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让死了,死了也就死了,但现在魏公要我们兵马朝阎涧水而去。诸位有什么想法?”王薄资格最老,坐在首位,周围的孟海公、徐圆朗等人坐在一边。
“是啊,现在罗士信可是猖狂的很,四处出击,那么点人马,还能翻出花来不成,不如我们聚集兵马杀过去。”徐圆朗不愿意离开山东一带,就招呼众人说道。在鲁地,徐圆朗就是山大王,哪里需要到李密手下去干活,谁知道自己的军队会不会被对方夺去。
宋世谟、张大彪等人脸上露出一丝异样来,前往阎涧水,有好处也有坏处,最起码军粮不用担心,但坏处也是肯定的,谁知道李密会不会亮自己等人的兵马给多走。
“不知道单二哥怎么说?”郭方预忍不住询问道。他口中的单二哥知道是单雄信。
“单兄弟恐怕也不能改变魏公的决定。”王薄摇摇头,说道:“魏公这是想凭借优势兵力一举击溃李煜,从而成就大业,诸位弟兄,这是一个机会,一旦魏公击败李煜,就能夺取江南,那个时候,我等就是开国重臣。”
王薄显然是支持李密这个决定的,因为他虽然名声不错,但是手中兵马并不多,被李密兼并了并不算什么。所以才会鼓吹联合的好处。
果然,话音刚落,众人脸上就露出一丝思索来。众人兵马加起来,有十几万之多,联合李密,击败李煜在众人看来,也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诸位,若是今日不曾前往和魏公联合在一起,一旦魏公击败了李煜,诸位能逃过魏公的惩罚吗?还有,若是魏公失败了,诸位能抵挡的住李煜的进攻吗?”王薄又轻笑道。
“只是现在罗士信的兵马就在咫尺之遥,一旦罗士信攻入下邳,甚至席卷整个鲁地,到时候我等领地也将会受到罗士信的进攻,必定会损失惨重。”宋世谟迟疑道。
王薄说的好听,长白山距离下邳比较远,罗士信一时半伙还打不到那里去,所以根本就不必在乎这一点,但宋世谟就在下邳。罗士信就能席卷整个下邳。
“一个下邳而已,等击败了李煜,什么样的富贵没有?”王薄哈哈大笑,忍不住说道:“再说,我等都撤走了,前往阎涧水,罗士信难道不知道我们前进的方向吗?李煜的兵力原本就少于魏公,他不救援他的主子,还会在山东一带肆虐吗?”
众人双眼一亮,若是按照王薄所说的,事情还真的有变化,只是宋世谟心中却十分不满,自己的地盘距离罗士信太近,罗士信随时都能攻打自己,最后倒霉的还是自己,而其他人却不在乎这一点,只是凭借自己的能耐,能抵挡罗士信吗?
宋世谟想了想,还是摇摇头,孟让的兵马在自己之上,都被罗士信所击败,自己更是不可能的了。想到这里,顿时叹息道:“既然诸位都认为去阎涧水找魏公合适,那我们就去阎涧水。”左右都是守不住下邳城,还不如通通快快前往阎涧水,听候李密的吩咐。
张大彪等人间宋世谟都愿意放弃自己的基业,前往阎涧水,自己等人也是无话可说,只能纷纷应了下来。王薄的话已经让这个松散的联盟变的更加松散了,有的大概就是对李密的一点提防。
“如何甚好,大家回去整顿军队,前往魏公大营,沿途所有的粮草,自然是有关东世家来支付,诸位,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到时候,诸位就能踩在李煜的脑袋上了,等到魏公称帝的时候,诸位都是开国功臣,总比一方义军要好的多吧!”王薄见状很高兴。
徐圆朗等人听了之后,脸上也都露出一丝欢喜来,功名利禄每个人都喜欢,只是自己等人没有把握称王称帝而已,现在跟着李密身后,未必没有这样的机会。
位于阎涧水的李密很快就接到了王薄的消息,听到王薄率领义军前来的时候,王薄很高兴,他认为,自己已经取得了战场的主动权。
就在王薄等人率领大军朝阎涧水去的时候,襄城郡,王仁则已经聚集了所有的兵马,以上官龙为先锋,五万大军出了襄城,朝南阳而去,只是在出了襄城五十里的地方,突然调转方向,朝荥阳杀了过去。
在阎涧水南岸的李煜,也接到了王仁则和罗士信送来的情报。王薄等人居然率领大军朝阎涧水而来,显然想着一举定乾坤。
只是,这不是自己想要的结果吗?李煜看着一边王仁则传来的消息,已经出了襄城,四日之内,就能杀入荥阳,等到李密得到消息的时候,最起码已经是五日了,而罗士信的兵马也将在五日内赶到中军大营,到时候,就是决战的时候。
“李密大局已定了,可惜了,一代枭雄,就要落幕了。”李煜放下手中的书信,微微叹息道。
“可惜的还有李世民,不知道李世民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会有什么样的反应。”裴世炬老脸上闪烁着一丝光芒,中原大战即将结束,李煜虽然没有占多少便宜,李煜的主要目标并不在江北,而是在江南。
“最好还是李密死而不僵,还能留有一线生机,这样是最好,王上需要的是一个混乱的中原,而不是一个统一的中原。”袁紫烟娇笑道:“所以臣认为,王上应该留李密一条生路,让他和王世充两人厮杀。这样可以让我们从容收拢江南的局面。”
“一开始孤认为,李靖的兵马很快就能平定江南,现在看来,是孤这边先行平定江北的战争了。”李煜站起身来,显得十分得意,能在李靖之前解决江北问题,足以让李煜感到自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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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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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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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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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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