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平都司薛金平和大兴都司阎桂祥两人,带着手下的官吏检查完最后一批送来的上千把长矛、两百张一石战弓和一万支箭后。
脸色大喜的进了石仲魁的大帐内,拱手行礼道,“大人,有了这三千把长矛、三千把战刀、四百张强弓和五万支利箭。
开春后即便草原上的游骑兵偷偷进入京畿周边,下官等人也有信心在此山谷内守住一年以上。”
石仲魁不置可否的点点头,心里却从来都没想过固守。
既然草原上出现了饥荒,没人会傻乎乎的围困一个没什么油水,又固守待待援的山谷。
而且杀敌的功劳里,一千个小兵也比不上一個千夫长,甚至百夫长。
不过游击战的战术再好,也离不开军械和战马。
长矛和战刀还好说,只要有关系,从兵部拿到还是不难的。
但四百张一石强弓和五万支利箭就没那么容易了。
至于重盔,石仲魁根本没想过,屯田兵这种辅助兵种甚至连申请的资格都没有。
古代不论是那个朝代,对军械和民间武器管理上,第一个禁止的就是重甲,第二则是强弓、强弩。
反倒是长矛、刀剑的管理上,并没想象中那么严格。
一则禁不住,二则手拿刀剑、长矛的农民兵,根本禁不住一身重甲的骑兵或者精锐战士的冲杀。
一旦前排被冲夸,必然会引起大面积的恐慌情绪。
那时只需要驱赶乱军,乱军自己就会被自己打垮。
而且有了这四百张一石弓箭,今后自己想打游击就容易多了。
至于骏马,石仲魁此时反倒不怎么心急了。
空间牧场里的那些混血战马,此时已经在稳步成长,甚至草原游骑兵南下的时间拖的越久,战马成长的数量就越多。
要是开春之后才出现战况,第二批38匹战马也能赶上战争。
至于勋贵们用来交易的骏马,不用猜肯定不会是自家最好的。
而且以大周缺马的现状来看,想从勋贵手里大量获得战马也不现实。
再和待在空间牧场里不断成长的混血马一比,根本没可比性。
不过,石仲魁最后想了想,还是接受了十几匹勋贵们提供的骏马,为的就是给自己今后忽然有几十,甚至上百匹战马找个还算过得去的理由。
既然能接受京城勋贵提供的骏马,那自己和京城之外的人交易骏马,就显得很正常了。
而把战马的数量控制在百匹,甚至两三百匹以内,也不用担心有人趁机弹劾自己。
石仲魁待在屯田营里三天,亲自盯着薛金平和阎桂祥从6千屯田兵中,选出400人专门练习弓箭。
并且把获得的马匹全放在营地里,让人教导这400人骑马。
等有必要时,自己就能再从这4百人中选出三五十个精锐,跟着自己和二十个亲兵,一人双骑出门打游击。
不过石仲魁此时更担心的还是情报来源。
战争打的是国力、是情报,对一个现代人来说根本不叫秘密。
若是战场选在昌平内,还能从土地、山神哪里获得情报。
可若是战场选在了长城外,情报来源就是个问题了。
而且如何找到敌人,如何准确切入敌人薄弱点就更加困难。
所以石仲魁没思索多久,就打算弄一只飞行类的鸟类当宠物。
最好是金雕这种猛禽,但想短时间内获得就没那么容易了。
石仲魁不由把目光再次放在胡人和勋贵身上。
回了京城的家中,石仲魁很快让管家于顺带上鲜桃,送去贾家、王家和几个在军械事情上出过力的家族。
不过为了稳住鲜桃的价格,并没送太多。
每家仅仅二十斤的同时,想了想,还是答应了年后会再运两百斤鲜桃过来。
一下子就解决了贾政的难题。
毕竟能明确鲜桃的数量,贾政也能从容的应对老亲、世交们。
甚至从家中拿出些鲜桃,送给那些家中有寿宴的家族,而不需要担心自己家里的东西都不够分配的问题。
而且这次的交易也算是互惠互利,今后合作起来肯定会更加顺畅。
解决掉这些麻烦后,再次说自己想要一只金雕,事情就变得容易起来。
贾政甚至让人上门说,会让宁荣两府在北边庄子上的庄户帮忙寻找一对金雕。
等有了金雕蛋的时候,直接送上门。
别看贾政此时像个老夫子,但他年轻的时候也是个遛狗逗鹰的纨绔。
贾母怪他打了贾宝玉时,也爆料过贾政年轻时如何被亲爹暴打的事。琇書網
所以贾政很清楚,只有小金雕孵化睁开眼第一眼看到的是石仲魁,闻到的气息也是石仲魁的,才能真正驯服这种猛禽。
不过贾政在答应帮石仲魁找金雕时,也写信劝他别把心思放在玩乐上。
石仲魁看过书信后笑着摇摇头,贾政也知道对一个六元魁首来说,那些用来劝子弟努力读书的说辞根本没用,他也没资格拿这事说教。
信里劝解的话说的及其委婉,而且字里行间半点都没长辈教训晚辈的意思在。
以至于石仲魁不得不认认真真的回了一份信,说自己想要金雕的目的,为的是防备草原上可能出现的南下大军。
有了这份回信,今后自己依靠金雕躲避、寻找游骑兵,也就有了根源。
唯一让石仲魁好笑的是,自己根本不需要那么麻烦的寻找金雕蛋。
把成年金雕收进空间牧场里,轻易就能驯服。
但这话又不好明说。
好在即便是金雕幼崽,半天照样能长大,之后又能待在空间牧场里吸收灵气。
吸收的灵气越多,今后就越厉害,甚至朝着灵宠的方向进化。
所以石仲魁并没在这事上多纠结。
日子再次平静了下来,石仲魁白日骑马去屯田营地,傍晚骑马回家的状态就和日常在翰林院上班没多少区别。
还能利用每日跑马一百多公里的契机,来训练二十个亲兵们的骑射水平。
即便时日尚短,有点临时抱佛脚的意思,那也比什么都不训练要强。
骑射说白了,其实更重要的还是火力覆盖。
真正能做到骑在奔跑中的战马身上,还能射中敌人的人,即便是草原上也没多少个。
而那些百发百中者,更是凤毛麟角。
时间慢慢流逝,年关也越来越近,草原上的情报也不断传了回来。
甚至皇帝还几次特意叫他去上早朝,听听他这个首先发现,并且预警的心腹的意见。
石仲魁倒是想像霍去病一样,带着八百铁骑直冲草原深处寻找王庭,可惜这根本不现实。
因为大周和汉武时最大不同点在于,此时的大周早已经没了出击草原的雄心。
石仲魁若是敢那么做,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孤军深入。
若是没法和汉武时,有大量兵力牵制匈奴主力骑兵,那整个草原都是敌人。
光是如何拜托追兵和围剿的骑兵,这只孤军就什么都做不了。
而且还不敢接战,因为每死一个骑兵,自己的力量就会减弱一分,而草原骑兵却根本不用担心兵力的问题。
甚至闹的时间越久,围剿的骑兵就会越多。
所以每次上朝时,石仲魁顶多也就是帮着出出主意,加强边境守卫力量和粮草、军械的储备。
随着局势越来越紧张,石仲魁待在家中陪两个娇妻的时间,反而越来越多。
大冬天想纠集大军,根本是痴人说梦。
最大的问题不是单于王庭无法集结大军,而是大军集结起来后,根本没足够的粮草。
一旦几万人汇聚在一起却吃不饱的话,还没抵达长城一线,蒙元大军自己就会乱起来。
甚至为了活下去而火拼都不是没可能。
所以在草原上的雪融化之前,反而时最平稳的时期。
但等到开春后,大量牧民、牛羊、马匹饿死后再集结起来的大军,南下寻找生机的动力绝对异常强烈和坚定。
若是大周守不住,很可能就是由盛转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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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仲魁天天待在家里,最高兴的当然是宝钗和迎春。
不过因为还没把莺儿、香菱、琥珀、珍珠收入房中,也就不需要遵守每十天有四天需要睡在小妾屋子里的规矩。
单日宝钗、双日迎春,两人一开始确实很欢喜,甚至暗中都在打算趁机怀上孩子。
但日子久了后,两姐妹就开始有些承受不住石仲魁仿佛永远不会减弱的体力了。
每次轮到自己服侍石仲魁后,第二天不睡到大中午根本睡不够。
可即便这样,让宝钗和迎春真把四个填房送到石仲魁嘴里,心里又不愿意。
至少在自己生下石家的长子、次子之前,宝钗和迎春的态度还是挺坚决的。
而石仲魁夜夜笙歌却没出现半点疲惫的情况,反而因为阴阳平衡,长春功的修炼更加圆润、舒畅。
以至于石仲魁对待闺房之事,显得更加有兴致了。
宝钗倒还好,毕竟她的身体状况从姑娘时就比迎春好不少。
加上生的珠圆玉润,体态丰满,承受能力比迎春强了至少一个级别。
若不是石仲魁担心宝钗这个年龄段生孩子,会出现危险,说不定宝钗此时已经怀孕了。
不过即便宝钗比迎春强了不少,还没到过年的时候,她也有些承受不住的在迎春说自己想回娘家住几天后,也跟着心动了起来。
可一想到石仲魁夜夜笙歌的事,又担心道,“二姐姐就不担心相公会偷吃?”
迎春心里其实也很纠结,甚至一想到琥珀和珍珠投怀送抱,被石仲魁吃了事,心里就有种无名之火浮起来。
但昨夜连续升天三次,甚至脑子有点晕乎乎的感觉再次出现了,迎春知道自己是没办法独自承受相公的恩爱了。
既然这样,要不回家躲几天恢复体力,要不和宝钗联手。
但真让迎春和宝钗一起陪石仲魁,迎春心里也过不了羞怯这关,反而还不如和琥珀、珍珠一起陪石仲魁。
毕竟琥珀、珍珠本来就是填房,肩负的任务就是帮助主母应付石仲魁。
甚至必要的时候,在石仲魁背后做一些推动的事都正常。
等石仲魁去翰林院转了一圈骑马回家,忽然从管家于顺嘴里得知,两位夫人都带着大小丫鬟回娘家探亲时,立马明白自己算是彻底把两个媳妇给整怕了。
嘴角上翘嘿嘿一笑,想了想后,带着护卫直接去了薛家。
薛姨妈和薛蟠、薛蝌对石仲魁的到来,那叫一个高兴,而宝钗则脸色红扑扑的不敢抬头看她。
但宝钗这举动,反而让薛姨妈更加满意起来。
作为过来人,薛姨妈太清楚女人过了30后若是独守闺房的日子有多难过。
晚宴期间,不仅不停给石仲魁夹菜,更是‘我的儿、我的儿’的称呼石仲魁。
搞得石仲魁心里变扭的同时,又真正感觉到自己这位丈母娘的善意和喜欢。
也第一次见到了薛宝琴。
小姑娘确实长得十分美貌,不仅丝毫不必宝钗差,甚至隐隐有股超过的意思。
更难得的是,宝琴的美艳中还带着些纯真,这种矛盾的结合更能让人心生怜惜。
石仲魁虽然没直愣愣的去看宝琴,但他的目光和脸上露出的惊讶表情,哪里逃得过薛姨妈、薛蝌和宝钗的眼睛。
而且让人意外的是,别说薛姨妈和薛蝌了,就是宝钗都没有太多生气的意思。
仔细想想其实又很好理解,宝钗都已经和迎春二女同嫁一夫,薛家再嫁个偏房小姐过去,再正常不过。
更别说薛蝌这个做兄长的,那是一万个赞同。
而薛宝琴心里其实和宝钗一样,都希望兄长能出人头地。
甚至因为是二房,还有父母已经离世的原因,宝琴心里这种想法会更强烈。
可对石仲魁来说,小姑娘才12岁实在太小了,而且因为没长开,个子就如孩子,根本提不起下手的想法。
但这不妨碍他起了再等几年的心思。
把宝钗接回家,在床笫上教训了媳妇一顿后,宝钗脑袋贴在石仲魁胸前悠悠道,“相公,不如等两年宝琴15了,你也把她娶过门。” 蓝星,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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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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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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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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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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