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溯流文艺时代读一读>第九十五章 再改一改
  女人叫李世兰,这三个字是于东自己根据当地人口述猜测的,当地人并不知道女人的名字具体怎么写。

  她应该是苏北人,为什么说是应该,是因为也有人说她是皖北人,不过苏北的说法占了多数。

  据说是家里太穷,十几岁的时候就从家里跑了出来,在州岛上找了一户人家嫁了。

  没有娘家人本来就容易受欺负,她又连续生了三胎女儿,在婆家的地位更是一日不如一日。

  后来的故事就如刘昌敏说的那样,服毒,被灌粪,精神失常。

  不过于东又弄清楚了两件事情,一件是她三个女儿的去向,另一件是她为什们要每日往返于家和鼓楼之间。

  她三个女儿,一头一尾活了两个,二女儿三岁的时候掉到河里面淹死了。

  大女儿嫁很远,一年也不一定回来一趟。三女儿命好些,嫁到了城里面,丈夫在某个事业单位工作。

  能照顾李世兰的也就只有三女儿了,不过三女儿却也很少回来,大概就是隔十几二十天送点吃的给她母亲。

  提到这个三女儿的时候,村民的意见两极分化,有人认为三女儿白眼狼,老母亲都疯了也不知道接过去照顾,就知道自己在城里享福。

  也有人为她辩解,说她也不容易,有家有口的,还要照顾孩子,没有完全甩手不管已经是很不错了。要真是把她妈接过去,那她跟丈夫早晚过不下去。

  后者既然已经为三女儿辩解了,也就多说了几句。

  说这三个女孩也不容易,二娃早死了反而少受罪,一头一尾两个女娃摊上这样的家,从小到大日子过得比谁都苦。

  父亲和奶奶不喜欢她们,天天的饭都不给她们吃饱,村民有时候看不过去把她们接到自己家里吃上一顿,但是那时候谁家日子都不好过,帮忙也有个限度。

  等到奶奶和父亲相继去世,李世兰照顾自己都成问题,更别说照顾她们了。

  老大十几岁的时候就跑了,过了好几年才回来,第一次回来的时候带了儿子,往后再回来也就只有她一个人了。

  老三经村里面人介绍,嫁到了城里。不过虽说是城里,但是丈夫年纪比她大不少,人又长得不中看,也很少回来。

  大概四五年前,李世兰摔了一跤腿受了伤,人年纪大了经不起摔,没几天就去世了。

  而她之所以每天都去鼓楼,是因为在她还没有服毒的时候有人教她说可以去上访,不让她丈夫和婆婆打她。

  她当时跑去找了几次,也没找到能管这事的,还因为这行为被丈夫打了一顿。

  后来她精神出了问题,忘了很多事情,唯独上访的事情还记得。

  于东猜测,上访的事情大概已经成为了她的执念,而之所以后来也去了一段时间金艺,估计也是因为听人说金艺有块石头能许愿。

  她很有可能已经不记得虐待自己的丈夫和婆婆已经死了,只想许愿让自己不再受欺负。

  从村子出来的时候,于东的心情依旧很沉重。不管他听到过多少悲惨的故事,每次再听到这类事情的时候还是会很难过。

  特别是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身边,切切实实的。

  期间有人指着田间一处跟他说:李世兰就埋在那里。

  于东没有过去,只是远远地看了一眼。

  一个小小的土包,半掩在荒草中间,可以想见,等到这些垂着头的荒草败落,新草重新长出来的时候,这座矮坟就会完全隐藏在野艾之间,难以察觉到。

  回去之后,于东只用了一个多礼拜的时间就把关于李世兰的小说写了出来,然后拿给了苏桐看。小说总共七万字,平均每天于东写了接近一万字还加上誊抄的功夫。

  苏桐抽了小半包烟才把七万字的稿子看完,随后他看向于东:“故事有……”

  他本来想问有没有原型的,但是又生生止住了,转而笑道:“你不是为了《钟山》,特意写了这篇小说吧。”

  苏桐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于东这篇小说没有任何新潮的东西,就是一篇传统的现实主义小说,确实很符合《钟山》的风格。

  不过苏桐也是在开玩笑,他当然不认为于东会迎合某个杂志的风格而创作。

  于东没有说话,苏桐又接着说道,“这篇小说非常好,但是我觉得还有些东西可以挖,比如她两个女儿的生活还有她上访这段,都可以做一些延展,你这篇小说大概有……”ωωω.χΙυΜЬ.Cǒm

  “七万字左右。”

  “七万字。”苏桐点了点头,“我觉得延展一下,扩到十万字以上,做更多的挖掘,把作品做得更丰富更厚实一点要好一些。现实主义作品,要竖立典型环境中的典型形象,这一点你已经做得非常好,但是可以更好,把环境做得更典型一点。你要思考一个问题,我们现在站在这个时代,有很多东西是可以用这个时代人的眼光去看。但是往后很多年呢?对后代人来说,你这篇小说里面描绘的典型环境就缺少一些细致。”

  看到于东正在思考自己的话,苏桐又笑了起来,“当然,这只是我的一点小建议,如果你不想改的话,我可以直接跟你说,这篇小说过了,下一期就能给你上。”

  于东沉吟了一会儿,点头道,“听你这么一说,确实还有能改善的地方。我试试吧,如果真的不行只能这样了。”

  “你可以的,我相信你。”

  “谢谢你,师哥。”于东由衷感激道。

  苏桐笑着摆手,“不用谢,是你自己的实力让我相信你。”

  “我不是说这个,我是说谢谢你给我的提议。”

  苏桐笑得更厉害了,“这就更不用谢了,难道这不是我们做编辑该做的事情么?你不会以为我们编辑就是约约稿,审审稿,然后给你们改改错别字吧。”

  “我可没说。”于东摊手道。

  “好了,不开玩笑了。这篇小说你再改改,好了之后再拿过来。另外我上次跟你说的事情,你考虑好了么,这次要不要跟我过去,不剩几天时间了。”

  于东点了点头,“去,正好我这次过去燕京也有些事情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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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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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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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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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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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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