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良久后,胜天尊者说道。
虽然这套宣传手段让她大开眼界,但现在就下结论还为时过早。最初到达上元城时,首府之都所呈现出来的繁华,同样让那样的她叹为观止。盐城地处申州境东岸,又收纳了那么多流民,城内观感想必会大幅下降,这亦能让她更清楚的看到广平公主的施政手段。
在这一点上,她对救世教还是颇有信心的。
陆陆续续带回百耀山的避难者已超过十万,将他们有条不紊的安置在天井内,并安排他们的衣食所需,将其培养成可以阻挡邪祟的战士,这都需要不俗的能力与手段方可实现。教宗大人尽管已虚弱到无法自主行动,可他的智慧依旧璀璨生辉。
经过登记后,“商队”在城外驻扎下来,胜天尊者则与黎、洛轻轻等人一同穿过西大门,进入金霞内城大道。
“新鲜的肉包子出炉咯,有人要试试吗!内馅都是上好的鲜鱼肉,一个只要五角钱!”
“来尝尝何师傅的手艺吧,都是小碟菜,想吃什么自己取用!”
“幽州特产菜,有烧鹅和烤肝,美味又香甜,客官要来点吗?”
踏上石板街道的刹那,热闹的吆喝声便铺面而来,瞬间填满了李梦芸的耳畔。与之相对应的,是极其拥挤的人流——足有三四丈宽的道路被分成四条对向马车道,这是跟京畿完全对标的尺寸,可在金霞城竟显得有些不太够用。人们不得不从路边挤向道路中央,乌泱泱的人头几乎形成了一片涌动的长河。
而在“河道”两侧,是清一色的店铺。他们的招牌全部挂在门眉上方,所卖之物一目了然。令她惊讶的是,其中大多数都跟食物有关,从面点到家常菜应有尽有。更让人不敢相信的是,这些店子居然还真有不少人光顾!
“很不可思议,对吧?”洛轻轻笑道,“人们居然会乐意选择在外面享用晚饭。”
作为洛家大弟子,她游历过诸多城镇,也通晓各国地理,自然清楚尊者脸上那一闪即逝的讶异的缘故。
任何时候,购买粮食自己烧煮都是最省钱的做法。
手头缺钱时,就拔点野菜放进锅里煮。
稍有余钱,则会加些甜菜根、骨头甚至肉糜。
唯有过年时,才会将鱼肉鸡鸭做成菜品,以犒劳一年的辛勤劳作。
至于上酒店客栈吃饭,那都是大户人家才会干的事。他们可以多掏出一部分银钱,去支付菜品在烹饪、服务上的溢价。任何时候,能上得起馆子的都不会是普通百姓,也因为这个缘故,一个城市里的餐馆不会太多,而青楼、赌场也会自备后厨,以满足顾客的口舌之需。
像金霞城这样的情况,绝对在六国里都是独一无二的。
出来吃饭只是表象,它更深层的含义是代表着普通人愿意多花一份钱,去追求填饱肚子之外的享受。这不光要求民众口袋里有富余,整个城市都得处于粮食充裕状态才能实现。哪怕是京畿上元,也离这个目标差得远——它固然拥有最热闹的花街,可一比起最基础的“食”来说,就显得相形见绌起来。
一般人或许无法明白这两者之间的差距,但见多识广的胜天尊者却能看出来。
这也是她面露讶色的原因。
“怎么会……你们不是招揽了许多逃难流民吗?”
这个情报来自于救世教的眼线,而且预估人数在三十万以上,如此超额的人口挤进一座城市中,怎么可能连一点影响都看不到?她预想中满街的乞丐,以及拉帮结派的地痞流氓,仿佛都消失的无影无踪一般。
“其实你看到的这些人里,有很大一部分都是流民。”洛轻轻回道,“不过自从金霞实施以工代赈、大肆展开周边地区基础建设后,他们很快就摆脱了贫困者的身份,在这座城中有了一席之地。”
只是如此吗?
胜天尊者在人流中缓缓前行,打量着四周街景。越是深入,她看到的新鲜东西就越多。
往来的人潮中不光有金霞人,还有许多西极来客与妖类。
特别是那些长着尖耳朵的异妖,他们浅金或淡灰色的头发在人群里显得格外醒目。甚至有一些长耳妖和当地人走在一起,交谈间看不出任何罅隙,简直完全融入到了这个俗世里。
至于那些红毛商人与碧眼海客,也围绕在店铺旁指指点点着什么,面对这一情况,金霞人似乎已习以为常,最多路过时看上两眼,并不会因为对方的模样怪异而惊叫或驻足围观。
偶尔街上还会出现一两台巨大的双足机关兽。和城门口看到的解放型不同,这类机关兽一边握着盾牌,一边手持短刀,一看就不好对付。m.xiumb.com
是了,金霞击败十州联军时所使用的强大武器,应该就是它无疑。
“平日……街上都有这么多人吗?”尊者忍不住问。
“那倒没有,白天大家都在忙活,街道上反而空荡,但今日是周末,所以人会格外多一些。”黎解释道。
“为何?”
“因为每周最后一天是公主定下的假日,不用工作,工钱却照算,所以大家才有工夫出门游玩。”黎忽然一拍脑袋道,“对了,这天晚上还会有炽姑娘的演唱会,我们把行礼放好后,也去看一看吧!”
“盐、盐场会?”胜天尊者疑惑道,“这位炽姑娘又是何许人也?”
“她啊……可是金霞最有名的偶像!”黎掩嘴偷笑道。
偶像又是什么?
她张了张口,却没有将这个问题问出口。
李梦芸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了——对方的几乎每一句话里,都有她无法理解的词语,而上一次类似的情景,还是在她牙牙学语之时。
另外她还注意到,这里百姓的气色和外面的人截然不同,这种不同并非指衣食,而是精神气。具体的细节她说不上来,比如世家或大地主,他们也吃穿不愁,却依旧和金霞城的人有所差别。
是神采奕奕的眼神,还是对未来充满期待的面貌?是谈吐自如的举止,还是直着背脊进行的身影?
有那么一瞬间,尊者忽然觉得这些人都已和她所熟知的世界脱离了关系——
他们是自身的主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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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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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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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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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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