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后世迎亲基本都是在大清早上。
而在古代,却是在黄昏,也就是晚上七点整。
天色渐渐暗淡,陈暮送别亲朋,在奴仆与族人的簇拥之下,来到了府邸门外。
接亲队由族叔陈猛带领,数十名族人组成的护卫随从跟着。
队伍打上了灯笼,在黑夜中排成一条长龙。
晚上迎亲,有点不接地气,反而接地府,像是英叔僵尸电影里红白双煞的那个场景。
如果是在现代社会,大晚上有人看到这阵仗,估计得吓个半死。
但没办法,汉朝就这习俗,必须遵守的规定。
并且新郎官乘坐的马车还是墨车,也就是全黑的车子,后面浩浩荡荡,还跟着数十辆随从马车,形成了一个车队,奴仆人役手执灯烛在车前照明。
一队全黑的马车在官道上缓缓前行,灯火萤烛,月光光,心慌慌,大晚上看着确实瘆得慌,令人容易联想到**。
鬼知道定制《礼仪》的时候,是哪位小天才整的大晚上迎亲。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
古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冬季到黄昏夜晚七点钟,天色已是伸手不见五指。
由于胡萝卜要到宋元时期才会传入华夏,古人缺乏胡萝卜素,很多底层百姓夜盲症比较严重,天黑以后基本不会在外面闲逛,因此道路上静悄悄的,一个人也没有。
约三刻钟后,车队缓缓抵达了秦家庄的庄园外。
就看到整个庄园灯火通明,秦氏族人举着火把灯烛聚集于庄园之外,秦家家主秦风与夫人蔡氏皆身穿玄色礼服,站在大门口,庄严肃穆,静静地等待。
要么说汉朝的婚礼像**,新郎新娘穿的礼服都是黑色的就算了,婚礼的举行时间在大晚上也就算了,连岳父岳母和陪同的其他人,也都要穿黑色的服饰,乍一看还以为是在举行葬礼。
不过这就是汉朝习俗,秦朝崇尚纯黑,汉继秦制,西汉时期还是以纯黑玄色为上,但到了东汉要加点火德,所以加了红色,传统服饰都以“上玄下纁”为主,也就是上衣为黑色,下裙为浅红色,代表了一种继承。
车队在秦家庄园外停下,秦风走过来,等陈暮走下马车走到他面前的时候,面朝着西面的陈暮方向,拱手两拜,陈暮则还以两拜。这在礼仪中,为迎接礼与答谢礼。m.χIùmЬ.CǒM
然后秦风就拉着陈暮的手进门,直奔秦家的家庙,到庙门前,秦风与陈暮又要互相拱手作揖三次,然后才能请陈暮进入秦家家庙里。
进入庙中,将早就准备好的大雁作为祭品奉上,然后面朝北,两拜,而且还是跪下来磕头,头要碰到地。
直到完成了这些礼仪,才算是代表了陈暮被秦家的列祖列宗认可,承认他是女婿。
这个时候秦罗敷正站在家庙之中,位于列祖列宗的牌位左侧,她梳理好头发,穿着嫁衣,也就是“纯衣纁袡”,面朝南静静地站立着。
女师以簪子和头巾束发,身穿黑色丝质礼服,站在她的右边。从嫁的两名婢女,阿翠和小环皆身着黑色礼服,头戴籫子和束发巾,肩着绣有花纹的单披肩,跟随于她之后。
等陈暮叩拜完秦家的列祖列宗,上来牵着她的手一起缓缓走出门,整个仪式双方都一言不发,规矩森严,繁文缛节,相当复杂。
“呼!”
一直等到出了家庙,走出了秦家庄园,所有人才松了一口气。
汉人最崇拜的是先祖,对鬼神嗤之以鼻,所以家庙是最神圣的地方,即便是秦风这个家主,在家庙也大气都不敢喘,等出了门之后,才算是结束了整个礼仪。
“子归,我这息女,就托付给你了。”
秦风看着陈暮,认认真真地拱手又一礼:“望你将来好生待她,莫要让她受了委屈。”
陈暮也恭恭敬敬回了一礼:“舅人放心,我必让罗敷一生幸福。”
幸,吉而免凶也。福,佑也。连在一起,谓祈望得福。在古人日常生活之中,常用做祝福的语气。
得到了陈暮的许诺,秦风欣慰地笑道:“那我就放心了。”
汉人结婚是一桩喜庆之事,不哭哭啼啼,丈母娘蔡氏上去握住罗敷的手,将她牵引过来说道:“贤婿,以后,罗敷就交予你了。”
“谢姑人。”
陈暮接过罗敷的手,与绝美的少女对视一笑,又齐齐向着岳父岳母鞠了一躬,这才缓缓拉着她往车上而去。
根据习俗,两人并不同车,而是两辆黑色的墨车并排而列,陈暮扶着罗敷上车,又佯装去驾车,将马车的牵引绳子交给罗敷,自己跳到马车上去。
这又是一个礼仪,表达了夫君对妻的爱护。这个时候就需要女师出面,帮新妇推辞掉,罗敷再登几上车,女师为她披上避风尘的罩衣,此时马车车夫才会过来代替陈暮帮忙驾车。
陈暮就又回到了自己车上,两辆马车并列着一起缓缓向着临淄城内,陈家宅院的方向驶去。
等到远离了秦家庄,秦罗敷还在回头看着秦家庄的方向,庄子依旧灯火通明,秦风与妻子蔡氏还有弟弟秦琪诸多秦氏族人,远远地眺望着她,直到他们消失在道路尽头,才看不到他们的身影。
“罗敷。”
陈暮转过头,看到右边马车上的罗敷迟迟不肯回头,便轻唤了声。
他乘坐的马车叫做“施轓车”,是高级官员乘坐的专车,并不是全封闭式,模样有点像敞篷跑车上安一把伞,比较舒适,能看到四方风景。
而罗敷乘坐的车是女子常用的“軿车”,左右两边安装有车窗帷幕,此时罗敷正撩开左侧帷幕向后张望自己的家。
听到陈暮的喊话,少女转过头看着他,脸颊微红,声音细若蚊蝇地道:“夫君。”
“怎么,才出家门就想家了吗?”
陈暮轻笑道。
罗敷轻点螓首,轻声道:“有些舍不得耶耶和母亲,还有阿弟。”
陈暮安慰她道:“无妨的,既住得近,时常来看看。”
“那怎么能行呢。”
没想到罗敷反而不乐意了,说道:“天天回娘家,旁人会说闲话,耶耶和母亲都得嫌弃我。”
这么真实的吗?
陈暮忽然想起上辈子,自己在国外读书,老爸老妈天天那个叫想啊。
结果有一年放假回家,才待了不到两个星期,就被嫌弃。
不知不觉,都来汉朝十多年了。
上辈子的记忆,已经模糊了很多,似乎连自己爹妈的模样,都已经记不清楚。
但唯一能够记得的,便是他们对自己的爱。
想到这里,陈暮嘴角含笑,对罗敷说道:“阿罗。”
“嗯?”
“你刚才叫我什么?”
“什么?”
“你刚才叫我什么?”
“怎么这么问,好羞啊.....”
“都成婚了,你怕什么。”
“夫.....夫君.....”
罗敷的脸色就更加红了,像个小苹果,嗖地拉下帷幕,钻回车里。
看着她可爱的模样,陈暮脸上的笑意也更加浓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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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抬起头,看着天空那皎洁的月。
月凉如水,洒落在人间。
老爸,老妈。
以前你们天天念叨我还不娶媳妇,让我给你们生个大胖孙子。
我每次都找借口拖延,连你们安排的相亲都不去。
现在我后悔了,我给你们娶儿媳妇了。
可是......你们在哪呀。
我好想你们。
他痴痴地看着那月。
眼角的泪水,缓缓流淌下来。
月凉如水,照在了一个离家十多年的游子身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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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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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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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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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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