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令张掌柜意想不到的是,这些留白并没有降低书的吸引程度,反而进一步推动了它的热度上升。大家都在热烈讨论留白段落到底发生了什么,同时还渐渐流传出了一种说法,那就是此书有两个版本,另一个未删节版不光没有留白,还有更深邃的隐藏情节,那才是此书真正的完全版。
这种热度很快引起了商人的注意。
随后,《花开》一书便被装上马车或货船,朝着金霞城之外的地方传播而去。
……
“唔……”
伴随着一阵刺痛,公输风低吟一声,缓缓睁开双眼。
只见眼前一片朦胧,仿佛盖着层薄纱,几乎难以视物。
不管如何,自己看来还活着……Χiυmъ.cοΜ
他舔了舔嘴唇,才发现嘴巴干得厉害,喉咙里如火烧一般。
“水……”
公输风下意识喃喃道,但他很快反应过来,自己已不是公输家的大弟子,这儿也不是徐国公输府,身边不可能有仆人时刻照顾着他。
“要喝水吗?这儿有。”忽然有人应道。
接着一根芦苇杆插入了他的嘴中。
公输风猛地深吸两口,一股涩口的水流顿时涌入喉间,它谈不上有多清甜,舌头还能品味到泥土的颗粒感,可这却是他喝过最润嘴的水。
“咳咳咳——”泥沙让深饮的他忍不住咳嗽出声,就好像嗓子已经许久没用过一般。
公输风脑海中突然涌入一个可怕的念头。
“我……咳……昏过去几天了?”
“大概三天?”对方不确定道,“也许是四天。”
四天。公输风的心沉到了底,本就在路上浪费了三天,这里又是四天,四分之一个月就这么去了。何况他还没有离开柳州,赶到金霞的时间至少会比计划慢上半个月以上。
不……或许当流民们遭到袭击,柳州官府无差别举起屠刀时,这次计划就已经宣告破灭了。
他就算被救下又如何?
这群人总不可能毫无所求,冒着生命危险也要与全副武装的屯田庄家丁干上一场。加上对方是叛军,强征外人填充兵力或是私掠财产都是常有的事。
比起能不能顺利抵达金霞,他现在有需要担心的事情,“跟我在一起的……还有一位叫公输瑾的少年,不知你们是否……”
“你说的是你弟弟吗?”那声音似乎在宽慰他,“放心,他没有受伤,现在应该在跟随侦查队行动。等到晚上,你就能见到他。”
公输瑾从小就泡在工坊与机关室中,对刀兵之事一窍不通,更别提与人厮杀了,他又怎么可能愿意与这群人为伍?恐怕是看在自己性命堪忧、全凭对方定夺的份上,才不得不干这等冒险之事。
可惜现在他们是鱼肉,对方是刀俎,就算不满也只能忍着。
至少公输瑾听上去并无大碍,这已是一大堆坏消息中唯一的幸事了。
片刻之后,公输风感到视力渐渐恢复了些许,“薄纱”正在退去,周边的景象也一点点映入眼中。显然,此地并非一间寻常的住房或客栈,头顶的天花板高低不平,俨然是块天然的岩石,照明来自于悬挂的油灯,昏黄的光芒只能勉强映照出周边石壁的轮廓。
谷</span>这儿也不止他一个人。
细细静听的话,他能听到此起彼伏的微弱呼吸,以及偶尔出现的短促呻吟。公输风偏过头,余光瞄到在自己身侧还有好几张木架床,床上躺着和自己类似的“伤患”。
是了,那样的武装冲突不可能没有伤亡,即便反叛者人数众多,血肉之躯也抵不住利刃和弩箭。
“这儿……是哪里?”公输风试探性的问道,同时望向床尾的说话人。
“蛐蛐洞。”
照顾他的人是一名年约四十来岁的女子,声音有着很浓厚的当地口音,从朦胧的模样来看,她并不像是一名医者传人,粗短的手指与布满黑斑的褐红脸颊是长期务农的特征,头上和脸上也裹着奇怪的白布,与其说是大夫,倒不如说是一名普通的农家妇人。
蛐蛐洞……
公输风细想了一下,在舆图上根本找不到能与之对应的地方。
该死,这一定是个俗名,也许只有当地人才这么叫,想拿它来确定自己的位置无疑是痴人说梦。
“那附近……有什么城镇村落么?”
对方摇摇头。
“这里离申州有多远?”
“我不知道。”妇女摊手道,“我自打来这里后,就很少离开这个地方。”
公输风轻叹口气,四肢瘫软下来——他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剩下的便只剩下听天由命了。
“不过……”妇女突然又说道,“申州应该是个好地方吧……如果能在那儿住下就好了。”
她语气中多了一丝期盼的意味。
这让公输风不由得一愣。
枢密府根本无力进攻申州,因此申柳边界理论上并无封锁,她既然觉得申州是个好地方,为何不过去?
不……一个更关键的是……
她为什么要造反?
几乎是脱口而出,公输风轻声问出了这个问题。
妇人低头瞅了他一眼,随后反问道,“你……重视你的弟弟吗?”
她指的是公输瑾?公输风想了想后,缓缓点头——尽管两人并无血缘关系,但从小就被送进宗家,吃住和学习都在一起,加上性子互补,可以说和亲兄弟没有多大分别。“我当然重视他。”
“那如果有一天……他被人当众刺穿喉咙,像牲畜一样挂在屋梁下,再用乱刀砍得不成人形,还不准你去收殓他呢?”对方低声说道。
“我——”公输风一时愣住,他压根就没有考虑过这样的问题,更想象不出那样的场景。作为公输家的弟子,他哪怕手艺再差,也不会落到暴尸街头的地步。
“我的孩子就是这样死在枢密府手中的。”妇女再次望向公输风,这一回,她的眼底仿佛有种情绪在涌动,它虽然一直被抑制着,可公输风竟产生了一种它一旦被释放出来,将如洪水般席卷大地的错觉。“所以我不能一走了之,我想有人得为此偿命,我希望……看到那些人死。”
“你说……血债血偿的事情,怎么能说是造反呢?”她一字一句道,“这不应该是天经地义之事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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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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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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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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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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