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时候,北方的少数名族到了秋冬的时候总是习惯性的入侵,跨越长城,进入了中原王朝的地盘,也不追求统治,总是抢一把就走,不管是人口还是粮食,甚至是锅碗瓢盆,只要是有用的东西都能带到草原上去,由于是在秋天的时候动手,所以也就被称呼为打秋风。
末日中没有满族打秋风了,可是变异鸟却开始了这种行为,谁让人类掌握了粮食呢,末日中有了粮食就有了一切,变异鸟为了生存,就只能攻击人类才行。
而燕京的高楼大厦上面站满了穿着军绿色衣服的人,变异鸟一直在挨上空盘旋,黑压压的一片,根本就不敢从天上下来,因为变异鸟已经尝试过了,当它们从天上俯冲下来的时候,当时就要被士兵给射杀大半,而且,在这个人之间,互相是会支援的,十几个人捆在一起,重量能达到一吨,变异鸟能抓起来一个人,但是十几个人在一起,那就根本无法抓起来了。
变异鸟也不是傻子,在经历了几次惨重的损失之后,变异鸟的进攻次数就减少了,因为就算是进攻也很难活下来。
在有心之人的观察下,众人得知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天上的变异鸟的密度已经变低了,曾经的变异鸟在天空飞行,光线直接就变得昏暗起来,周围的能见度也特别低,就好像有黑云已经笼罩了燕京城似的,而现在这段时间,城内的能见度已经变高了许多,阳光也能从鸟群中照射下来,不得不说,坚壁清野的计划有效果了。
屋顶成为了士兵们的主战场,只要鸟儿落下那就直接开枪,每个屋顶一定是有重机枪的存在的。
鸟儿只要俯冲下来,周围的楼顶就会直接开枪,密集的子弹形成了交叉火力,不管有多少鸟儿落地,那都一定会有来无回。
异能者们也纷纷上战场了,只是对于战局的影响微乎其微,大规模作战中的,依靠的还是士兵的数量,而现如今的燕京,已经有三十万的士兵了,几乎所有的屋顶都有士兵的存在,弹药的供应也特别充足,从来不会缺少弹药。
而正在龚长发等人等待变异鸟的下一次的进攻的时候,忽然有人前来报告,“天龙局的展锦素来了,是不是让她上来?”
龚长发点点头,说道:“让她上来吧,虽说是晚辈,但是我也不能摆架子,就看她想要说什么吧。”
龚长发和展锦素不是很熟,虽说龚长发也是大家族的继承人,但是他是京圈的,燕京的有头面的人他很熟悉,至于其他地方的豪门人物,龚长发就不清楚了,他也不需要清楚。
展锦素来到了天选局所在的屋顶以后,直接就开始了兴师问罪:“喂,龚长发,快点把岳恒毅的尸体交出来,这是要上交总部的,不可能让你自己私藏!”
龚长发听到这个威胁,顿时嗤之以鼻,说道:“想当初你们都不让我们探监,我们想要收敛岳恒毅的骨灰都不让,现在你们倒是挺会说的,让我们交出岳恒毅的尸体,都没有见过,还能栽赃到我们身上!”琇書蛧
展锦素冷哼一声,指着一旁的荀炎说道:“别装蒜了,我知道偷走了岳恒毅的尸体的家伙,就是荀炎,我开的车子被烧出了一个洞,现在这个时候,萧升在西伯利亚,柯一鸣在金陵,能融化钢铁的人还能有谁?只剩下荀炎一个人了!”
“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荀炎直接就受不了了,自己竟然无端端就被扣了一个屎盆子,明明自己这些天一直都在杀变异鸟,结果脏水竟然被泼到了自己的身上,真是想不通。
荀炎直接怒骂道:“你这个小姑娘别太无理取闹啊,能够融化钢铁的人多了,难道一定是我?我还说乙炔也能融化钢铁呢,你怎么不说有人拿着乙炔融化了钢铁啊?”
“这……能在我不发现的情况下就带走岳恒毅尸体的家伙,只有异能者!所以,这个人一定是你,你是无法抵赖的。”展锦素还是不依不饶,坚决认为是荀炎偷走了岳恒毅的尸体。
荀炎也懒得废话了,抓住展锦素的衣领顺手就从楼顶扔了下去,口中冷冷说道:“要是还敢上来,就再把你扔下去。”
不过是两秒钟后,底下就传来了一个沉闷的响声,展锦素落地了,下半身当场就摔碎了,骨头茬子都白森森的裸露在外面,展锦素痛苦不已,只能施展异能治疗自己。
荀炎是很明显知道展锦素的异能是什么的,所以当下也不担心将展锦素给摔死,他只是单纯的对于被栽赃陷害很不爽。
龚长发看向了荀炎,问道:“这件事,真的不是你做的?”
荀炎见到老大在怀疑自己,毫不犹豫,直接就对天发誓:“我发誓,要是我偷走了岳恒毅的尸体,那就让我天打五雷轰,让我不得好死,让我家里人都横死野外!”
这个毒誓发出来以后,龚长发马上就相信了荀炎,他是很了解荀炎的,荀炎从来不会用家人开玩笑,而现在这个时候,荀炎已经用家人的名义一起发誓了,这就证明这件事真的不是荀炎所做。
“如此说来,岳恒毅的尸体已经被人偷走了,这倒是怪事,是谁干的呢?难道也是盯上了岳恒毅的这个强大的异能?”龚长发喃喃说道。
展锦素被从十层高的屋顶上扔下来以后,要不是有强悍的恢复能力,此时已经被摔死了,当下痛苦不已,连忙施展异能恢复。
只是,展锦素再也不敢上楼去了,经过这件事,展锦素看出来了,对方是真的会动手的,根本没有一丁点的怜香惜玉的感觉,这种家伙,活该找不到女朋友。
“都给我等着吧,以后我一定会报复你们的。”展锦素撂下一句狠话,直接就离开了天选局所在的大楼。
…………
当燕京遭受了变异鸟的进攻的时候,沈枫还带着人在清理大巴山里的变异鸟,他在之后也已经赶到了一线,对于大巴山里的情况,沈枫也不清楚,只有亲自来看看才能有所了解。
这一次,沈枫来到了前线,楚朝颜又跟着一起来了,常剑仪已经生完了孩子,可以继续留在渝州工作了,楚朝颜则是继续跟着沈枫,每天都记录见闻。
此时的楚朝颜还在为了自己未来的伟大著作而努力,记录末日中的见闻,只有她能做这件事了,这是一个伟大的目标,以后,等到天下太平的时候,自己写下来的末日见闻,那就是研究历史的第一手材料了。
“听闻北方燕京以及东三省等地遭遇了变异鸟的袭击,死伤惨重,北方人纷纷往南边逃走,北方大乱,幸好,渝州没什么事,我们一直在杀变异鸟,相信变异鸟是无法影响渝州的秋收的。”楚朝颜在笔记本上记录下来。
此时是大白天,而渝州的指挥部已经转移到了山里了,就在树荫下面扎营,实在是太热了,只能在树下乘凉才行。当然了,变异鸟也没什么智商,不可能和陆逊一样玩一出火烧连营。
士兵和佣兵们都在睡觉,这段时间的战斗都是颠倒了生物钟进行的,白天睡觉,晚上战斗,昼伏夜出。而效果也很好,士兵们的伤亡被降低了许多,很多人受伤还是因为不小心踩到了猎人设置的捕兽夹,被夹住以后完全无法行走,这种捕兽夹是可以夹断野猪的骨头的,现在人踩上去还了得?直接就断了腿,无奈去了后方修养。
而当北方的消息传到了渝州以后,众人也纷纷欢呼城主英明,当初沈枫提出了消灭变异鸟的计划的时候,都没多少人支持,而现在,对于变异鸟不管不顾的北方已经遭受了袭击,如此来看,还是城主有先见之明。
“还是城主想得周到,早早的就已经看出了变异鸟的危机,让我们渝州在秋收的时候不至于被鸟类袭击,北方的那些人,可是惨喽。”这是一些幸灾乐祸的人说出来的话。
虽说幸灾乐祸这种心态不好,但是当大多数的人都是这样想的时候,就成为了民众之间的乐子。
渝州的民众也感觉到了生活安稳,虽说比不上末日之前的日子,可是横向对比,渝州能够安全的生活下去,既没有变异兽的威胁,也没有变异鸟的威胁,实在是太好了。
沈枫和楚朝颜没有睡觉,而是呆在一个帐篷里面,楚朝颜在记笔记,而沈枫则是在看漫画。
沈枫本以为在大巴山里面会有危险隐藏,所以在安排了渝州的重要事情以后,就迅速赶来了这边,却发现军队的进展很顺利,昼伏夜出的计划很有效,继续下去,一定能清理了大巴山里的变异鸟。
于是,沈枫便彻底清闲了下来,不用处理公务,也不需要战斗,每天听着郭品名和杨畅汇报工作就可以了。
可是,就在这天,沈枫得知了一个消息:“大巴山里发现了一个山谷,在这里面找到了敌人!”
得知了这个消息,沈枫马上就带上楚朝颜出发,白天的时候飞行就是活靶子,但是沈枫在地面的速度也不慢,当下背着楚朝颜就走,直奔发现了敌人的山谷方向。
楚朝颜趴在沈枫的背上,看着周围不断往后的景物,脸上还有狂风吹过,顿时就笑道:“看来以后想要兜风都不需要开车了,只要骑在你身上就行了。”
楚朝颜的兴致上来了,顺口喊道:“驾,跑快点!”
沈枫发现自己成为了驴马,顿时有些恼怒,说道:“你就趁着现在高兴吧,等到晚上的时候,就不是你骑着我了!”
沈枫这样一说,楚朝颜顿时就羞红了脸,她当然是听懂了沈枫的言下之意,忍不住骂道:“臭流氓,嘴里就没有把门的。”
沈枫笑了笑,随后迅速赶路,最终来到了尖兵报告的山谷位置。
来到了山谷附近以后,沈枫就试探的喊道:“四海之内皆兄弟!”
地面有厚厚的一层树叶,几团树叶下传出了暗号:“九州方圆一家亲。”
紧接着,穿着吉利服的几个尖兵从树叶下钻了出来,看到周围没什么变异鸟,便对着沈枫说道:“城主,我们找到了在山里到处放置捕兽夹的家伙了,就在对面的山谷里,我们是不是去看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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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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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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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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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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