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大家伙儿对于大汉朝对于北海郡的现状,已经有了一个基本了解,不再像一开始那样空谈为主了。
“目前的北海郡,局势较为简单明朗,大型的世家,要么举家搬迁,要么前往了北海郡城。”
“地方上的势力比较单一,各地土豪建立坞堡,训练镇丁,自守一方……”熊岩坐在上首,不断的讲述着现状。
如今是公元193年,青州的黄巾余孽,已经肆虐好几年了,曹操已经降服了号称百万的青州军。
在曹操降服青州军之前,他们一直盘踞在青州,所以青州的治安也好、生存环境也罢,对世家、百姓都很不友好。
面对大量的黄巾余孽,青州的世家,能跑的全都跑了,这其实就很有利于大家伙儿起兵造反。
实话实说,东汉末年的世家,组织能力较强,比起大宋朝的那群被吹上天的丞相们都厉害不知多少倍。
你让司马光、文彦博、韩琦等人搞政治斗争,搞杀人诛心,他们一个比一个厉害。可你要让他们整顿士兵,组织百姓,训练军队,呵,那是什么?
随便一个世家,都能以自家子弟为核心,吸收大量百姓为炮灰,迅速的训练出一支拥有一定战斗力、一定组织能力的军队。
而这样的军队,韧性是非常强大的。
只要宗族骨干还在,就能源源不断的吸纳炮灰!
只要没有一次性被打崩,然后补足钱粮,就能继续吸纳炮灰,迟早会变成百战精兵!
这就是曾国藩跳水那么多次,大败那么多次,却始终败而不崩,甚至还能反过来练出一支精兵的原因。
而考虑到大汉朝武运昌隆,考虑到大汉朝世家子和专业仆从的个人素质,说他们是本时代的职业军官也不算太夸张。
世家子弟以自己宗族为核心骨干,吸纳炮灰训练的举动,和近代军队是极其相似的!
近代军队和封建军队最大的差别就在于军官数目!
近代军队的排长们,都上过军校,都系统的学习过军事理论,知道遇到什么情况该怎么处理。
只要军官团还在,士兵死了也就死了。Χiυmъ.cοΜ
哪怕是一群垃圾,到了职业军官团的手里,也能给你练成精兵。
十九世纪,某日不落帝国的军队,充满了鸦片鬼,充满了流氓,连良家子都不算,可就是这样的军队,却跨海远征,以两万多之众,打的某东方大国割地赔款。
想到这里,王宗超微微摇头,他又开始无端联想了。自从接触镇丁以来,王宗超的脑海里就充满了各种兵法,充满了古今中外无数战争案例,一次次的比较封建军队、近代军队和现代军队的差别。
片刻后,老王就站了起来:“这几日以来,我负责训练军队,我把一千六百镇丁放在一起,统一训练,增加他们的熟悉程度,把他们当做一个整体,而不是王家的镇丁、楚家的镇丁……”
“我也曾亲自看过黄巾军,对比之下,这些镇丁还算合格,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接下来,关于军队这一块儿,我是这么想的,先把他们统一训练,变成一个真正的整体。”
顿了顿,老王接着道:“这一步很重要,军队是我们的根基,无论是造反还是征伐海外,我们手里必须要有一支靠得住的军队。”
“而这一次,是我们第一次训练军队。我们之前,没有训练过封建时代的军队,虽然有很多理论,但理论和现实一直都有差距。”
“我想的是,利用这次机会,尽可能的训练出一支立足于本时代的先进军队。”
“这第一步就是统一思想,军队内部,只能有一个想法,不能像以前那样,他是王家的镇丁,是我前身的亲戚,所以,哪怕楚家的镇丁当了屯长,他也不服。”
“因为他觉得,他是我这个镇长的亲戚。屯长要是敢管他,他就敢打小报告。他是不怕屯长的,只是因为彼此姓氏不同。”
说到这里,老王也是一脸无语。
如果单纯的看身体素质,看个人素养,这些镇丁,在当前时代其实是合格的。
他们至少吃的饱饭,至少身材匀称,至少苦练过杀人本领,也知道听到鼓声前进等基本军规。
这样的素养,在当前这个时代,确实算是合格的士兵。但配合起来,却很令人不满。
没有大局观,到处都是拉帮结派。
“所以,我的想法是这样的:接下来狠狠的处理几个,杀鸡儆猴,然后把这一千六百镇丁,变成一个整体。”
“我要用日夜操劳、伙食管饱、每天有肉等手段,让他们忘记彼此的身份不同,用残酷的训练告诉他们,在这里他们都是一样的,不分王家、楚家。”
“等到他们成为一个整体之后,就以他们为基础,大规模吸收流民中的壮士,扩军到五千人。”
“这五千人,依然是日夜操练。至于日后的训练方向,得看你们攀科技树到底到了什么地步。”
如果楚轩姜橘陆舟他们,搞出了燧发枪,那就按照排队枪毙的模式训练军队。
如果姜橘等人搞出了掷弹筒,那就要训练掷弹兵,然后以掷弹兵为核心,打造新型军队。
如果陆舟等人搞出了近代火炮,那就火炮轰完步兵冲,步兵冲完火炮轰!
如果季真等人没搞出这些,只搞出了水里机床,只搞出了蒸汽机,那就锻造板甲、大规模炼铁炼钢,训练甲士军队,训练冷兵器时代的重甲兵,严格按照冷兵器时代的特点来练兵。
那时候,也不要讲什么民族大义了,直接给田给粮,按照府兵的模式训练军队。
初代府兵的战斗力,在大夏历朝历代的历史中,就算不是天下无敌,也差不了多少了。
军队的重要性,当代的年轻人就没有不明白的,教科书上明明白白的写着——枪杆子里出政权!
所以,当老王讲述军队的时候,感兴趣的还是很多的。就像彭炳,他就很想加入军队之中,过一把瘾。
“名正则言顺,大义名分是很重要的,这也是我要说的:接下来我们得自己给自己表一个官职,比如表楚轩为县令,表老王为县尉。以县令的名义,吸收灾民,以县尉的名义,统一训练军队。”熊岩忽然说道。
彭炳眉头一皱,直接问道:“这不都是诸侯互表吗?这不是大诸侯才有的权力吗?我们一群普通人,一群土地主互表,有用吗?没用吧。”
东汉末年的时候,确实发生了一系列在后世看起来非常奇葩,非常无法理解的事儿。
像曹操,被袁绍表为东郡太守,然后他就去上任了,直接当上太守了。
当然,这不是说曹操资历不够。如果单论资历的话,曹操当太守,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但问题在于,他这个太守,不是朝廷任命,而是袁绍任命的。
相当于袁绍和东郡的世家豪强们打了声招呼:我的小老弟曹阿瞒,要到东郡当太守了,你们给我个面子,要多配合他的工作。
然后,东郡的世家豪强,就同意了!
这样的行为,要是放到后世,那是妥妥的反贼!
袁绍是反贼头子,曹操是反贼骨干,东郡的世家豪强,有一个算一个,全都是从贼的坏人。
逮住了统统枪毙!
但这种诸侯互表的行为,在当下这个时代,却非常流行。
公孙瓒表田楷为青州刺史,袁绍也任命了一个青州刺史,然后两个青州刺史,在青州之地打来打去。
刘备的豫州刺史,是陶谦表的。
按理说陶谦本人也就是徐州牧而已,结果他就表刘备为豫州刺史了。后来刘备逃命到袁绍那里的时候,还以豫州刺史的身份,举袁绍长子袁谭为茂才(比孝廉还厉害),成了袁谭的举主。
这样的行为,换一个朝代,那肯定是不能理解也不能接受的,但是大汉朝吧,在某些方面确实比较不一般。
不能用后世的眼光来看待。
“有没有用不重要,重要的是,承认我们的身份,那就是自己人,不承认我们的身份,那就是敌人。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就是确定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楚轩解释道。
听到这里,彭炳惊讶的说不出话来,他是真没想到,土豪互表还能有这作用。
“虽然之前制定过很多计划,但我们也是第一次实际操作,造反这玩意儿,确实是个新鲜事儿。下面我尝试着说一说接下来的行动纲要,有不理解的,有持反对意见的,都可以说一说。”
“我们要有自己的理想、纲要、主旨,也就是我们这个政权是干什么的?我们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替天行道?
驱除鞑虏?
均田免赋?
闯王来了不纳粮?
“有了口号,就可以吸收志同道合之士,确定朋友和敌人,团结可以团结的力量,增强自己。”
“其次,我们要有一个块足够稳固的地盘,王家镇就不错,整个高昌县也不错。”
“大义、地盘、军队,有了这三者,就勉强算是一个合格的诸侯。不过,我们不一样,我们毕竟不是封建时代的,所以我们还要民心,否则,我们自己良心上就过不去,时间久了,也会被封建时代彻底同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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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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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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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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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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