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他已经即将成为准圣,靠的又是玄门长辈提点和培养,如此大恩,实在没理由当叛徒。
元始天尊送出一道神符,命仙鹤童子去找广成子,把诛仙剑取来。
诛仙四剑中,真正让元始天尊顾忌的,还是陷仙剑。
当年进入诛仙剑阵里,就是陷仙剑斩落了原始天尊头上的一朵莲花。
至于为何从广成子手中取会诛仙剑。
名义上是因为广成子作为亲传大弟子,当师兄的自然要吃点亏。
但实际上元始天尊在玩平衡之术。
看广成子手里的番天印、落魂钟、雌雄剑、八卦紫绶仙衣、扫霞衣等宝贝就知道,当年广成子有多受宠。
再加上诛仙剑,可以说,广成子一个人,就能压住两到三个同门师弟。
当年和截教相争时,把亲传大弟子武装起来,自然没半点问题。
可现在没了截教这个威胁,那就是平衡就更重要了。
再说,广成子在收徒弟方面的眼光,确实让元始天尊很是失望。
轩辕黄帝不说,那就不是广成子自己做主收的徒弟,而是元始天尊自己命他去当了人皇帝师。
唯一的弟子又是殷郊这个叛徒,甚至当年广成子还把番天印、落魂钟、雌雄剑、方天画戟等多件法宝兵器全交给殷郊。
最后逼得阐教十二金仙,不得不去找老子、王母和接引借‘离地焰光旗’、‘素色云界旗’‘青莲宝色旗’,加上玉虚宫的戊己杏黄旗,这才压制住了番天印,擒拿主了殷郊。
光是这一点,就让元始天尊觉得颜面大失。
没多久,就见广成子一身八卦素云袍,手拿一柄散发着森森寒芒的连鞘长剑,满脸都是焦急和不解表情,快步走进后院。
向元始天尊行了一礼,便急切的问道,“师尊要用诛仙剑,可是出了什么事了?”
元始天尊摇摇头,心里即便有想法,却也要顾忌点亲传大弟子的面子。
指着石仲魁说道,“你这师侄前些日子被道祖招去紫霄宫,你师叔通天教主也不知为何看上了他,亲自为他讲道七七四十九日不说,还委托伯谦今后照顾点截教的门人弟子们。”琇書網
广成子脸色一变,之前就听说这位师侄得了道祖青睐,招去紫霄宫亲自讲道,修为境界直接从太乙金仙突破到了大罗金仙顶峰。
这机缘和福缘也就当年的师伯、师傅和师叔才比得上。
而且石仲魁修的还是八九玄功,论战斗力,绝对是大罗金仙之中,最顶尖的那一小部分。
甚至寻常准圣,若是手中没一两件了不得的宝贝,都拿石仲魁这种走以力证道的仙人没办法。
毕竟当年杨戬都能用脑袋硬抗番天印,修为更上一层的石仲魁,铁定更难对付。
更别说石仲魁还有九品先天造化青莲和庆云金灯护身,这才广成子看来,就是自己和石仲魁的师傅太乙真人联手,都奈何不了这位师侄。
却不想自己等师兄弟羡慕完,心情才平静下来,道祖居然又把他招去了紫霄宫。
一瞬间广成子心里都有了,道祖为何如此偏心的怨念。
好在随即想起常年不露面的师叔通天教主,不仅现身相见,还亲自为石仲魁单独讲道,广成子心里那点羡慕和嫉妒,瞬间化成了无奈和深深的忌惮。
加上人教教主和自家老师的看重,也就是说,石仲魁已经得了天地间四位圣人的传承。
光是这关系,让人想想就觉得已经嫉妒不过来,甚至生不起嫉妒的心思。
今后谁见到石仲魁,都得好生供着他,免得起了争端,就算能打赢,最后却惹来四位圣人的不满。
想到这,广成子哪里还有不满的心思,反倒生怕自己舍不得诛仙剑,而得罪了石仲魁。
而且既然元始天尊亲自吩咐,诛仙剑是想留也留不住。
还不如干脆点,免得石仲魁记恨上自己,不仅在元始天尊面前讲自己的坏话。
还在太清、上清和道祖跟前告状。
那时就算圣人不处罚,今后的日子也别想好过。
双手捧着诛仙剑,高高举起对元始天尊说道,“老师,既然石师侄得了师叔的认可,那这把诛仙剑就交给师侄保管着。”
说保管其实并没说错,诛仙四剑可不是元始天尊亲手夺下的。
而是当年大破诛仙剑阵后,通天教主自己觉得没面子,又深恨老子和元始天尊为了赢,居然去请了西方教两个外人一起对付自己。
加上既然诛仙剑阵已经被破,那时的通天教主气急之下,下意识就认为诛仙四剑已经没用处了。
这才扔在已经被破除的诛仙剑阵里,最后让姜子牙给收走了。
等到了万仙大阵一战时,元始天尊想着诛仙四剑威力超凡,这才从姜子牙手里拿走,分发给了广成子、赤精子、玉鼎真人、道行天尊。
用来屠戮截教的门人弟子。
而结局不用说,广成子、赤精子、玉鼎真人、道行天尊拿着四柄神器,诛杀截教弟子那叫一个简单。
也就是说,真要打口水战,阐教肯定会说诛仙四剑是战利品,而截教则会说诛仙四剑是自家教主的遗失之物。
一旦关系有缓和的迹象,截教中必然有人想讨要回去。
只是通天教主一向自傲,丢了的东西,哪里肯开口要回去。
所以对广成子、赤精子、玉鼎真人、道行天尊四人来说,这四把仙剑虽然不凡,却也是个隐藏的麻烦。
毕竟通天教主虽然没开口要回去,但心里铁定还在惦记着自己的四把宝剑。
被一个圣人惦记着,想想就让广成子心里发寒。
更别说当年封神时,广成子先杀金光圣母,后杀火灵圣母。
又将龟灵圣母打回原形,还在诛仙阵里,用番天印打了多宝道人一个跟斗。
说句阐教门人中,谁最被截教敌视、仇恨,他广成子绝对能排进前二。
至于另外一人,则要数偷袭夺宝,助姜子牙请来陆压,害死赵公明的燃灯道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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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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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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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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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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