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隋末之大夏龙雀笔趣阁>第一千零四十七章 想苟都不成啊?
  大帐之中,遥辇昭古和离保两人坐在一起,烛光照耀下,两人面色阴晴不定,大帐中发生的一切,让两人隐隐有些后悔。

  “早知道如此,你我就不应该归顺大夏了。”离保叹息道:“大夏皇帝好生厉害啊!打的一手好算盘,让你我归顺大夏也就算了,还想着让我们部落的勇士为大夏效力,再过段时间之后,恐怕再也没有人为你我效力了。”

  离保清晰的知道眼前的情况,自己虽然为侯爷,可是仅仅只是一个侯爷,手下并没有多少兵力,可是那些族中的勇士就不一样,日后只要立下军功,将会有无数的赏赐,未必没有人封侯,那个时候,这些人还会支持自己,听命自己吗?

  “不归顺大夏,你我想死吗?”遥辇昭古冷森森的说道:“今天就算没有你我,大夏皇帝仍然可以击败契丹人,下一个就是你我,你我能挡的住吗?若是不答应,你我今日就得死。大贺摩会已经死了,你我还有用处吗?”

  “你就这么认命了?”离保一副不相信的模样。他可不相信遥辇昭古就这样臣服于大夏,放弃手中的权力,成为大夏的臣子。日后生死将会落入大夏的掌握之中,这不是一个枭雄能做的。

  “大夏想要掌握草原是何等困难,大夏皇帝英明神武,但日后呢?我遥辇部族自从我的祖父开始就服侍大贺一族,将一个小小的遥辇部发展成今日,带甲万余,靠的就是一个忍字。现在是如此,日后就不一定了,一个强势的帝王,未必是臣子们喜欢的,尤其是现在这个皇帝,更是如此。”遥辇昭古得意的说道:“我在很小的时候,父亲就为我请了汉人老师来教我,那位汉人老师告诉我说,中原是世家的天下,可是我们这位皇帝就不一样了,他不会喜欢世家的。和世家之间,不久之后肯定会有一战,或许这就是我们的机会。”

  “果真如此?”离保好奇的望着眼前的中年人,心机之深,让人震惊。

  遥辇昭古的话,用后世的意思就是苟到最后,也就成了赢家。这种事情在历史上有很多,最典型就是司马懿,不也是苟到最后,成了最大的赢家了吗?

  “而且,我们也未必没有机会回到草原,大夏的战争会一帆风顺吗?不见得吧!他的对手是突厥人,但我们这边也有不少的契丹人、奚人,这些人大军未必能够剿灭,一旦让他们躲入山林之中,这些家伙随时都会出来作乱的,那个时候,不就是我们的机会吗?”遥辇昭古幽幽的说道。

  离保点点头,在东北的山林之中,也不知道藏有多少的山民,就是在奚人或者大贺族党政的时候,也是经常下山作乱,离保相信,大夏接管了这片区域又能怎么样呢?只要有人作乱,就是自己的机会。

  “虽然如此,但还是让人不舒服。”离保长叹了一声,大家原本是想成为一方统治者的,没想到,对方比自己更加的狡猾,自己也只是成就一番富贵而已。

  “汉人有句话,叫做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们先忍着吧!”遥辇昭古捏紧了拳头,遥辇家族最擅长的就是忍,他相信迟早有一日,遥辇家族会成为东北的主人的。

  中军大帐中,李煜搂着丹妮,丹妮脸色红润,春潮滚滚,她靠在李煜肩膀上,忽然想到了什么,说道:“陛下,臣妾那叔父,心思恐怕有点重。”wWW.ΧìǔΜЬ.CǒΜ

  “那是自然,若是没有一点心思,也成就不了处和部的族长,也不会冒险南下来归顺朕。”李煜不在意的说道:“看在他这些年教导抚育你的份上,朕赐予他富贵荣华。”李煜当然知道离保的心思,但并没有说出来而已,李煜不能杀了离保,否则的话,与他的大计有关系,但相信离保也不敢造反,只要不是傻子,也不会在这个时候和李煜对着干。双方只是一个博弈而已。

  果然到了第二天的时候,无论是离保和遥辇昭古,都显得十分老实,和众将一样,觐见李煜,并且向李煜推荐族中勇士,看上去十分恭敬。

  等到了第三日,三军演武,整个草原上,数万大军聚集在一起,数千处和部和遥辇部的残兵也聚集在一起,不过在数万大军之中,显得比较小。

  李煜等人登上了高台,大将军裴仁基主持诸军演武,在比武之前,李煜检阅三军,不仅仅有骑兵,也有步兵,这些精锐士兵穿着铠甲,手执长枪,赤红一片,宛若是熊熊燃烧的火焰一样,让人看了一阵刺目。离保和遥辇昭古两人看的脸上露出惊骇之色,几年前的时候,杨广征讨辽东,也曾经在辽水边演武,作为部落之首两人也曾经观看过杨广的演武。

  隋军声势浩大,有百万之多,密密麻麻的,让人望之生畏,眼前的大军在人数方面或许不如前隋,但煞气冲天,显得十分凶猛。就是这种凶猛,让两人更加意识到,大夏和大隋是有区别的,大夏的军队具有的是一种狼性。

  高台上,李煜、丹妮等文武大臣坐在一起,另外的一处高台上,传来一阵阵打斗声,这些人会是穿着皮甲,或是穿着铠甲,正在一对一的打斗,双方你来我往,倒是杀的不亦乐乎,或是大夏士兵被击倒在地,或是奚人、契丹人获得胜利。

  军中是一个崇尚强者的地方,就算是异族人也是如此,他们崇拜强者,每次看见一个又一个的取得了胜利,都会发出一阵阵欢呼声。

  李煜也很得意的摸着下巴下的胡须,在这个时代,就需要适应这个时代,胡须是最明显的表现,父去母在,留上面的胡须,父在母去,留下面的胡须,父母都不在,那么上下两个胡须都要留着,这叫做蓄髪明志,这是这个时代的特征,就是李煜也要遵守。

  “两位爱卿,没想到卿军中有这么多的勇士,难得,难得,若是不举行论武,恐怕这些勇士很难被发现了。”李煜哈哈大笑。如今台上站着十名勇士,其中就有六名是异族的,论武力,这些生活在异族上的武士,在武力上是超过了中原汉人。

  离保和遥辇昭古两人脸上却不好看,虽然这六名勇士不算什么,甚至李煜到现在连官位什么都还没有赏赐,但在军中毕竟是人才,有猛将的资质,这六名勇士日后不管是回到部落或者是加入大夏军队,就脱离了两人的掌控。

  更为重要的是,这是一个希望,给部落的勇士们希望,只要努力,未必不能成为人上人,成为部落的贵族,日后部落的其他人也会争相效仿,天长日久,奚人和契丹人的勇士都归大夏所有,与两人一点关系都没有。

  “恭喜陛下,贺喜陛下,只要演武进行下去,我大夏就将得到更多的猛将之才。”许敬宗得意洋洋的说道。

  “不错,以后这样的演武应该多举行几次,多发现一些猛将,在科举上,我大夏有状元、榜眼和探花之说,但在军中未必不能为之。”李煜连连点头,说道:“不仅仅是军中的将领,就是民间的壮士也可以参加这种演武。”

  许敬宗面色一愣,他没想到李煜会来这一招,自从有了科举,这状元、榜眼、探花就是读书人追求的目标,看看当初的太仆寺五杰是何等的荣耀,从地方到朝廷,几乎都是跟在李煜身边,受到李煜的重用,现在好了,这三个称呼居然给了武夫,这下让许敬宗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好,好,陛下圣明。”裴仁基却拍着大腿,说道:“陛下,有此三个称呼,足以振奋军心士气,天下的猛将将会聚集在陛下的麾下,跟随陛下冲锋陷阵。”

  “陛下,这些人应该送入武学之中好生操练一番,弄不好还是一个名将呢!”裴行俨也建议道。这种增加军方力量的事情,裴氏父子还是很高兴的。

  “名将?裴将军这话说早了,若是武力这么重要的话,当年的宇文城都、李玄霸之流早就打遍天下无敌手了,大夏也不会有今日的规模了。”许敬宗淡淡的说道。

  “并不是每个猛将都是大将之才,但最起码要懂得一些常识。陛下,臣认为今日得胜的十五名勇士都应该进入武学观摩一番,最起码,要学会说汉语,习得大夏的文字。”裴仁基劝说道。

  “实际上不仅仅是这些猛将们要学,就是奚人、契丹人也要学,若是不学习,如何能融入我大夏呢?”马周忽然然说道:“两位侯爷。您看呢?”

  离保和遥辇昭古听了脸色苍白,没想到。到了后来居然还有扯到两人了,这是想苟都不能啊!奚人、契丹人学习汉家文字,数十年后,还有奚人或者是契丹人马?他们都会忘记以前的一切。

  “马卿所言甚是,这件事情可以让崇文殿考虑一番,不学习汉家文字,如何能享受大夏的荣华富贵呢?两位爱卿认为呢?”

  离保和遥辇昭古听了脸上的苦涩更浓了,只能是连连点头,不敢反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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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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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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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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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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