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三国之谋伐女主>第六十二章 出城,死战!
  纪灵这个时候在做什么?

  他在准备进攻陈国。

  汝阳是三地兵力最多的一座县城,足有两万多兵马。

  这显然与西华南顿加起来不过一万多人形成鲜明的对比。

  那为什么袁术要单独在汝阳布置大量重兵?

  因为这里处了是抵御陈国的桥头堡以外,同时也是天下名望的汝南袁氏之根基所在。

  整个汝南郡,袁家都是首屈一指的大世家,人心所向,根深蒂固。

  而汝阳则是袁家发源地,袁术自然要派重兵驻守。

  那现在西华被进攻,纪灵要不要救?

  要救,但不能去硬碰硬。

  他手里的兵马,再加上南顿的兵马,凑到三万人还是没有问题。

  可这样一来,汝阳就没有兵力防守,所以最多派两万人去,汝阳乃至南顿两地都得留一点人。

  然而他即便派出两万援军,加上西华城内的守军,总兵力也只有两万七八千人,不到三万,跟孙坚赵云的兵力相当。

  何况他们是从野外去驰援,如果人家围点打援,对于纪灵来说,绝对不是一个好消息。

  当然。

  以纪灵的水平,倒不至于能够想出围点打援这么高明的战术。

  他只是在担忧如果他把汝阳与南顿的兵马调走,敌人忽然袭击汝阳,导致汝阳被攻破,袁术会大发雷霆而已。

  汝阳袁家根基所在,袁术还有很多亲戚住在这里,一旦汝阳被破,纪灵讨不到什么好。

  所以他只能去想别的办法。

  那么当我方兵力与敌方兵力相差不大,且我方还要守三座城池,兵力严重分散,不能完全保证据点能够防守住的时候,我方守将该怎么做?

  袁术正亲领大军与刘表的大军对峙,暂时分不出兵来帮他。

  引兵驰援西华的话,汝阳就在身后,且平舆就在南顿正下方,整个豫东平原几乎无险可守,四面都有被突破绕开的风险。

  所以在想了两天之后,纪灵想出了一个解决方案,那就是偷家。

  这是一个很容易就能想到的问题。

  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守!

  既然汝阳不能失,那么就至少要保证汝阳安全的情况下,想到退敌之策。

  进攻陈县!

  陈县与汝阳近在咫尺,孙坚大军出动,根据细作来报,此时的陈县非常空虚,只有约四五千人。

  而且孙家的家眷都在城中,如果能够占领陈县,孙坚必然方寸大乱,难以维系。

  即便暂时没有把陈县攻下来,围魏救赵嘛,整得好像谁不会一样。

  想做就做,纪灵确定了这个想法之后,几乎是接到雷薄求援的第三日,就在城中留下五千人马,一边率领一万五千人出城,一边派人去南顿,让南顿守将陈简派五千人来协助他。

  由于袁术地盘太大,而且要防御的敌人实在太多,四面皆敌,所以在北面汝阳这一带防守陈国的兵马不到四万,西华七八千人,汝阳两万,南顿一万。

  但这样的兵力已经非常雄厚了,孙坚两郡之地加起来,才三万人。除了自己带的一万五千人,陈县留守五千人,其它五千人还得分散在陈国梁国十多个县中,平均每个县留守兵马不足五百,可见孙坚的兵力有多捉襟见肘。

  不过孙坚的兵力也只是相对于袁术来说,要知道在乱世之前,每郡郡兵的兵力基本也就是在四五千左右,平均分到每县也就那么几百人而已,因此与其说孙坚实力不行,不如说袁术是狗大户。

  只是地主家也有没余粮的时候,周围的穷鬼一拥而上,要将袁术这个大户撕成碎片,刘表孙坚赵云加起来有五六万兵马,已经在汝南腹地搅风搅雨,让他不得安生。

  作为地主家最忠实的奴仆,纪灵自然要替主人分忧。

  广袤的豫东平原上,最前面的三千先锋部队开路,八千中军位于队列中间,四千后军加上数千辎重部队,浩浩荡荡地开赴百里外的陈县。

  一般来说,要想支持一万大军长期征战,需要的辎重部队最少得数倍于战兵。但纪灵本来就只打算尽快攻破陈县,所以粮草辎重也没有带太多,就那么一万多石,支持大军十天足矣。

  经过两天的行军,到第五天日入末黄昏初时,阴云暗日暮霭朦胧中,一连下了数天的春雨突然停了,几道久违的夕阳斜辉,透过厚厚的乌云,映照在被雨水浸透的土地上。

  在地平线的尽头,纪灵骑在马上,已经远远地看到了那座陈国的治所陈县,城池并不高大,像是沙砌的城堡一样渺小,但谁都清楚,从远处看做不了任何参照,要想查看实地情况,还得亲自去观望一番才行。

  “传令三军,先停下歇息,我去找驻扎营地。”

  等到抵达陈县城外,离城池约四五里之地的时候,纪灵对自己的副将吩咐了一句,自己则带领数十随从,骑着马匹登上了一处丘陵,四处翘望。

  军队驻扎都是有讲究的,一是要开阔,二是要有水源,三是要有森林,像孙坚赵云的营地就驻扎在颖水河畔的开阔地带,方便观察敌情,可以砍伐树木制造营地,同时还不会造成缺水,让士兵不能生存的后果。

  人不吃饭可以饿很多天,但不喝水的话,几天就会死,除了马谡以外,大部分古人都清楚得很。

  陈县最大的河流是狼汤渠,就是鸿沟。

  此水自荥阳流入陈留,再东南至陈国入颍水,过郡四,行七百八十里,为楚河汉界之所在。

  纪灵站在丘陵之上,借着傍晚一点夕阳的余晖,正在寻找军队驻扎之所。

  而此时此刻,陈县的城楼之上,孙策正在眺望这边。

  从汝阳到陈县的距离很近,如果是在后世,开车一个小时。但在此时,以每天五六十里的行军速度,需要走两天。

  所以纪灵从接到雷薄求援的第三天,同时也是孙坚赵云围攻西华的第四天出发,一直到两日之后,才在傍晚时分,堪堪抵达陈县楼下,准备驻扎营地,明天就攻城。

  但他们来的时候,沿途要过一些乡亭村庄,这些乡亭村庄不止有百姓,还有陈国各地的乡三老,亭长等基层官员。百姓在附近活动,看到纪灵大军往陈县方向进发,自然会告诉乡老亭长,乡老亭长一边带领他们逃难的同时,也会派人向陈县城中报信。

  因此几乎在纪灵到达城外的同时,孙策和刘宠骆俊,也已经得知了消息,动员起全城的兵马,在城墙上戒严起来。

  一般来说,古人行军很难瞒得住,毕竟你就算想快点前进,不去劫掠沿途百姓,但凡乡亭中有基层官员没有叛变,骑上一匹马想要报信还是没问题。这使得几乎是在纪灵抵达城外的时候,城中就已经做起了准备。

  不过纪灵也并没有直接进攻的打算,他行军两日,到城外的时候都已经天黑了,虽然从汝阳带了不少攻城器械,但一来天色太暗,对于夜盲症的士兵来说很艰难,二来士兵也比较疲惫。

  所以他准备明日开打。

  只是孙策却不这么认为,在晚霞的微风之中,借着阴云散去后,傍晚夕阳的一点余晖,远远地看到城外仅仅只是几千先头部队,后方还有大批人马正在赶来,敌人的队形稍稍有些杂乱,并不是很整齐。

  在越来越黑的夜幕下,还能看到先头部队已经正在缓缓地向着狼汤渠的河边靠拢过去,显然是打算在河边安营扎寨。

  “伯父,我看他们才刚刚抵达城外,应该是准备找一个地方驻扎。此时他们的士兵毫无战心,如果我们趁着这个机会袭击,他们必然不会想到,不如我带兵出城一战?”

  看到这一幕,孙策忽然奇思妙想,出了主意。

  骆俊连忙说道:“不可,敌人兵马上万,我们只有数千人,如何能与他们在城外鏖战?还是据城死守,方才是上策。”

  哪知道孙策的话非常对刘宠的胃口,对骆俊不满道:“大丈夫敢为人先,连伯符尚未满二十都有勇气出城进攻,孝远作为一地之长,怎么能畏敌如虎呢?”

  “不是畏惧,是伯符之言,乃小儿之见。祖荣也是当年提刀上马,在陈国死战黄巾的沙场宿将,也该明白敌众我寡,守城才是正道吧。”

  骆俊坚决不同意。

  刘宠想了想,说道:“不若派千人去试试,如果敌人指挥有当,我们就不强求。如果敌人乱了阵脚,则趁势猛攻。反正天色马上就要暗下来了,就算奇袭不成,想要撤回来还是简单。”

  “这......”

  骆俊一时犹豫,因为刘宠说得没错。

  现在已经到傍晚,马上就要黄昏时刻,夕阳大半边身子都已经落下了地平线,天马上就要黑了,即便奇袭不成功,借着夜色掩护逃回来还是没问题。m.xiumb.com

  想到这里,骆俊迟疑道:“倒也不是不行,不过伯符不能去。”

  “为什么?”

  孙策睁大了眼睛,他早就想驰骋沙场了,现在这个机会眼看就要来了,凭什么不让他去?

  骆俊说道:“战场刀枪无眼,你若是出了意外,我们如何向州牧交代?”

  “额......”

  刘宠本来是支持孙策出战的,结果骆俊这句话,反倒也让他犹豫起来。

  确实。

  战场刀枪无眼,如果孙策战死,等孙坚回来,他们还有颜面去面对孙坚?

  因此即便是刘宠,也不再支持,转而说道:“孝远说得有理,既然如此,伯符你就在城中等候,就在城楼上看着,由我亲自领军出城一战!”

  “什么?”

  “不行!”

  孙策和刘宠几乎同时回应,孙策是惊愕,刘宠则是反对。

  刘宠毫不迟疑地道:“即便派人去奇袭试探,让一偏将领数百人攻击,再让另一偏将接应即可,你亲自去怎么能行,若有闪失,陈国岂不是失了一臂?”

  “是啊,伯父乃陈国柱石,怎么可以以身犯险,还是我去吧。”

  孙策也嚷嚷着。

  哪知道刘宠咧嘴一笑:“你们说话不算,州牧走前说了,我现在是城中主将,军中一切都得听我号令。门牙将孙策何在!”

  孙策几乎条件反射地低头拱手:“末将在!”

  “命你留守城中,以作策应!”

  “额.....唯.....”

  孙策不情不愿地应了一声。

  刘宠又对骆俊说道:“国相我命令不了,不过你现在也命令不了我,朱治何在?”

  被孙坚留下来辅佐刘宠的督军校尉朱治已经是陈县军职第二高的人,不过因为刘宠是主将,所以现在朱治要听命于他。

  听到刘宠点将,朱治站出来说道:“末将在!”

  “点齐一千人,随我出城!”

  “唯!”

  朱治领命而去。

  骆俊无语。

  他现在很后悔当初为什么不劝孙坚收回任命刘宠为留守主将的命令。

  早从黄巾之乱起,他就知道刘宠是个彻头彻尾的莽夫。

  喜欢练块,勇武过人,曾经亲自率领兵马在黄巾中杀个七进七出。

  现在五十多岁的老头了,以为他能改改性格,结果还是不服老,硬要出城一战。

  早知道是这样,当初就该反对到底的。

  不过现在也没用了,刘宠目前是最高军事统帅,掌握全城兵权,骆俊也只能干看着,无能为力。

  当下,在骆俊与孙策眼巴巴地注视中,刘宠回到府中,穿戴好盔甲,从家中取出整日打磨,依旧锋利无比的宝刀,像是抚摸情人一样轻轻地抚摸着闪烁着银辉的刀背。

  “老朋友,我们已经多少年没有并肩作战了?十年了吧。”

  刘宠喃喃自语。

  轻弹刀面,薄刃发出龙吟一般的声音,像是在回应它的主人。

  走,今日就带你出去杀个痛快!

  刘宠将刀插入鞘中,背上弓箭,在家人们的簇拥下,走出家门,骑上了战马,一拍马臀,身边二十余骑,就向着城门的方向奔去。

  城门口朱治早已经在等待着他,见刘宠到来,身边的士卒全都缓缓让开一条道路,让刘宠走到了城门口。

  “开门!”

  刘宠高声道。

  城门缓缓打开,二十余骑兵在最前面,紧接着所有的士兵鱼贯而出,到了城外。

  在孙策和骆俊的注视下,他们看到刘宠命令士兵以锥形阵排列,自己的骑兵在前,充当锥头,然后一声令下,千余士兵,悍然向着数里外的敌军杀去。

  此时此刻,纪灵正在指挥着士兵在城外安营扎寨,同时命令士兵砍伐河边树木,准备制作营寨栅栏。

  谁也没有想到,城中居然还敢主动出击,向着他奔来。

  当他在山坡上遥望看到这一幕的时候,第一时间是感到错愕,然后又哑然失笑,对左右说道:“这城中守将是疯了吧,居然敢出城一战?”

  左右说道:“恐怕他们以为将军在命令士兵安营扎寨,没有防备呢。”

  “呵呵。”

  纪灵笑了笑,他确实没怎么防备,但傻子都知道,不可能让所有战兵都去忙活。

  所以他选定地址后,就让前军三千人在外围警戒,让其余一万两千人加上数千辅兵,总共两万人在河边准备营地。

  如果他犯低级错误,让所有士兵全去安营扎寨的话,确实有可能被突袭,可纪灵又不傻,基本常识还是有的,身边依旧留有可以战斗的军队。

  这对于刘宠来说,是一个很致命的问题。

  因此几乎是当刘宠冲到狼汤渠河岸边的时候,纪灵就已经聚集齐所有人马,这些兵马原本或是在河边休息,或是在身边驻足,现在全都靠拢过来,形成了防守圆阵。

  “糟了,敌人有防备!”

  借着天地间最后一抹余晖,骆俊隐隐约约看到数里外敌人迅速围拢过来,大惊失色。

  孙策扶着城墙,手捏成拳头道:“我带人出城去帮伯父。”

  “不可!”

  骆俊立即阻拦:“祖荣会有自己的判断。”

  刘宠有自己的判断吗?

  有。

  可他很老了。

  这一战,也许是他这辈子最后的一战。

  史书里记载他勇武过人,善使弓弩,却不知道,王位已经束缚了他太久。

  如果不是宗室的话,刘宠更愿意去做一个驰骋沙场的大将军。

  马革裹尸,就是他最希望的看到的结局。

  所以当他哪怕看到敌人反应迅速,居然提前结阵的时候,刘宠依旧咧嘴一笑,举起了手中的刀,高呼道:“杀!”

  “杀!”

  士兵勇猛地冲入了阵中。

  然后城上的孙策看到刘宠冲入了敌阵,很快就有数名敌方将领将他团团围困住,厮杀在一起。

  如果是年轻时候的刘宠,或许不会惧怕,可他五十多岁了,太老了。

  只一会儿,他就体力不支。

  骆俊睁大了眼睛,嘶吼道:“祖荣,你疯了!”

  离了数里,刘宠已经听不到了。

  孙策只是呆呆地看着,因为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就看到刘宠被打落了马下,消失在了人海之中。

  最锋利的锥形阵,遇到了防御力最强的圆形阵,几乎是一触即溃。

  冲入阵中的数百人顷刻间就被绞杀。

  剩余的人在朱治的带领下,已经准备开始撤退了。

  而此时。

  孙策却软软地靠在城墙上,像是瘫痪了一样。

  眼泪不停地流淌。

  他永远,永远地失去了一位喜欢他,爱护他的长者。

  “出城,死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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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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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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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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