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常五十、上百两银子的普通马,在他眼里就如买菜一样容易。
而且他现在骑着的那匹马,还是薛蟠为他寻来的拥有哈萨克马血统的河曲马。
唐代中叶,回纥向唐朝卖马,每年达十万匹之多。
所以唐之后西北的一些马种大多与哈萨克马有一些血缘关系。
但问题在于不管什么马来到中国,都躲不掉“引种、杂交、改良、回交、消失”的命运。
而且但凡战马,基本上都会被阉割掉。
也就是说最好的那一批战马,往往都无法生育出后代。
加上缺乏优质草场,所以中国从古至今号称天朝上国,居然连拿得出手的好马种都没有。
唯一说的过去的蒙古马,还是以成本低、容易养殖和恢复力强而出名。
石仲魁想了好一会,最后还是打算弄三五匹蒙古马、三河马、哈萨克马放在空间牧场里,试着看能不能培育出新优质的新马种。
即便没成功,也能从这些种马或者新培育出来的马中,选一匹最好的一直放在牧场里。
就不信三五年不断吸收灵气下,会养不出一匹灵马。
而且他已经想好了,等回到天庭,必然要弄几匹天马幼崽放在空间牧场里。
命人通知于顺去马市上挑选种马,却没想到于顺第二天就自跑到大营里。
“老爷,马市里来了一群胡商在卖一匹天马,但要价却是等同天马大小的黄金马。”
所谓天马其实就是汗血马,或者说阿哈尔捷金马。
而且这种马因为驮力差强人意,其实并不适合充当一身铠甲和重武器兵种的坐骑,但架不住汗血马的优点同样突出。
在英格兰纯血马没出现前,汗血马绝对是速度最强的马种。
同时耐力也不比阿拉伯马差,却更加高大、漂亮。
而且还非常耐高温和耐渴。
即使在50摄氏度的高温下,一天也只需饮一次水,所以特别适合长途跋涉。
曾经就有过84天跑完4300公里的记录。
这要是换成其他的马,早就跑废了。
石仲魁听到这消息后,就如同京城里的大家族一样,既想要又觉得那群胡商疯了。
成年马匹的重量一般都是七百到九百斤左右。
但要是换算成马匹一样体积的黄金,以黄金的密度,重量绝对超过好几吨。
甚至是十几吨。
即便以5吨来算,足足一万斤。wWW.ΧìǔΜЬ.CǒΜ
一斤十两就是10万两黄金,再换算成样子就是100万两。
大概除了汉武帝做的出,金马换汗血马的事,应该没第二个人舍得了。
石仲魁稍微想想,就觉得胡商又不是傻子,这么做的原因,很可能是另有所图。
果然,没几天暗地里有消息说,那群胡商的真实目的,是寻找走散的族妹。
石仲魁听到后,只能无奈的摇摇头。
找人可比花钱还要难。
不死心的他,只能起了歪心思,汗血马最多的国家是现实世界的土库曼斯坦。
但哈萨克也有汗血,而且说不定哈萨克马的基因里,就有汗血的血统。
若是自己找来几匹极好的河曲马,再把那匹汗血马收进空间牧场里。
只需要半个小时,足够让几匹河曲马怀上小马驹。
很快锦毛鼠就带着命令去找一些胡商,却没想到石仲魁第二天一早骑着马回京城后,居然看到夏守忠就在城门处等着自己。
“状元公,陛下有感您肩上的担子过重,也担心您的内宅不宁,所以施恩召回皇后娘娘赐予您的8个美姬,改为赐您朝列大夫以示恩宠。”
石仲魁一愣,朝列大夫为从四品散官。
若是混几年日子,很容易就能加升为同样是从四品的朝议大夫。
一旦成了朝议论大夫,升侍郎这种三品职权官就顺理成章了。
石仲魁稍微想了想,这里面必然有自己不知道的事。
冷笑一声,“夏公公,这话不是陛下的本意,而是你自己胡扯的吧?”
夏守忠尴尬的笑了笑,这理由确实很难骗过石仲魁,而且替皇帝背黑锅也是自己这种太监们的常态。
然后用只有两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道,“状元公,要是消息没错的话,娘娘赐给你的那四个胡姬,应该就是那群胡商要找的人。”
石仲魁心里一喜,随后又皱眉道,“那群人真的只是在找族妹?”
夏守忠嘿嘿一笑,“反正咱家不信这话,而且要是绣衣卫找来的胡人翻译没骗咱家,那群胡商最初说的是找未婚妻。”
这话石仲魁还是不信,而且看夏守忠的表情,他也不信。
可要是说寻找公主或者圣女,那就有些太狗血了。
好在石仲魁不在乎什么公主和圣女,也早想摆脱那四个胡姬。
“既然陛下喜欢,那下官这个做臣子的,当然得为陛下分忧”,石仲魁笑呵呵的对夏守忠说道,“回去告诉陛下,那匹汗血马下官会留在手里一两个月。
等到新年时,以不善驯养和希望大周能培育出良马为由,把那匹汗血马献给御马监。”
“好主意”,夏守忠听完就笑起来,送御马监其实和送给陛下没什么区别。
但有了为大周培育良马做借口,谁也没理由找陛下和石仲魁的麻烦。
而且皇帝即便得到那匹汗血马,但骑着它的机会并不多。
更多的还是和石仲魁一样,心里也存了改良御马监马种的心思。
而石仲魁会放弃那匹汗血马,除了知道西域不缺汗血马外,更多的还是不想成为众矢之的,被满朝文武、外加皇帝和太上皇惦记着。
既然这样,还不如按照之前的计划,把那匹马收进空间牧场里。
以空间牧场每天增加每种动物30斤体重的优势,一匹马长大也就一个月而已。
也就是说,空间牧场培育马种的速度,是现实世界的12倍。
说不定两个月过去的新年时,自己已经培育出比汗血更强的马种。
既然确定了那群胡商找的就是自己的那四个胡姬,事情就简单了。
没多久,满京畿都在传,那匹汗血马被石仲魁得了去。
一时间寻他的人,差点把石家的门槛都踏破了。
等得知石仲魁早回了昌平屯田大营,一群勋贵子弟骑着马直接上门堵他。
石仲魁倒是没藏着掖着,大大方方的让人把汗血马牵出来,任由这群纨绔们观看。
甚至有人想上马,他都答应了。
可随着接连有三个纨绔被汗血马甩落在地,大家顿时误以为这匹马还是一匹没驯服过的烈马。
薛蟠趁机按照石仲魁的吩咐,火上浇油的说了不少胡商的坏话,顿时就有被摔下马的纨绔,纠集了一群纨绔去找那群胡商的麻烦。
那群胡人一开始根本不信,先是和一群勋贵子弟差点打了一架,随后就被五城兵马司的人给围住了。
逼不得已下,只能答应派人亲自骑上那匹汗血,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可惜那匹马既然被石仲魁得到了,当然会被他收进空间牧场里。
而只要他愿意,那匹马就会和锦毛鼠一样,被牧场彻底收复。
石仲魁一个命令,自然不会管之前的胡人是不是自己的前主人。
而且在牧场里吸收了几天的灵气,身体素质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被前主人骑着时,立马就闹腾起来。
只几分钟,就把自己背上的人给掀了下来。
“这不可能。”
巴拉提完全忘了身上的疼痛,皱眉的爬起来,一瘸一拐的再次爬上汗血马。
这次他被掀下马的时间就更少了,而且被摔了两次,哪里还能爬起来。
薛蟠和一群勋贵子弟们,慢聊都是嘲弄表情的囔囔着退货。
而对胡人来说,退货也就意味着被接回的四个女人,就得再次成为汉人的女仆,甚至女奴。
这是他们最接受不了的结局。
最后的结果自然如石仲魁期望的一样,人和马全留在了京城,等胡人从西域运来两匹汗血,这事才算结束。
至于为什么是两匹,当然是欺骗的代价,而且还是两匹母马。
大周朝野上下听说胡人答应了这条街,顿时就激动了起来。
即便无法形成族群,却也能在几年内,培育出一批改良过的马种。
这次即便是皇帝和太上皇,也没急着把那匹已经被石仲魁取名为‘追风’的汗血马要走。
当然,石仲魁也没急着骑上自己的新坐骑。
而是白天把精力放在屯田兵的冬训上,晚上则关注着空间牧场里,已经怀孕的三匹河曲马。
马的孕期一般都是40到44周,空间牧场每天增加物种30斤的体重,那么成长速度应该是外界的12倍。
也就是说,空间里母马的孕期大概是一个月不到。
但当初开了牧场,并且确定在里面养牛羊鸡鸭后,石仲魁就发现牧场里动物的孕期极短。
甚至牛肚子里的牛犊,只需要两到四天就能出生。
仔细算算牛犊的体重,很快得出母牛怀孕后,牛犊的体重增加速度,也能达到每天30斤。
所以三匹河曲马只两个天不到,就先后生下了三匹马驹。
只10天时间,牧场里就有了15头大小不一的马驹和三头母马。
而牛羊鸡鸭则被挤占了所有空间,被石仲魁直接给宰杀了干净。
长的最快的三匹小马驹,此时也已经300斤的体重了。
而且看起来有有些不同寻常。
不仅好动,耐力也有些出人意料的出色。
即便上他们的父亲追风,待在空间牧场里不间断急速跑,也只能跑动8、9分钟左右。
但那三匹混血马,居然能坚持5、6分钟。
这要是再长大一些,说不定耐力就能超过追风。
战马最重要就是耐力。
打不赢转身就跑,拖也能拖死对手。
而且等敌人追不动时,回身用弓箭招呼,很容易就能把敌人打垮。
这一招也是当年蒙古铁骑,能纵横亚欧大陆的最大底牌。
精锐骑射手冲一波射箭,绕圈带着敌人跑,利用蒙古马的恢复能力,比其他马种都要强的优点。
等对手跑不动了,基本上也就成了待宰的羔羊。
石仲魁发现混血马的耐力超强后,很快找来昌平土地公和山神。
寻到一处隐蔽山谷,把已经在空间牧场里成长了一个月,基本上已经成年的三匹混血马放出空间。
随后追风和那三匹河曲母马就彻底成了育种机器。
唯一限制石仲魁大量扩大马群数量的,就是牧场空间只能养殖20头动物。
除了三头母马和追风外,剩下的数量只有16头。
等于6天时间,牧场就会被马驹占满。
如果把周期设定为一个月,会有24天不能做任何事。
但把周期设定为6天,马驹又只能增加240斤的体重,差不多等于1岁马大小。
若是时间充足,耐心也足够,放到外界慢慢养着,两年后也能成年。
而且这么做等于每个月都有16乘以5,等于80头一岁混血马,不断被培育出来。
一年就是近千头。
这尼玛的想想就让人激动,可惜没几天石仲魁就发现追风明显有些萎靡不振。
那三匹河曲马更是出现衰老的迹象。
不用说,追风这是差点精尽人亡,那三匹母马也在用生命来生育新马种。
不得已下,石仲魁只能把周期变成半个月一次。
也就是每个月32匹,体重达到了450斤的混血马。
但这么做也有个问题,就是很难短时间内形成战斗力。
毕竟450斤体重的战马和体重900斤,完全成年的战马比起来,差距不是一般的大。
石仲魁站在山谷里看着山神建好的马棚,还有经过这两个月的培育,数量达到了38匹,或是成年,或是一岁半,或者一岁的混血马。
不由想着反正自己未来有的是时间,还不如干脆先把这38匹混血马,全培育成战力出色的成年战马。
以应对今年一个冬天,明显饿死、冻死很多人,明年开春后不得不南下的草原游骑兵。
有了决定后,三匹河曲母马很快摆脱了生育机器的命运,被石仲魁放出来和追风一起,在屯田大营里享受着难得的安静。
16匹一岁半和4匹一岁的马则开始在空间牧场里发育。
而此时也到了石仲魁成婚后的第一个新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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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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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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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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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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