灶台上冒着热气的白米饭,满的要从饭盒里挤出来,猪肉炖大白菜还在锅里冒着泡。
王梦瑶和儿子林凡直勾勾的坐在炕上盯着锅里的菜,口水不知道吞了几次。
王梦瑶出生书香门第,但时代的洪流注定那个年代,她们家也吃不上这么好的食物。
上大学还是父亲平反托了好多关系才进去的。
不宽裕的家境使得王梦瑶对吃肉已经记忆模糊。
以前她从来不觉的林叶可以做出这么好吃的饭菜。
白米饭软硬正好,没有做过的人,第一次是绝对做不出来。
菜捞出盛了满满一大盆,三碗米饭放在炕上的桌子上,林凡不停的往嘴里扒拉着拌着菜肉汤的饭。
林叶和王梦瑶对立而盘坐,没有言语,都在不停的享受着美味。
吃完,王梦瑶收拾着,林叶说他晚点还要去抓兔子,昨天没睡好,要休息一会。
王梦瑶没有回答,这是她一直以来对林叶的态度,一年都不会说上几句话。
今天王梦瑶睡在离灶台近的一侧,林叶说是女人怕冷,以后那个位子都留给王梦瑶。
林叶现在睡在了炕的末尾,这里确实挺冷,头顶就是门,好在门上有帘子可以挡风。
中间隔着小林凡。
吹灭蜡烛,人进入睡梦,半夜林叶轻轻起身穿衣服。
王梦瑶听到动静,帮着把蜡烛点燃。
“晚上山里有狼,一定小心点。”一句安慰,听入耳中,虽然没有阻拦,但话中带了些许的关心。
融化一个人要慢慢来,林叶知道这条路漫长而艰辛。
出门穿戴好防寒的装备,今天林叶带了比上次多一倍的套圈。
一直往深山走去,足足走到没有路为止,这里很少有人活动,猎物也确实很多。
设下圈套,为了防止有野兽,他身上准备来火把。
一夜无事,今天他收获满满,无意中碰到的山鸡窝,今晚叫他抓到十五只野兔和六只山鸡。
天还没亮提好收获的野味,往镇上走去,来到怀安镇的时候已经早上八点多。
来到广元饭馆,刘结巴热情招待,还给林叶递过一支迎宾香烟。
山鸡一块六一斤,有四斤,兔子一块五,有三十六斤。
兜里装着六十多块钱,他准备在镇上转转,看看有什么东西是可以拿到村里卖的。
而且广元饭店毕竟不大,每天这么多野味刘结巴也吃不下,他已经说了,如果每天都这么多,他只能两天收一次。
所以想要赚到第一桶金,还需要想其他门路,光靠这个不是办法。
要想赚到更多钱,是要想办法出趟门,去张市弄上东西回来卖。m.xiumb.com
回去的路上,林叶去供销社又买了点蔬菜还有水果,三个小时林叶走回林家庄。
回来时,看见王梦瑶正在煮饭,刚刚放入的米的饭盒,林叶看得出明显少了。
这样烧出来只能作为稀饭吃。
“梦瑶你要喝大米粥啊,要是煮饭的话米放的太少了,煮粥的话水又放少了。”
从来没有做过米饭的王梦瑶,听到林叶说自己,有些不开心。
本来想着等他回来有顿香喷喷的饭吃,可自己从来没有做过,还说自己。
放下饭盒扭头看向墙壁。
看王梦瑶扭过头不再动。
“来吧,梦瑶你去把我买来的东西,看看放什么地方,饭我来做。”
林叶用手一抓,三人一人一把,饭量正好,水没过米一公分,放锅里加上蒸架点火。
他做的每一步,王梦瑶都看在眼里,不想下次还这么出丑,只能自己慢慢学着。
……
日子平淡,几天时间眨眼间就过去了。
最近王梦瑶开始认真对待自己,林叶买来的雪花膏每天都在抹,头发都用新发卡扎了起来。
伙食的改善,娘俩面色都开始变得比以前红润不少。
也许是内心的恐惧,王梦瑶很少出门,就算现在手里有钱,也不会出去买菜和豆腐。
她对整个村子,和这里所有的人都感到排斥,来了三年几乎没有和其他人打过交流。
除了村里一个六十多岁的赤脚医生,那还是林凡生病的时候,没办法去跪在地上求他,两人才算认识。
平时赤脚医生林旺才就很能接济娘俩,不是林旺才也许王梦瑶也熬不到现在。
这几天林叶卖掉的野味有所下降,七七八八的现在身上已经存有二百多块钱了。
是时候去市里转转了,进点东西来镇上。
可想要赚钱快,本钱要多点,手里的两百块钱远远不够。
思来想去,什么东西可以拿去市里卖呢。
王梦瑶正在洗衣服,林叶坐在窑洞门口的石板上,晒着太阳,吸着旱烟,在思考适合市里卖掉的东西。
对,杏干,这里山地为主,很多人家夏天吃不完的杏去核,都晒成杏干,留着可以泡茶也可以干吃,酸甜可口。
市里这东西很少,又是刚刚兴起的自由买卖,所以这东西肯定好卖。
其实那个年代东西少,人多,很多东西都不怎么流通,只要有东西,胆子大点,嘴巴会说点都可以赚到钱。
想好了,林叶起身去拿麻袋,他要挨个村子串串,能收多少是多少。
“梦瑶,我出去收点杏干,明天估计要去市里,你一个人在家注意安全。”林叶说着已经走出院子。
王梦瑶看着远去的背影,想说一声注意安全,可始终没有开口。
手里的衣服已经洗完,她擦干手上的水跑到院门口,向着村口的方向眺望,人已经走远,远远的还能看到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
林叶长的其实很帅气,但多年的不修边幅,还有最近的熬夜抓野兔,看起来邋里邋遢的,不成样子。
收拾心情,王梦瑶去窑洞里拿出一本厚厚的本子,这个是她记的日记,她怕不够写,本子两面都写的满满当当的。
一页十五行,她能写七篇,记录着心情和在林家庄的一些所见所闻。
一篇篇,上面写的最多的就是林叶又喝醉了打她,还有孩子,还有对父母,初恋的思念。
最近她写的最多的便是林叶的改变。
十二月二十日,林叶在门口坐着不知道在想什么。突然他起身拿着箩筐扁担出门,说要收杏干。想和他说声小心,可话到嘴边却怎么都说不出口。
写完合本,把本子压在柜子的最下面,这是她的秘密。
因为林叶的改变和没日没夜想办法赚钱,她的日子过得比以往舒服很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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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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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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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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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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