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锻炼身体仅仅只是一个借口,更多的是为了能够和那个自己所喜欢的女孩,无拘无束地多聊一些时间。
觉得不少的富人家庭把自己的女儿打扮包装,然后嫁入更好的家庭是一种很可笑的行为啊。
但方季平知道,其实套用在自己身上也是适用。
很早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的父亲方如常是一个十分贪财的人。方如常这几十年来一直都在塑造自己的名……如今名已经拥有了,却没有足够多的利。
如今方如常打算把作为儿子的他打造成为出名的小提琴家,大概也是为了将来能够收获一桩好的婚姻。
多么势利的一个家伙。
只是,方季平好久之前也对自己说过……他似乎也没有资格却评论方如常什么。
他总是自己给自己找着各种的借口,也从来没有过勇气把那个努力的女孩介绍给家人认识。
“嗯,你小心点,工作别太累了。”
挂断了与女友的通话之后,方季平一个人走在了小区的路上。他自嘲地笑了笑,但却暗暗地下定决心。
等他名成利就之后,一定要把这个努力的女孩带入自己的家庭……已经不想继续像是扯线木偶一样。
咚咚,咚咚。
忽然之间,方季平听到了一些声音。
这些声音如此的熟悉。他一下子停下了脚步,追寻着这种埋藏在了记忆深处的声音而去。
他就在自己家门前不远的地方,找到了这种声音的源头。
街灯之下,有着一个佝偻的身影,应该是一位大娘,像是拾荒者一样。那些咚咚的声音,就是从这位大娘手上的一个小小的拨浪鼓传来。
摇动的拨浪鼓发出的声音,让方季平下意识地走了上前。在街灯之下,他的目光几乎都被这个拨浪鼓吸引了过去。
记忆之中,他也曾拥有过这样的一个拨浪鼓。
方季平从沉思之中回神过来,发现这个拿着拨浪鼓的大娘此时目光正一眨不眨地看着自己。白浊的眼睛在夜里的街灯之下有些吓人,脸上是仿佛能够藏住阴影的皱纹,他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
只听到这位大娘此时小心翼翼地叫了一句:“虎娃。”
方季平脸色微变,不由得脱口而出道:“你怎么知道这个名字?”
“虎娃!”大娘猛然间就激动地走前了一步,一把抓起了方季平的手,沙着声道:“虎娃,是我呀!我是你娘啊!”
娘……
方季平忽然一个激灵,他猛然地把大娘抓在自己手臂上的手掌推掉,既急且快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虎娃!我真得是你的娘啊!你忘记了吗?小时候,你最喜欢吃村口小店卖的冰棍儿,一到了夏天就就嚷着要吃……对你,又一次你吵着滚在地上,后脑勺还碰到了石头,留了一块疤!后脑勺,你摸摸!虎娃,娘找了你好多年,总算是找到你了啊!”
方季平忽然深呼吸了一口气,又后退了一步:“我不知道你说什么,我不叫虎娃,我也不认识你……你要找儿子的话,去别的地方。”
说着,方季平转身快步地走开。
身后的大娘似乎很是紧张,又是着急,连忙快步地跟着上来。只是她旧病缠身,根本走不快,不到几步便一个踉跄跌倒了在地上。
听到了痛哼的声音,方季平下意识地回过头来……他看了这坐在地上的大娘一样,咬了咬牙,快步地走了过去,掏出钱包,把里面所有的现金都取了出来,放在了大娘的手上,“你走吧,我真的不是你的儿子。”
没等大娘说得上话,方季平便转身快步地离开。
“虎娃!虎娃!虎娃……”
没有停下,只有清冷的路灯陪伴这她,像是这二十年来般,又一次孤苦无助地坐在了路上。大娘低着头,把手上的拨浪鼓抱着,低声地抽噎着。
……
“喝水吗?想起来你一晚上只喝了点汤,也没有喝过一口水。”
街灯下面,洛邱为大娘拧开了瓶子,把小瓶子送到了大娘的手上。
大娘颤抖着把水瓶拿着,也不说话,就这样静静地坐着,许久之后,大娘的情绪似乎缓和了一些,她抬起头来,悲苦的脸上却露出了一丝难看的笑容:“大兄弟,谢谢你,我真的找到我的儿子了!他真的是虎娃,他没有认,我是我知道,就是他了。”
“他没打算认你。”
一直在旁观察着的洛邱,自然把方季平的反应一一看在眼中。
大娘苦笑道:“大兄弟,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想着,假如有一天让我找到我儿子的话,我应该对他说些什么。我每日每夜在想,吃东西的时候在想,淋雨了发高烧了也在想,做梦的时候也会想……那些拐人的家伙是挨千刀,可是更该死的是我呀。”琇書網
大娘老泪纵横道:“虎娃他一定恨我……那年,要不是我好赌,一赌钱起来就什么都不记得,又怎么会把他给弄丢?我还记得那一天,我一头就扎进了摊子上,以为就在自己的村子没事情,嫌小孩子麻烦就把他扔在外头的话……”
“我知道,他一定恨我……那么小的孩子被人拐走……”大娘痛哭道:“我该死啊!我这些年该死啊!我的心,一天天就像是被刀子割的一样。他……他要是不认我,我、我怎能怪他呀!”
洛邱目光看了一眼小道转角的位置,有人影一下闪过。
他知道方季平还没有走远,只是躲了起来。
并不打算点破的洛邱,这会儿把大娘从地上扶了起来,“今晚先这样吧,大娘,我给你找个地方休息。”
大娘愕然道:“大兄弟,你怎么还帮我,都已经找到了我儿子了。”
洛邱淡然道:“人找到了,心没找到,我们的工作不算完成。”
……
……
任大副主编拎着两盒的牛杂面筋和萝卜,还有几瓶的啤酒,登上了旧楼的楼梯道。
不久之后,她按着一扇门前的门铃:“叶言,叶言!小叶子!是我,快开门啊,请你吃夜宵啦!”
这是下班之后,突然想起了叶言还在这里蹲着对KingKong进行监视。虽然说答应了不会在插手……但是想着这是过来送夜宵嘛,这是慰劳啊慰劳!
只是按了一会儿的门之后,都没有反应,任紫玲不由得愣道:“这家伙,出去了?”
任紫玲取出手机。
感觉自己完全是白走了一趟,简直浪费感情的任大副主编有些纳闷靠在门板上,打算打一打叶言的电话。
却没有想到,这一靠下去,门却突然之间打开,措不及防的任紫玲一下子就扑了进去。
——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听着手机隐约响起的声音,任紫玲爬起身来,揉着跌痛的地方,摸着门边的开关,打开了灯。
“这……打仗了啊?”
却见这室内,此时却是翻箱倒柜,混乱不堪,至于那些用来监视的器材,也统统消失不见。
任紫玲一愣,下意识地伸手拉了一拉门锁,弹子锁一下子就从门上松落而下。
是被人破坏的!(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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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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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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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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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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