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后来叶兆延也写过一本《后羿》,只不过那本书是因为《碧奴》而写,他拼了命地想要把故事往神话上面套,最终写出来的东西零零落落,连叶兆延自己其他作品的水准都达不到。
而于东的《后羿》可能在表现上会有夸张的地方,却不会把它跟“后羿射日”这个神话故事混在一起。
在于东的《后羿》中,有穷氏有一人从小就天生神力,善于射箭,部落里面的人总拿他跟传说中的羿相比较。因为几代都善射,所以大家都叫他司羿。
在这样的环境下,司羿从小就幻想着自己有天会成为拯救苍生的大英雄。
后来他听说帝太康暴虐无度,就觉得自己拯救苍生的时机到了,便趁着太康打猎时起兵去洛水拦太康。
隔着洛水,两人拉弓对射,司羿抬手一箭将太康射断一只胳膊。太康后来虽然保住了性命,却心生恐惧,再也不敢渡洛水回去。
这时司羿只是觉得自己拯救了苍生,还没有想要称帝。但是后来他逐渐觉得自己的梦想还没有完成,便整日想着寻找并射死妖兽,甚至终日期盼天上冒出来几个太阳让他射落。
有一天寒浞告诉他,想要天生异象,他必须先称帝。
为了完成自己的英雄梦,他就听言称帝,然后耗费数年,集合民众帮他寻找妖兽的踪迹。直到有一天,他心灰意冷抱怨寒浞的时候,却被寒浞命人擒下。
寒浞在杀司羿之前,附耳告诉他,其实妖兽不在别处,正在眼前。司羿暴虐无度,早已成为百姓心中的妖兽,只不过这妖兽将由他寒浞来杀。
司羿死时,百姓起舞欢庆,拍手称快。
但后来发现寒浞同样暴虐,人们又开始美化司羿,称他为后羿,这就意味着承认了他君主的身份,也意味着寒浞是篡位。xǐυmь.℃òm
为了增加读者的阅读体验,于东特意加强了《后羿》这篇小说的互文性,其实说白了就是沿着历史记载的轨迹延伸,让读者在读的时候能够在有限的文字基础上展开更丰富的想象。
于东从中文系毕业,写作的时候想的东西要更多点,很受修辞学影响。
这次他就刻意让“作者死亡”,让读者从单一文本意义的权威中,从全知全能的作者观念中解放出去,把阅读的自由交给了读者。
其实这类跟历史有关的小说,或多或少地都做到了这一点。因为历史就在那里,每个读者脑海中都有一个历史,他们在看小说的时候,会根据自己以前看过的历史文本来对小说进行解读。
而有些东西,恰恰就需要有额外的历史文本对照,才能体现完整的意思。
后世的一些重生类网络小说中,也都是如此。在描绘时代的时候,很多东西都是读者根据自己看过的其他文本甚至是时代体验来解读。
只不过于东在小说中特意突出了这一点,整篇小说在人物的变化上,跟姚雪垠的《李自成》有些相似,屠龙者终成恶龙。
可能很多读者在读《后羿》的时候,就会想起《李自成》,这时候互文性就体现了出来。
《后羿》是于东写得最快的一本小说,从周六当天下午开始写,一直到第二天晚上,他就写了三万多字初稿。这主要得益于这篇小说他之前构思过很长时间,脑海中的故事已经成型。
后面还有三万多字的稿子,不出意外,连写带改,用不了一周的时间。
这一天半的时间里,刘昌敏和冯明他们几个来了有五六次,每次从窗户外面看到于东伏案写作,就悄悄地离开了。
胡长青也来过一次,同样在窗外驻足一会儿就走了。
直到周一早上,刘昌敏看到于东的第一句话就是:“你终于闭关出来啦。”
跟刘昌敏聊了几句,于东才知道他们几个来找过他好多次。
“本来想找你掼蛋,但是看你写东西的样子实在认真,就没忍心打扰你。不过我跟冯明打了个赌,看你能写多久。他说你到昨天下午就要歇,我说这两天你歇不了,最后我赢了他两块钱。”刘昌敏笑呵呵地说道。
于东也笑:“这两块钱也算是有我的功劳?”
“那是自然,回头去食堂吃饭给你加个卤蛋。”
“真是大方。”
……
上午快下班的时候,吴常新把于东叫到了办公室。
于东原本以为吴常新叫他过来,是要问上周五晚上公开课的事情,却没想到吴常新张口先问了黄瓜园诗会的事情:“你们最近的那个诗会发展得怎么样了?”
虽然有些意外,不过于东还是汇报了情况,“上次诗会搞活动,我去了燕京,没有参加,不过回来后听刘老师说还不错,有不少学生也参加了,规模越来越大,大家的热情也很高。”
吴常新点了点头,忽然又问道:“于东,你认为咱们学校现在有条件弄一个文学类的校刊么?刊登一些学生和老师发表的诗歌或者其他文章?”
于东想直接说“没有”,但还是生生忍住了。他斟酌着用词说道:“我觉得这是好事情,不过再等一段时间,等到时机更成熟之后再弄也不迟。”
虽然于东说得委婉,吴常新却已经听明白了意思,这事现在根本干不成。
其实于东不仅仅认为现在干不成,他认为以后也干不成。
现在没有社交网络、视频软件,一些学校弄的文学类校刊还有些生存空间,等到以后网络发达后,学生们获取信息的渠道爆炸性增加,这类校刊就完全没有吸引力了。
再说金艺是个艺术类院校,总不能靠着一个玩票的黄瓜园诗会就想把一个校刊撑起来。
硬要做也行,最终结果肯定就是自娱自乐,越做越臭。
吴常新其实也知道这个想法有些不切实际,所以听到于东的回答后,点了点头:“是我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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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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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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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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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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