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溯流文艺时代女主>第一百四十一章 长篇与中篇
  第二天,于东就带着吉米去了杂志社,跟杨萧还有谭锴他们进行了一场亲切友好的谈判。

  不过当天并没有谈拢,双方的分歧还是在于稿酬上。

  杂志社那边希望一次性付清这一版的稿酬,但是吉米提出了版税的形式。

  所谓版税,就是说作者直接从书价里面拿提成,作者的收入跟版税点以及出版社所印的数量直接挂钩。

  一本书十五块,首印一万本,版税十个点,作者的保底收入就是一万五。

  这种方式在国外很流行,但是国内却很少有人干,大家都是以稿酬形式结算。

  以版税的形式,出版社可以降低自身风险,却也会降低可能的利润。

  杂志社想出三万直接买下,换算成版税形式,也就是书价十五,印两万本,版税十个点。

  但是杨萧一开始没有同意首印两万本,版税十个点的提议,也就意味着她认为这本书以后应该会印不止两万本。

  后来,杨萧去找出版社谈过之后,才同意了这个提议。

  她应该是跟出版社那边谈妥了条件,觉得以版税形式可以赚钱,所以才会同意。

  ……

  程砚秋脚趾的伤虽然不重,但是也不适合再长距离走路,这两天一直在酒店范围内活动。

  胡长青两天没有回酒店,到了第三天的时候,于东正揪心会不会出事的时候,他回来了。

  “胡书记,你要是再不回来,我可就要报警了。”

  胡长青讪讪摆手,“老同学盛情难却,耽误了些时间。他又好酒,这两天我被他灌得迷迷糊糊,忘了给你打电话说一下。”

  “没事就好,我明天准备回上沪了,你呢?”于东问道,随后他又补充了一句,“我票已经买好了。”

  “我也回去,下午去车站买票,买到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回。”

  两人正说话的时候,程砚秋一跳一跳地走了进来。

  “胡书记。”程砚秋笑着打了声招呼。

  看到程砚秋笑,胡长青表情迟滞了片刻,随后才回话:“小程啊,你这脚怎么了?”

  “不小心碰的,快好了。你们聊吧,我先回去了。”说完,程砚秋又一条一条地走了出去。

  等程砚秋走了好一会儿,胡长青摸了摸脑袋,“我是这两天喝酒喝糊涂了么?这小程怎么像是变了个人,我刚才差点没敢认。”

  于东笑道:“或许是来蓉城玩,比较开心吧。”

  胡长青想不到其他原因,点了点头道:“看来这蓉城是真有魅力啊,我到来这里之后也放纵了一些。”

  于东忍笑瞄了一眼胡长青,心说你何止是放纵了一些,简直是放纵上了天。

  ……

  第二天,于东跟程砚秋一起去了火车站,坐了同一班车。

  老胡运气不太好,没买到第二天的火车票,只能在蓉城多待一天。xǐυmь.℃òm

  程砚秋在下铺,于东在中铺。

  对面中下铺是一对小情侣,看样子还是学生,同样是从蓉城上的车。

  一开始于东跟程砚秋都在下铺坐着看书,对面的小伙子过来搭话,“大哥,你们也是在蓉城读书么?”

  于东笑着抬头,“你看我们像学生么?”

  “挺像的啊,难道不是么?”

  “不是,我们出来玩的,现在准备回去了。”

  “在蓉城玩么,那可没什么好玩的。”小伙子笑了笑,然后自我介绍道:“我叫林凯,在蓉城电子科技大学读书。我在蓉城待了两年,反正感觉没什么好玩的,也就在周边能看看山吧。”

  “可能是我们待的时间短吧,感觉还算新鲜。而且我们本身心态也不同,你是在那边求学,我们却是专门为了来玩。”

  “那倒也是。”林凯又指了指于东手中的《钟山》,“钟山杂志我贼熟,他们杂志社办公地点就在我家旁边,我小时候经常跑过去玩。不是跟你吹牛,我小时候看这杂志都不要钱,杂志社跟我家似的。”

  “你们是金陵人啊。”

  “是啊,你们是哪儿人?”

  “我是上沪的。”

  “哦,那比我们还要远。我那时候差点就去震旦大学了,不过分数差了点,没去成。”

  “蓉城电子科技大也挺好的。”

  “好是好,就是太远了,每次回家都好麻烦。其实我当年还想上金陵大学的,分也差一点……”

  林凯是个话痨,一开口就絮絮叨叨说个没完。于东有一搭没一搭地回上一句,他就能跟着说上十句。

  说到后来,他女朋友都感觉有些烦了,在旁边连连拉他,他才消停了一会儿。

  他消停之后,于东又看起来书,等到把《钟山》看完,又换了一本《收获》。

  林凯看到于东换了《收获》,又来劲了。

  “这《收获》杂志社就在你们上沪,我还去过,那办公地点可比钟山杂志社气派多了,前面还有个书店,没有招牌,一般当地人都不知道。”

  还别说,这林凯虽然爱吹牛,但是知道的东西却不少,上沪作协的那个书店确实一般的当地人都不知道。

  “最近这两本杂志,你最喜欢谁的作品?”林凯又问。

  “我觉得上一期王硕的那篇小说挺不错的。”于东回道。

  “你说的是《你不是一个俗人》吧,没什么意思。王硕啊,也就吃了燕京口语的红利,读起来新鲜而已。我跟你说,最近这两本杂志,有一个作家是不能被忽略的,那个作家可比王硕有深度过了。”

  林凯女朋友这时终于忍不住,开口吐槽道:“你能不能不要再推销于东了,都知道是你心头爱,但人家又不一定喜欢。”

  程砚秋本来正在认真看书,听到于东的名字,表情古怪地抬头看了看林凯他们,随后又看了看于东。

  被女友吐槽了一句,林凯笑道:“我这不叫推销,叫分享,好东西就是要和更多人分享才行。”

  他女友翻了个白眼没有再说话,林凯又笑呵呵地跟于东说道:“其实不用我来吹捧,连续几期他的小说都上了这两本杂志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就算我没品味,难道苏主编和程主编也没品味么?”

  于东看着林凯,没想到这小子还是自己的忠实书迷。想了想,他还是没有告诉对方自己的身份,而是开口说道:“于东也挺好的,我听说他本人长得特别好看。”

  “噗嗤——”

  笑的是程砚秋。

  于东看了她一眼,“你笑什么,我说得不对么?”

  程砚秋说道:“也没多好看吧,我觉得就一般般。”

  “你见过于东?”林凯一脸惊喜地看向程砚秋,“听说他特别年轻,是真的么?”

  程砚秋点点头,“跟我们差不多吧。”

  “果然是真的。”林凯笑了笑,“张爱菱说,出名要趁早,于东还有大把的机会啊。至于长得好不好看,那都是次要的,有几个作家长得好看的?”

  “你为什么喜欢于东?”程砚秋问道。

  “当然是因为他书写得好啊。”林凯干脆地回答道。

  程砚秋点头:“确实。”

  “美女你也喜欢于东么?”林凯问道。

  程砚秋看了眼旁边的于东,抿嘴道:“我也喜欢。”

  “是吧。”林凯感觉自己找到了同好,更加兴奋,“这些年的作家中,他的文笔我读起来感觉最为顺畅。当然,纯文学讲文笔也不太对,但是他的作品也很有深度啊,叙事的视角也给人一种特别的感觉。就拿这两期在《钟山》连载的《吕秀兰》来说,什么伤痕文学、什么反思文学、什么先锋文学,人家就是老老实实的现实主义文学,就能实实在在地打动人心。你们别看于东年轻,他骨子里肯定是个很传统的人。当然,我也不是说他没有创新,事实上,之前那篇《寡妇之死》里面就有很多创新……”

  这样近距离地被人吹捧,于东感觉还挺尴尬的,问题是已经错过了表明身份的时机,现在也不好告诉林凯自己就是于东。

  一旁的程砚秋则一副看好戏的表情,偶尔还偷偷捂着嘴乐。

  好在林凯也是血肉之躯,说到后来实在是说不动了,真正地消停起来。

  火车到金陵的时候,林凯和程砚秋他们要下车了,于东将本来在看的《钟山》拿给了林凯,“相识一场,也算是缘分,这本书送给你留个纪念吧。”

  林凯倒没客气,接过书之后,笑着说道,“如果有缘,下次再见的时候我也送你一本,我有钟山杂志社主编苏桐的签名杂志,而且还是两本。”

  “那我赚大了。”于东笑道。

  “哈哈,小意思,缘分嘛。”林凯摆了摆手,又一脸认真地说道,“你一定要多多关注于东,他真的很好。”

  “咳咳,我争取每天都关注他。”随后他又对程砚秋说,“我中午的时候应该会到家,你到时候给我打个电话。”

  “好,你路上注意安全。”

  ……

  于东是中午十一点到家的,回去没一会儿就接到了程砚秋的电话,两人聊了一会儿,知道彼此平安到家就挂了电话。

  中午吃过午饭,于东补了会儿觉,又接到了一通电话。

  “你好,是于东么?我是余桦。”

  余桦的来电让于东很是意外。

  “余桦哥,你怎么有我电话的?”

  “我问苏桐要的,过几天我有事要去上沪。知道你在上沪,所以打电话跟你说一声,你要是有时间咱们见个面。”余桦说道。

  于东忽然想起来一些事情,笑着说道,“你是去《收获》吧。”

  “你怎么知道?”余桦有些意外。

  “你跟《收获》的关系谁不知道啊。”

  “哈哈,也是啊,我有一部新作品,准备拿到杂志社看看。”

  “你买了什么时候的车票,到时候我去车站接你。”

  余桦回道,“票还没买,准备明天上午去车站看看。也不用你接,上沪我不是第一次去了,到时候我直接去杂志社。”

  “跟我就别客气了,车票买好跟我说。住的地方你也不用找了,我来给你安排。”于东爽朗一笑,把余桦住宿的事也给揽了下来。

  “我一会儿还准备联系格飞。”

  “没事,格飞老哥我也熟,等你来了之后,咱们几个一起吃个饭。格飞他虽然比我年纪长几岁,但是在上沪他可没我熟。”

  见于东这么热情,余桦便应了下来,“那就麻烦你了。”

  “什么麻烦不麻烦的,这话就见外了。”

  随后两人又聊了几句,便挂了电话。

  到了第二天,余桦又打来电话,将车次和时间跟于东说了。

  余桦来的当天,于东先给余桦在作协附近的酒店订了个房间,然后就去火车站接他了。

  接到余桦的时候,他形容枯槁,面色疲惫,像是很长时间没睡觉了。

  不过手中的烟却没断。

  “刚才下车差点没扛住,就靠这个提神了。”余桦举了举手中的烟,又感激道:“于东,多谢你啊。”

  于东摆了摆手,“客气什么,咱们先去吃个饭,然后你去酒店休整一下,你现在这个状态,可不太适合去杂志社。”

  “现在去了也没用,我跟巴老约的是明天下午,他现在估计也不在社里。”

  “那就把心放下来,好好休息休息,晚上我叫了几个朋友,大家一起吃个饭。”随后于东又补充道,“都是熟人,格飞、程主编、孙甘露老师。”

  余桦笑道,“这次来我也是要找他们的。”

  随后于东带着余桦先吃了个饭,然后去酒店休整。

  在余桦睡觉前,于东把他新书的稿子要到了手,趁着他睡觉的时候,把稿子看了一遍。

  确实是《活着》。

  而且还是中篇版的《活着》,总共也就六七万字,跟于东印象中在《收获》发表的那篇是一样的。

  中篇的《活着》跟长篇《活着》在整体的叙事上是差不多的,只不过在wg和dyj这两个时期的描写上要着墨少点,另外二重叙述的交叉也要少上一半。

  前者是故事内容上的区别,后者则是叙述手段上的区别。

  在于东看来,后者对整部作品的影响要更大一些。因为二重叙述的交叉、叙事的停顿,非常影响故事的节奏。

  也正因此,于东认为中篇的《活着》远不如长篇《活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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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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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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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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