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离得远,没看清楚长相,程砚秋还以为是毕飞雨一大早跑过来,想着走近打声招呼,等到走近后却发现并不是毕飞雨。
程砚秋一脸好奇地看着对方,对方也一脸好奇地看着她。
随后对方一拍膝盖站了起来,笑盈盈地说道:“你是弟妹吧。”
弟妹?
程砚秋正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的时候,于东从屋里出来,对她说:“这是余桦。”
“哦,你好,你好。”
听到余桦两个字,程砚秋一时没反应过来,还想着也姓于,又叫自己弟妹,是不是于东亲戚。但是越想越觉得名字熟悉,随后恍然大悟,“你是余桦?”
余桦笑道,“这弟妹耳朵有点背啊。”
程砚秋当然看过余桦的书,还是在认识于东之前,毕竟余桦比于东出名要早。之前也听于东提过几次余桦,但是现在见到真人还是觉得非常意外。
于东笑道:“你说她其他的都可以,可不能说她耳朵背,她教音乐的,耳朵可不能背。”
“看你这话说的,贝多芬耳朵不也背么?”
“呦呵,你还知道贝多芬?”
余桦用拿烟的手点了点于东,“你这是在骂人吧?”
“算是吧。”于东笑了笑,将门锁上,“走吧,我们俩带你在学校逛逛。”
余桦之所以这么大早就过来,是因为昨天说好今天于东带他逛逛学校。金艺虽然不大,但余桦今后至少要在这生活一年,还是提前熟悉一下比较好。
正好赶上程砚秋过来找于东,三人便一起了。
从院子出来朝操场那边望去,太阳正好挂在树梢的位置,小雪虽然已经过去一周时间,但是操场上依旧能见到穿着背心跑步的人,可见金陵的冬天还没什么迹象。
周末的早晨,路上学生比较少,但是只要有学生路过,必会跟于东打招呼。
余桦见状,笑道:“看来你在学校的知名度很高啊。”
“你以为我这两年是白混的么?”
“得瑟。”
“你昨天说要把海菓他们接过来,怎么计划的?”于东问道。
“没计划,看情况。我这边合同就签了一年,要是一年到期我就滚蛋了,他们来了意义也不大。再观望观望。”
“有什么要帮的,不要跟我客气。”
“我跟你有什么好客气的。”余桦笑道,“我既然来了,就做好准备要麻烦你。”
“我昨天打电话给师哥,他说今天下午就到学校来。我还叫了韩冬跟顾前,不过顾前现在人还在外地,回不来。”
“顾前是谁?”
“当地的一个作家。”
“哦。”余桦点点头,心说这个顾前应该不出名,不然于东肯定要说他写过什么,“有日子没见到苏桐了,说起来金陵也算是有些熟人了。毕飞雨也在这里吧,我听吴校长说跟我住一栋楼,不过昨天没见到他。他这两年作品挺多的,是因为来了金陵,被你激发了嘛?”
“我可激发不了他。”于东在操场上巡视了一圈,“有时候他会早起跑步,不过今天是休息日,他应该要睡到很迟才起来。他懒得很,比你还懒。”
“我懒,但是我可不睡懒觉啊。”
于东笑了笑,余桦确实算不上懒,至少生活上是这样,他的业余爱好挺多,平时生活挺丰富的。只不过在写作这块,他相对较懒,所以他不是个高产的作家。
三人说说笑笑,没一会儿就把学校逛了个遍。
“学校确实很小。”
逛了一圈后,余桦做了总结。
于东看了看手表,见时间还早,便对余桦说,“我带你去读诗会那边看看吧,以后说不定你会经常过去。”
“黄瓜园读诗会么?我没来的时候就听人说过,据说这个读诗会的会员发表文章还能拿奖金?”琇書蛧
“你想加入?”
余桦摸着下巴沉吟道,“会不会目的太明显?”
于东哈哈一笑:“那你就矜持一些,我估计老刘会邀请你,到时候你一推二辞三让,到第四次再勉强答应。”
“还是不推辞了,我怕人家当真,直接不要我了。”
程砚秋笑道:“没事的,我跟于东都是会员,到时候我们挨个邀请你就好了,绝对能凑足三次。”
“哈哈。”
三人说说笑笑来到了读诗会的活动教室,别说,还真有人在。冯明带着贾章轲他们几个在聊天,于东他们刚进门就听到冯明在向学生们宣传汪国甄:“有时候看似直白的语言,恰恰能够体现诗歌的力量之美。能把最平常的语言写出力量感,也可以看出作者的深厚功底……”
余桦听得直点头,说得好啊,这才是精髓。他最近经常被人拿去跟海鸣威比较,因为他的文字跟海鸣威一样简单。
福克纳评价海鸣威,说他从没用过一个得让作者翻字典才能理解的词汇。
余桦的作品也是这样,语言简单,从不用复杂的词汇,面对这样的评论,他自嘲是因为识字不多。
但事实上,很多识字不多的人写小说,反而喜欢用一些别人看不懂的词汇。所以用词是否简单,跟识字多不多并没什么关系。
而且福克纳对海鸣威的评价显然不只是用词简单的问题,事实上,福克纳不认为海鸣威写不出比较难的词汇,他觉得海鸣威之所以从来不用,是因为海鸣威没有勇气,不敢为难读者。
冯明正说着话,有同学注意到于东他们过来,兴奋地跟于东打招呼。
“于老师,程老师。”
冯明也扭过头来,冲着于东笑道:“稀客啊,这大清早的,你们怎么来了?”
“带个新朋友跟你们认识一下。”于东指着旁边的余桦说道:“这位是余桦,是咱们学校新来的驻校作家。”
于东擅自将合同制作家改称为驻校作家,因为他觉得后面这个称呼合适一些。
驻校作家?余桦?
冯明和贾章轲他们忽然接收到这两条讯息,除了震惊,还是震惊。
此时他们的脑海里萦绕着两个疑问。
驻校作家是什么?
这个余桦,是那个余桦么?
于东知道他们在想什么,继续说道,“没错,他就是《活着》的作者,余桦。”
听到真是那个余桦后,贾章轲第一个蹿了过来,又是点头又是哈腰,“余桦老师,你好,我是你的忠实粉丝,几乎你的每一部小说我都有看。特别是《活着》,我特别特别喜欢,而且我一直都在盼着单行本出来,到时候我一定会买一本收藏。”
“咳咳。”于东在旁边轻轻咳了一声。
贾章轲连忙又说道,“当然,于老师在我心中的地位是不会变的,是一座永远的高山,而且就像珠穆朗玛峰峰一样,每天都在长高。”
于东看着一脸谄笑的贾章轲,怀疑他是不是跟曲爱国、汪海临他们处久了,现在马屁拍得是越来越溜。
他给余桦介绍,“这是我的学生,贾樟柯。”
这会儿冯明他们也都过来,于东又一一为余桦介绍。
看着学生们一个二个都激动得不得了,于东不禁在心里叹了口气,果然是外来的和尚好念经,余桦刚来就俘获了学生们的“芳心”。
面对一群仰慕自己的学生,余桦这会儿也端了起来,一本正经地说道:“大家能有这样的读诗、读书的热情,我作为一个比你们年纪稍长一些的文学爱好者,也是非常高兴……”
学生们听得直点头,大作家果然就是不一样,说话就是深入浅出,而且还平易近人。
于东则直翻白眼,刚才逛学校的时候余桦一直兴趣缺缺,原来症结在这。这家伙跟毕飞雨一个样子,就喜欢别人捧他,而且是一捧就飘。
早知道就应该直接把他带过来的。
平易近人的余桦大作家,在读诗会一待就是两个小时,随着活动教室来得人越来越多,俨然有一种读者见面会的架势。
新来的学生们看到这副架势,都有些懵逼,问,这是谁,旁人答,是余桦,随后懵逼的表情消退,取而代之的是跟旁人一模一样的激动。
于东也乐得轻松,跟程砚秋找了个角落,静静地看着余桦的表演。
“你不是说余桦挺腼腆的么,不太看得出来啊。”程砚秋笑呵呵地问于东。
“人有失手,马有失蹄嘛。”
程砚秋看着被众人围在一起的余桦,又说:“我感觉余桦来了之后,对你很有利,以后大家的目光就不只放在你一个人身上了。”
“还有毕飞雨。”
“对,还有毕老师。”
于东看着周围没人,小声对程砚秋说:“我妈昨晚打电话的时候,又说了要去拜访你爸妈的事情了。”
程砚秋脸一下子红了,低头说道:“我跟我爸妈说了,他们说随时都可以。”
“那我找个时间?”
“嗯。”
上次于东去过程砚秋之后,跟父母通话的时候说了这事,被他妈好一顿骂,说他应该提前跟他们说一声。
而且既然都已经上门见了家长,就应该提出双方父母见面的事情。
“你到人家去了,正事压根不提,人家不会说你不懂事,只会说我们当父母的不懂事。”
于东母亲的意思是既然他跟程砚秋已经确定关系了,那双方父母肯定要正式接触,不然程砚秋父母不放心。
其实于东也不是完全不懂,他虽然没有经历过婚姻,但是几十岁不是白长的。但是他也知道,双方父母一旦正式见面,肯定要聊结婚的事情,这是避免不了的。
而于东之前没想过这么早就结婚。
这年代处对象流程挺快的,确定关系,双方父母见面,过不久订婚,再过不久结婚,前后可能不到一年的时间。
程砚秋自然也知道这些,所以才会不好意思。
就拿冯明跟吴爱媛他们来说,冯明是今年年初去的吴爱媛家,然后双方父母见面,约定了一个日子吴爱媛家带着一些至亲去冯明家看家。
看家就是订婚的意思,看完家后,又过了没多久,冯明父母就去找了个算命先生算了日子,就算是定了下来。
本来冯明家想要今年就把事情办了,吴爱媛父母舍不得女儿,把日子定在了明年年初。
现在于东他们可能也会是这个流程。
于东其实还是占了点作家身份的便宜,假如他只是个普通的政治辅导员,天天跟程砚秋同吃同行,几个月还行,时间长了过个一两年还是这样,肯定会有人说闲话。
闲话这种东西,即便是当事人不在乎,也会波及到亲戚朋友。
只不过因为于东是个作家,大家对他的要求要低一些。作家嘛,肆意一点才正常。
但是要求再低,时间长了,对女方也不好。
所以父母说了这事后,他也没有刻意再拖。
……
苏桐跟韩冬是下午来的,原本于东是要带他们去找个地方坐坐,不过苏桐听余桦说了上午在读诗会活动室的事情,也产生了兴趣,一行人又去了读诗会那边。
这下更不得了了,一群作家齐上阵,读诗会这边直接炸了锅。
苏桐,于东,毕飞雨,余桦,韩冬,这五位除了韩冬之前就不太火,现在又有些过气之外,其他几位都是正当红的作家。
而且韩冬本身就是诗人,即便他有些过气,读诗会这边依旧有很多人认识他,喜欢他。
所以他们几个一起出现在读诗会这边,引起轰动是必然的。
本来活动教室没多少学生,但是一传十十传百,陆陆续续又来了不少人。
并不大的活动教室里面挤了一百多人,外面还有人在往里面挤,都想一瞻几位大作家的风采。
于东看着教室里面热闹的场面,歪着头小声跟程砚秋说:“咱太爷爷不是写过《唐祝文周四杰传》么,你看我们几个算不算得上是江南五大才子?”
“是我太爷爷。”程砚秋纠正道。
“咬文嚼字了吧,不都一个意思么?”于东觍着脸道:“以后我们几个弄个组合,就叫江南五大才子,怎么样?”
“要是再有人过来呢?”
“那还不简单,来一个就叫江南六大才子,来两个……”
“就叫江南七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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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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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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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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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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