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带着农场下凡尘>008 开垦空间农场
  目光扫视整个厨房,心中不由泄气的摇摇头。

  除了一把颜色有些发灰的大米和一点粗盐外,连用来烧水做饭的柴火都没几捆,这得有多穷?

  找不到其他种子,石仲魁就想出门去找,但还没走几步,他就停了下来。

  一股极度饥饿感,从胃部一直传递到大脑里。

  前世作为孤儿,做饭的手艺还是会一些的,把盆里的麦子收回空间,脱壳、粉碎再拿出来。

  放入空间水井里的水开始和面。

  随便做了份面片填饱了肚子,洗碗的时候,透过木盆里的水,看清了自己的长相,顿时感到满意。

  除了因为吃饭都是问题而显得消瘦外,石仲魁感觉比自己在地球上的样子至少帅五分。

  而且记忆中的石呆子的年龄也才19岁,生的眉清目秀,身高也有一米七以上,不由笑了起来。

  古代长的丑,对升官的影响可不小。

  把锅碗洗好之后,心神再次沉入脑海中的农场。

  没想到的是,那块麦地居然已经出芽了。xǐυmь.℃òm

  这速度绝对超出想象,而且看起来还不用担心浇水的问题。

  石仲魁激动握了握拳,随即脑子里想到自家庭院里种着一颗老桃树。

  快步走出厨房,没一会功夫,手里就拿着十几根桃树枝。

  心念一动,这些树枝就出现在农场里,并且种在一块土地上。

  可情况有点出乎他的意料。

  不是不能种活,而是只有一根枝丫很快发芽,其他的全部都枯萎,化成软泥沉入土里。

  稍微想想,石仲魁很快明白过来。

  一块地要是只能收成10斤的话,一颗桃树就足够了。

  想到这,双眼不由看向院子里的桃树。

  至少这颗一人抱粗细的老树,肯会比树枝长成大树,再结果需要时间短。

  可一想到把树挖了,邻居之类的人说不定就会上门询问,石仲魁就打消了这念头。

  而且,挖一颗大树可没那么容易,不仅要挖土,还得砍断树根,又没有合适的工具。

  想了想,把第三块地也种上麦子。

  随后,干脆把剩下的草地全翻成能耕种的土地。

  很快10乘10米的农场里,除了仓库和水井之外,开垦出20块2乘2米大小的土地。

  要是真按照每块地10斤的出产,一次就能收获200斤的作物。

  这么一算,好像有点少啊。

  石仲魁有些后悔前天还在天庭的酒宴上,没偷偷藏几颗天庭瓜果的种子或者桃核。

  可一想到自己那时候根本没想到这些,还有万一被薛贵等人发现,又等于多生事端。

  对那时候的自己来说,确实不是什么好事。

  可要是只种麦子之类的东西,就划不来了。

  虽然正常来算,现代的土地一平米麦地能收1.5斤左右的麦子,4平米就是6斤。

  比起10斤来说,农场还是有很大优势的。

  要是再期待一下,农场能一天一熟,甚至一天几熟,那对比古代一亩才两三百斤的收获,那就是百倍的收益。

  PS:红楼差不多对比明清,一斤应该是596.8克,一斤十六两,一两37.3克。

  有了这期待,再次把新开出来的17块地全种上麦子。

  至于为什么不是桃树,则是因为正常来说桃树长大、结果,怎么也需要三、四年。

  而麦子则三个月一熟,多种点粮食出来,先解决吃饭的问题。

  再看看太阳已经偏西,看起来已经4、5点,再想想记忆里此时已经11月了,应该用不了多久就会天黑。

  干脆去了书房里,先把以往手书抄录的四书整理出来。

  晚上再进行第一次修炼。

  而且石仲魁心里很清楚,古代走神棍路线,还真不如走科举之路。

  回忆片刻,要是没记错,明年二月就是县试,四月府试,院试三年两次,有可能是8月,也有可能是4月之后。

  运气好的话一次性通过,自己就是秀才了。

  而秀才虽然也算不上什么,但至少也能说自己是读书人,见官不拜,不用服徭役,不用交赋税。

  来到书房,边整理边辨认这是世界的繁体字,是否和地球没任何区别时。

  却没想到看着看着,忽然发现枯燥难懂文言文自己不仅看进去了,还记住了不少。

  第一篇《学而》的493字居然只看一遍,就能记住七七八八。

  这肯定是因为在天庭时灵魂升华的原因,同时,石呆子的记忆也起了不小的作用。

  但按捺住心里的激动,再次把第二篇背上几遍,石仲魁脸色一喜,确定了自己的记忆力变强了很多。

  这对考科举来说,就是作弊器。

  不对,自己完全可以把书和注解之类的资料,全存在空间里。

  想到这,石仲魁嘴角微微上翘,随即,又想看看自己的字到底写的如何。

  却发现家里除了几根秃毛的毛笔外,就连用来写字的纸都没几张。

  再次叹息一声,自我安慰的想着,自己一个修真之人,还会缺银子?

  而且魂穿过来就有属于自己的房子,又有农场在,解决了吃住问题,其他的慢慢都会好起来。

  研磨、铺开泛黄的纸张。

  闭着眼睛回想一番以往石呆子书写的习惯,第一次下笔还有些生疏,但写着写着,字迹开始慢慢的和记忆里的字差不多起来。

  这大概就是肌肉记忆的原因,又完全接受了石呆子的全部记忆,这才能复制出他的字迹。

  在地球时石仲魁别说毛笔字了,就是钢笔字都已经很少写了,现在对自己能写出工整的毛笔字,心里还是挺高兴的。

  就是不知道比起其他人如何?

  默默想了想脑中的记忆,确定石呆子拜过一个老秀才为师。

  现在看来还是得尽快把束脩交上,即便不像小童一样,天天去私塾听课,却也能得到老秀才一些指点。

  一个科举考了一辈子的人,不仅深知县试、府试、院试的各种规矩,今后考举人也能从对方那里知道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天色快黑下来时,石仲魁再次亲手做了份手擀面,看了眼农场内麦子和桃树已经长了一大截。

  心情愉快之下,和衣坐在冰冷的床上,不知不觉就修炼了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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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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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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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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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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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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