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义从或许不是大秦战力最强的骑兵,但绝对最为拉风和醒目的一支精锐。
大秦白马义从所骑乘的,全都是清一色的白色战马,再配上银盔、银甲、银枪、白袍等银白色装备,简直华丽到了极点。
但凡见到了的人就没有一个不说帅的。
这样一支华丽,且战力强大的精骑,显然是所有将领都梦寐以求的存在,而秦帝嬴昊却从未更改过它的统领。
没错,白马义从统领的位置好,一直都是公孙轩辕。
直至半年前,公孙轩辕或许是嫌白马太招摇了,或许是因为其他的原因,主动上书辞去了白马将军之职,这支精锐的统领才换了人,并被调往了凉州。
作为秦军在关中境内,唯一的一支精锐营,李世民对于白马义从自然是极为关注的。
得知白马义兄被调走,李世民让手下反复确认过很多次,所得到的都是白马义从确实前往了凉州,心中这才松了一口气。
可让李世民怎么都没想到的是,原本应该在凉州的白马义从,如今却出现在了镐京战场上。
眼前的这支精骑,所骑的虽不在是白马了,装备也不是骚包至极的银白色装备,但李世民还是轻易认出这是白马义从。
原因无他,这白马义从的口号‘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李世民实在是听过太多次了。
每支精锐营都有自己的口号,而每支军队也都是自己的骄傲,一般是不会去喊其他军队的口号的,一是不屑,二是没多大意义。
所以很明显,这支骑兵就是白马义从。
得出这个结论后,李世民心中的不安更甚。
原来白马义从被调往凉州是个阴谋,而早在半年以前,大秦就在为了这一天而谋划了呀。
只是不知此计,是吴起所出,还是王翦所想。
调走白马义从的计策其实是吴起想的,。他故意让另一支骑兵,甚至都有可能不是骑兵的军队,穿上白马义从的装备,骑走所有的白马,以此来误导李唐。
惯性思维之下,包括李世民在内的李唐高层,都以为白马银甲的才是白马义从,也都以为白马义从被调去了凉州,秦军在凉州已经没有精锐营了。
但实际上,白马义从依旧还在关中,并且就处李唐的眼皮底下,只是换了一身装备而已,结果整个唐国竟然没有一个人发现。
李世民没有发现整个阴谋,并不是他粗心大意,或是其他什么,而是压根就没想到大秦也会用这种小把戏。
面对不同的对手,行事风格可是完全不同的。
哪怕面对强大的对手,大秦堂堂正正,以正为主,再辅以奇谋。
而面对弱小的对手,显然是以势压人,以力强推,基本不会动用阴谋诡计。
以大秦的体量,面对李唐这样的弱国,显然已经可以强推了,完全没必要用这种小把戏。
可是秦军不但用了,而且还用在了最关键的时刻,这就让李世民有些难受了。
秦军高层自始至终都未轻视过唐军,反倒是他小看了秦军的主将王翦。
一念至此,李世民心中懊悔不已,可事情已然发生,他就是再后悔也已经晚了。
当前最重要的是打败白马义从,只有这样才能打败秦军,取得胜利。
“飞熊军,杀呀。”
李世民拔剑大喊,竟准备亲自参与厮杀。
八千唐骑之中,只有三千骑是飞熊军,另外五千都是普通西凉铁骑。
见主公亲自参战,唐军骑兵大增,纷纷红着眼睛,奋力嘶吼,高喊着冲向秦军,结果迎面就挨了一轮箭雨。
秦军的弓弩射程比唐军远,骑兵正面对决的话,根据距离计算,会多射唐军足足两轮。
白马义从最善长的就是骑射,箭射的比远普通秦骑准的多,才两轮射击,就有六七百名唐骑落马。
李世民见此心中大定,九千大秦铁骑,两轮射击只射落六七百人,看来白马义从也不怎么样嘛。Χiυmъ.cοΜ
李世民不知道的是,他再次被王翦被骗了,他以为对面的秦骑有九千人,但实际上只有六千,还有三千被王翦给藏起了。
李世民按照九千来计算,所以才会绝对秦骑的骑射命中率低,但若是六千的话,两轮射落自身十分之一的敌军,这个命中率已经是相当高了。
唐军挨过两轮弩箭后,也予以还击,双方开始相互对射。
三轮射击后,双方铁骑之间的距离,已经缩短到了五十米,于是双方都默契的收起弓弩,换成了标枪。
见唐军竟然也装备了标枪,王翦和黄天化都露出了蛋疼的表情,显然都对此感到惊讶不已。
“李世民果然也有底牌呀。”王翦轻叹道。
他不是个喜欢赌的人,但此刻却在心中祈祷,希望李世民没有其他底牌能拿出手了,否则秦军就算最终能赢恐怕也只是惨胜。
标枪也是秦军第一个用的装备,并且在骑战中大放异彩。
可在此之前,除了秦国之外其他国家,都未大规模使用过标枪。
原因则是标枪对于钢铁的消耗太大了。
标枪可是耗铁大户,一支全金属打造的标枪,最轻也有八斤重。
对付重骑并的重型标枪,更是重达十五斤。
让骑兵装备标枪的话,仗打赢了还好,毕竟能收回来反复使用。
可要是没打赢,或是打输了的话,那几千上万支标枪,十几万斤的钢铁,可就白白送出去了,而这还只是一场战争而已。
在这个还有不少国家的枪兵,用的还是木身铁枪头的时代,标枪这种装备实在是太奢侈了,根本不是一般国家能负担得起的。
有打造标枪的钢铁,还不如将枪兵的长枪,都给换成全金属制式的。
这也是只有大秦一直再用标枪的主要原因。
其他国家不是不想用,而是根本用不起呀。
大秦也不会在所有的战争中都用标枪,只会在一些关键的大战中用,毕竟一场大的会战,会有几十甚至是数百次小战,都用标枪作战的话,确实有些太过于奢侈了,哪怕是大秦也负担不起这样的消耗。
李唐连枪兵都还在用木身长枪,显然也是用不起标枪的。
可李世民却在此战中给骑兵装备了标枪,显然也是经过了许久的谋划,秘密打造了大量的标枪,只为了在这一战中使用,以求打秦军一个措手不及。
李世民将标枪当成了一道底牌,而他的计划也确实得逞了。
无论是吴起还是王翦,都没想到唐军会用标枪战斗。
对于骑兵来说,五十米的距离很短,双方铁骑都之投射了两轮。
唐军投出了一万五千多支标枪,只给秦军造成了一千多人的伤亡,命中率虽不到十分之一,却已经是唐军命中率最高的一次了。
秦军投出了一万一千余之标枪,却给唐军造成了一千五百余人的伤亡,命中率超过了十分之一。
由此也足可见,唐国对标枪的运用,距离秦国还有很大的差距。
经历了弩箭、标枪两轮远程攻击后,唐军还剩下五千五百骑,而秦军则剩下四千五百骑。
都还未正面交战,唐军就伤亡了两千五百骑,而秦军则伤亡了一千五百骑,其中三分之二都是死于标枪之下。
李世民的这一计阴招,让秦军为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不过依旧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王翦在开战前,就对这一战的伤亡有了一个大致的预估,只要死伤步骑人数不超过一万那就是大胜,超过了一万那就是惨胜。
如今看来虽有些惊险,但依旧能将伤亡控制在一万以内。
轰……
远程攻击之后,秦唐两国的铁骑,终于正面撞上了。
而在两军相撞之前,李世民也终于察觉到,秦军铁骑的数量不对劲。
具体数量他估算不出来,但肯定没有九千。
李世民是万万没想到啊,王翦一万三千步骑,对阵自己两万五千大军,不全力以赴就算了,竟还敢分兵。
这胆量也是没谁了呀,嬴昊都没他胆量大。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李世民也大致猜到了王翦的下一步目的,无非就是挡住自己的中军,再用藏起的骑兵,去迂回夹击自己的两翼。
现在两翼战况已处于焦灼状态,任何一支秦军的介入,都可能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一念至此,李世民当即给后方的侯君集下令,命其带一千人马将提前准备好的火油车,运至通往左右两翼交战区的必经之路上,一旦发现有秦军接近的话就立刻放过火,以阻止秦军铁骑支援左右两翼。
有大火相阻,秦军就只能绕路,而绕路就是耽误时间。
只要能拖延秦军一个时辰,那此战唐军也就赢定了。
“王翦啊王翦,我就不信你还有其他底牌,无论你的目的是什么,只要中军守不住的话,这一战你就败定了。”
李世民摇了摇头,抛出杂念后,有让后方的统领步兵的宇文泰和长孙无忌,率领全部的步兵从侧翼向秦军包围过来。
唐军铁骑哪怕在数量上比秦军多一千,并且还有了‘贞观’的武力增幅,综合战力和秦军之间依旧有差距。
只靠骑兵是打不赢秦军的,所以还是要依靠步兵,或者说是兵力优势,才有打垮秦军的可能。
宇文泰和长孙无忌早已等候多时,收到了命令后各领八千大军出击。
自此,唐军六万大军已经全部出动,再无任何生力军可调动,而秦军却还剩下三千铁骑还未出现,以及四千步卒的生力军未参战。
王翦仅靠着两万三千步骑,就拖住了李世民六万大军,这份阵战指挥能力,哪怕在名将众多大秦也是屈指一数了。
秦军阵营。
姬旦见一万六千唐军步卒包围国来,而己方这边却只剩下四千步卒,心中不禁有些发憷,对一边的闻仲问道:“先生,不是在下对你没有信心,而是长孙无忌和宇文泰都是当世名将,能力不凡,宇你真的有把握同时能挡住他们两个吗?”
闻仲自信满满的说道:“两个小辈而已,老夫今日就让他们见识一下,老一辈的军人是怎么打仗的。”
闻仲可不是自大的人,他这么有信心的原因不在意自身,而在于王翦交给他的这四千大军。
王翦所留的这四千军队名为‘秦武卒’,先后经过李靖、吴起、王翦三大名将的训练,虽还未有精锐营之名,却已经拥有了精锐营的战力,扬名不过是迟早的事。
王翦骑兵精锐有白马义从,步兵精锐有秦武卒,正是有这两支精锐在,他才敢用三万步骑和李世民正面决战。
反观李世民,麾下的兵力数量虽多,却只有飞熊军这一支精锐,玄甲军被他留在了长安。
若是玄甲军也在的话,这一战的结果恐怕就悬了。
当然,王翦若是知道的话,也肯定会做出其他的布置。
眼见长孙无忌和宇文泰两部,想要配合李世民包夹王翦,闻仲果断下令道:“传令下去,全军出击。”
“杀……”
四千秦武卒怒吼起来,明明只有四千人,却喊出了四万人的声势,他们各个手持陌刀,却身披轻甲。
这当然不是秦军拿不出四千具重甲,而是秦武卒的定位就是这样,需要保留一定的机动性。
在闻仲的带领下,四千秦武卒如同猛虎下山一般,五人一个小对,百人组成一个中队,共计四百个中队,直扑长孙无忌和宇文泰两部而去。
长孙无忌和宇文泰都显然都没想到,最后的这四千秦军的战力会这么强,并且还藏着闻仲这么强的猛将,以至于被打了一个卒不及防,伤亡颇重。 蓝星,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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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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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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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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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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