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免费小说唐末狐臣>第三章 奸猾
  哦哦.....哦喔哦——

  鸡鸣响彻山间青冥的颜色,东方的天空泛起丝丝白痕,蒙蒙雾气渐渐泛黄,不久,金色的晨阳破开云雾探过山头,照去山脚的村落。

  静悄悄的山村鸡鸣犬吠混杂,一栋栋屋顶升起徐徐炊烟。

  清晨的凉风吹进窗棂,耿青裹着一床褥子,上面针脚密密麻麻,满满一层补丁,又薄又破。

  感受着清晨的凉意醒了过来,打着哈欠起床穿衣套鞋,院外,狐狸叼着一块不知哪儿捡来的石头在院里玩耍,用爪子刨来刨去,甩着尾巴将石子扑开时,听到开门声,见到耿青出来,欢快的跑过去,绕着周围转悠,尾巴在青年露外面的脚肚子蹭来蹭去。

  “真是只狐狸精......”

  红狐伸着舌头,蹭的更欢。

  院里,王秋金撕着野菜碎叶,掺和发霉了的菰米撒去地上喂家里的两只母鸡,她是个柔弱的性子,凶不起来,洒下一把鸡食:“才好两天,不说多躺会儿。”

  “睡的背疼。”

  耿青不反驳,嘿嘿笑了两声,惹得妇人瞪他一眼,“去灶头把饭吃了,你把家看好,娘去田里帮你爹忙活。”

  “我帮忙吧。”

  耿青想去拿锄头,被妇人推回去,只得去草棚灶头端过那碗乌米饭,吃起来像是稻米,味儿些许苦涩,口感的话,沙沙的,像是尘粒没筛选干净。

  嚼了几粒粘在指尖,乌色是侵染上去的,问了院里忙碌的妇人,才知是乌树汁液掺着稻米染出,贫苦人家常吃的东西,也是用来给他补身子的。

  吃过早饭,习惯性的自己把碗洗了,耿青是个聪明人,既然渐渐接受了这个身份,就不能显得太过陌生,放好碗筷,帮着妇人打扫起小院,前前后后收拾小半个时辰,人也累得不轻,坐在檐下擦汗喘气。

  一旁的妇人看的欣慰,递给他一张皱巴巴的手帕擦汗,扛着锄头就要出门。

  “阿娘......”

  耿青揣好手帕,过去从妇人手里抢过锄头,脸上笑的阳光,“还是让我去,身子骨差不多了,总要劳作一番,才更结实。”

  “说不过你,真是病好后,嘴都变利索了。使不动了,就回来,别累着。”

  妇人不放心的叮嘱,耿青笑呵呵的拿上锄头出村,隔着几亩地远远看到耿老汉的身影,脱下鞋,提在手里,光脚踩着田埂上的稀泥过去,学着老头子的动作挖上几锄头,感受到下田种地,不是看两本穿越小说就能懂的,好在这具身体,干过不少农活,手上也多是茧子,不至于挥半天锄头,手掌磨掉层皮。

  春播下籽种是细致活,耿老汉挖好了沟壑,拄着锄头直起腰,擦去额头汗渍看着那边的儿子,脚掌、小腿全是泥,弯弯扭扭颇为笨拙的才勾出两道,老人叹气的笑了一下,将耿青赶回去。

  “身子养好了再帮忙,去把你娘换来。”

  青年颇有些不好意思的坐去田埂休息,看着勾出的沟壑淌过的浑水,掌心传来些许疼痛,果然不是干农活的料啊。

  ‘总得干点什么吧?’

  回去的路上,耿青想着这个问题,接触的这两日,从伙食看得出,粮食都是平日牙缝里挤出来的,今早吃的稻米,怕也是逢年过节,或家里有贵客才舍得煮上一点。

  锁眉细想间,快到村口,忽然与人撞了一下,才发现三个精瘦的年轻后生杵在那,年龄和耿青这具身体差不多大,十六七岁的模样,皮肤黝黑,聚在一起活像三只大地鼠。

  为首那个稍壮许多,抱着双臂像个二流子抖着脚。

  “大柱......这两日你病了?出来的时候,带吃了吗?给我们仨一人一点。”

  另外两人不说话,只是一个劲儿的笑。

  这黑黝的年轻人,耿青大抵记得叫耿大春,算起来也是亲戚,人长的壮实,饭量也大,受不了饿,没少做偷鸡摸狗,抢村里比他瘦小的同龄人东西。

  耿大柱早前为人木讷,自然也没少被欺负。

  这场面.......

  耿青当年还在校时遇见过不少,他秉性可不会一言不合就打过去,就算将对方打了,自己也会受伤,根本就是不划算的买卖。

  不过这种人容易得寸进尺,退让一步,就会能骑到头上来,那晚上踢自己后背的,怕就是他们仨了。

  “哟,大春啊,差点把你仨给撞上,没吃饭吧?我这倒是有半个饼子,要不你们拿去分了吧。”

  耿青翻去腰带,里面裹了半张饼子,出门前王秋金给的,让他给耿老汉,老头只吃了半边,剩下留给儿子。

  眼下倒也没犹豫,爽快的给了三人,反而弄的耿大春一愣一愣的看着手里的半张饼,眨巴眼睛看着走进村里的背影。

  “大柱,以前不是犟的很吗?怎么突然转性了?”

  旁边两个同伴从他手里拿过饼子掰开分了,嘿笑道:“这样不是更好?多大方,不如再让他从家里摸点鸡蛋出来,让我们尝尝荤腥?”

  “干脆,把他家鸡偷一只出来,不正好?”

  三人当然也就嘴上说说,蹲在地上将米饼分吃了,拍拍屁股去外面转悠,毕竟真要那样做,还不被耿老汉给打个半死,这个年头,谁家下蛋的母鸡不是个宝贝,要是真敢把鸡偷出来吃了,全村人都敢拿着锄头追着他们撵。

  另一头,耿青并没有急着回家,在村里转悠,毕竟村里一切对他来说还是陌生的,四处看看熟悉一番没有坏处。

  偶尔遇上留在家中看顾娃,或者坐在屋檐下纳鞋底的老人,笑着打声招呼。

  村子里大多都姓耿,沾亲带故,耿青的辈分儿自然要低一些,前世做为业务员,脸皮薄可不成,眼下见到年长的,恭敬的喊声叔伯婶婶,或者太公,把对方叫的那叫一个舒服。

  有时喊错了,对方也不恼,纠正下称呼,反而欢喜的说他‘大病一场后,变得爱招呼人了’,‘以前可不是这样,现在这嘴可真乖’之类的云云。

  溜达一圈,耿青也把村里情况摸的差不多了,拐过前面一条路,一个没篱笆的院落进入视线。

  从探听的信息里,知道这房原来也是村里的一个耿姓亲戚,后来得病死了,只留一个婆娘在。

  还没过去,就见张寡妇抱了柴禾堆好,看了天色,也跟着出门去田里做活。

  院里几根木棍支起的晾衣架,衣裳还滴着水,想来早上才洗的。耿青看她离开,目光落去上面荡着的几件粗布麻衣,看到一件白惨惨的大裤衩子,上面还有淡红的斑点,这年头就算有垫例假的东西,贫寒人家哪里有那些,他嘴角不由勾了勾。

  ‘大春......呵呵。’

  瞅了四下没人,径直过去院里,伸手将裤衩扯下来卷在手里,兜兜转转来到大春家,随手塞去破破烂烂的窗户缝,只露出一角,便扛着锄头又转去一位婶子家,院子里只有老妇人在,正从井里打水,按辈分,他得叫一声阿奶。

  “阿奶,还是让我来吧。”

  耿青说了声,急忙放下锄头,过去帮忙拉起桶,将水倒去缸里,令得旁边的老妇人笑的嘴都合不拢,脸上全是高兴的表情。

  “大柱啊,你这是下地回来?”

  “哎,刚回来,这不就瞧着阿奶打水吗?过来帮帮忙。”耿青一边倒水,一边回头笑,“阿奶,以后这重活儿叫我就成,不过这病啊刚好,就是有时候一会儿呆愣,一会儿又像个常人,村里有些地方忘了,趁现在还没到正午,你带我走走。”

  “你能好起来就谢老天爷了。”

  老妇人从怀里掏了手帕,递给这后生,连说了几句:“水好了,够用了,走,阿奶带你村里走走。”

  “好勒。”

  耿青擦了一把脸,拿过锄头抗去肩上,等到老妇人从屋里出来,跟在后面。

  其实村里的情况,大概也都记下来了,一路上,还是耐着性子听老妇人指着一家家的说,到了大春家,耿青瞥了一眼窗户缝隙露出的布角,不经意说笑一句。

  “别人家衣物都晾外面,这大春倒是塞在窗缝里。”

  农村里老人大多有爱管闲事的毛病,循着望去一眼,唠叨了句“这大春也不省心,到处丢。”

  过去将缝里的衣裳扯出来,准备给大春挂去外面晾晒,抖开却是一件大裤衩子,裆上斑斑点点的隐约能看到血迹。

  这一看就不是男人的。

  “嗬忒!!”老妇人是过来人,哪里不知道是什么,横眉冷眼的一把将裤衩子收起来,给扔到门口,吐去一口口水,随即拉上耿青就走,“大柱,你可别学这耿大春,真是不要脸!”

  “不学不学。”

  耿青忍着笑,装作一副好奇的想要问,被老妇人一个眼神给瞪回去,之后,村里转了转,老妇人像是有心事,说下回再带他转,急急忙忙的就跑去村口,挨家挨户的问谁家的。琇書蛧

  ‘呵呵......有的瞧了。’

  回去村后面的家里,走过半人高的一排万年青,院子里,王秋金颠着簸箕筛陈稻,是那种还没退壳的,灰尘、残屑弥漫到处都是,妇人眯着眼转过脸来,让耿青走边上,自己却是一连咳嗽了好几下。

  “咳咳......大柱站远些,小心呛着.....咳咳!”

  耿青瞅着飞扬的灰尘,眯眼咳嗽的老妇人,心里忽然起了一个主意,前世他除了跑业务,对打造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比较有兴趣,也做过一些农具。

  脑子里依稀记得,有件东西或许能用的上,做个小的也成。

  “阿娘,等会儿再做这个。”

  耿青过去草棚将放下锄头,喊了声妇人拿过簸箕放去地上,“家里可有锯子?”

  “你要这个做什么?那是木匠才有,咱村里可没手艺人。”

  王秋金狐疑的看着儿子,自从病好后,要么发呆,要么说些古里古怪的话,可惜家里请不起法师,只希望别真是被鬼迷了才好。

  眼下,还是顺着他意思。

  “家里,只有柴刀,你要不要?”

  柴刀......也凑合吧,就是耽搁的功夫久一点,耿青挽起袖子,拿了母亲找来的柴刀,去了屋后搬了一些粗大的木头,乒乒乓乓的在院里劈起柴来,溅的地上到处都是木屑,不时还拿起树枝,在地上勾勾画画,弄出一幅令妇人看不懂的图案。

  没过多久,外面陡然响起一阵惊天动地的泼辣叫骂,从村头一直响到村尾。

  “耿大春,你个不要脸的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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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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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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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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