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母知道林兵的性子,有什么事跟林叶说,也不大会和自己说。
孩子大了,和父母之间就容易透着层隔膜,不像小时候一样什么都要分享给父母。
越大越会藏着掖着。
其实当子女的也不是不想和父母当无话不谈的朋友,可是……
一是两代人想法不同,甚少有能站在孩子的角度思考的父母。
二是怕自己的决定或者做的事父母瞧着不认同,念叨是小,责骂是大,那还不如不说。
宗其原因只一条:有代沟。
林兵见母亲问他时生怕他不高兴的模样,心里好像塞了团棉花一样,不是滋味。
什么时候母亲和自己说话都变得小心翼翼了?
林兵心里酸酸的,握住母亲日渐苍老的手:“妈,我俩处的挺好的,你放心。”
林母见儿子非但没嫌她多问,还主动握她的手,心里非常高兴。
轻轻拍了拍林兵的手背:“那就好,只要你们好,妈就高兴。”
虽然母亲没有提及要见见这个素未谋面的未来儿媳妇,但是林兵却能感受到母亲眼中的期盼。
林兵扯起嘴角笑着道:“妈,我知道你想见见她,我这次回来,就是想跟你说,祥燕也想见你,过几天我带她回来跟你见见,我相信你也会喜欢她的。”
“真的?好,好啊,你相中的人,妈也一定喜欢。”林母眉欢眼笑。
以前总担心着,兵子他爹去的早,自家没个顶梁柱,家里条件又差,儿子长大了能不能娶到媳妇儿。
自打知道儿子处了对象后,林母每日都特别高兴。
不知道哪家姑娘能接受自家这样的情况,高兴之余又整日担心会不会是兵子哄着骗自己的。
现下悬着的心可真是有了着落了。
抬手摸了摸林兵的头,望着已经长成大小伙子的儿子,眼中慢慢升腾起泪花。
一向坚强的母亲突然泪目,林兵和林叶都有点惊慌。
还没等他们开口,林母就拭了下眼角快流出来的泪,朝他们笑了笑。
“我这是高兴,是高兴。”Χiυmъ.cοΜ
王梦瑶看着这一幕也跟着鼻头发酸。
她知道林兵家的情况,自小父亲去世,母亲一个人含辛茹苦把林兵拉扯大。
在那个疾苦的年代是多么不容易。
上一世自己也有过那么辛酸的三年。
被拐卖到这陌生又贫瘠的地方,被林叶买下后被迫生下儿子,还要挨打受苦。
幸好那时的林叶重生后开始改变,不然真不知道自己和儿子会活成什么样。
想着想着,突然觉得那时的林叶真不是东西,竟然打自己和孩子。
可能是怀孕导致的情绪易波动,不受控制。
王梦瑶越想越气,在林叶腰上用力拧了一把。
嘶~
林叶感觉到腰上突然一阵剧痛,低头一看竟见王梦瑶的手掐着自己。
眉头都打结了,满眼疑惑的望向王梦瑶。
什么情况?
明明是很感动的时刻,为什么突然掐我?
王梦瑶恍然回过神,意识到自己好像干了什么不大合时宜的事。
但是不能承认自己是因为想到过去,才没忍住小虐了下林叶吧?
所以,直接一个眼刀飞过去。
林叶缩了缩脖子,直接偃旗息鼓,赔了个笑脸。
好吧,万事皆是我不对,老婆大人万万岁。
……
林兵的母亲现在满心欢喜,要留林叶和王梦瑶吃午饭,两人欣然接受。
外面烈日炎炎,这王梦瑶怀着孕本就怕热,两人就干脆留在林兵家歇着。
饭后林母还让王梦瑶这个孕妇去自己炕上睡个午觉。
要是放在以前,王梦瑶肯定不会在别人家睡觉。
可是这孕妇最容易犯困,尤其是午后。
所以也就不顾及其他了,困了就睡呗。
林母见王梦瑶没一会儿就睡着了,自己坐在炕另一头纳鞋底子。
林叶带着林兵出了门,去巡视了下村里葵花的长势,应该跟林支书讲的一样,会是个丰收年。
最多再过个把月就能收割了。
到时可不是以前几十斤、百来斤的小打小闹。
那可是大几千斤的量,可不是闹着玩的。
存放倒不是什么大问题,就近先囤在林家庄就行。
北方天气干燥,不容易坏掉。
眼下就两个问题:葵花籽的炒制和销售。
林叶和村支书还有林兵三人商量着,村里可以提供炒制的场地。
人手不够,村里到时也会召集起没有外出打工的村民来帮忙。
葵花今年带给大家伙的利益摆在那,可想而知到时肯定能召集到不少人来。
而且也不是白干活,都是给工资的。
外出打工去不了,家门口就能赚着钱,何乐而不为。
这样炒制葵花籽的问题就解决了。
至于销售,林叶本来想和林兵一起出资,去镇上开个铺子。
一边批发给其他的商铺,一边再去市里的润联食品厂进些各式各样的吃食,放在铺子里零售。
做成一个只卖吃食的店铺。
这种店铺现在街面上是没有的,后世却是非常多见。
不过吃食品种得多样,那才能吸引更多人来光顾。
到时得使劲推广才行。
不过林支书听到这,给出了疑问:“既然小叶你和市里润联食品厂挺熟络,那为啥咱不把葵花籽批发给他们呢?”
呃(⊙o⊙)…
林兵呆愣愣的看向林叶。
林叶也正傻傻的愣在那。
对呀,为啥?
三人对视,现场突然安静到不行,空气中似乎弥漫着一股气。
一股傻气。
啪叽!
林叶一拍大腿,把林兵吓了一跳。
嗖的一下站起身,林叶上前一把握住林支书的手,摇晃着道:“此语犹如醍醐灌顶,冠仁叔,了不起。”
说完还给林支书竖了个大拇指。
这前半句林支书听懂了,可是……
这‘了不起’是怎么个意思?
自己说对了还是怎么着?
林支书默默抽回了手,一脸认真的对林叶说了句:“孩子,好好说话。”
说话就说明白点的,瞎说个啥玩意儿?
个熊孩子。
【作者寄语:今天出门聚餐去了,玩的很开心。
(*^▽^*)
然后……
导致赶稿来不及,写到半夜才完成,嘤嘤嘤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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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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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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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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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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