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位头戴黄巾的黄巾军,纵然拼尽全力,也只能在太史慈的铠甲上留下一道火花。
根本不破防!
而太史慈对付他们,甚至都不需要动手,只需要驾驶神驹往前冲就行了。
太史慈并不恋战,也没有一味逃跑,而是操控神驹起跳,前往平原地带,然后冲锋、撞、使劲儿撞!
速度下来之后、被包围之后,再次起跳、冲锋、撞!
循环往复!
神驹身上有着铠甲,神驹的重量再加太史慈的重量,怎么都上万斤了。
这是什么概念?
普通的小轿车,也就才一吨多,也就是一千多公斤。
冲锋之时,秒速一百米,时速就是三百六十公里!m.xiumb.com
高速之上,一辆三百六十公里时速,重约五吨的汽车迎头撞过来!
什么样的步兵,能挡住这样的冲锋?
可能拿着盾牌的某国队长可以挡住,但一般人,肯定是挡不住!
冲锋!
调整、冲锋!
继续调整、继续冲锋!
虽然只是一个人,但太史慈却硬是给人一种带着上百铁骑一起冲锋的感觉。明明被上万人包围了,但却给人一种:你们已经被我包围了的错觉!
“他平均十秒钟完成一次冲锋,然后会休息十秒重新发起冲锋,也就是说,每二十秒完成一次循环。如今,他已经冲了十五次。”
“第一次的时候,他杀的人最多,有十五个。第二次的时候,就只杀了十三个,如今这一次,只有六个倒霉蛋被直接撞死。”
听着老王如此认真的分析,众人也都竖起了耳朵,想听听他这位专家的意见。
“他这是在消磨、击溃这是军队的军心、勇气,实际上如果他真的大杀特杀,反而会激起整支军队的血勇之气,到那时就麻烦了。”
虽然看起来全无一合之敌,但砍人也是很耗费力气的,尤其是遇到骨头的时候,霸王枪确实可以轻易打断人的骨头,可这是有消耗的!
太史慈终究只是肉体凡胎,不是永动机!
“所以,他很狡猾的只杀那些敢站出来的,只杀那些有号召力的。每当他跳出来的时候,他都在观察,谁在组织军队进行反抗,他就冲谁!然后杀谁!”
每一次冲锋,都会带走正在组织军队反抗的骨干。
这些骨干,才是封建军队的核心!
没有了这些有号召力敢战的骨干,那军队就废了!
“如今,短短十五次冲锋,他其实一共也就才杀了百人左右,但这百人都是敢战的,都是有号召力的,都是其他士兵信服的基层军官。”
黄巾军本来就是一群农民组成的,有文化的不能说没有,但确实很少。一口气干掉百余位基层军官,这支军队距离废掉也没多远了。
“有勇有谋!”
“这就是有勇有谋,他实力强大但却没有滥杀。那匹神驹的爆发也是有时间限制的,他利用神驹还有体力还能爆发的时候,塑造出了一种无敌的形象。”
一万黄巾军,竟然被太史慈一个人单枪匹马的打的没有组织、打废了、打残了!
这就是结果!
虽然太史慈取巧了!
虽然神驹的爆发力,都快被太史慈用完了!
虽然太史慈此刻的体力也大量流失!
虽然此刻的太史慈一身战力不到全盛时期一半了,但是,这些黄巾军不知道!
“哈哈哈,区区黄巾,不过如此!一个敢战的都没有,还有谁?还有谁?还有谁?”
高呼三声之后,有一名黄巾军受不了这样的侮辱,大喊一声就站了出来,可他还没来得及说完话,一支箭矢就从他的嘴里穿了过去,射穿了他的头颅,现场极其残酷。
而太史慈则是已经举起了宝雕弓,嘴里还衔着一根银羽箭,就像是一头老虎一样,巡视四方。
然后他放下宝雕弓,拿起霸王枪,骑着神驹慢悠悠的,就像是散步一样,当着一万黄巾军的面前离开了。
“这支军队废了!就算是放到现代时空,供应充足,不断的做思想工作,也得半个月到一个月才能修养过来。考虑到目前北海黄巾的现状,没有半年想也别想!”王宗超从职业军人的角度,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而楚风则是下意识的伸出手指开始掰扯:“太史慈能以一敌万,那刘关张三兄弟加在一起,不就是三万大军?再加上太史慈,这就是四万大军,我们才多少军队?”
虽然大家都知道楚风是故意这么说好缓解氛围的,但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首先,这是黄巾军,组织度极低。如果是汉军,哪怕是扩充之后的汉军,一万人也足以堆死他。如果是扩充之前的北军,千人就能轻松围杀他。”
“其次,我军的组织力相对较高,所有士兵都有了土地,我们给他们分田分地,这就叫初代府兵。”
初代府兵的战斗力,在整个大夏历史上,那也是数得上号的,考虑到数目、综合实力,就算不是第一,也差不了太多。(这里指的是十万以上,那些几百人几千人的特殊军队,就没必要比较了。)
而且,这些府兵的土地都被农业部门承包了,被黄子兴的农业商行给承包了,他们每年就坐等着收粮食就行。
这就有效避免了府兵的一大缺陷:府兵如果忙着打仗,家里就没人种地,如果打仗之后获得的赏赐不够,那府兵就会经济破产,经济破产之后,买不起好的铠甲、兵器,战斗力进一步下降。然后打了败仗,又没有赏赐,就只能卖地了。
也就是说,就算没有人上下其手兼并府兵的土地,府兵们也迟早会因为频繁战争,得不到足够的赏赐而经济破产。
如今熊岩治下的府兵,不需要劳作,只需要整日里不听训练就行,到点儿了黄子兴就给他们发粮食,就可以有效避免这一缺陷。
“第三,太史慈的战斗力其实也就这样。我们这里,和他战斗力差不多的=可不少。就算是斗将,我们也是强大的一方。”
“最后,我们的军队都开始培训掷弹兵了。虽然掷弹兵扔出去的炸弹,肯定没法儿直接炸死太史慈这个级别的猛将,但对于寻常的军队而言那可是大杀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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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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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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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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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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