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带着农场下凡尘>022 为自己杨名
  摹本说他是无价,一点也没错,但要是身处长安,那价值肯定大跌。

  虽然不是人人都能进碑林,但有功名的读书人定是直接去碑林自己模仿、借鉴才是最好的办法。

  于同甫肯定的点点头,“为兄从不说假话,也从不说大话。”

  石仲魁点点头,示意于同甫可以出题了。

  等他一字一字的倒背某一段时,正堂内外就只剩下背书声。

  就连于洪高回来了,小丫鬟和小厮们都没发现。

  大概半个时辰之后,连续让石仲魁背了十几段的于同甫惊叹一声,“为兄今日方知人外有人的道理。”

  说完站起来,抱拳对石仲魁行礼道,“贤弟聪慧如此,来日定然科举传胪、金殿唱名,为兄先在这恭喜贤弟了。”

  “这个”,石仲魁忙站起来回礼道,“兄长莫再夸了,小弟不过是会背书而已,要是连秀才都考不中,传出去只会被人笑话。”

  “没志气。”

  众人一惊,回头就见于洪高一身绿色官服走了进来。

  PS:鞭子的官服应该没几个人喜欢,明代是红青绿。

  一到四品为红,五到七品为青,七品以下为绿。

  但大周既然是干掉前陈朝廷,用明代服饰的概率就很小了。

  所以本书中七品以下用青色,五品以下用绿色,三品以下用朱色,三品以上用紫色。

  于洪高刚才站在院子里,确实也被石仲魁惊到了,但他比于同甫要更了解石仲魁。

  稍微一想就知道这小子是故意为自己扬名。

  这种做法有好有坏,但只要谦逊、有礼,不惹人嫌,出名还是好处更多的。m.χIùmЬ.CǒM

  “思成和伯谦跟我去书房,其他人都散了。”

  一句话,顿时把下人们吓的四散而逃。

  跟着于洪高父子去书房的路中,石仲魁不由暗自想着,自己是不是太刻意了。

  但他却不后悔搞出今日之事。

  古代道路不畅的情况下,名声往往由亲朋好友嘴里传出去。

  与其让别人来形容自己,还不如主动,并且有计划的营造自己的形象。

  而且,古代士林和官场上,名声太重要了。

  官场先不提,科举考试时,名声有时候虽然会是负担。

  但绝大多数时候,才子之类的形象,肯定会给主考官和其他士子先入为主的印象。

  主考官石仲魁没那个资格和关系去影响他。

  但要是士林认可某个人,不仅获得一层金身外,今后你考了第一,议论的人就会少很多。

  而且自己越出色,越出名,于洪高也就越有动力帮自己。

  好老师非常重要,但好学生对老师来说,同样难得。

  而且等入了官场时,一些人会慕名上门结交。

  这等于给了石仲魁一个接触更多年轻官员的机会。

  有句话不是说,多个朋友多条路。

  还有政治的目的就是把自己人搞的多多的,把敌人搞的少少的嘛。

  还有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书呆子你就和他讲道义、讲理念。

  追逐名利者,你就帮他达成目的,即便不行,也能认清这个人,先尽量不得罪。

  必要时,下手也不会有心理负担。

  三人进入书房,就有小厮送上茶水和糕点。

  看着精致的糕点,让石仲魁明白,于家的家境应该不错。

  而且那么多小厮和丫鬟,可不是一般家庭养的起的。

  但石仲魁没想到的是,于洪高并没说学问上的事。

  而是叹息一声对于同甫说道,“思成,你外祖刚让人送了一封书信给我,你先看看,再给伯谦看看。”

  于同甫和石仲魁同时一愣,这家书即便是亲传弟子,也没看的道理。

  然后于同甫和石仲魁都误以为,家书里应该是提到石仲魁。

  石仲魁皱眉思索是什么事时,于同甫则想到亲娘说的,要不是自己没有嫡亲姐妹,亲爹说不定就想招石伯谦当女婿的话。

  但此时于同甫心里却没多岁排斥的心理,可惜于家和缮国公府别说嫡亲小姐了,就是庶出的女儿都有没。

  要是把,分支的女儿嫁给石仲魁,那又是看不起他。

  之前他以为石仲魁只是个聪明点,运气好点的新师弟。

  可经过刚才的事情后,他就觉得石仲魁只要运气不差,铁定能中进士。

  不是说会背书就能当进士,而是说记忆力强,本身就是说你比常人更聪明。

  有的人一学就会,有的人今天背住了,明天就忘了,这还怎么比?

  当然,从古至今聪明人太多,也有太多聪明人连举人都考不上。

  接过信,快速看了一边,于同甫就露出惊讶表情道,“父亲,外祖父这不是为难您吗?”

  于洪高叹息一声,“你没主意的话,就让伯谦看看吧。”

  “这、、”。

  考虑了好一会,于同甫并没把书信交给石仲魁,而是干脆有选择的口述。

  这也让石仲魁大大松了口气,毕竟书信里说不好,就有些不好让外人知道的私话。

  当然,这概率肯定不大,或者说在于洪高眼里,岳丈交代的事并不需要保密。

  于同甫的举动,让石仲魁暗自谢他的同时,也让于洪高脸色虽然带着些许不满,心里却在点头。

  自己30岁之前,志得意满虽没得罪太多人,却也不知变通,以至于到现在还只是从六品。

  本来按照计划,在大兴县过度两年,就可以去科道当个言官。

  一路朝着督查院御史的路子走,却没想到岳父居然不肯吃亏。

  自己求了他,他立马就给自己一个难题。

  而这事又不好告诉夫人,免得夫人回家一闹,好事变坏事。

  同时也显得自己没本事。

  石仲魁听完之后,有些诧异的看着于洪高问道,“恩师,两家当年说好了用沟渠做界河?”

  “没错”,见石仲魁一听就抓住了重点,于洪高不由期待了起来。

  事情很简单,8年前于洪高岳父家在大兴的农庄,和邻居一起出钱把用来当界河的沟渠,从当初的半丈宽,加宽到一丈宽的沟渠。

  这事一开始算是合则两利,修渠的事情也很顺利。

  甚至两家说好了以两家受益田亩的比例,也就是用水多寡以六四比例出钱。

  于洪高岳父家6层,邻居出4层。

  至于加宽多需要耗费的土地,则一家一半,谁也不占谁便宜。

  要是到此结束,这事还能算是一时佳话,可事情往往就是不尽人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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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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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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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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