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枫打算用两天的时间回到渝州,之后好好地休息一段时间,大半年的时间一直在外面漂泊,这让沈枫很是思念家乡。
当沈枫飞出了华北地区以后,天空忽然变得明朗起来,没有乌云和暴雨,沈枫心旷神怡,看着天边的晚霞,自言自语道:“该休息了,找个地方降落吧!”
自从经历了当初被麻雀群攻击的事情以后,沈枫就知道在天上还必须小心鸟类的变异兽,光是几万只麻雀就足够让沈枫吃苦头,所以,保留体力很重要,既然没有急事,就不应该晚上的时候赶夜路,省得白白的浪费体力。
沈枫估计自己已经进入了南阳地界了,却一时间找不到有人烟的地方,只好在野外休息,野外的变异兽还是挺多的,有不长眼的变异野狗向着沈枫冲过来,多半是想要开开荤,只是在冲过来的路上,沈枫随手两道风刃便将其了结。
随后,沈枫用陨铁长剑将变异狗给切开,硕大的肉块串在剑刃上面开始烧烤,俗话说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沈枫吃着烤熟的狗肉,也觉得这个味道着实很鲜美。
沈枫吃饱喝足,在滑翔机的箱子里翻找起来,却发现了装在盒子里的西游记,旁边还有一个狭长的盒子,里面装的是苏轼的书法真迹。
“咦,小岳竟然没有把这幅书法带走,嘿,真是便宜我了,到时候挂在我的书房里面,逢人就吹嘘一下,看他们谁不敬仰我!”沈枫忍不住说道。
当然,在沈枫看来,自己带回来的最珍贵的礼物还是西游记的孤本,不出意外的话,这已经是世界上的仅存的最早的西游记了,这东西是妥妥的国宝,自己能从倭国把东西带回来,这也实在是大功德一件!
休息一夜的时间,沈枫便再次出发,此时晴空万里,沈枫的心情也很不错,向着西南方就不断的飞行,两点之间直线最短,从天上飞行可以走最短的距离。
可是,在天上飞行的时候,沈枫往下看去,却发现了很多人挺着大肚子坐在路边,算一算,现在已经到了秦岭淮河以南了,这边正好是血吸虫肆虐的地方,两年时间过去了,血吸虫的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
“可怜啊,要是能有足够的药品救这些人就好了!他们也不知道还能活多久的时间!”沈枫自言自语说道。
在一百年前,血吸虫确实是被消灭了,当时的主要措施就是消灭血吸虫的中间宿主钉螺,没有了中间宿主,血吸虫就很难传播,听上去简单,但是做起来却不是这么容易的,消灭钉螺可不是简单的捕捞了以后杀死,而是彻底的改变钉螺的生存环境,比如修建堤坝,比如挖沟渠,撒石灰粉,直接就让钉螺无法在长江中下游生存,彻底断绝了血吸虫的繁衍道路,这才控制了血吸虫病。
对于这件事,当时所有乡村都很支持,整个村子的人动员起来,全都在消灭血吸虫,即使是这样,也花了数年的时间才做到,为此,伟人写下了诗句,天连五岭银锄落,地动三河铁臂摇。
只是,这样的景象多半是不可能再次出现了,如今天下大乱正是末日,所有人都惶惶不可终日,吃了这一顿没有下一顿,这种情况下想要消灭血吸虫的根基,已经不可能了,而且,血吸虫出现了变异,中间宿主已经不仅仅是钉螺了。
正在沈枫感慨的时候,滑翔机已经进入了武当山的地界,根据这种速度下去,沈枫相信自己很快就要到达巫山了。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武当山中的树林中“扑啦啦”飞出了一大片的黑影,这些黑影的振翅声音直接就进攻了三百米的空中的沈枫,低头一看,顿时大吃一惊,树林中不知何时已经飞起来一大片的鸟儿,仔细一看,竟然是无边无际的麻雀!
沈枫一拍脑袋说道:“真是昏了头了,之前老师去世的时候就被这里的麻雀暗算了一次,我怎么不长记性,又经过了这里?应该绕路才对啊!”
去年的时候沈枫就因为这帮麻雀的阻拦,没能回到渝州去见楚教授的最后一面,这是沈枫很遗憾的事情,当初的分别很是仓促,没想到竟然就是永别,而沈枫也深深地怨恨这帮麻雀,可是现在,麻雀又出现了!
“可恶的畜生,现在我体力充沛,你们还想暗算我,想都别想!”沈枫咬牙说道。
今时不同往日,之前的时候,沈枫体力不足,而麻雀的数量众多,在数量优势之下,麻雀将沈枫包围得如铁桶一般,不断的攻击,最终还是金雕的出现才变相带走了沈枫,而现在,沈枫的体力很充足,乘坐的滑翔机也很大,所以沈枫完全不虚这帮麻雀。
变异麻雀还是老样子,有鸡鸭这么大的体型,却没有统一的领导,叽叽喳喳就向着高空中的沈枫飞了过来,黑压压的一片就如同潮水似的。Χiυmъ.cοΜ
沈枫也不紧张,一招“东风浩荡”使出来,顿时就把一大片的麻雀给吹得东倒西歪,完全分不清东南西北。
接下来“飓风之眼”和“狂怒之风”一起施展,旋风瞬间就将麻雀的阵型给卷得七零八落,而无数的风刃则是穿透了密密麻麻的麻雀身躯,空气中羽毛纷飞,而麻雀也从空中不断落下来,就像是下雨了一般。
地上的走兽见到了这一幕,顿时躲藏了起来,这些走兽也不傻,虽然生活在树林中,却从来不和这些麻雀作对,因为麻雀虽然单体的实力很小,但是数量实在是太多了,惹恼了这些麻雀,迎来的就是无休无止的报复。
沈枫见到自己杀伤了无数的麻雀,脸上也忍不住露出了得意的神色,嘲讽道:“你们一帮无知的禽兽,就给我全都老老实实的避让吧,否则的话,我必然把你们杀得片甲不留!”
对于这种密集的攻击,沈枫现在已经不是特别害怕了,毕竟沈枫的范围性的攻击手段也很多,而且在天上也没遮没拦的,很容易就会被风刃给杀死,就算是躲过了风刃,接下来的狂风和旋风一吹,直接就能将麻雀吹得晕头转向,完全分不清东南西北。
可是,就在沈枫觉得胜券在握的时候,远处的树林中又有了麻雀开始响应,“呼啦啦”,麻雀不断地从树林中飞上天,众多的麻雀给人一种遮天蔽日的感觉,沈枫见此情景顿时愣了一下,他刚刚杀死两万多的麻雀,其余的麻雀也被狂风给吹得七零八落,沈枫都以为自己要胜利了,却有更多的麻雀飞到了空中,如此场景不禁让人瞠目结舌。
“么的,这数量比起一年前多了十倍了吧!一百万的麻雀肯定是有了,这玩意繁衍这么快的吗?”沈枫仿佛已经被惊呆了双眼了,本以为这边的麻雀的数量和一年前差不多,所以沈枫和自信,可是现如今四面八方全都有麻雀飞起来,不知道山里是不会还有更多的麻雀,简直让人怀疑是不是捅了麻雀窝。
“算了,还是走吧!数量太多,就算我的体力比起一年前好多了,这也要被累死的!”沈枫也不头铁,知道打不过,马上就准备溜走。
只是现在,四面八方全都是麻雀,无数的麻雀呈十面埋伏之势,准备迅速包围沈枫,沈枫连忙抬升滑翔机的高度,一直抬升到了五百米的高度,对于麻雀来说,五百米已经是它们难以企及的高度了。
麻雀的翅膀构造天生就不适合飞太高,翅膀比较短小,适合的是短时间的飞行,振翅速度很快,反观白鹤和老鹰之类的翅膀,羽翼很宽大,天生就是为了飞上高空而准备的。
只是,麻雀虽然不可能大规模的飞到沈枫所在的高度,却在一直在穷追不舍,似乎已经将沈枫当做了死敌,沈枫也没想到一帮弱小的东西联合起来会有如此强大的力量,这么多的麻雀数量,就算是一年前的金雕也不敢随意的招惹吧。
沈枫感觉这样僵持下去不是什么好事,自己要是带着一大帮的变异麻雀回到了渝州城的话,一定是会给渝州的人带来危险的。
想来想去,沈枫想到了一个好办法,那就是金蝉脱壳。
沈枫麻利地将滑翔机上面的重要东西给收纳在身上,就算是两个檀木箱子也被抱在怀里,之后,沈枫任由滑翔机向着远处飞去,而他自己则是往下一跃,打开“风王结界”保护自己,就迅速往下坠落。
在众多麻雀的眼中,它们的敌人就是一直在飞行的滑翔机,这帮麻雀虽然变异了,但是得到进化的也只有身体,大脑没什么变化,智商不太行,盯着正在飞行的滑翔机就追了出去。
而沈枫在下坠的过程中,并未受到麻雀的关注,这些麻雀都以为滑翔机是本体,殊不知,沈枫已经穿过了密密麻麻的鸟群,落入了树林中。
在落地的时候,沈枫施展“水上行走”,用风轻轻地托住身体,安然无恙的落下。
看着天上不断飞走的麻雀群,沈枫忍不住说道:“进化身体是没用的,还是进化一下脑子吧!”
沈枫辨别了方向之后,很快就向着西南方飞奔出去,速度也一点不慢,甚至于比起在天上飞行,此时的沈枫速度还要更快一些。
沈枫已经不关心滑翔伞的命运如何了,想来也就是被麻雀群给撕碎,不过,这个的滑翔机是从倭国陪着沈枫和岳恒毅漂洋过海的器具,它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了。
在下午的时候,沈枫来到了一座长江边的城市外,这里是万州,渝州东边的门户。
“呼,总算是到了自己的地盘了,还不错,进去看看吧,时间不早了,在这里休息一晚上吧!”沈枫自言自语道。
为了免得引起注意,沈枫在脸上戴着面具,进城的时候却引起了盘查。
士兵指着沈枫的面具说道:“你,把面具摘下来!别藏头露尾的!”
“你再说一遍?我的面具也是你能摘下来的?”沈枫毫不客气地问道,说话间把手放在城墙的墙砖上面,用力一捏,青砖顿时就变成了豆腐渣一样的粉末。
“你……你是进化者?”士兵们吓了一跳,没想到眼前这家伙竟然随手就能捏碎石砖,一般的进化者都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我还是雇佣兵呢,让开,这是给你们的赏钱!”沈枫从身上摸出一颗金纽扣,顺手一扔。
守城的士兵一看手中有黄金出现,还不放心,放在口中咬了一下,发现质软,而且内部的色泽也是金黄的,这说明黄金的纯度很足!
“您里边请,我们有眼不识泰山!”士兵一看有钱财到手,顿时欢喜起来,对于沈枫的态度也好了许多,连忙招呼沈枫进城,至于面具的事情,已经不重要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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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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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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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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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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