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赶到了。”李景睿手执长槊,身披盔甲,身边众将云集,刘仁轨、薛仁贵、程处默、尉迟宝庆、尉迟宝琳、罗大佑、李魁等新生代将领环绕四周。
“殿下,冲吧!敌人太嚣张了。”程处默豹眼圆睁,冷冷的望着对面,说道:“蝼蚁一样的人物,也居然敢挑衅天朝,让臣灭了他。”
“老程,阿史德温傅的人头是我的,你可不要我争。”尉迟宝庆看着前面中军帐下的大汉,手执长槊,跃跃而试。
“笑话,你说你的就是你的啊,我还你坐下的狮虎兽是我的呢!”程处默用艳羡的眼神看着尉迟宝庆坐下的战马,大声反驳道。
“哼!谁抢到就是谁的,你没有抢到,说明你笨,还好意思找我要?”尉迟宝庆却是冷笑道。
“殿下,决战就在今日,刚好一举灭了他。”刘仁轨脸上难掩兴奋之色,自己从东打到西,今日总算是追上了敌人,准备一举将其歼灭。
李景睿听了哈哈大笑,他骑着战马,在军前缓缓行过,大声喊道:“弟兄们,看见面前的敌人了吗?他们就好像是待宰的羔羊,等待我们的去宰杀。现在我下达最后一道命令,不用跟随大纛,方向,向北,杀过去,鼓声未停,不得后撤。向北!”
“向北!”三军将士听了之后,顿时发出一阵狂呼,征战到现在,总算是到了决战的时候了。
阿史德温傅看着对面的兵马,面色冰冷,心中也不见任何慌乱之色,战争打到现在,他从东逃到西,几乎席卷了大半个草原,身边的人马不定,多的时候十几万,少的时候数万。
到现在他终于看清楚了,大夏并非没有力气解决他,而是想着放长线钓大鱼,利用自己将整个漠北全部清洗一遍。
任何想臣服于大夏的部落纷纷南迁,避开叛军,任何一个看不惯大夏,想要另起炉灶的部落,纷纷加入叛军的行列之中,使得的阿史德温傅麾下人越来越多。
大夏显然不在乎这种情况的发生,甚至还乐见其成,对方就是想将这些人马一网打尽,彻底的铲除任何一个胆敢背叛大夏的人。
现在终于到了决战的时候,决战的时间是阿史德温傅自己选的,地点也是随机的,厮杀到现在,叛军实际屡战屡败,已经是兵无战心了,阿史德温傅无可奈何,只能发起决战。
胜则重开天地,自己再次啸聚一方,甚至统一漠北,但若是失败,恐怕明年的今日就是自己的祭日。
“将士们,看见前面的敌人了吗?他们就好像是豺狼一样,闯入我们的家园,夺走了我们的钱财,抢走了我们的女人,现在他们又要斩尽杀绝,我们能答应吗?”阿史德温傅也做起了最后的总动员。
一切都是为了活着,阿史德温傅是如此,下面的部落勇士们也是如此,这么长的时间内,他们算是见识到了大夏兵马的凶残之处,这个时候,自然是不想将自己的性命丢在这里。
“杀,杀!”这些部落将士们也发出一阵阵怒吼声,虽然心生畏惧,但在生死存亡面前,这些将士们还是鼓舞了勇气,要和大夏决战。
“传我最后一道命令,斩杀面前的人任何一个敌人。”阿史德温傅挥舞着手中的弯刀,大声的咆孝起来,他面色狰狞,恨不得现在就冲上去,斩杀面前的每一个敌人。
“进攻。”
大夏战鼓声响起,声闻九霄,直上苍穹,将士们开始发起冲锋,他们挥舞着手中的战刀,脸上闪烁着疯狂,发出一阵阵怒吼声,一脸的兴奋。
将士们充满着信心,眼前的敌人就是残兵败将,根本就不是大夏的对手,杀他们就好像杀鸡一样简单。
而对面的叛军也开始发起了冲锋,要将眼前的敌人解决掉,唯有如此,才能杀出一条血路,保住自己的性命。
一个是为了生存,一个是为了荣耀。
在这种情况下,才会有了现在模样,在草原上发起了决死之战。
“轰,轰!”
一阵阵爆炸声响起,就见叛军之中,惨叫声连连,一个又一个的战马被炸死、炸伤,有些倒霉的士兵,当场就被炸死。
阿史德温傅嘴角抽动,他知道,这是大夏的武器,叫做手榴弹,捆绑在利箭上射出,杀伤力虽然不大,但是在战场造成的影响却不小,自己已经数次在这上面吃了大亏了。
只是面对这种进攻,他并没有好的办法,只能是让骑兵分散开来,这样被炸死的可能性就小了许多。事实证明,阿史德温傅胆敢造反,也是有些本事的,还知道手榴弹的弱点。
但在绝对实力面前,他也没有任何办法,只能看着敌人的火器肆虐战场,看着自己那些倒霉的将士们被炸死、炸伤,看着一些战马发出一阵阵凄厉的惨叫声。
“进攻。”当阿史德温傅看见前锋已经和大夏兵马接触的时候,顿时知道敌人的手榴弹不可能对自己产生威胁了,十分干脆的全军压上去,若是能击败敌人那是最好,若是不行,那就是命了。
血战开始,包括李景睿在内的将士也投入战场,双方都没有留下任何预备队,想要的就是彻底的击败对方,解决对方。
一个又一个身影跌落草原之上,或是火红色,或是白色等等,鲜血横流,染红了草原上的青草,渗入了地下,或许等到明年的时候,这个地方的青草变的更加茂盛。
李景睿手执长槊,冲入乱军之中,薛仁贵和李魁两人分了左右,正在保护对方,让左右的敌人伤害不了对方。
实际上,李景睿征战疆场,主要就是为了让李景睿熟悉战场的情况,免得日后被人欺骗,不重视军方。这才是李煜的根本目的,让他成为一个大将军之类的,那倒是不可能的事情。
大夏的二代君王可以了解军事,并不需要冲锋陷阵,尤其像李景睿这样,兄弟很多,一旦战死疆场,就会引起朝局动荡。
“薛将军,不需要跟在本王身边,你比孤更需要功劳。”李景睿冲杀一阵之后,很自觉的收了手,他不如李煜,也不可能成为李煜,李煜力大无穷,战斗力十分彪悍,所以能冲锋陷阵,征战疆场,李景睿却是小心翼翼,不敢亲入战场之中。
“好,殿下小心一些。”薛仁贵听了并没有拒绝。琇書網
和其他的将军们相比,薛仁贵的确是需要功劳的,他很清楚自己在皇帝心中的地位,但不管皇帝是怎么重视自己,自己若是不能立下功劳,一切都没有任何用处。
眼下就一个好机会,击败眼前的叛军,击杀阿史德温傅就是大功一件。
当下看着李景睿脱离了战场,自己率领大军发起了冲锋,一杆方天画戟在乱军之中,横冲直闯,火红色铠甲此刻变成了血红色,雪白的战马好像是从血海之中走出来的一样。
“好一个神勇的将军。”李魁双目圆睁,他很想跟在后面比试一番,只是看着身边的李景睿,很识相的没有去冲锋。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定位,就像自己的父亲李固,跟在紫微皇帝身边,当了一辈子的镇殿将军,燕京将军、执掌巡防营,护卫京师,也没有什么大功劳。
自己以后也肯定是这样,继承自己老子的官位,继续执掌燕京。需要的并不是勇勐,而是忠贞,对帝王的忠贞。
“薛仁贵有他的使命,和你不一样,他想要成为大将军,就必须让众将心服口服,不仅仅是行军韬略,就是冲锋陷阵也是如此。”李景睿看出了发小的心思,安慰道:“不过,他的确是天生将才,无论是哪个方面,都是有潜力的。父皇好眼光。”
李魁听了这才安定下来,嘿嘿的笑了起来,说道:“殿下,这个刘仁轨也很不错,从东打到西,就没有失败的时候。”
“是啊,都很不错。”李景睿连连点头,目光在乱军之中穿梭,看看可有什么机会,尽快扩大战果,解决敌人。
“殿下,臣认为应该向陛下报捷了。敌人必败无疑。”李魁手执利斧,虎视眈眈。
“报捷自然是要报捷的,只是报捷之后,我恐怕就要还朝了。”李景睿看着眼前的战场,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明白自己的父皇,为什么喜欢冲锋陷阵,喜欢征战疆场,就是喜欢掌控眼前的一切。
“啊!还朝,殿下准备还朝了?”李魁听了,丑脸上顿时露出失望之色。李景睿一旦还朝,就意味着自己也会跟在后面还朝。
“是啊!还朝了。”李景睿看着对方的模样,轻笑道:“你放心,我就算还朝,你也可以继续征战疆场,跟在薛仁贵后面。”
李魁想了想,最后还是摇摇头,说道:“算了,末将还是跟在殿下身边吧!左右我也是立下了不少的功劳,继承父亲的爵位是足够了,以后还是留在燕京,护卫殿下要紧。”
“多谢了。”李景睿心中顿时放松了许多。
大地之上,温度骤然升高,汉水之滨,一个硕大的兵营坐落附近,上面的金边凤凰展翅旗标明着这里就是御营。
汉水边上,李煜身后插着黄罗伞盖,他自己坐在马扎上,身上穿着一件短袖单衣,手臂隆起,背后现出遒劲,充满着力道,此刻的他正在悠闲的钓鱼。
吕氏父子、杜氏父子的叛乱虽然被剿灭了,但所造成的影响仍在,从南到北,从东到西,有不少的世家大族都卷入其中,或是书信往来,或是提供钱粮等等,虽然没有光明正大的加入其中,可是朝廷却不管这些,既然有线索显示,那不好意思,你就是其中的一员。
等抓入大牢之后,开始审讯,从紫微元年开始,到现在为止,你干了哪些事情,哪些是违法的,哪些是要杀头的,等等,这些都是一一清算的。
皇帝显然没有想过放过这些人,这是一个难得的好机会,准备将全国的世家大族都清洗一遍,凤卫、梅花内卫、绣衣使者等等蜂拥而出,到处抓人,随处可见杀人的模样。
整个大夏朝野内外,一片白色恐怖,谁也不知道这样的杀戮什么时候结束,皇帝圣旨未下,杀戮就不会结束的,甚至这样的杀戮牵扯到朝中的大员,燕京也是一日三惊,不少的大臣纷纷被卷入其中。
就是岑文本等人也不敢说话,也生怕被牵扯进来。
一些聪明人都知道,这是皇帝针对世家大族的一次清洗,谁敢说话,就会被皇帝针对。
“陛下,陛下,大捷,大捷。”一阵脚步声传来,就见许敬宗急急忙忙的跑了过来,手上捧着一张纸条,大声说道:“陛下,秦王殿下鹞鹰传信,漠北大捷,薛仁贵冲锋陷阵,亲手斩杀叛贼阿史德温傅。漠北平了。”
李煜听了之后,顿时双眼一亮,将钓鱼竿丢在一边,摸着胡须,说道:“好,很好。景睿此战之后,也算是成长起来,朕也放心许多了。”
许敬宗听了先是一愣,很快就明白其中的道理,顿时双眼一亮,脸上的喜色更浓了。
“传朕旨意,让秦王班师,大军交给薛仁贵统领,让刘仁轨回京,朕亲自册封他。”李煜显得很高兴,在岸边走了几步,又说道:“传旨下去,五日后,朕起驾返京,诏命辽王、驸马都尉护驾。”
“臣遵旨。”许敬宗听了顿时松了一口气,他知道,皇帝这道圣旨下达,就意味着这次平叛的结束,不管接下来,还有没有世家大族涉足其中,都会放在一边。
长达半年的杀戮总算平静下来,恐怕满朝文武也会松了一口气,许敬宗也松了一口气。
“许卿,这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领风骚数百年啊!”李煜看着滔滔汉水,忍不住感慨道。
“不管怎么样,陛下才是亘古未有之明君。”许敬宗十分恭敬的说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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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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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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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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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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