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摊牌了我是重生者起点中文网>第一百三十一章:仁者爱人
  “根据我的观察,这些黄巾军的数目确实有十万之众,但其中大多数都是皮包骨头,老弱妇孺是很少的。”

  “十万黄巾军,蔓延数十里,管亥虽然是这支黄巾军的渠帅、首领,但却无法进行有效管理,他没有一个高质量的军官团队,甚至都没有明确的军制。”

  “整个黄巾军,最上面的是管亥本人,接下来就是各路黄巾军领袖,所谓的领袖,其实就是数百个或数千个黄巾军群体,所推举出来的话事人。”

  “所以,这些黄巾军的大营,也是几百人一座、几千人一座,非常没有规律,营寨本身也不科学,我一个外行都能看出来好几处破绽。”

  “这样的军队,这样的水准,给我一千不怕死的精锐骑兵,我就敢马踏联营,直接冲到管亥的中军大帐之中,阵斩管亥。只要管亥一死,这十万黄巾军自己就完蛋了!”

  看着彭炳如此自信的模样,楚风一时间也弄不清楚,这到底是是自信还是自负了。

  “总不能全都是这样的弱兵吧,传说中的黄巾力士呢?十万黄巾军,怎么都得有数千黄巾力士吧?是不是道兵?”叶凡主动问道。

  如果光靠十万这样乱糟糟的军队,也不可能包围北海郡啊。

  “有,有五千左右的精兵,这五千人能吃饱饭,战斗力不好说,没看他们打过,但肯定不是黄巾力士。”

  彭炳想了想,就说出了自己灵机一动想出来的标准:“这些军队,不强也不弱。我看他们的体型就知道,他们能吃饱饭,而且也有经常训练,敢杀人。”

  “这样的军队,按理说已经算是精兵了,但是我又没有对比过北海郡的郡国兵,也没有对比过曹操的青州军,更没见过关羽的五百校刀手,所以不好说。”

  “这些士兵的身上,至少有十斤的肌肉储备。在训练程度、军官团队素质等其他条件差不多的情况下,十斤肌肉储备的肯定打不过二十斤肌肉储备的,二十斤的打不过三十斤的。”

  “当然,无论有多少肌肉储备,普通人肯定是打不过超凡者的,我指的是同等数目下。”

  听到彭炳如此简单粗暴的划分,楚风认真想了想,忽然发现,还挺有道理的。

  “所以,农民军最弱,他们的肌肉储备为零。民兵强一些,起码不是皮包骨头,县兵更强一些,能吃饱了,身材匀称有肉。郡国兵更强,都开始有肌肉储备了……”楚风不确定的道,说完就看向了叶凡。

  虽然他和叶凡的年纪差不多,都是同一年毕业的毕业生,但自从他第一次见到叶凡开始,就觉得叶凡跟他亲哥一样亲切。而叶凡也觉得楚风跟亲弟弟一样亲切,也时常照顾楚风。

  “很正常,真正的战争,尤其是冷兵器时代的战争,在决战之前,往往是长时间的试探、对峙。”

  “在试探、对峙的过程中,士兵的压力是非常大的。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决战会开始,也不知道自己在决战的时候,到底是活下来还是死去。”

  “这种心理压力会越来越强烈,而人一旦长期紧张,是非常消耗精力的,这就是军队晚上会炸营的缘故。”

  想当年王阳明不知怎么的,大半夜的喊了一嗓子,军队就炸营了……

  “人紧张的时候,容易出汗,紧张到了极致,浑身上下都是汗。汗出多了,就得大补,还容易感冒。而不断试探,又会损耗体力,增加心理压力。”

  “于是,很多时候一开始没有破绽的军队,往往在试探的过程中,在运动的过程中,出现了破绽,然后被对方抓住了机会,直接输了。”

  “所以,相持的时候,哪方士兵肌肉储备,或者肥肉储备越多,能撑的时间就越长。”琇書網

  听到这里,楚风点了点头:“啊对对对,说到底就是耐力的比拼。”

  “人类的耐力,在整个自然界中都是最强大的动物之一,在远古时期,在弓箭还没发明的时候,人类通过长时间的奔跑,把猎物活活累死,然后抓回去吃。”

  远古之时,恐怖直立猿可不是一般的凶残!

  百里之内,人跑不过马!

  百里之外,马跑不过人!

  天亮之时,楚风就带着今天的观察结果离开了,他要去向楚轩报告,然后好好休息,等到夜晚降临之时,会返回此地,传达最新命令。

  当楚风回来的时候,他并没有见到楚轩,因为楚轩忙着呢,他正忙着制造三酸两碱。

  三酸两碱的重要性,上过中学的都知道,这玩意儿是工业文明的基础,如果能批量制造,那相当于一只脚迈入了工业文明。

  如果是现代社会,高中生也能在老师的指导下,也能在购买相关化学试剂的前提下,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制造出三酸两碱。

  但这里是大汉朝,还是公元193年冬天的大汉朝,这里没人直接售卖氯气和氨气,也没人售卖试管等实验仪器,楚轩要做的是从头开始,实现土法(本土化试验方法)制造三酸两碱。

  这其中的难度,当然不是一般的大。

  就算聪明如楚轩,也得先搞清楚各种物质的基础属性,摸清楚现状了才能谈得上后续。

  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所以,为了更早日的实现目标,此刻的楚轩,仍旧在加班之中。

  “嗯,我知道了,你先好好睡一觉,休息休息,其余的晚上再说。”

  当楚风离去之后,熊岩就拿起了手中的书籍,继续阅读,这本书的名字叫《春秋》。

  《春秋》这本书,讲述的是鲁国的历史,作者是孔子本人,据说是孔子以鲁国史官记录的大量材料为基础,经过了增删之后的作品。

  受限于竹简,文章的篇幅相当有限,所以,如何用更少的字数记录尽可能多的内容,是每一位写书的古人,都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书写春秋一书的时候,孔子也面临着这个问题,所以,他定然会对大量的原始史料进行增删、处理。

  结果就是,尽管春秋看上去是鲁国史书,但里面却包含了巨多孔子本人的思想,这种行为放到现在,那叫私货。

  但又因为春秋本身篇幅太短,所以后人在尝试解读春秋的过程中,写了很多的书籍。比如左传、公羊传、谷梁传等书籍。

  这么多专业解读春秋的书,每一种想法都不一样,结果产生了很多争议。

  而眼前的这份春秋之中,也包含着许多个人注解。

  熊岩对于春秋,当然是没兴趣的。此时此刻,他看的是书籍之中的个人注解。这些注解都是郑玄亲自书写!

  郑玄是北海人,当代大儒,如果这个年代有人评比天下第一大儒的话,郑玄一定是呼声最高的那一位,没有之一。

  在郑玄之前,大汉朝学术界主要分为两派,也就是今古两派,这两个派系很多理念都不一样,斗争了很多年,争论了很多年。

  用一个词语来形容他们最大的差别就是:六经注我还是我注六经!

  古文经典到底是至高无上还是应该为今所用、为我所用、为当代服务?

  到了郑玄的时候,他以一己之力,把这两派合一了,完成了大汉朝学术界的大一统。

  郑玄是北海郡高密县的人,所以,熊岩降临之后,就获得了这么一份来自郑玄的亲笔所书。

  据说是郑玄几年前前往徐州之时,把很多来不及带走的书籍,都送人了。其中一本,兜兜转转的,如今来到了熊岩的面前。

  仁!

  熊岩盯着郑玄写的这个仁字,发动天赋,一幅画面很快就出现在熊岩的面前。

  这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虽然胡子和头发都是白的,但是脸上却没有任何皱纹,身体看上去也很健壮,宽大的衣服下面,是非常健康、匀称的身材。

  腰间配着一柄八面汉剑,从款式就能看出来,这不是那种装饰用的礼仪宝剑,而是可以真的拔出来杀人、砍人用的宝剑。

  这是一个能杀人、敢杀人的大儒。

  他拿起毛笔,静静的在书籍上书写着自己的注解,写到仁这个字的时候,大量的感悟,浮现在熊岩心头。

  “仁者爱人!”

  “对官员来说,仁就是一视同仁,真正的把百姓看作是同类,而不是根据亲疏贵贱把人分为三六九等……”

  “对君子来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是仁……”

  “对普通百姓来说,仁就是有爱,就是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愿意伸出手……”

  大量郑玄关于仁的记忆,涌入了熊岩的心头。

  熊岩也有所明悟,大概也只有这样真正的把仁的理念身体力行之人,才能效仿孔子,有教无类,传授了数以千计甚至是上万的弟子。

  在这个时代,知识就是财富!

  郑玄能以一己之力,把今古文两大派系糅合为一,个人知识之渊博自然无需质疑。

  他要是把这些知识只传给子孙,那就是有一个经学家族,可以永久传承下去的经学家族。

  一般来说,这样耕读传家的经学家族,只要统治者还是诸夏之人,还多少要点脸,就不会对经学家族动手。

  可郑玄却公然招收弟子,公然传播知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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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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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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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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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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