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前方就是桐柏山,敌人恐怕是朝桐柏山而去。”身边的亲卫队长王庆宏飞马而来,虽然是分兵,但作为亲卫的百余骑兵,王世充还是带在身边。
“去了桐柏山?难道是想遁入山林吗?”王世充忍不住说道:“就算是遁入桐柏山,也要将他们给拦住,快,抓紧时间,快速前进。”王世充想到这一点,心中隐隐有一丝兴奋。
王庆宏不敢怠慢,赶紧和身边的亲卫一起,催促着大军前进,大军前进的速度顿时快了起来,王世充知道一旦敌人进入桐柏山,自己再想将李煜生擒活捉就很困难了。
大军前进不过三里,道路逐渐变的狭窄起来,周围的密林也增多了许多,显然即将进入桐柏山去,王世充扫了周围一眼,微微皱了皱眉头。追击李煜固然重要,但保住性命更重要。当下赶紧命令大军缓慢前进。
“砰!”这个时候,就听见一阵厉啸声传来,一只利箭破空而出,带来一阵刺耳的声音。
“不好!快撤!”王世充面色一变,整个人都趴在战马上,调转马头,就准备逃走,他知道自己中了埋伏了。整个隋军一阵大乱。
“王世充,今日就是你的死期。”乱军之中,传来一阵怒吼声,接着密林之中有乱箭射出,隋军一时间大乱,惨叫声连连,突袭就这样瞬间出现,一切,都是因为王世充手中没有斥候的缘故,根本就没有发现,眼前的一切都是一个局,一个针对自己的局。
“杀!”对面忽然传来一阵战鼓声,就见狭窄的官道远处,一队队步兵缓缓而来,这些步兵手上拿着都是一根根长矛,漆黑的长矛缓缓而行,一步一个脚印,大地为之震动,为首之人,手执长枪,紫面长须,手执长枪,正是选锋营伍云召。随着伍云召的一声令下,选锋营就好像是下山的猛虎一样,呼啸而来,眨眼之间就杀入隋军之中,长枪刺破了隋军的皮甲。
刚刚还在躲避的隋军,哪里想到伍云召的选锋营居然如此凶猛,虽然偶尔之间,有人射出自己的利箭,但这些散乱的利箭根本就阻挡不了乞活军冲锋的脚步,锋利的长矛瞬间刺穿敌人的胸膛,隋军发出一声声惨叫。
伍云召骑着战马率先冲入乱军之中,长枪闪烁,硬生生的在乱军之中,杀出一个硕大的缺口来,大军瞬间插入敌人的心腹之中。
“杀!”王世充看见两边的山林之中,又冲出无数人,这些人一手执刀,一手执盾牌,从密林中杀出,为首之人手执大锤,大锤挥舞,周围的树木纷纷被铁锤所摧毁,大军纷纷冲入乱军之中,又是一阵砍杀。这是李固率领的玄武营。
玄武营从两边杀出,将隋军从中间截成两截,前方遭逢伍云召凶猛进攻,中间有李固的大军拦截,一千玄武营士兵,分成两部分,分别阻击两边大军。
“快,杀过去,联合在一起。”王世充面色慌乱,现在李煜的大军还没有出现,最起码李煜自己还没有出现,王世充认为自己还有机会,将自己的人马联合在一起,未必没有一线生机。他现在只希望,李煜也和自己一样,分兵引开王仁则。
可惜的是,当远处传来一阵阵马蹄声的时候,王世充整个人都坠入寒潭之中,这是骑兵,如此大规模的骑兵,只有李煜的骑兵。对于李煜的骑兵为何出现在身后,王世充已经不会考虑这个问题,骑兵从自己的背后出现,这对大军的打击是可想而知。后军已经不可能得救了,现在摆在自己面前的,就是如何逃走,随着李煜骑兵的出现,乞活军将会纷纷出现。再不逃走就来不及了。
李煜手中长槊,冲锋在前,手中长槊顺着战马的速度,狠狠的刺入乱军之中,可怜这些隋军根本就没有想到,敌人会从后面杀来,等到反应过来的时候,李煜的亲兵骑兵已经撞入乱军之中,这些骑兵手上拿着的都是清一色的长槊或者长枪,这些步兵根本就不是对手。
“活捉王世充。”李煜在乱军之中喊了起来,他看见乱军之中,并没有发现王世充,一万人挤在狭长的官道上,密密麻麻,根本就看不清楚,只能是大声的喊了起来,就想着将王世充吓跑。这么多人,旁边都是山林,想要将王世充生擒活捉,难度不是一般的大,索性李煜需要的就是击溃这一万大军,让自己获得更多的生存机会。Χiυmъ.cοΜ
“早知道,就应该求稳,哪怕会受到朝廷的责罚,也应该缓步前进,总好过自己的一万大军在这里全军覆没的好。”王世充已经从战马上跳了下来,这个时候骑着战马,就明摆的告诉李煜,自己这些人身份不简单,必定会拼死朝自己这边杀来。
不仅仅是王世充自己,就是王世充身边的亲卫也都纷纷舍弃了战马,护卫着王世充朝一边密林中逃走,现在前后左右都是敌人,能逃走的也只有官道旁边的密林了,至于以后的事情,王世充已经没有心思考虑这些。
李煜并没有注意到王世充逃走,一万人太多,密密麻麻的,根本就分不清楚,谁是王世充,现在只知道盔甲和自己不一样的人就是敌人,乞活军排成了一个个方阵,手中握着长枪,只要朝眼前的敌人刺去,一队接着一队,缓缓向前,不断的压缩着敌人的生存空间。
位于中间的玄武营,一手执着大盾,一手拿着战刀,身强力壮,站在最前列的人,都是身着重甲,虽然仅仅是护住了前胸,但敌人想要突破这些人防御,十分困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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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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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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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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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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