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在1988望父成龙>第二十二章 万元户
  随后的几天日子里。

  季晟和季庆、季爱国三人奔波在魔都各个繁华的地点,外滩和城隍庙是首选,其次什么魔都大舞台、豫园都去。

  只可惜如今还没有东方明珠和金茂大厦,更别说后来繁华不已的楠京路步行街和第一八佰伴了。

  季晟能选择的地点少了不少。

  这几天他们三人分工明确,季爱国充当“傻小子”摊主。

  季晟和季庆充当演员。

  还别说,效果出奇好。

  经过四五天时间,他们居然卖出去了一百八十多台相机,计算器电子表也卖出去了三四十只。

  甚至这两天季晟实在嗓子哑的演不了戏了,还花钱雇了几个小混混来充当他们的水军。

  赚钱了就是这么任性。

  赚钱不就是为了花么?花钱不就为了自己爽快?

  季晟喉咙哑了喊不动,花钱找两三个人替自己演戏,很理所当然,乃至于他内心在暗暗感慨,有钱就是好啊。

  这两三个小混混每天跟在他们后头,包吃不包住,还开五块钱的“高工资”,演戏别提多起劲了。

  这天。

  只剩下十几台相机了。

  季晟决定趁着下午这会加把力卖完,然后坐晚班车回家去。

  他叫来了给自己当水军的那三个小混混。

  三个小混混分别叫楚钟林、周小民和王云仓,都十七八岁样子。

  “小晟哥。”

  “今天真最后一天了啊?我好舍不得你。”

  三人依依不舍。

  季晟笑骂道:“你们是舍不得我吗?我看你们是舍不得我的钱吧?”

  “嘿嘿。”楚钟林挠挠头。

  王云仓老不要脸了,油嘴滑舌道:“哥,我真舍不得你,如果你是女人,我真会爱上你。”

  季晟被他说的恶寒不已,翻白眼道:“滚蛋!少在这边恶心我了。”

  众人都被逗得哈哈大笑。

  说笑了几句,季晟直截了当道:“行了,和前两天一样,你们进城隍庙里去,知道怎么做吧?”

  “知道知道。”楚钟林点了点头,然后道:“那我们进去了?”

  “去吧。”

  三个人拿着相机进了城隍庙。

  季晟又看了看季爱国和季民,“爱国,老规矩,你长相老实,留在这里看摊,我和小庆给你望风,如果城管来了,咱们立刻就收拾东西逃跑。”

  “好咧。”季爱国应声。

  前两天他们在豫园那边摆地摊卖东西,险些被城管抓住充公,幸好楚钟林、周小民和王云仓一起帮忙收拾东西,他们才逃过一劫。

  如今的城管虽然还不像九十年代中期那么蛮横,但也没好到哪里去,就连人M报上都刊登过一条对城管不满的新闻,新闻标题就叫做《让我们到哪里去卖菜》。

  其实东西充公季晟不怕,他怕的是自己被逮住,毕竟没有身份证明。

  季晟和季庆来到大门口蹲着。

  门外大爷一瞥他们,用魔都话笑骂道:“你们两个小鬼又来祸害人了?”

  季晟都和大爷混熟了,嬉皮笑脸道:“我祸害谁了啊?我那是给大家争取优惠,五十块钱一台照相机,你去商店里买的着?”

  季庆摸了包红塔山出来,有些肉疼地抽出一根递给大爷,嘴里说道:“就是,明儿个你想看我们还看不到了呢。”

  大爷接过香烟,掏出火柴,哗啦一声点燃,腾云驾雾道:“干嘛?你们明天不来这里了?”

  “不来了,省的你厌烦。”季晟笑嘻嘻说了句,随后才认真道:“咱们照相机快卖完了,下午要回家乡去了。”

  “啊?卖完了?”

  大爷抽着烟沉默了下来,也不知道到底在想什么。

  季晟和季庆也没在意,他们目光一直盯着摊位。

  十几分钟后,和上次一样,城隍庙里有人冲了出来找季爱国买相机。

  “五十块对吧?”

  “赶紧给给我拿一台。”

  “这相机好时髦,比商店里那些大几百的相机还好看呢。”

  七八个人乱哄哄地围着季爱国。

  相机在一台一台减少。

  季晟和季庆在旁边看的高兴不已,出来好几天,他们还真有点想家了。

  当然,季晟跟季庆想的家不一样,他是想现代社会。

  陆陆续续又两三批人出来购买相机。

  大概一个多小时后。

  季爱国把地摊一收,朝着季晟和季庆喊道:“相机都卖光了,把老楚他们喊出来吧。”

  “好咧,我去喊他们。”季庆转身和大爷打个抱歉,“我就进去一会儿,不买票了啊。”

  “知道知道,快进去,别给领导看见。”大爷挥挥手道。

  季庆进去喊人了。

  季晟和大爷告别,“大爷,待会我就走了,以后有缘再见。”

  “小季。”大爷突然喊了一句。

  季庆不明所以看过去,“什么事?”

  大爷眨眨眼道:“你那相机真是洋货?”

  “我还能骗你不成?”

  “质量怎么样?”

  “你看我们拍了四五天照片,你说咋样?”

  “也是哦。”大爷微微颔首,把烟屁股往地上一扔,用脚碾了碾,他咂咂嘴道:“我孙子快结婚了,你看能不能卖个相机给我?等他结婚的时候,我拍几张照片留念留念。”

  季庆哭笑不得道:“那你不早说,这会东西都卖完了。”

  “你们不是还有一台演戏用的照相机吗?用了好几天了,便宜点卖给我。”大爷很精明。

  季庆一脸无语,不过回想到这几天进去喊人大爷都没为难收门票钱,他想了想道:“行,收你三十块不嫌贵吧?”

  “不贵不贵。”大爷很高兴。

  不一会儿楚钟林、周小民等人出来了。

  季晟把胶卷取了出来,随即把相机给了大爷。

  大爷给了他三十块钱。

  季晟也没把钱收进去,分别给了楚钟林、周小民和王云仓一人十块钱,“今天的工资,拿着。”

  “给多了给多了。”

  “不是说好五块钱吗?”

  “小晟哥,你真不用跟我们客气什么。”

  楚钟林等人还挺不好意思。

  季晟把钱硬塞给了他们,他这么做倒不是嫌钱多,而是有想法的。

  家乡那边是小县城,没什么太大发展前途。

  他既然想在这个时空赚钱,离家近的国际大都市魔都肯定是第一选择。

  季晟早晚还会回来,到时候总要有人给自己干活吧?这三个小混混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最起码是地头蛇,今天留了一份情给三人,回头有什么事也叫得动。

  三人说了很多好话,然后兴高采烈地走了。

  季晟带着季爱国和季庆则是返回旅馆收拾随身物品,顺带把房退了。

  ……

  旅馆房间里。

  三个人坐在床上。

  季晟看了看季爱国和季庆,“爱国,小庆,你俩跟着我来魔都,这些天还没给你们发工资,趁着回去之前跟你们结一下,让你们也能买点东西带回去给长辈拜年。”

  “好,好好。”

  “谢谢小晟哥。”

  一听到要给他们工资了,季爱国和季庆就开心的不得了。

  他们给季晟干了这么多天活,不开工资说不过去。

  季晟笑吟吟地说道:“之前我就和你们说过,卖出去一台相机给两块钱,一只手表两块,如今两百台相机都卖出去了,还卖出去四十五只电子表,我呢,照理说应该给你们四百二十五块钱,但这不是快过年了么,我做大哥的,总该给你们包个红包,所以给你们六百块,你俩一人三百块,行吧?”

  季庆感动道:“小晟哥,你对我们太好了。”

  季爱国也红了眼眶,“是啊,咱们这些天就吆喝吆喝,也没出什么力,你就给我么一人三百,唉,哥你人真好。”

  容不得他们不感动啊!

  如今三百块钱什么概念?几乎抵得上一线工人四五个月工资了,季爱国和季庆才跟着季晟来魔都四五天的时间,挣了别人四五个月工资,他们当然打心眼里感激。

  季晟把钱分给了他们,他的腰包鼓鼓的,里面装了这些天赚的钱。

  一台相机五十。

  电子表一百二每只。

  季晟总共卖出去两百台相机,四十五只计算器电子表,除去最后那台卖给大爷的只收了三十块钱,照理说应该赚了一万五千三百八。

  不过这些天他们吃饭住宿都要钱,买胶卷又花出去不少,还临时请楚钟林等人当水军,刚又给了两人六百块钱,实际上季晟兜里大概还有一万四千多。

  八十年代末一万四千多!

  购买力都抵得上现代社会两百多万了!

  季晟心中十分的兴奋,心说哥们儿也当了一回八十年代最豪横的万元户。

  之所以能够赚这么多钱,还得益于当前时代,如今刚刚改革开放不久,神州大地百废俱兴,大伙日子又刚刚好过,兜里稍微有些闲钱了,自然对于物质也有了追求。

  像好的相机商店卖四五百,甚至上千元,陈君羡的只卖五十块,当然能够卖得红火了,电子表也差不多情况,正版的卡西欧计算器手表可是要卖好几百块,季晟的只要一百二十,卖得红火并不稀奇。

  道理季晟比谁都清楚,照理说不该怎么激动,可他还是难掩兴奋,当前时空的一万四千多块,他可以做多少事情啊?

  对!

  回乡下第一件事就充当“冤大头”,以高价收购那些老人家藏在家里的古钱币之类的东西,如果有老物件古董,他一定花钱买下来。

  只要能搞到一件古董,还债的钱不就有了吗?m.χIùmЬ.CǒM

  就在季晟浮想联翩时。

  季庆忽然嘿嘿笑了起来,“爱国,季民这两面三刀的家伙,知道我和你跟着小晟哥来了一趟魔都赚了三百块钱,你说他会不会气疯掉?毕竟本来我们当中一人一百是该分给他的,他损失了足足两百块啊!”

  季爱国也笑了起来,“他肯定会气死的。”不过他性格没那么睚眦必报,很老好人提醒道:“诶,不过小庆咱们别这么干,真把他气出病来不好,咱们清楚自己赚钱就好了,理他干嘛?”

  季庆“哦”了一声,心里却在想着一定要气死季庆这个二五仔,还敢背后说季晟坏话?他可不惯着这种小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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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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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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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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