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来一次:回到老婆孩子死前一天>第29章 秦阳的“伟大”事迹
  问了一圈,村里的人都不知道秦阳上哪去了,多久回来。

  村里人还都用奇怪的眼神扫视徐露露。

  林叶则远远的跟着。

  那时候的村子很少来外人,这一下来了两个,一个问东问西,一个鬼鬼祟祟,大人们都叮嘱孩子不要出门,怕这两人抓小孩。

  自古都有拐孩子的贩子,那个年代通讯又不发达,所以自己注意点的好。

  徐露露盘旋许久后,终于开始觉得有人在盯着自己,可是一转身又看不到人。

  林叶也意识到可能被发现了,于是放慢了脚步。

  趁着拐弯,徐露露躲到了一边墙角。

  没一会儿功夫,林叶拐弯过来,但是却不见了徐露露的身影。

  林叶眉头微蹙:糟了,跟丢了。

  左右看看,又往前眺望了一下,都没见着徐露露的人,这下更肯定她发现了自己。

  徐露露躲在角落看着林叶的动作,也确定了跟踪自己的就是这个男人。

  她静静的在那隐匿着,得等这男人走了再离开。

  林叶继续往前走,准备再寻一下徐露露。

  徐露露看着林叶的行动,她准备赶紧跑。

  刚跨出一步,前面响起了说话声,徐露露赶紧把脚收了回来。

  “哎,你是不是小林子?”一个中年男子拦住了林叶。

  林叶看着眼前的大叔,头发有点花白,皮肤晒的黝黑,不高的个子大概就一米七的样子。

  可是这人林叶脑中没什么印象:“您是?”

  看林叶一头雾水的样子,大叔微微笑着又说道:“你爸是不是叫林福根?”

  “对。”

  大叔笑的更开怀了,拍了拍林叶的肩膀:“你小时候还跟你爸一起来过我家,忘记了?”

  林叶茅塞顿开,来时还在想这事,没想到这会儿真遇到了,也跟着笑了。

  “秦叔,记着呢,不过就记着来过,不大记得清是哪一家了。”说着抓了抓后脑勺,憨憨的笑。

  这村上大半的人都姓秦,这个大叔家也是,林叶还记得。

  “来进来坐坐,这么多年没见了,老林还挺硬朗的吧?”

  “我爸去年病逝了,我妈因为我爸走了,身体也每况愈下,没多久也走了。”

  对林叶来说父母相继离世已经过去了几十年,但是提起时心里还是会有所触动,以至于说话时还是会有点悲伤的情绪带着。

  秦叔脸上的笑容一下就消失了:“怎么可能?前两年我还在镇上见过他们,我们还一起喝酒吃饭呢。”

  看着秦叔不可思议的表情,林叶只道:“病魔缠身,也怪我无能,没能多赚点钱带我爸去大医院看病。”

  林叶也是真的自责,以前怎么就活成了那不学无术的德行,要是自己能乖乖帮家里分担,父亲也不会才四十几岁就积劳成疾。

  以至于母亲也跟着父亲去了,都是自己的错。

  “都过去了,以后好好过日子,你过的好,你爸妈在天有灵也会高兴。”

  秦叔看着和自家儿子一般大的林叶,打心底里心疼这孩子。m.χIùmЬ.CǒM

  林叶点了点头,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跟着秦叔进了院子。

  徐露露躲在那没听太清林叶和秦叔的对话,看他俩进了院子,提着的心放了下来。

  “原来是串门的,还以为是跟踪我呢。”

  拍着胸脯稳了下心神,迈动脚步走了出来,继续往前走去。

  林叶眼角余光正好瞥到门口走过的徐露露,但是没有选择继续跟踪。

  “秦叔,跟你打听个人。”

  “谁?”秦叔边倒水边回应着,“来喝水。”

  “秦阳。”

  秦叔眉头皱了皱,脸上表情变成了嫌弃:“这小子可不是什么好东西,你可别跟他扯上关系,别给你带坏了。”

  “我只是帮别人打听一下,秦叔你就给我讲讲吧。”

  秦叔看林叶似个乖巧的孩子,也就直接开口了:“好吧。这秦阳是我们这个大队生产队长的儿子,二十六七岁,平时借着他爹这名头没少惹事。他又是家里的独子,他爹妈护他护的紧,事事帮他擦屁股,所以他就越来越肆无忌惮。”

  “之前他看上了隔壁村的一个姑娘,那姑娘是许了人家的,结婚的日子都看好了,秦阳胡搅蛮缠整天去那姑娘家耍无赖。她没办法只能求助未婚夫家,可是两家都是普通农户,哪斗的过这种人。”

  “那天秦阳那混小子又跑去纠缠人家,那姑娘的未婚夫也去了,可是百般阻挠未果,后来还被秦阳当着那姑娘一家的面打断了腿。最后男方无法只能吃了哑巴亏,选择了退婚。”

  “秦阳说不同意他们在一起就让他爸出手治治他们家,女方家也被逼的没办法,只能同意了他的要求。谁知过了没几天,秦阳强行把那姑娘糟践后手一甩,就不要人家了,还说她本来就不是雏,不知道被人睡过几回了,自己是捡了只破鞋。”

  “姑娘一家听的血气倒流,那位姑娘当天就投井自尽了。官官相护,她爹妈哭诉无门,只得搬离了家乡,离开这伤心地,不知去向。”

  “这混小子还干过不少坏事,要不是有他爹妈护着,估计早被人打死了,真是祸害遗千年啊,唉~”

  说到最后,秦叔深深叹了口气,愤恨,却又无可奈何。

  林叶听着那混蛋的“伟大”事迹,虽然没有发生在自己身边,但是光用听的都觉得血压在飙升的路上了,额头的青筋也突突直跳。

  “太混蛋了,这就是强抢民女啊,亏得他爹还是村里的干部。”

  秦叔冷哼一声,满眼鄙夷道:“就是因为他爹是干部,所以才有那权利帮那混小子一而再再而三的包庇下来,只是苦了那些在他们手里吃了亏的普通百姓人家。”

  “对了叔,你知道秦阳上哪去了吗?”

  “不清楚,他整天不着家,到处惹是生非,这会儿不知道上哪祸害人去了。”

  林叶想着一下子也找不到秦阳,还是先回店里跟王梦瑶汇报一下再说,起身就打算回去。

  “叔,那我改天再来看你,这会儿就先回去了。”

  “这么快就要走了?留下吃了午饭再走也不迟呀。”

  “今天店里还有事,就先走了,叔你哪天来镇上了到我店里来,我做东请你吃饭,咱们整两杯。店名叫凡梦服饰,就开在十字街最大的十字路口。”

  “好好好,小林子出息了,自己当老板了,叔下回赶集时过去看你。”

  秦叔欣慰的笑着送林叶到大门口。

  林叶笑着挥了挥手就离开了,往镇子走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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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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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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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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