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的时间,食堂飘着若有似无的饭香,沈飞一个人坐在角落里,面前是堆的小山一般高的饭菜。
曹辉在看到沈飞之后,打了菜就径直向着他走了过来。他身上看着有些脏,挂着些碎叶片子和杂草,鞋子上也尽是泥泞,身上更是透着一股汗味。
“嗯。”
沈飞点了点头,颇有些嫌弃似的,拿着筷子点了点自己身边的位置,让曹辉坐下和他说话。
三个月的时间,沈飞的名字整个营地无人不晓,原本一心想要罩着他的曹辉,也变得能够真心实意的喊出一声‘沈哥’了。
“你怎没有洗干净再过来吃饭?”
“呵,下午有训练,洗干净了,不还是会弄脏。更何况除了沈哥,谁不是我这幅样子。”
忙碌起来的日子总是很快的,尤其是当你每天三点就要起床进行大量运动的时候。
“沈哥,你可真不是一般人,那可是负重二十公里啊,你是怎么做到又是第一个完成的?”
曹辉唏嘘着将手里的饭菜放下,随后一屁股坐在了沈飞的边上。
三个月的操练,两人的肤色肉眼可见的黑了不少。
曹辉也不盼着沈飞真的能回答他似的,随即又开口道,“哦,对了,沈哥,你明天就要离开这件事是真的吗?”
沈飞点了点头,这件事是丁一宇亲自批的,已经传开了,他也没有什么好掩盖的。
在训练营原本要待上足足五个月的,但是因为沈飞体质比常人强上不是一星半点,再加上他来到这里本来就是打磨筋骨的。
打磨筋骨——三个月的时间足够了。
若沈飞想要学习超强的武技,与其在训练营待着,回家跟着沈青山,又或者是夜玫瑰学习来的效果好。
沈飞九月份来到了这个训练营,十二月中旬就从训练营‘结课’了。
今天是他在这里待的最后一天,明天一早就要离开了。
“唉……羡慕啊,沈哥,我要是有你这本事就好了,也不用被关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你还没有习惯吗,你不是逢年过节就要来这里一趟?”
沈飞颇有些诧异的看他一眼,调侃着说了句。
曹辉脸顿时一绿,哭笑不得里面哭占了八成,这种鬼地方——习惯了才是脑子出问题了吧。
“我老子嫌弃我在家碍眼,就将我往这扔,我都毕业了都不消停!”
曹辉今年二十三,刚大学毕业,他老子嫌他在家浪荡着,不找工作,就将他又扔到了这个地方。
往年的话,都是寒暑假才将人往这扔,可这次却是毕业了也没有避免。
这处营地,他都快混成自己的,夏令营了。
听了曹辉的抱怨,沈飞轻笑了两声,没有多说什么。曹辉老子是整个华国的二把手,人家管教自己儿子,他说些什么总归不合适。
“沈哥,你这走了,张广岐他们几个怕是要高兴坏了。”
沈飞这三个月内,和丁一宇狼狈为奸,将自己的队友折磨的死去活来。
偏生沈飞挖下的一个个坑,自己也会一脚踩进去,倒是让他们找不到什么借口来将他赶下班长这么个职位。
但被骂上一句“有病”却是少不了的。
与他同队的队友们,早就以一种要放鞭炮欢送的状态,想要将他送走了。
“沈哥,那你吃着,我们一会还有训练,我就先走了。”
曹辉好像是特意过来和他说上这几句有的没的的话似的,见沈飞快要吃完了,就端着饭向着自己的队友那边走去。
丁一宇连带着他带着的一整支队伍,都带着个疯子的名号,而沈飞更是在疯子的后面,加了一个重点号。
丁一宇再怎么疯,说好听了,他和这些队员不过就是老师和学生的关系,训练再严格一点也是情有可原。
说难听点,丁一宇就是监狱里头的狱警,而手底下的那些队员就是犯人,看不得手底下的队员闲着,非要提出什么别具一格的训练项目来难为人,也是天性使然。
但偏偏沈飞明明和那些队员是同一个地位的人,想出来折磨人的玩意儿,却比丁一宇还要五花八门。
大有一种‘一起毁灭`的歇斯底里和匪夷所思。
这三个月来沈飞弄出来的乱子,可是让这些官宦子弟长了不少见识,个顶个的想着离沈飞有多远,躲多远,生怕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对方坑上一把。
也就曹辉这么个自来熟的愿意和沈飞关系亲近一点。
沈飞吃完了饭,就去了丁一宇的办公室,等着对方从训练场回来。
他还有一下文件资料没有处理,等到丁一宇回来,处理了这些资料,他就可以回宿舍等着明早离开了。
其他教官本来都在一处办公室,只有丁一宇独自一人占了一间空房子当办公室。
也没有人管,许是管了,丁一宇也没听。
又过了半个小时,丁一宇才从外面回来,刚一进门,就看见沈飞毫不客气的坐在原本他坐的位置,四仰八叉的仰躺在椅子上,双脚交叠着搭在桌边,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看着他桌面上的一张照片。
那张照片上只有两个人,一个人就是还是个少年模样的丁一宇,另一个人也是熟人,正是年轻时候沈青山。
照片里两人正勾肩搭背的站着,一看关系就不错的样子。
前两日沈飞来这里申请提前离开的时候,就看到了这张照片。
那时候他才知道丁一宇从见他第一面的时候,就哪哪瞅着都不对劲,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琇書網
弄了半天,是和自家老头子有关系。
丁一宇直接走到沈飞的身边,一脚踹向了沈飞身下的椅子,作势想要将椅子踹翻,让沈飞摔一跟头似的。
沈飞身体一旋,就站了起来,随即也不见他有什么特别的动作,下一秒他已经翻到了桌子的另一面,和丁一宇隔着桌子对视。
笑容揶揄玩味,吐字万分清晰。
“丁叔叔,动手动脚可不是啥好习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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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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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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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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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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