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枫不由微微沉思起来,今日得到的消息确实蛮多的,可惜分身乏术啊,无法去别的宇宙,如果能够去别的宇宙,倒是可以去那些地方寻找一下机缘。
特别是无上神庭的机缘,无上神庭竟然又出现了,但可惜不是在九州宇宙之中,如果能够进入无上神庭,说不定就可以得到永生的秘密了。
上次自己进入无上神庭的时候修为还不强,难以深入无上神庭,但是这一次不一样了,现在的自己可不是当年的自己能够相比的了。
林枫将子母磨盘取出,他觉得或许可以用子母磨盘将一些堕落生灵召唤过来。
不过林枫随即想了想,还是断了这种想法。
因为这个地方毕竟是神农氏的地盘,自己如果将那些堕落生灵引到了神农氏的地盘总归是不好的,林枫打算从神农氏离开之后,再尝试着用子母磨盘吸引一些堕落生灵过来。
翌日,炎芮来到了林枫这类,看到林枫之后,她问道,“你怎么那么快就从残破小世界之中出来了?出来那么早,实在是太可惜了!”
林枫说道,“该得到的机缘都已经得到了,继续待在里面也没有什么意思了,因此便从里面出来了!”。
炎芮点了点头,也没有询问林枫得了什么机缘,毕竟修炼者世界还是比较忌讳这些事情的,炎芮虽然性格有些高傲,但她人又不傻,自然知道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
林枫说道,“你们这里应该有供奉神农皇的神庙吧?我打算去祭拜一下神农皇,不知道可不可以?”。
“当然可以!”炎芮说道,“不过我需要先去通知庙祝一声,他们需要准备一下,才能够进行祭祀!”
如果是别人祭祀的话,可能不会那么的麻烦,估计磕几个头,上几炷香就完事了。
但是林枫的身份与众不同,而且实力深不可测,神农氏铁定会极其重视林枫前去祭拜神农皇。
所以一定会准备万全,到时候祭拜仪式应该会无比的庄重。
林枫觉得,庄重一些也好,毕竟祭拜的可是三皇之一啊,人族真真正正的鼻祖,这个纪元,如果不是神农皇的话,人族是不是能够在这个纪元生存下来都不好说。
林枫说道,“那便有劳你去与庙祝说一说这件事情”。
炎芮说道,“我现在就去说这件事情,待会我再过来!”
林枫心说,“待会你就别过来了,我想看看书,好好学习,当一个安静的学霸!”
不过炎芮没给林枫开口的机会,便已经跑了出去,风风火火的,让林枫也不由有些苦笑着摇了摇头,其实接触下来,林枫发现炎芮还是颇为有意思的一个人。
半个时辰之后,炎芮回到了林枫的住处,看到林枫一边喝着茶,一边翻阅着古籍,她说道,“我已经将你要前往神庙祭拜的事情告诉庙祝了,庙祝说需要三天时间进行准备!”
“多谢,来,喝杯茶解解渴!”林枫笑着说道,然后给炎芮倒了一杯茶。
炎芮坐在林枫旁边,笑着看向林枫,问道,“你看的是什么书?”。
林枫将这本书交给了炎芮。
“论语?”。炎芮有些犯嘀咕。
显然。
她并不知道论语的出处。
儒门发展起来的时候。
神农氏早就已经隐居不知道多少万年了,而且儒门在世俗世界影响力比较大,在修炼者世界影响力比较小。
再加上多年前就已经没落了,知道儒门经典著作的人确实不太多,天界就更是如此了,当年儒门最为鼎盛的时候,也未能将力量渗透进入天界之中,更何况现在呢?
林枫这本论语并不是仙经论语,而是世俗世界流传的版本。
上面的许多内容,还是很值得深思的。
比如学而篇写到: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从这些内容之中可以看出来,儒门圣人的思想是什么样的,哪怕只是观看论语普通篇。
也能够从其中悟出许多的人生道理来,而这些道理对做人,对修行都有很大的好处。
炎芮翻看了一下这些内容,随即笑着说道,“这书上面所写的内容,倒是十分有意思的,仔细品味一下,又好像蕴含了许多的大道理,能够写出论语这本书的人物,定然是诸世先贤!”
林枫说道,“当然,孔圣人,可是人族一位了不起的存在,可惜生不逢时啊,此人创造出儒道,他的思想,确实很不一般,如果生在这个年代的话,成就难以想象!”。
林枫如此说,自然是有道理的,毕竟孔圣人所在的年代,其实修炼者世界已经进入了低潮期,可就算低潮期,他依然凭借着创造出了儒道的功绩,成功的突破到了圣人境界。
可以想象,如果他在这个修炼盛世之中,将会修炼到何种境界吧,林枫觉得,他突破超越境界完全没有问题。
但有时候,人的命就这样,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不公平的。
有时候命运是天注定的,一些命运可以改变,而一些命运,注定无法改变。
炎芮说道,“那我能将这本书上面的内容烙印在玉筒之中吗?我觉得这本书的许多话都很有道理,我想多多研究一下上面的这些内容!”。
“这本书送你了!”林枫笑着说道。
“多谢!”炎芮脸上露出了笑容来。
她也没有在林枫这里待太久时间,毕竟孤男寡女的在一起,如果待太长时间难免会传出来一些闲言碎语。
时间过的很快。
眨眼之间,三天时间便过去了。
这三天时间,许多人都知道林枫将要前去祭拜神农皇。
大家其实对林枫缺乏了解,也不知道林枫到底是什么战力的修士。
大家唯一知道的事情便是,林枫的徒弟夏东煌很厉害,在许多人看来,徒弟都这么厉害了,师傅能差吗?
师傅应该更为厉害才对。
所以。
虽然林枫很年轻,但是,其实大家对林枫还是颇为敬畏的。
祭祀这天。
许多修士都朝着神庙那边涌去,多数是来看热闹的。
毕竟神农氏一直处于隐居的状态之中,族内平时也没有什么事情发生,如今有人祭拜神农氏,而且还是最为隆重的祭祀仪式,自然会吸引来许多看热闹的人了。
林枫早早的沐浴更衣,而且还吃了三天素。
祭拜神农皇这天,炎芮来接林枫过去。
林枫与炎芮乘坐兽车来到了神庙这里,来到这里的时候,林枫看到了密密麻麻的人,林枫有些犯嘀咕,一个祭祀活动而已,怎么会吸引这么多人?
主要还是因为林枫不了解这些隐居的神农氏族人是多么的无聊……
若是知道他们多无聊的话,估计就能够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人来看热闹了。
神庙共分为三重庭院,外庭,中庭,内庭,外庭,中庭各建造着几十座殿宇。
那些殿宇里面都供奉着神农氏历代先祖。
至于内庭之中的神庙,则是只供奉着神农皇一人。
进入第三重庭院,在祭台之上,摆放着一座巨大的炉鼎。
一名穿着祭祀长袍的老者,手持一本古卷。
那名老者应该就是庙祝了。
“主宰帝族林枫!特来祭拜人族圣皇神农皇!”
林枫朗声说道。
随即朝着祭台走去。
林枫登上了祭台。
朝前走了十步。
随即停了下来。
庙祝打开了古卷,然后念了起来:
昔,神农氏,生于渭水。
念人族之多灾。
著“神农五籍之书”(神农氏写的古书,与农业,水利,饮食,采药,渔猎有关)。
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所避就。
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毒。
圣祖已逝。
然后人,未忘圣祖之功绩。
今主宰帝族林枫,祭拜圣祖,愿圣祖在天有灵,保佑人族,保佑神农氏。
念完祭文之后。
另外一名穿着祭司长袍的中年修士手中拿着已经点燃的香走向林枫,将香交给了林枫之后,林枫持香上前。
“一鞠躬!”庙祝洪声喊道。
林枫九十度鞠躬。
“礼毕!”
林枫起身。
然后上前将香插入宝鼎之中,随即退回远处。
中年祭司将第二支香交给了林枫。
“二鞠躬”。庙祝继续喊道。
……
祭祀其实是分为很多种的,最大的一种祭拜礼仪便是三跪九叩。
不过一般这种都是亲属才会行的礼。wWW.ΧìǔΜЬ.CǒΜ
所以林枫祭拜神农皇,并未跪拜神农皇。
连续鞠了九个躬。
上了九炷香。
随即林枫才掠过外面的祭台,在庙祝的带领下,来到了神庙之中。
神庙正中央的神龛之下供奉着一尊神像。
这尊神像,乃是一名老者。
这名老者慈眉善目。
但却满脸风霜。
眼睛之中,尽是忧色。
显然这尊神像便是神农皇的神像了。
神农皇所处的那个时代,人族的情况确实不太好,所以神农皇,一直都在忧虑人族的未来。
直到死的时候,依然如此。
现在想想,还真是让人感慨不已啊。
林枫在神庙内给神农皇行了跪拜礼。
其实以林枫现在的实力,大可以不必这样做。
但是林枫还是选择了这样做。
是因为他从内心之中,敬重神农皇。
林枫甚至还清楚的记得,当年在域外世界第一次见到异域神的时候。
那场大战太惨烈了。
林枫记得回荡在天地之间的浩瀚之声。
可曾忘记?女娲为救天下苍生,以身补苍天?
可曾忘记?盘古开天辟地,以身演化诸天世界?
可曾忘记?共工为截断异域通道,怒撞不周山?
可曾忘记?燧人氏钻木取火,为人族带来了希望的火种。
可曾忘记?伏羲氏浴血奋战,为守护人族,血染苍天。
可曾忘记?神农氏尝遍百草,为人族驱逐病急,呕心沥血。
不曾忘记!
不曾忘记!
不曾忘记!
纵然亿万年过去,林枫依然不会忘记这些先贤们,为了人族所做出的各种贡献。
当你若不是诸皇烙印的道音为大家带来了无穷勇气,很多人说不定根本无法坚持下去,早就被异域生灵诛杀。
神农皇。
当得起林枫的跪拜。
而当林枫对神农皇行完跪拜大礼的时候,忽然,无穷无尽的金色光芒从神农皇的神像之中涌动而出。
那些璀璨夺目的金色光芒,直冲云霄。
“显灵了,神农皇老祖宗显灵了”。
看到这种情况之后,神农氏无数的族人,都激动的大吼起来,一个个跪在地上,不断祈祷着。
林枫也不由大吃一惊。
没有想到神农皇竟然显灵了。
“谁还记得,燧人皇铸天皇之剑,斩魔诛妖”。
“谁还记得,神农皇写地皇之书,传颂万代”。
“谁还记得,伏羲皇造人皇之笔,造化万民”。
忽然,恢弘浩大的声音,响彻在殿宇之中。
然后。
一本古书,缓慢浮现而出。
“莫非是……地皇书吗?”。
林枫的脸上满是震惊的表情。
这个纪元人族三大至宝,天皇剑,地皇书,人皇笔,每一件至宝,对人族而言,都有着特殊的意义。
林枫见过人皇笔了。
但是却没有见过天皇剑,地皇书。
传闻,三件至宝,可以号令人族。
若是执掌三件至宝,将成为人族之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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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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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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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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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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