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唐末狐臣txt>第三百八十三章 锦衣故里,墓前狐生盼
  “大柱回来了!”

  “快让我看看,别当道啊。”

  “让让,哎哟,好多人,大柱在哪儿?”

  “不知道我家那小子有跟着回来没有?好几年没见......”

  耿家村不少人将自家孩子送到了长安,跟着耿青做做事,毕竟都是一个村的,还沾亲带故,总比外人要靠得住。

  望着缓缓步入对面山道的队伍,村里男女垫着脚张望,看自家孩子是否也在队伍里,还是村里有威望的老人板着脸过来喝斥两句,才眼巴巴的重新站好。

  “大柱千里迢迢回来,自会有安排,你们家中孩儿,哪能会受委屈?!”

  拐杖呯呯拄了两下,村老这才转过身走到众人中间,些许浑浊的视野前方,过来的队伍越来越近,高举的旌旗猎猎飞舞,下方两列骑兵踏着铁蹄‘踏踏’作响,上方的骑士夹着长枪,身披皮甲,腰悬的佩刀随着走动一摇一晃,令人生畏。

  而后方的步卒步伐沉稳,面容肃穆,身上遍布的甲叶、手中兵器映着阳光射出片片寒光,隐隐传开铁甲的碰撞声。

  拐去耿家村那条村道时,外面围观的一众百姓被散发开来的气氛,压抑的快喘不过气来,眼尖的,发现这些步卒当中,还有几拨装扮不同的士卒,深褐的皮甲,头缠灰色布巾,腰间悬有一杆多孔的古怪兵器,另一边腰上,则是硕大的羊皮袋,沉甸甸的,不知装了何物,这些人身材多矫健高大,背后还负有弓弩、箭筒。

  道路、村口站着的一个个百姓,顶多看过飞狐县衙役、守城的士卒,哪里见过这样的军队,一时间鸦雀无声,大气都不敢喘。

  当然作为男人,也有人看到骑在马背上,一身金绣云纹袍的耿青,羡慕不已,毕竟田间见过的那个青涩的黑脸年轻人,如今已大不一样了,蓄起了短须,发髻梳拢的整齐,衬出上位者该有的威视。

  “停——”

  骑队前面的将官抬手大吼,有着仿佛推倒一切的神锐骑齐齐勒停了战马,烟尘顿时斜斜飘过马蹄,飞去一侧的田野间弥漫开来。

  有过些许经历的村老,看到这一幕,心都快受不了了,好不容易缓了缓激动的情绪,一匹黑色战马越众而出,有着清朗的嗓音传进入老人,以及周围村里百姓耳中。

  “三太公,安好?”

  众人望去的视线之中,高大的黑色战马上,那衣着奢华的身影翻身下马,身后两列的骑兵,几乎同时下马,便是整齐的发出‘轰’的沉闷声响,待他们从震撼里回过神来,下马的身影微笑着已经来到了村口前,双手交叠由右往左揖了一礼,跟随一旁的大春赶紧跟着行礼。

  “耿青,见过村中诸位乡亲,也拜见太公!”

  “哎哟,使不得使不得!”众人反应过来,哪里敢受这样的礼,吓得往两侧退去,倒是站在中间的老人,将这礼受下来,抛开身份,老人是村里最老,辈分最高,受耿姓后生辈一礼,是应该的。

  老人看着面前比之十年前不同的耿青,脸上皱纹笑的又多了几道,拄着拐杖飞快过去托起耿青的手。

  “你是雍王,还行什么礼,走走,回村祭祖,昨日时候,大家伙就把祠堂上下打扫干净,一粒灰尘都见不到.......”

  老人不是太会说话,捡不出什么好听的词汇,就说些安排好祭祖的一类的话。

  “礼还是要的,这里可是我家啊。”

  耿青看着三太公,脸上笑容也未断过,他抬起视线,看着重新刷过的门匾,那‘耿家村’三字,还有那熟悉的村坊,让他有些感怀的叹口气的同时,伸手邀了村老,还有一众乡人走进村里。

  大春留在后面,神气的抖着身上华贵衣服给围过来的亲戚看,有人伸手想要摸,都被他挥手打开,毕竟这行头,也就一件,平日都很少穿。

  “这么多年,村里倒是盖了不少房子。”

  步入村口,一栋栋房舍看不到当年的破旧了,这些年里,耿青也会寄不少钱财到耿家村,还有跟随他的耿家人都有不少的俸禄,十年下来,在飞狐县城里都做个富家翁。

  “那是拖你福,要是没大柱啊,村里还是从前那般模样。”

  三太公笑容更盛,这些变化他都是一天天看着变的,前不久他还和村里人合计,一起出点钱,让村里的娃都能读书,往后长大了就去长安,说不得还能大用。

  老人想着,身后一众村民抿着嘴唇隔着七八步,附和的连连点头,有人兴奋比划手势:“大柱,我家那孩子可还机灵?对了,可跟着一起回来,让他出来让我两口子见见。”

  “尽说胡话,肯定是没跟着回来,大柱离开长安那边,总得有自家人守着才成!”

  谷梟</span>也有声音问道:“大柱,你身上这行头哪个裁缝缝的,怪好看,改明儿我也想弄一件......”他话还没说完,就被走在耿青旁边的三太公回头瞪了一眼,喝骂:“想穿回家找你婆娘给缝去,这身行头,你能穿的吗?幸好大柱是自家人,换做其他人,不把嘴给你撕烂。!”

  呵呵。

  耿青摆摆手,道了句:“不妨事。”笑着让身后众乡亲不用那么紧张,“我是雍王如何,还不是你们这些长辈看着光屁股在田间打滚长大的。”

  这番话,顿时将气氛拉了回来,令不少人低头轻笑出来。

  “还是原来那个大柱......说话就是好听。”

  “那可不,谁比得上咱大柱。”

  “别说了,快到祠堂了。”

  穿过晒坝,祠堂就在村里最高最中间的位置,背靠山体,两侧绿荫成林,有种山中庙观的感觉。

  随行的士兵上去推开漆红的大门,正中天井摆着一尊半人高的青铜大鼎,长廊环绕四周,延伸去的正中,便是祠堂的祖先堂。

  礼仪有些繁琐,但比之朝堂的祭祀,就简单的多,走完过程,耿青将手里袅袅升烟的青香插曲供桌,目光扫过耿家村故去的每一个人灵位,看到自己父亲摆在倒数第四个,排在正中,明白村里人的用意,心里多少是感激的。

  躬身拜下时,身后乌泱泱的村民跟着整齐躬身,待到礼毕,耿青出里面出来,众人才直起身,有序的跟在后面走去大门。

  “祭完耿家祖先,三太公就不用随我走动。”出了祠堂,耿青让老人不用跟着,朝村里乡亲挥了挥手,随即,对大春、窦威一干侍卫也摆了下手。

  “你们也不用跟着,孤一个人转转。”

  挥退想要跟来的几个侍卫,耿青就在众人视线里,一个人负着双手走去曾经居住的小院,篱笆的院墙,万年青依旧绿油油的在风里抚动,二层高的小楼沐在阳光里,铺满落叶的院子里,仿佛当年热热闹闹的一家人在楼上楼下,满庭院的嬉闹。

  时过境迁,人都还在,可都不一样了。

  耿青微微抬起手,指尖抚过院门斑驳的陈旧痕迹,心里感慨的叹了一口气,他没有进去,而是转身继续往前,绕过院墙来到小楼背后。

  一座孤零零的坟茔立在一颗大树下。m.xiumb.com

  “爹,你好福气啊.......真羡慕你这清闲日子。”耿青没有悲伤,就像从前那样走到墓碑旁,就着地上落叶坐下来,“娘身子骨还好,想要下去跟你团聚,恐怕还要许多日子,要是等不及,儿子给你烧几个漂亮的妻妾过去,嗯.....也不对,娘不让的,儿子就没办法了。”

  “对了,咱们耿家香火还算好,下面也有十几口人了,等他們长大,又是开枝散叶,啧啧,往后来给你扫墓,这里怕是都站不下。”

  “还有啊......儿子这次回来,可能待不久,契丹那些个蛮子往南打了,你儿子可是天下无敌的厉害高手,总要去会会,给咱汉人争口气不是?要不要给你提一颗契丹人脑袋回来过过瘾?算了,估计你也讨厌这些血淋淋的东西......嗯,我也不喜欢。”

  耿青靠着墓碑,听着风从林间出过,哗哗的声响里,他喉结滚动,有着低低的声音。

  轻唤。

  “爹......其实.......是......儿子想你了。”

  风吹过来,低垂的树枝微微摇摆,满地的叶子拂过放在地上的脚背跑去了远处。

  沙沙沙......的是野兽脚步声。

  耿青微微侧过脸,草丛里,有着暗红皮毛的身影缓缓走出,一头年老的狐狸立在那里,蓬松的毛发在风里微微摇曳。

  一人一狐,四目相对。

  狐狸看到墓碑那边躺靠的身影,眸子里好似泛起了情绪的波动,长长的口吻里发出‘呜呜’的低鸣。

  像是迎接好友的归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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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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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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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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