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来一次:回到老婆孩子死前一天>第21章 镇上新家
  “把这个活给我,那你怎么办?”

  “我去收杏干啊,还有你也应该听说,我已经租好了店面准备卖衣服。”

  这事孔祥燕是告诉过林兵,听到这里也知道林叶这是在帮着自己,尽快攒钱娶人家过门。

  在不知不觉中林叶再一次做了回媒人。

  林兵心里暗想,瓜子这个行当,完全就是林叶一个人打开的市场,自己顶多算个帮忙的,可现在自己刚把门路摸清一点,林叶就把这块生意给了自己。

  多少有种占便宜的味道。

  可林叶说的也有道理,他确实把东西弄得太多,就现在的人手确实也忙不过来。

  最后林兵点头答应,可心里却把林叶摆到了和自己母亲同等的位置,不能用金钱衡量,这也是一个十八岁小伙子的心思。

  说完话,抽完烟两人进屋开始炒着瓜子,这次完全叫林兵自己动手,林叶只在边上看着,帮帮小忙。

  林兵也是每天看着林叶的步骤,这些他都滚瓜烂熟。

  王梦瑶饭已经做好,看着两人在这里好像师傅在教徒弟一样,她识趣的并没有上前打搅。

  等着第一锅瓜子炒好出锅,林叶抓了几粒味道还行,就是太急了点,“时间太短,火有点大,其他差不多,下一锅自己来,我去吃饭,刚才说的记住的点。”

  “嗯。”林兵点头。

  林叶转身离开,走回东屋开始和王梦瑶吃起饭来,现在王梦瑶的手艺是越来越好,由于林叶整天都忙,也没时间做饭,这个工作就都落到了王梦瑶身上。

  两人吃完晚饭,林叶来到西屋,这时林兵也差不多炒好。

  他并没有准备再帮忙,香味飘出,出锅,林叶继续抓了几颗放到嘴里尝尝,比上一锅强上一些。

  “可以,自己多练习练习就会更加不错。”

  “嗯。”

  装了袋子林兵直接背回了自己家。

  临走前林叶把自己家窑洞的钥匙也给了林兵。

  第二天林兵早就到了镇上,林叶也不用那么早起床,能跟媳妇在一起多睡一会都觉得很幸福。

  昨天晚上林兵走后小两口就开始忙乎着收拾东西,也没什么,家具不拿,家电没有,也就是一些厨具,被褥,衣服,洗漱用品,还有很多瓶瓶罐罐。

  最重要的还是那一百斤瓜子,由于要搬家林叶这两天并没有收杏干。

  镇上租的房子南面三间各有十八个平方,里面空空的完全可以当做仓库来用,地面都铺了小红砖。

  到时候下面买几块木板,用砖头支起来就可以存放上万斤的杏干。

  两人拉着一车东西,一路向着南面的镇上走去。

  新租的房子王梦瑶还没有见过,一路上林叶介绍着。

  房子年头不长应该是有钱人家这几年盖好的,也许是因为市里有房子所以这几年改革开放条件好了所以就搬到了市里。

  终于到了,这次不在北街,反而在镇中学南边这里。

  离孔祥燕家不远只有三百米左右。

  林叶掏出钥匙打开大门,把车赶进去,在一棵杏树上把骡子拴好,一件一件的搬着东西。

  钥匙交给王梦瑶,上面林叶早就用医用白胶布做了标签,哪个钥匙是哪个门的写的清清楚楚。

  十三间屋子都有电灯,东西房子虽小一些可也有炕灶,三间小屋子也可以住下一个三口之家。

  南面的三间完全是为了储物准备的,所以里面什么都没有。

  院子东面靠东厢房这里有一条南北通透的小路,也用红砖铺成,院子正中间是用青砖围起来的八块菜圃,每块都是长三米宽一米五,这个季节正好种一些蔬菜。

  “老婆看什么呢?”林叶搬着东西,累了在正房前面的凉台上蹲着吸着烟。

  看到王梦瑶在那里发呆,林叶好奇问道。

  “我在想,等我爸妈来了,住哪里?”

  “正房呀,正房有三间卧室,一间堂屋,西面那间是独立的一个单间,没炕,到时爸妈睡不惯炕,可以买张床放那间。”

  王梦瑶没有说话,只是对着林叶点点头。

  不过她很满意这个房子和院子,都是新的,而且比之前在北街租的那房子要大,要新,还要漂亮。

  东西已经全部搬好,放到哪里这些都需要王梦瑶来决定,过日子收拾屋子还是女人在行一点。

  趁着这点时间林叶和王梦瑶说,要去找找林兵有事情说,这个点林兵应该刚刚卖完在孔祥燕家。

  来到孔祥燕家,院门关的老紧了。

  孔祥燕生怕别人进来看到一个大小伙子在一个寡妇家说闲话,毕竟两人还没有结婚,就算确定关系是对象这个年代难免会说一些闲话。

  “叶哥,你来了。”

  “嗯,今天我已经搬到了镇上,瓜子也搬来了,你要不也在镇上租间房子把六婶也接过来一起住怎么样?”

  看着每天都起早贪黑的林兵,搬到镇上是不错的选择。

  可林兵一个人搬来,六婶一个人在村里肯定孤单。

  林叶这里倒是有房子给他们住,可林叶需要张马才兄弟到时候也过来,再叫他们搬来有些不方便。

  “嗯,知道了叶哥,我会考虑的。”

  林兵说完孔祥燕也出来了,这时她正在做饭,看见是林叶,朝着对方笑了笑便继续进屋做起饭来。

  离开这里林叶又去了自己租的店面,里面还有自己的四十几件衣服,收银柜台也已经准备好,衣服今天要挂起来。

  打开六盏灯泡,屋子一下亮了许多。

  衣服还是少的可怜,林叶准备店铺过几天开业的时候叫王梦瑶来打理,每天早上八点开门,下午四点关门。

  自己当老板何必熬到那么晚,而且镇上天黑了街上也不会有几个人,尤其是买衣服的顾客一般都是早上来。琇書蛧

  整理好,把门一锁走回自己家里。

  镇子并不大,南北三里,东西二里半。

  店面离孔祥燕家只有一百五十米,离林叶现在租的房子只有三百多米,走路回去最多就五分钟的样子。

  整个镇七平方里多点,人口三万多,西面离煤市三百里,东北离张市一百二十里,正东面离京城只有三百八十多里。

  往南离苏市却有两千五百多里地。

  回到自己家,王梦瑶已经收拾的差不多了,她正在拿着一个装着水的脸盆,里面有一块抹布,擦着每一个家具,还有玻璃。

  林叶看到马上上前帮忙,叫对方可以开始做饭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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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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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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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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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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