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文学的探索,《收获》向来是走在最前面的,但是有时候也会显得有些冲动。
既然是探索,那就未必次次都能对,有时候也会出一些时人不喜,后人更不喜的作品。但是这些探索,都会是有意义的。
此外,《收获》在内容上要显得更家驳杂一些,他们开辟了例如“文化苦旅”和“朝花夕拾”这样的栏目,其中余秋语的《朝花夕拾》最为旁人所知。
当然了,杂志编者也有自己的小心思,杂志中也有“俗”的一面,像是《x开放女子》这类的文章读者效应很强,让普通读者觉得颇为“有趣”。
于东之前写的那篇批判文章,本来其实是要在《燕京文学》上发表的,因为当时《燕京文学》的文学评论板块非常火。于东的那篇文章是新小说,却是偏文学评论。
但是后来他老师胡月明却提议他投《收获》试一试,因为当时《收获》正求“杂”,要收一些类型不同以往的作品。
于东听了胡月明的话,就试了一试,没想到稿子很快就过了。
后来于东才知道,胡月明跟杂志社副主编程永兴很熟。
当时于东是个愣头青,知道这事的时候,觉得自己“受了辱”,怕旁人知道这事后觉得他是走后门才过的稿子,还特意跑去问他老师胡月明。
胡月明听于东说完就笑了:你小子当我的手能伸到《收获》里面去?读了这么多年书,连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亲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
再后来,于东很久没有往杂志社投稿,胡月明还特意问过他,是不是还记着《收获》的事情。
于东当然不会因为那事就不发表小说了,只不过当时他一门心思搞学问,觉得不论小说或者是诗歌都是小道。
听了于东这个解释,胡月明也没说什么,因为他们文学系确实也不是写小说的。
想起往事,于东也有些怀念,虽然当时他是个愣头青,做过很多尴尬的事情,但是那样冲动的日子也是一段美好回忆。
再看回王瑜的信,于东想了一会儿,还是决定给他投个稿子过去。
前世他将死的半年前写过一篇中篇小说,叫做《寡妇之死》,风格在现在来说有些新颖,恐怕投《钟山》未必合适,《收获》到是个不错的选择。
这篇《寡妇之死》大概的内容就是一个年轻的寡妇,因为当地的一个作家写了一篇小说而受到当地人的唾骂和批斗,最后不堪受辱自杀了。
在不到五万字的篇幅里面,于东用了三个视角。xiumb.com
其实应该是两个视角,因为在这篇小说里面还含了一篇小说,也就是当地那个作家写的小说。
故事的一开始,“我”在去上学的路上,见到曾经的老师,现在的省专职作家于西正和一个年轻的女人隔着一条小河对骂。
“你个杀千刀的自己出了名,让我做不了人了!”
“我写的寡妇跟你没关系,你自己干往上凑!”
从两人的对话中,“我”听出了大概,原来是于西写过一篇知名小说,里面有个年轻的寡妇生活作风有问题,到处勾引男人。
当地人看了小说后在现实中寻找原型,最后找到了这个叫李雪莲的寡妇,就坚定地相信于西小说中的寡妇就是她。
李雪莲每天都要受到当地人的白眼和辱骂,因此他就把于西当做了不共戴天的仇人。
这天于西回老家有事情,正好碰到李雪莲,仇人见面,分外眼红,隔着河就骂了起来。
骂到最后,李雪莲直接跳下了小河要爬到河这边打于西,不过于西却先一步跑了。
李雪莲湿着衣服追了一截,最终还是没追上。
“我”在不远处看了半天戏,觉得有趣,又觉得失落,因为之前于西在学校教书的时候经常教训“我”,“我”很看不惯他。
后来,“我”又特意去找了于西的那篇小说来看。
小说内容很简单,就写当地一个中学校长贪污腐败,还跟地方上的一个寡妇搞婚外情,最后校长被查办,寡妇薄情,连看都没有去看一眼。
“我”看过小说之后不免感慨,难怪当地人会认为李雪莲是原型,因为里面关于寡妇的描写至少有一半像李雪莲。
再加上,当时确实有一个校长落马,所以人们也就更相信小说里面含射了现实。
又过了几年,wg的时候,“我”加入了洪流当中,跟着一起批斗了李雪莲。
李雪莲不甘受辱,某天跳河死了。
于西得知寡妇死了后,还跑到“我”们面前质问,为什么要逼死李雪莲。
“我”则笑着告诉他:逼死李雪莲的应该是你呀。
另一人拍着于西肩膀:是你揭露了黑暗,她是畏罪自杀啊。
……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小说里面的三个视角总共有两个“我”,第一个“我”是某个学校的中学生,碰见了作家于西和李雪莲的骂战。
第二个“我”,是于西写的那篇小说里面的教师,这个“我”目睹了校长落马以及和寡妇媾和的全程。
两个“我”之外,还有作家于西的视角,交代了当时他写小说的全过程,校长落马是真的,至于跟寡妇媾和不过是某天他碰到李雪莲,觉得李雪莲很漂亮,就以她为原型写进小说里罢了。
于东在写这篇小说和其中于西那篇小说时候,用了迥然不用的叙事手法,一个是现实主义并且叙述顺序多变,插叙、顺序、逆叙都有,另一个则完全是顺叙,无一处插叙、倒叙,并且重复叙述很多,且是典型的新历史主义小说。
对于现在来说,这确实算是一种难得的创新,而且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是现实主义的回归。
这样的文章,大概会受到《收获》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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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所有读者都获得幸福,但是,不能比我幸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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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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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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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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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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