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宝钗虽然是正房,但贾薛两家毕竟是亲戚,我这个一家之主,也不好厚此薄彼。”
话是这么说,但对比一下宝钗一年不到,手里就有2万两银子。
迎春这边虽然占着半成酒楼个股份,一年顶多也就一两千两而已。
要是贾赦这个亲爹再算计迎春手里的酒楼股份,迎春今后有了孩子后,铁定不会再理会贾赦。
贾琏大喜,薛蟠一开始还想吵吵,可看到石仲魁严肃的表情,立马就怂了。
贾琏眼珠子一转,拉着薛蟠到一旁嘀咕几句。
薛蟠一开始不仅脸色僵硬,还露出后悔的表情。
但贾琏接下来没几句话,又让他高兴的起来。
石仲魁都不用猜,就知道贾琏肯定在说,谁让你薛大傻子炫耀,逼的妹夫不得不为后宅考虑。
薛蟠这才露出后悔表情。
随后贾琏肯定又说,既然迎春得了好处,那就没资格再要其他的,所以大头肯定还是宝钗掌握着。
石仲魁笑着摇摇头,真说起来贾家比薛家的地位,那是高了不止一个级别。wWW.ΧìǔΜЬ.CǒΜ
甚至可以说,薛家很大程度上,就是个商人而已。
给贾家个面子,不仅能更好的利用他家的关系网,还能稳住后宅的安稳。
薛蟠笑呵呵的走回来说道,“就按哥哥的意思来办。不过,哥哥今后入朝为官,那银钱上的事,是不是就需要我妹子来帮忙打理?”
贾琏顿时愕然,没想到你薛大傻子还有这心机?
石仲魁笑着摇摇头,“行了,这事你们哥俩回去和宝钗商量吧,我只管出钱就是。”
薛蟠狂喜,再次嘚瑟的看了看贾琏。
贾琏则白了薛蟠一眼,在心里叹息一声。
不过,迎春但凡聪明点,就不会起其他心思。
毕竟石仲魁此举在理教社会,说一句有违常理都算轻的了。
迎春心里更多的必然是感动。
这女人一感动,对男人就会死心塌地,更别说古代的女子了。
同时也认清未来管家的只能是宝钗。
但每年要是能有一两千两银子藏着,十多年下来也是笔不小的数额。
迎春就不会担心自己的孩子未来会过的不好,这矛盾一下子就减少了至少7层。
贾琏一开始倒是皱眉,可他其实也不蠢,稍微想想就明白,这其实是最好的结局。
自己也得了好处,只是这一万五千两本钱,该找谁要,又是个麻烦。
看向石仲魁,见他把目光放在了薛蟠身上。
贾琏心里一动,笑嘻嘻的拉着薛蟠道,“兄弟说的对,这每家就得先立规矩,才能家宅安宁,”
薛大傻子果然被这马屁拍的很高兴,再被贾琏三言两语,就豪爽的说缺钱兄弟先帮着垫付了。
蠢货。
石仲魁无奈的摇摇头,但内心深处其实更愿意和他这种二傻子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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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确定了要开酒楼,随后商量大厨人选时,找来贾家后厨退下来的一个老人。
贾琏再三保证做出来的菜品,绝不比任何酒楼差。
薛蟠大概是知道这人,也在一旁点头。
这事就这样确定了下来。
两个大舅子离开时,手里还各自提着好两大盒子蛋挞、菠萝包和一盒奶油冰淇淋。
石仲魁也不管他们,但看着贾琏的背影,脸上却笑了起来。
上次坑了贾赦、贾珍不少宝贝,这次坑他们多数银子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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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蟠和贾琏两人回到荣国府后,贾琏直接让小厮把东西分成了五份。
贾母、贾赦、贾政当然少不了,宁国府贾珍也少不了,最后一份则让人送去了迎春那里。
而还冒着热气的蛋挞、菠萝包果然受到贾府老老少少的喜爱。
反倒是冰淇淋和冰淇淋蛋糕,这年头除了少年郎和成年男丁外,女眷和孩子再喜欢,都会被告知不能多吃。
实在是胃病和风寒的威力太大,没人敢在吃的东西上让孩子、老人冒险。
从贾母那里出来后,贾宝玉、林黛玉、惜春和探春,甚至王熙凤和李纨都笑嘻嘻的拉着迎春去她的屋子。
明面上是为了吃的,但王熙凤和李纨的心思就难说了。
不过李纨的想法倒是很简单,之前就听下人说过,贾政不止一次念叨过,想让贾宝玉和贾兰跟着石仲魁读书。
但这事一直被石仲魁的举业耽搁了,而且之前大家只是隔着薛家的亲戚,没道理直接上门去求。
可现在既然会试都考完了,迎春又必然要嫁过去,李纨当然想重提这事。
当然,找迎春或者宝钗都行。
但论起亲疏远近,迎春更合适,却很可能不会答应。
毕竟名义上是平妻,但大家都明白,这是顾忌面子而已。
迎春确实很可能不敢答应,也没做主的道理。
但这不影响李纨亲近迎春。
要是贾兰读书的事情真成了,让她这个嫂子讨好迎春都没为题。
等让人用炉子热了热甜点,一众姊妹笑嘻嘻的吃过之后,贾宝玉忽然沉默起来。
“这呆子”,王熙凤和李纨一看就明白了,贾宝玉这是伤心为何贾琏、迎春都有,石仲魁却没让人送自己一份。
但当着迎春的面,有些话就不好说了。
至于薛家那边,薛姨妈和宝钗听完薛蟠说酒楼的事,仔细想了好一会,这才放心了下来。
确实如石仲魁想的一样,贾家的地位远高于薛家,宝钗既然一开始就通过薛蟠劝他一并娶了迎春。
就说明她心里早就明白,即便自己当家做正房太太,对待迎春也只能以姐妹相对待。
送走高高兴兴的贾琏,薛姨妈和宝钗对于先借贾琏8千两银子的事,倒没这么放在心上。
却对石仲魁轻易拿出1万两银子的事更加关心。
“蟠儿,姑爷真能拿出那么一大笔钱?”
薛蟠大大咧咧的靠在椅子上,“这合伙做生意,得真金白银的先拿出来,这事还能有假?
再说妹妹手里已经有近两万两,西红花赚来的银子了,妹夫犯的着骗我嘛。”
薛姨妈看了宝钗一眼,见女儿点头,知道宝钗也同意薛蟠的说法。
脸上的笑容顿时更加灿烂了起来,抱着宝钗说道,“姑爷确实好本事,只是娘一边希望他能再夺会元、状元,一边又、、、。”
“母亲。”
宝钗一听就明白薛姨妈还是对迎春的事有心结。
可要是薛姨妈不希望姑爷中会元和状元的话被人听到,又传了出去,那后果不是一般的严重。
而且宝钗这次却想的很简单,自己得拿出正房太太的气度,才能更加得石仲魁喜爱,外界对自己的评价也会更高。
这反而能稳固自己在石家的地位。
抱着薛姨妈小声嘀咕几句,薛姨妈果然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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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科举,会试结束后,贡院里十几个主副考官第二天一早拜过夫子后,就开始紧张的批改着由专门的眷抄官眷抄下来的卷子。
而且不管外界发生了什么事,基本上都影响不到贡院里。
当然,不管什么规矩和防范措施,都能找到漏洞。
好在石仲魁对付甄老太妃和甄家,还有后面一连串的事,按照时间来算,那是七八天后的事。
而且为了防止甄家和一些勋贵坏自己的事。
自从知道有人拿自己为甄老太妃冲喜后,石仲魁不仅锦毛鼠守在贡院外。
就连日夜游神和手下兵丁,都守在那边。
但凡发现鬼鬼祟祟,通风报信的人,立马通知锦毛鼠。
扔纸条,直接被锦毛鼠给叼走。
想深夜在贡院围墙外说话,锦毛鼠就会过去咬人。
而且黑灯瞎火下,连被什么东西咬了都不知道。
但要是这人发出痛呼声,肯定会被护卫在贡院内外的绣衣卫,闻声赶过来查看。
所以,石仲魁在会试之前做的那些算计,此时还是很有效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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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静的批卷房里,忽然传来一声惊呼声,“好诗,好诗。”
众主副考官抬头看过来,就见出声的副考官高声道,“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此诗以竹石自寓,风骨极佳,当为今科会试诗词第一。”
其他人一听,心里也觉得这诗极好的同时,瞬间就想到了石中魁。
但这诗其实是锦毛鼠说给一个叫范道的举人写的。
而且这家伙的策论和他的性格一样,不仅激进,还有些不切实际。
否则石仲魁也不敢选他当替死鬼。
而且范道再怎么说也是一路考上来,甚至举人那一关就考了9年,性格再偏激,不会、也不敢在会试策论上犯忌讳。
部分考官脸上笑呵呵,心里却冰冷了起来。
不用说,这些人肯定是带着任务的。
甚至主考官也暗自叹息一声。
按说自己是皇帝亲自选出来的会试主考,在不影响自己的前程,还有心中道义的前提下。
石中魁要是考的确实好,选他做会元也无不可。
不说稻田养鱼,算是为天下士绅,多了一条从农田上增加财富的路子。
石中魁本身也因为连中四元,加上几首诗,已经算是名传南北的大才子了。
既然文章确实好,士林也没法指责自己这个主考。
可惜谁让自己老家的长辈,还有亲儿子侵占他人田亩,甚至打死人的事情被人抓到了把柄。
不按照对方说的做,自己的名声全毁了不说。
亲儿子即便不用坐牢,今后想考科举就难了。
不过,主考官心里虽然有这么多顾忌。
却也不能真的无视极好的文章和诗词。
毕竟有了这《竹石》,要是文章也不错。
那不取石仲魁的话,不是摆明了告诉外界和皇帝,自己在舞弊和是叛徒了嘛?
到时候威胁自己的人,还有王法没弄死自己,皇帝也绝不会放过自己。
皇帝只需要派绣衣卫查一查,老家长辈和大儿子的事照样会被查出来,那就是全家都得流放的结局。
只要打破了石中魁连中六元的路,也算一定程度上完成了那些人的要求。
到那时大不了称病辞官归家,再做其他打算。
随后几天,一份份被副考官们确定为优等的卷子被选了出来后。
有人认定那首《竹石》就是石仲魁写的,所以要选那位范道做今科会元。
但也有人拿范道的策论过于激进和不切实际,满纸都是空谈为由,而不同意。
还拿出一篇写的那叫一个花团锦绣的文章来做对比。
而这片文章,不用说肯定是石仲魁写的。
之前去文昌帝君庙,付出了那么多,回报可不小。
除了和天庭的星君拉近了关系外,会试时即便再三忍受着毒气的轰炸,但文章还是写的极好。
更别说他之前就提前知道了出题的大致范围。
事先准备了好几天。
这下想选石仲魁的副主考官们,仔细读了几遍,一时间甚至觉得自己当年要是能写出这种文章,被皇帝点为状元都不为过。
最后只能用这篇文章在诗词上面,只能算不错来反对。
但这话其实是站不住脚的,不管是前朝还是大周,乡试和会试一向更重策论。
甚至在场进士出身,而且还基本上都是二甲头十几名进士出身的主副考官心里都明白,真做官后,诗词确实是小道。
靠着诗词在朝廷里做官的人,说的好听一点叫词臣。
难听点的话,会被大部分同僚说成是媚上。
但不管是好听还是难听,这种人一旦得到皇帝的喜欢,升官会很快。
可反过来说,嫉妒他的官员也更多。
所以官场上从前朝、甚至南宋开始,进士科策论的比重大于诗词。
以至于后来的考官们,慢慢形成了尽量不选最擅诗词者为会元的潜规则。
因为要是诗词好,名次又好,对本来就和皇帝在争夺权力的整个文官集团来说,并不一定是好事。
当然,你要是在诗词上狗屁不通,又说明这人没真才实学。
所以说科举的路上,运气确实很重要,因为主考的主管思维往往会占据绝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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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甄老太妃病重的事,早已经传遍京畿。
时间也到了会试快要公布成绩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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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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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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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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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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