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东没给王瑜回信,一方面正如他自己解释的那样,收到信的时候已经快要放假。另一方面,他当时也不确定自己是否一定会来。
毕竟之前他满脑子都装着认购证的事情,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有时间应邀。
现在认购证的事情告一段落,他才算是有时间过来找王瑜。
王瑜趁着给于东倒水的功夫,偷偷地打量着于东。
他是知道于东大概年纪的,所以对于东这样年轻并不怎么意外,只不过于东的年轻却又透着一股子淡定和沉稳。
一般像于东这么大的小伙子,到《收获》这样的地方来,要么就显得腼腆不好说话,要么就急于表现自己,说得太多。
但是作家嘛,有些特别似乎也属正常。
王瑜在看于东,于东其实也在看王瑜。
这位《收获》的文学编辑,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普通,大概三十来岁的年纪,个子中等,不胖不瘦。唯一能让人留下印象的,大概就是他那副厚得有些离谱的眼镜。
于东甚至怀疑,王瑜把眼镜去掉还能不能看得见。
“于老师是这两天才回上沪的?”王瑜把水端给于东,又在另一边的沙发上坐下。
“刚回来没两天。”于东冲对门的编辑部办公室看了看,“王编辑你们什么时候放假?我来之前还在担心,怕你已经放假,我扑个空。”
“嗐,哪有这等美事,我们少说还要在这待五六天,运气不好的还要值班。”王瑜笑着说道,言语间倒是没有对工作的强度抱有一点怨言。
也是,能在《收获》工作本身就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还能有什么抱怨。从于东踏进上沪作协中心开始,他所见到的每一个人,不论在干什么,都散发着自信。
比起其他人,王瑜反而显得没有那么自信。
喝了两口水,王瑜再次开口说道,“你的《寡妇之死》寄来得迟了点,不然今年的第一期是可以上的,现在只能延期到三月份了。”
“没事,早点上晚点上我并不是很在意,你们的稿费不是已经寄给我了么?”于东笑道。
王瑜也笑了笑,他只当于东是在开玩笑。他自己也投过稿子,自然知道作者过稿后迫不及待想让自己作品变成铅字的心情。
“于老师你这么有才华,底子又好,真的应该多创作。而且你的风格跟《收获》很契合,我们杂志社需要更多的像你这样的作家,我也相信,我们也能帮助到你。”
王瑜虽然看着木讷,但是捧起人来却一点都含糊。
于东笑着回道:“创作的事,也讲究缘分,我自己也很难控制。不管怎么样,多谢王编辑你的赏识。说起来,也还要多谢你之前两番去信约稿,不然也不会促成《寡妇之死》在《收获》的发表。”
“这是我的本职工作……”
王瑜话说一半,休息室的另一边推门进来一个穿着夹克的长发男人。
长发倒也不是特别长,而且全部背在后面,额头没有刘海,倒显得很干净。也就三十岁左右的样子,有些偏瘦,走起路来风风火火的。
王瑜看到他,立马站了起来,于东见王瑜这样,也放下茶杯站起身来。
“程主编。”王瑜跟对方打招呼道。
程永兴冲王瑜点了点头,然后又看向于东,笑着问道:“来客人了?”
“这是《寡妇之死》的作者于东,他是上沪人本地人,所以我约他过来坐坐。”跟程永兴介绍完于东之后,王瑜又对于东说道:“这位是我们程主编。”
“我是程永兴,副主编。”程永兴上前两步,跟于东握了握手,“我现在有点事情,不能陪你。你先跟王瑜聊会,如果不急着走,半个小时之后去我办公室坐坐,怎么样?”
“好的,程主编,一会我去拜访你。”
“什么拜访不拜访的,聊聊嘛。”程永兴爽朗一笑,又对王瑜说道:“王瑜你先陪于东坐坐,我这边有点事情要找李明。”
说完之后,程永兴就急步地穿过休息室,去到了编辑部那边。
从程永兴进来到离开,全程不超过一分钟的时间,但是却给于东留下深刻的印象。
早在于东还在上学的时候,就已经听说过程永兴的名字。当时于东老师冯月明还因为跟程永兴关系不错,让于东把文章投到《收获》,再之后于东还为这事找冯月明问过。
程永兴的雷厉风行是写在脸上的,给人的感觉像是浑身都充满了劲,能二十四小时不睡觉的那种。
“程主编办事果决,很有头脑,文学嗅觉也很灵敏,不知道于老师你听没听过他。”
“听过。”于东点了点头:“我师哥苏桐的《妻妾成群》在《收获》发表,他就是责编。”m.χIùmЬ.CǒM
“哦,我还差点忘了这茬。你跟苏主编是一个学校,而且还都是中文系毕业的。不过你们应该隔了几届吧,之前也有交际?”王瑜装作不经意地问道。
他当然不会忘记于东跟苏桐是一个学校的,毕竟于东之前还在《钟山》发表过小说。
只是他不知道于东跟苏桐的关系如何。
“之前是没什么交际,不过后来我去金艺,来往就多起来了。”
“哦,这样啊。”王瑜点了头。
……
跟王瑜聊了近一个小时,于东去了程永兴的办公室。
程永兴笑呵呵地拉着于东聊了一会儿《寡妇之死》,言语间对这篇小说大为赞赏。
聊到后来,程永兴忽然问于东:“你在燕师大读书,跟胡院长熟不熟?”
于东点头回道:“程主编你说的是胡月明院长么?”
“是他。”
于东笑道:“他是我的老师,在学校的时候他一直对我很照顾。”
听到于东的回答,程永兴摸了半天下巴,恍然道:“我就说你的名字怎么这么耳熟,之前你在《收获》上发过一篇文章,后来老胡还打电话跟我聊到过你。”
“是发过后才聊到的么?”于东问道。
“嗯。”程永兴点头道:“我记得清楚,是发过之后他才打电话的,大概是来跟我炫耀吧。老胡这老头,什么都好,就是爱炫耀。”
于东听得出来,程永兴跟自己老师胡月明关系确实好,不然也不可能这样说。但是作为胡月明的学生,程永兴这样说,于东也不好搭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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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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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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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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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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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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