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末日天灾降临>第三百二十四章 来骗来偷袭
  当天空中的金雕出现以后,沈枫顿时就明白了大事不好,自己在空中就连一群变异麻雀都打不过,更别提如今出现在天上的巨型金雕了,如此巨大的金雕前来寻仇,自己未必是对手。

  沈枫连忙操控异能,一边召唤狂风干扰天上的金雕,一边就往地面降落,到了地面就一切好说。

  金雕被突然出现的狂风干扰了飞行的方向,但是其本身就在天上搏击风雨,论飞行能力,远不是一股狂风就能干扰成功的。

  金雕迅速调整了方向,马上向着下方俯冲,狂风吹来,竟然无法干扰其行动。

  沈枫连忙使用异能“狂怒之风”,周身凝聚出数百风刃,向着天空的金雕就发射出去,既然之前的金雕是被风刃穿透后死去的,那么这一只金雕也肯定扛不住风刃的攻击。

  数百透明的风刃激射出去,就算金雕拥有敏锐的视力,现如今也不可能看得见,毕竟风刃本就是空气凝固后形成的,本身就是无色无味的状态,除了沈枫能够通过意识知道风刃的位置外,其他的动物根本就别想看到风刃。

  眼看风刃就要射中金雕,但是金雕本能的反应却很快速,虽然看不见风刃,但是脑中忽然出现了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危险就要到来。

  靠着强大的感知能力,金雕在间不容发之际躲过了风刃的攻击。

  只见金雕忽然展开双翅,借着不断吹来的狂风,竟然强行抬升了自己的轨迹。

  风刃的攻击向来都是直来直去,靠的就是极快的速度和强大的杀伤力造成伤害,但是这也导致了,只要敌人能够躲过风刃的攻击,那么之前凝聚的风刃就不起作用了,因为风刃是不可能掉头的。

  沈枫此时的体力已经消耗得差不多了,他能够飞行全都是建立在使用异能的基础上的,如果不使用异能,沈枫也就是飞几百米就要落下,完全做不到长距离的飞行。

  而此时此刻,沈枫已经看到了地面已经很近了,他知道,只要自己能够落地,那么天上的金雕就不能伤害自己。

  地面光秃秃的,只有低矮的草木,连遮掩身形都做不到,如果有树林的话,沈枫只需要躲在树林里就安全了,但是地上全都是草木,这意味着沈枫还需要寻找躲避的地方。

  金雕再一次开始俯冲,向着沈枫袭来。

  对于这只金雕来说,沈枫这个人类就是杀死他妻子的凶手,金雕也是拥有领地意识的,在它的领地只能是不允许有动物能威胁它和家人的安全的,而沈枫无疑是触犯了这个禁忌。

  沈枫迫不得己再次使用异能,数十道风刃再次飞射到天空中,他现在的体力连凝聚大量的风刃都做不到了,始终是之前的赶路和战斗消耗了大量的体力,否则的话,沈枫不至于现在连反击的能力都没有,金雕不慌不忙,再次抬升自己的身形,躲过了风刃的攻击。

  或许金雕看不见透明的风刃,但是它依靠天生的直觉也是可以简单的应对沈枫的攻击的。

  沈枫最终安全落地,他连忙施展“如风随行”,极速向着前方跑去。

  但是,沈枫的背上有张开的滑翔伞,走路的时候兜风,严重拖慢了他的速度,使得他的速度没能真正发挥出来。

  就在这个时候,沈枫周围的阳光全都消失不见,他知道,之前的金雕来到了自己的上空,所以,天上的阳光都被巨大的身形给挡住了。

  “风王结界”,沈枫咬牙使用异能,身体周围瞬间就有透明的结界出现,沈枫此时没时间把背上的滑翔伞收起来,只能寄希望于风王结界了,只要风王结界能够挡住金雕的攻击,那么自己就还有逃走的希望。

  金雕的巨爪从天上探出,瞬间抓住了正在极速逃跑的沈枫,巨大的爪子抓在屏障上面,巨大的抓握力量瞬间就使得屏障上出现了一条条的裂纹。

  金雕捕捉兔子的技能早就已经刻在了dna上,无非就是盯紧猎物,俯冲,然后抓到天上,如果兔子还敢反抗的话,那就摔死在石头上,之后再进食。

  沈枫的体力消耗巨大,速度也受到了影响,在这一瞬间就被抓上了天空,如同奔跑的兔子一样,在地上奔跑的动物,始终是比不上在天上飞的鸟类。

  沈枫看着身边的屏障出现了一道道的裂纹,松了一口气,说道:“看来是可以扛得住的。”

  结果,就在这个时候,金雕的爪子猛然发力,只听得“嘭”的一声巨响,沈枫的“风王结界”竟然在一瞬间就被金雕的爪子给捏爆。

  巨大握力作用在沈枫的身上,沈枫听到了“咔咔咔”的声音,身上马上就断了七八根的裂肋骨,此时就算是呼吸也是痛的。

  而且,之前还在沈枫背上背着的滑翔伞也瞬间断裂,其中有断裂的部分直接就扎在沈枫的身体内,鲜血顺着伤口就流淌出来,沈枫闷哼一声,已然受到重创。

  “难道我今天就要命丧于此了吗?怎么有这么倒霉的事情?”沈枫痛苦的想道。

  沈枫此时有些后悔,早知道自己在杀死了第一只金雕的时候就不应该继续赶路,而是应该躲起来,等到恢复了体力再行动,如此一来就不至于被后面这一只金雕抓住,但是现在后悔也晚了,自己已经被金雕抓住,接下来恐怕是要被金雕锋锐的喙给啄穿胸膛了吧?

  在沈枫的脑中忽然出现了一个画面,那就是普罗米修斯被绑在高加索山上的时候,每天都会有雄鹰啄食他的肝脏,但是普罗米修斯是神,肝脏被啄食之后还能恢复,自己却是一个人类,被啄食了肝脏,以后就再也恢复不了,当场就要死去。

  金雕往悬崖的方向飞了回去,到了悬崖上方的时候,则是从空中把沈枫扔了下来,不偏不倚,直接砸在一个雏鸟的身上,金雕雏鸟被砸到以后,马上就被惊动,随即就看到了浑身是血的沈枫,顿时兴高采烈,冲上来就把沈枫叼在嘴里,一仰头,直接就把沈枫给吞了下去。Χiυmъ.cοΜ

  天上的金雕在天空盘旋了两圈,忽然间向着悬崖的下方飞去,竟然来到了被沈枫杀死的金雕身边,金雕收拢了翅膀站在石头上,似乎在缅怀已经死去的妻子。

  天色渐渐变晚,雄性金雕展开翅膀重新飞上了悬崖,从今往后,它就需要单独一个人喂养孩子了。

  黄昏时候,西方的天空上晚霞被夕阳照耀,变成了血红色,看上去很壮观。

  可是就在此时,三只金雕雏鸟摇晃着肥肥的身躯就走了过来,张着嘴就开始鸣叫,看来,三只雏鸟都已经饿了。

  一整天的功夫,三只雏鸟也就吃了几只麻雀,根本就填不饱肚子,其中一只把沈枫吞下了肚子的雏鸟也在不断的叫唤,而且叫唤的声音比其余两只雏鸟都要大上一些。

  金雕无奈,展开翅膀就向着远处飞去,本来两只金雕一起捕食还能勉强喂养三个孩子,但是现在只剩下它一只,孩子却有三个,接下来抚养的压力会很大。

  当雄性金雕向着远处飞去以后,吞下了沈枫的金雕雏鸟忽然躺在地上开始了抽搐,似乎受到了极大的痛楚,另外两只雏鸟见到了这一幕,顿时就傻了眼了,呆呆的站在一旁,什么都不清楚。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躺在地上的雏鸟忽然间腹部出现了一点亮光,一柄匕首从雏鸟的肚子中刺了出来,随后,匕首缓缓向着下方滑动,雏鸟的挣扎越来越剧烈,最终,雏鸟被剖开了腹部,一个人影从中钻了出来。

  雏鸟瞬间死去,已经被开膛破肚了,根本没有活下来的可能。

  沈枫从雏鸟的体内钻了出来,身上全都是粘液,周围也没有清水能够清洗粘液,沈枫索性从死去的雏鸟身上拔出一些绒毛来擦拭,顺手就把背上的滑翔伞给取了下来,滑翔伞已经坏了,不能使用了。

  沈枫看着地上死去的雏鸟,自言自语的说道:“我不杀你,你却把我吞下去,这就是恩将仇报的下场,不过,你本就是禽兽,和你说这么多也于事无补,希望你下辈子投胎好一点吧。”

  沈枫从天上被扔下来的时候,实际上已经虚弱到了极点,身上也受伤了,对于金雕接下来的攻击完全没有反抗能力,但是,随后沈枫就被一只金雕雏鸟给吞下肚中,关键时刻,沈枫使出了风王结界,在鸟类的嗉袋中躲了起来,消化液无法消化沈枫,沈枫趁机恢复体力,躲在雏鸟的身体内安静的等待。

  当他察觉到成年金雕已经离去之后,这才解开风王结界,使用匕首剖开了金雕雏鸟的腹部。

  沈枫看到了在巢穴的一旁还有两只金雕雏鸟,正在颤抖的看着自己,沈枫也不废话,身体周围凝聚两柄风刃,将两只雏鸟瞬间洞穿身体。

  “等你们长大了,一样会吃人的,所以,别怪我斩草除根了。”沈枫冷冷说道。

  沈枫想来想去,如果不彻底将金雕铲除的话,自己就算是从这里再一次跑掉,接下来也一样会被金雕给追上,金雕的速度他算是领教过了,除非是自己恢复了伤势和所有的体力,否则完全不能逃脱。

  夕阳就要落下,远处的天际已经变成了黑暗的世界,沈枫在昏暗的光线中想到了一个办法,他把三只雏鸟的尸体放在了巢穴的阴影中,他自己则是钻到了巢穴的下面,用一大堆的干草盖在身上,悄悄地隐藏起来。

  在一个多小时后,金雕从远处的天边缓缓飞来,爪子之中还抓着四五只丧尸,这些丧尸都已经被金雕给捏死了,丧尸的身体素质比起沈枫可差太多了,沈枫被捏也就是断掉几根肋骨,但是丧尸被捏,当场就要断气。

  雄性金雕来到了巢穴后,就看到了阴影中的三个孩子,便将爪子里的丧尸直接扔了过去,但是三只雏鸟却一动不动的坐着,完全没有动静。

  金雕很不满的落在了巢穴中,发出了一声尖锐的鸣叫,希望能吵醒熟睡中的孩子,让这三个孩子把食物吃下去。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巢穴的某一个角落,干草瞬间被掀开,上百道风刃极速射出,瞬间来到金雕的面前。

  金雕马上就张开翅膀想要逃走,但是这已经不是在天上了,起飞很慢不说,而且猝不及防之下,当场就被风刃击中。

  风刃从金雕的额头刺入,直接就搅烂了金雕的大脑,不可一世的天空霸主瞬间死去,巨大的身体重重的压在巢穴上,沈枫连忙躲避,免得被金雕给活生生压死。

  “呼,真是惊险。”沈枫现如今取得了胜利,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如果是在天空战斗的话,沈枫绝对不是金雕的对手,毕竟这是鸟类的主场,要是在地上,沈枫的胜算很大,但是现在的沈枫已经受伤,体力消耗很严重,若不是方才的有心算无心,他根本就打不过金雕。

  沈枫吸取了教训,如今体力还未恢复,身上带伤,不宜赶路,只能在暂时休息。

  在悬崖上面,沈枫找到了一个背风的三面环石的地方,用鸟巢生了一堆火,把金雕的羽毛扯下许多,铺在地上,算是有了睡觉的地方。

  再然后,沈枫切下金雕的大腿上的一块肉,放在火堆上慢慢烘烤,身上带着一点食盐,洒在了肉上,也算是增加了一点味道。

  吃下了肉以后,沈枫开始休息,身上的肋下也隐隐作痛,尤其是在呼吸的时候,痛感尤为强烈。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呼吸是需要肋骨的配合的,现在沈枫的肋骨断了好几根,所以呼吸都是疼痛的。

  “也不知道渝州那边怎么样了,必须早一点回去才行,现在也没有带卫星电话,这也联系不上渝州。”沈枫很是无奈,只要不带上卫星电话,那么自己和渝州基本上就失去了联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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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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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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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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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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