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处庭院之内,一位青衣儒袍的中年男子和一个身高八尺有余的壮汉相对而坐。
这个看上去就很有魅力的中年儒生,他叫孔融,是如今的北海郡太守,论实力那也是妥妥的大儒。
虽然做不到像张角那样,以自身真气合天地造化,引来雷霆,但孔氏传承自孔子,宝物众多,族内记载的道法更是数不胜数。
所以,尽管管亥大军围城,但孔融却一点也不怕,因为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
随便拿出几件宝物,或者拿出一些珍贵的施法材料,施展一些效果特殊的道法,足以扭转守城局势。
但这就有一个性价比的问题!
为了区区管亥,是否值得源源不断的拿出底蕴消耗?
但作为孔子后人,北海郡太守,让孔融直接弃城而逃,抛弃城内的百姓,他也做不到。
所以,孔融思前想后,就想了一个办法,得让人过来赶走管亥,然后他就想到了刘关张三兄弟。
当年虎牢关下,三兄弟联手大战吕布的场景,依然历历在目,孔融有时闭着眼睛都能回想起那一战。
当时,吕布借助虎牢关下诸将的压力,直接临阵突破,成为换血武圣!
大家伙儿还在按照五脏、六腑、周身百骸的顺序一点点的强化己身呢,忽然就有人开挂,直接洗髓换血了!
这还怎么玩?
虽然那一战刘关张三兄弟联手也只是堪堪和吕布战平,但那可是四百年来,项王之后第一位换血武圣。
刘关张三兄弟也因此名传天下,尽管,这样的名声或许不是他们想要的。
但三人联手和换血武圣吕布战平,却实打实的让他们三人获取了巨大的声望。
就像现在,孔融就想到了他们三兄弟。
“子义,你来了。”看着面前这个威武雄壮的汉子,孔融是怎么看怎么满意。
当今之世,君主选择臣子,有能力的臣子也会选择君主。
所以,荀彧先跑到袁绍那里,呆了一阵子之后就提桶跑路,最后投靠了曹老板。
郭嘉起初之时,也投奔了袁绍袁老板,可是混了一段时间之后也提桶跑路了,最后在家里闲了六年,跑到了曹老板麾下当谋士。
历史上孔融就很看好太史慈,但不知为何,没有给太史慈封大官,所以他到底是真的器重太史慈还是太史慈看不上他,很不好说。
但如今这个虚界之中,孔融是发自内心的器重太史慈,因为太史慈能打,非常能打!
甚至为了留下太史慈,孔融直接举太史慈为县尉,可惜被太史慈拒绝了。
“子义此去路上要小心,我这里有祖传的宝甲、神兵还有一代代培养的宝马。”xiumb.com
“这件宝甲名曰明玉麒麟铠,据说是用一头含有麒麟血脉的异兽鳞甲制作而来,刀枪不入,水火不伤,上面还有道家真人亲自撰写的符箓,必要时可抵挡流矢乃至致命一击。”
“这件神兵,名曰霸王枪,据说枪头是项王曾经使用过的,枪身取自千年老树树心,上面也有道家真人亲自雕刻的云纹,必要时亦有奇效。”
“至于这匹宝马,名曰踏雪,速度奇快无比,爆发之时,一刻钟之内就能前进百里之地。”
一刻钟也就是十五分钟,百里之地也就是五十公里,时速二百公里,这样的速度,普通人肯定是没法儿直接坐在踏雪神驹之上的,会直接被风给吹下去。
但太史慈不是一般人,而是天下有数的高手之一。
就算是关羽张飞这样的万人敌,也不敢说自己一定能稳赢太史慈,是胜是负,还是要打过才知道。
(武将的战斗力其实挺谜的,除了吕布是毫无争议的天下第一之外,其余谁强谁弱很不好说。
比如关羽,关羽曾秒杀颜良文丑,但颜良文丑中的颜良,曾经轻松压制徐晃,而徐晃老年的时候,又和老年关羽能一口气打上好几十回合。
只能说关羽战力挺谜的。)
太史慈接过神兵、穿上铠甲,骑上踏雪神驹,心情顿时好了很多,双手抱拳:“慈此去定当为太守请回援军,即便请不来援军,慈也会回来与那管亥决一死战!”
“不必,你只需和玄德说,只要他们前来支援,我就取出祖传的春秋,借给他的二弟关云长一观。”
“子义切记,一定要和玄德说。算了,你把这封信送给玄德……”
……
“我乃东莱太史子义是也!”
从十丈高的城墙之上,忽然飞下来一位骑着神驹的太史慈,神驹重约万斤,每天能吃上百斤肉、上百斤豆子、上百斤鲜草,特别能吃。所以爆发的时候,速度也特别快。
通过望远镜看着这一幕的老王,口水都快要流出来了!
“啧啧啧,这就是古代武将的浪漫啊!”
“我老王也算是见多识广了,八岁那年就偷偷的学会了开汽车,十六岁的时候考上最好的军校,同年就学会了开坦克,二十岁那年学会了开直升飞机,二十二岁那年成了一名优秀的驾驶员,连最先进的某二十,我都开过……”
举着姜橘创造的望远镜,楚风也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我觉得那匹宝马忽然爆发之时的速度,已经达到每秒一百米了。”
“这样的速度也就意味着,他完全可以利用速度优势放风筝,再考虑到无视刀枪剑戟的宝甲、无坚不摧的神兵,他一个人就能横扫任何百人规模以下的军队!”
至于这样的武将,能否证明横扫百人以上、成建制的军队,楚风就不清楚了。不过,叶凡却回答了他的疑问。
“军队的战斗力在于组织,有组织的军队、组织力强大的军队,同等条件下战斗力也会更强。”
“但是,如果能妥善利用速度优势,那么短时间内是可以做到面对的敌人不超过百人的。”
你想包围我,那你的阵型有没有改变呢?
如果没有,那我大可以一个方阵一个方阵的杀穿。
如果改变了,那我操控胯下神驹,一个大跳就跳到了百米之外,你包围个锤子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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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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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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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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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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