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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岳飞领着千余残军退回广武城后,整个广武城都拢上了一层阴云。
“天哪,我不相信,这绝对不是真的!”
“四年,抵挡了匈奴四年都屹立不倒的雁门关,居然,居然陷落了!”
雁门关陷落的消息传开后,整个光武城都炸开了锅,仿佛天都要塌下来了一般!
“我雁门这些年斩杀匈奴无数,和匈奴早已是不死不休。”
“雁门关一破,匈奴肯定不会放过我们雁门百姓的。”
“不是还有广武嘛?”
“雁门关都没守住,广武能挡住匈奴大军吗?”
“不可能,守不住的。”
雁门关对于雁门军的而言,简直如同心脏一般,人无心不能活,雁门没有雁门关,也同样无法独存。
光武城是为了专门服务雁门关而建造的城池,雁门关陷落后,广武就成了雁门的最后的要塞,也同样是最后的救命救命稻草。
不过广武的防御力远不及雁门关,雁门都没守住,广武真的能守住吗?广武大多数百姓对此都没有什么信心。
广武街头一位文士得知这个令人崩溃后,充满绝望的大喊道:“屠城,匈奴肯定会屠城,快跑吧!”
旁边的中年铁匠,冷漠望了文士一眼,不屑道:“跑?你两条腿能跑过四条腿吗?”
一位年约四十岁的中年人站出,面色铁青的望着青年文士,冷冷道:“儿子,要逃你就自己逃吧,为父是不会逃的。”
望着自己一向胆小怕事的父亲,文士难以置信道:“爹你疯了,留下来可就死定了呀。”
“要走你走,为父要留下来,协助公子守城,和广武共存亡。”
一名店小二听到后立马跑了出来。敬佩的望着中年人,道:“老哥哥说得好,只有懦夫才会逃跑,咱们雁门没有孬种。”
文士一听脸上顿时充满了惭愧,亏自己还熟读圣贤之书,连一个普通的店小二都不如。
文士悔悟道:“爹,孩儿错了,与其再次被匈奴奴役,还不如和匈奴拼了,孩儿也不走了。”
“好好好”
“对对,都一起帮忙守城吧,只要我们齐心协力,一定能挺过来的。”
“对,字太守大人来到雁门之后,比这更艰难的情况老子都经历过,还不是照样挺了过来。”
广武街头,群情激奋,一群群百姓结队前往太守府,要求参加守城,着实让郝郡丞为难不已。
就在郝郡丞为难之际,太守府那边传来了少主秦昊的命令,只有四个字:来者不拒。
于是郝郡丞立马着手安排,近三万青壮被组织起来准备用以守城,他们是广武最后的防线,不过却注定派不上用场。
广武拥有人口十万,而林子大了,自然什么样的人都有。
不怕死的都加入了临时守城部队,怕死的没有参与守城的勇气,又因为生命受到威胁,所以心中充满了怨气。
按常理来说,战败的责任都应该算在主将的头上,但广武百姓对于秦昊却是怎么也恨不起来。
这场战争秦昊的表现得已经够出色了,豪门万金之子,天生圣人之资,十四岁就肩负重任亲临战场,而且屡次以少胜多,这样百姓都还不满的话,那未免太过于苛刻。
雁门关防御战来打时,秦昊身受重伤,再说指挥守城的也不是秦昊,秦昊最多只能算是识人不明。
于是,所有将矛头都指向了…岳飞。
“岳飞,都是岳飞无能,雁门关才会失守的。”
“现在雁门关失守了,可岳飞却还活着呢。”
“岳飞是广武得耻辱,是雁门的罪人,他该死啊。”
“不对。”
“啊?”
“岳飞是匈奴的奸细!”
“对对,岳飞是奸细,杀岳飞。”
“对,杀岳飞,杀岳飞……”
一群对岳飞充满悬念的愚民,高呼着“杀岳飞”的口号,从街头一路向太守府游行而去。
这群人在太守府前呼喊半个小时,却发现根本没人搭理他们,硬闯太守府肯定是没有胆量,于是只好调转方向,向岳飞家的方向赶去。
当这群人赶到岳飞家后,发现岳飞的家里空无一人,无比郁闷之下就将岳飞的家给砸了,完事之后还不解气,又将岳飞家的房子给烧了。
不过紧接着这些人就被“路过”巡逻队发现,并且以扰乱治安的罪名,全部关进了广武大牢。
广武城,太守府,后院。
看着咬着牙趴在床上正被大夫涂抹跌酒,明明很痛却又一声不吭的小男孩,秦用满意的点点头,眼中绿光一闪,就仿佛捡到了什么珍宝似的。
站在秦用旁边的秦雪,板着可爱的小脸,不屑道:“他就是那个奸细的儿子?也不怎么样嘛!”
父亲辛苦坚守四年的雁门关,却在岳飞的手中丢失,秦雪虽知道岳飞不是奸细,但心中依然对岳飞充满了怨念。
一听到有人诋毁自己的父亲,小岳云立马愤怒地反驳道:“我爹才不是奸细呢。”
“好了,小雪别胡闹,有些事你不懂。”秦用摸了摸秦雪的小脑袋,笑道。
“哼!”
秦雪傲娇地躲过,而后直接跑了出去,秦用尴尬收回摸空的右手,苦笑地摸了摸鼻子。
大夫为小岳云上完药后,看都不看小岳云,冷哼一声后直接离去,小岳云见此委屈的大哭起来,嘴里不停地嘟囔道:“我爹不是奸细,我爹不是奸细…”
秦用上前摸了摸岳云的投,笑道:“你爹怎么会是奸细呢,他是大英雄。”
“真的,叔叔没有骗云儿?”小岳云破涕而笑,惊喜的问道。
“叔叔和你爹是一起并肩作战的战友,他要真是奸细,叔叔第一个不放过他。”m.xiumb.com
“那爹他为什么不站出来解释一下呢?”岳云对此很不理解,自己的父亲为什么任由别人诋毁自己。
“那是因为根本就没有必要,只要击败了匈奴,这些流言自然不攻而散。”
“可是雁门关都…”小岳云低下,很是失落,关于雁门关失守这一点,就连他也无法替自己的父亲反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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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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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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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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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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