多。
冯明他们之前就把结婚证给扯了,学校的房子也分了下来,前些天一直在布置,就等着今天办完酒后进去住。
他们也看到了冯明的父母。
冯明的父亲个子很高,皮肤黝黑,一笑起来整个厅都能听到他声音。冯明更多地继承了父亲的长相,他母亲则看起来娇小很多,站在丈夫跟前,刚刚过肩膀部分。
他母亲说话小声小气的,见谁都带着一副和善的笑容。刚才老俩口过来跟于东他们聊了几句,能听出来,冯明母亲应该是接受过良好教育的,说话很有水平。
见到冯明父母之后,于东他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冯明粗犷的外表下会有一颗细腻的内心了。父亲的硬件,母亲的软件,结合成了现在的冯明。
吃过饭,客人们哄到了新房,于东他们在新房里面站了一会儿就走了,人实在太多,根本没有地方下脚。
关键是冯明和吴爱媛两个被七大姑八大姨拉着说话,也没有闹洞房环节。
出了职工公寓,于东在想着《火星救援》的事情。如果他记忆力超强能把全文记住倒也省事了,关键是只能记个大概,想写出来就要花很多心思。
程砚秋看着于东的侧脸,问道,“在想什么呢?”
“在想今天老胡说的火星的事情。”
于东笑了笑,看着公寓楼下柱子上贴的双喜,感觉整个公寓楼都被这一对双喜给映衬得红彤彤的,一片喜色。
楼上冯明他们屋子还能听到哄哄闹闹的说话声,于东看向程砚秋,“落落,元旦我们去把证领了吧。”
“啊?”
于东突然说这话,程砚秋有些措手不及,前一句不还在说火星的事情么?
“元旦领证,也算是过了一年。领完证之后,我去找老吴要房子,我想把我们的婚房好好布置一下。有些家用电器也要提前买,这些都要时间。”
程砚秋这会儿也反应过来,轻轻点头,“好,回头我跟我爸妈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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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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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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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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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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