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且,罗辉等待的哥哥很可能已经死在山里了,他所做的等待都只是无所谓的浪费时间。
楚朝颜毕竟是女人,比较善良,最看不得别人受苦的画面,她无法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孩子继续留守在山谷里面,这个年纪的孩子应该在学校里面上学才对,继续留在山里面对外界的险恶,一个孩子怎么可能承受这么多?
想到了这里,楚朝颜便对着罗辉说道:“现在山里要打仗的,你跟着我们走,继续留在这里会被杀死的,现在天上全都是变异鸟的,你是活不下来的,跟我们走吧。”
可是,罗辉还是不打算离开,他一定要留在这个破烂的土房子里面,不管发生了什么都不愿意离开,对于他来说,这里虽然简陋,虽然环境很艰苦,但是却是自己的家,在哥哥离开之前也曾经说过:“等着我回来,千万不能出去!”
于是,罗辉说什么都不走。
“我不走,我要在这里等着我哥哥回来,你们都是坏人,你们带着我走,就是想要把我卖了,我听哥哥说过,现在有很多人会拐卖小孩的,你们就是这种坏人。”罗辉不仅不走,反而开始指责沈枫和楚朝颜等人。
沈枫和楚朝颜对视一眼都显得很无奈,没想到自己这边一片好心竟然被误会了,这到哪里说理去?
沈枫想了想,换了一个方式劝说:“你留在这里活不下去的,等到你屋子里的这些土豆吃完了,你就要挨饿,等到了冬天,你没有柴火可以烧,也没有粮食可以吃,一定会被冻死,被饿死的,你想想,你都已经死了的话,怎么还能见到哥哥回来?”ωωω.χΙυΜЬ.Cǒm
其实沈枫大可以直接说“你哥哥已经死了”的话,可是考虑到了小孩子的承受能力,沈枫还是没有将事实直接说出来,对于一个孩子这样做的话,那就显得太残酷了一点,最终,沈枫选择迂回一下劝说对方。
罗辉考虑到了这个问题,也顿时犹豫了起来,他看着家里的这些土豆,也是知道迟早有一天会被吃完的,到时候,要是哥哥还没有回来的话,那自己怎么办?
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何去何从这种问题还是太超前了,孩子哪里知道应该怎么办?他们的世界观都还没有形成,还不是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现在面对着两难的选择,罗辉当时就陷入了迷茫。
“可是,我要是走了的话,我哥哥是找不到我的。”罗辉低下了头,他知道自己不应该继续留在这里了,但是感情上却还是不想离开。
沈枫想了想,说道:“这样吧,我在这里给你哥哥留下一封信,等到你哥哥回来的时候看到了这封信以后,就知道去哪里找你了,行吗?要是你识字的话,也能自己留言。”
罗辉听到沈枫这样说马上就心动了,他终于找到了一个完美的解决办法,既不会让哥哥找不到自己,也不会继续留在山谷里面饿死。
“我识字的,我给我哥哥写信。”罗辉连忙说道。
沈枫递给了罗辉纸和笔,罗辉也马上开始写信,字迹歪歪扭扭,上面写着:“哥哥,我跟着叔叔阿姨走了,你回来了以后来找我。”
在这封信的后面,沈枫留下了地址:“渝州,风神宫。”
现在,事情已经弄清楚了,之前放下了捕兽夹的家伙多半是已经死了,否则的话,山里的捕兽夹也不至于生锈,生锈以后的捕兽夹是会有味道的,野猪和野狗之类嗅觉灵敏的动物根本就不会靠近。
而沈枫也找到了一个山里孤独的孩子,准备带回渝州再说,要么是送去孤儿院,要么就是找好心人领养。
罗辉小心翼翼的把这封信用石头压住,随后跟着沈枫和楚朝颜出门。
沈枫掏出了对讲机,说道:“我是沈枫,收到请回答,让常浩杰来接我,飞行的时候高一点,不要被变异鸟看到。”
没多久,常浩杰和鲁开洋就已经来到了这里,原本常浩杰是打算一个人过来的,但是鲁开洋一定要护送,否则的话,一旦大公子出了什么事,那就不好交代了。
沈枫忍不住将常浩杰和罗辉进行对比,虽说常浩杰要比罗辉大个几岁的样子,但是也勉强能算得上是同龄人了,偏偏常浩杰衣着华丽,身上流露出一种自然而然的傲气,而罗辉则是浑身上下脏兮兮的,就算是一张脸也黑乎乎的,站在常浩杰的旁边,就好像是小乞丐似的。
罗辉见到有人驾云从天而降,当时就震惊得不行了,看着这两人从天而降的身影,难以置信地问道:“你们是神仙吗?”
常浩杰诧异的看了看这个小乞丐,因为完全没想到姐夫的身边会有这么落魄的孩子,但是他随后还是回答道:“我不是神仙,我是异能者,上来,走吧!”
沈枫牵着罗辉的手走到云彩上面,其余众人也纷纷走上来,常浩杰施展异能,云彩载着一行人就迅速远离,向着指挥部的方向前进。
等到沈枫带着人回到了指挥所以后,就让人想办法给罗辉洗漱,罗辉把香皂洗了半块,总算是把身上的污垢都给洗干净了,而后,常浩杰把自己不穿的衣服送了一套过来,罗辉也不嫌弃,穿上了干净的衣服,整个人总算是焕然一新,再也不是之前的泥猴一般的状态。
沈枫看着罗辉现在的样子很满意,说道:“我会送你去一个地方,以后你就安心的上学,要是你表现得比较好,那我还能让你成为异能者,也就是那种可以飞的人,知道了吗?”
罗辉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很快就被送走了。
此时,鲁开洋前来报告:“城主,我打听到了,在三年前的时候,丧尸出现的时候开始,就有许多的人家躲在了深山里面,想要避难,但是后来,山里出现了变化,变异兽的数量太多了,随时都要提防被攻击,而且,变异鸟也在这个时候出现了,有幸存者从山里活着走了出来,说山里的人基本上都已经死完了。”
沈枫无奈的摇摇头,感慨道:“这么说来,罗辉很有可能是大巴山里面的唯一一个幸存者了,一个十岁的孩子竟然还能在大山里面生活下去,实在是不容易啊。”
沈枫根本无法想象,一个年纪轻轻的孩子是怎么能够在山里生活下去的,光是靠种植土豆和花生,明显不能长久生活,而他也不会打猎,也得不到肉食的补充,长此以往,必然营养不良,更有可能是会直接被饿死。
楚朝颜也在这个时候掏出了笔记本开始记录今天的见闻,心情颇为复杂,因为她知道一件事,那就是世界上和罗辉一样的孩子有很多,他们都在挣扎着活下去,渝州还有孤儿院,其他地方呢?那些孩子该怎么活下去?
正在沈枫等待着今夜的战斗开始的时候,忽然间有士兵前来报告,“报告城主,你家的亲戚来了。”
沈枫疑惑了一下,“我的亲戚?是谁啊?”
楚朝颜自告奋勇,说道:“我去看看,看看是什么亲戚。”
楚朝颜马上就出去查看,来到了营地外面的时候,却看到了一个漂亮的女人站在外面,亭亭玉立,风姿绰约,她的出现直接就吸引了许多的站岗士兵偷偷观看,美女都是会吸引别人的目光的,男人们的爱好也从来没有发生过改变,那就是漂亮的女人。
楚朝颜认真看了看,马上就认出来了,激动地走上前去,说道:“姐姐,你怎么来了?”
出现在军营外面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沈枫的姐姐沈毓,二十多岁的年纪,而且风华正茂,在喝下去沈枫送的异能药剂以后,也不负众望成为了异能者,现在已经是蓉城的重要人物了,在后勤部也说得上话。
说话间,楚朝颜直接就亲热的冲上前抱住,她和沈毓还是很熟悉的,否则的话,动作也不会如此的亲密。
一边抱着沈毓,楚朝颜一边说道:“姐姐你怎么来了?来之前怎么也不通知一声?阿枫现在就在军帐里面,我带着你去见他。”
沈毓见到了楚朝颜出现,也很激动,连忙说道:“我本打算是去渝州的,但是联系了张惜惜以后,她说沈枫和你在大巴山里面,我就半路来到大巴山里了,也不知道多久能够到达,就没有通知你们。”
“行了,反正是亲戚,还说什么通知不通知的,跟我走吧,待会儿带着你吃全鸟宴,最近我们抓到的变异鸟儿吃都吃不完呢,很多都晒干了做成风干肉。”楚朝颜挽着沈毓的手臂就走,有了楚朝颜的带路,其他人也不敢阻拦,只能在一旁看着。
沈毓此时却显得闷闷不乐,似乎不是很开心的样子,楚朝颜察觉到了这一点,却不好过问,准备马上带到沈枫的面前去。
当楚朝颜带上沈毓离开了军营的入口以后,许多士兵都讨论起来:“你们听到了楚夫人的称呼了吗?这好像是城主的姐姐啊,哇,真是漂亮啊,谁要是能娶了她,那才是三生有幸啊!”
“何止是三生有幸啊,这是祖坟冒青烟了,能娶了城主的姐姐,那以后肯定是飞黄腾达了。”
“你们看到了没有,城主的姐姐皮肤很白啊,一看就是养尊处优,大家闺秀,你们也不撒泡尿照一照自己,看看能不能配得上她。”
“切,我幻想一下有问题吗?你能管得了我说话,你还能管得了我想什么?”
站岗的士兵们开始了讨论,因为沈毓深居简出的关系,很多人是没有见过沈枫的姐姐的,况且沈毓一直生活在蓉城,别人也没有机会见到,很多人这还是第一次见到沈毓。
沈枫在回到了帐篷里面以后,就继续看漫画,他身为城主,想要偷懒也是很简单的事情,别人不敢批评他。
此时,楚朝颜带着沈毓从帐篷外面走了进来,笑着说道:“阿枫,看看谁来了!”
“姐姐,你怎么来了?”沈枫放下漫画,吃惊的看着姐姐出现在这里。
此时,沈枫的心中有了不详的预感,平常时间,父母和姐姐是不可能离开蓉城的,而且就算是行动也已经受到了监视,通话什么的都很困难,可是现在,姐姐却出现在了这里,难道是蓉城的父母出事了?
想到了这里,沈枫连忙追问:“是不是在蓉城出现了什么意外了?你快告诉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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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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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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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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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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