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三国之谋伐女主>第八十七章 陈子归束发弃袍
  中平六年七月初,魏郡邺城西北五十余里外的鼓山。

  日出二刻,天空灰蒙蒙的,凌晨的雾气还未彻底消散,远方的山峦被若有若无的白雾笼罩,仿佛一缕轻纱盘绕在山间。

  总算好好休息了两个时辰,勉强恢复了精神的南军将士与西凉铁骑开始悄无声息地起床穿戴盔甲。m.χIùmЬ.CǒM

  军营当中窸窸窣窣的响声不绝,鼓山离龙凤山还有数公里距离,徐荣的一切军事指挥行动也都是在半夜三更秘密进行,他就不信陈暮这样还能侦查到他。

  当突袭的命令传达给每一位南军士兵的时候,虽然昨天在马车上勉强休息,之前又睡了两个时辰,但一路的颠簸实在让人不好受。

  不过总归是南军精锐,军心士气倒还没有离散低迷,五千士兵上下齐心,紧锣密鼓默不作声地开启了准备工作。

  清晨的雾气环绕着山谷,朝阳还未初升,东方的天际就已经升腾起辉煌灿烂的早霞红光。

  一列列的士兵缓缓走出军营,在各底层中层军官的指挥下,整齐地排好队列,他们手中握着长矛,腰间佩戴环首刀。而西侧的平地上,两千西凉轻骑也已经准备好。

  西凉轻骑不像步兵那样穿了由铁片覆盖制作的小札甲,他们是穿皮甲,这样马匹的负重就非常低,能够全速发挥出轻骑兵的机动性。

  而他们的主要武器也从斩马刀变成了小铁锤,背着弓箭,马侧悬了箭筒,可以远程,也可以近战。

  很多人以为汉朝的骑兵就只有骑射能力,而没有冲锋陷阵的能力。

  因为汉朝没有双马镫,冲锋陷阵控制不了马匹。

  这其实是个误区。

  各种史料都已经证明,汉朝的轻骑兵都是弓箭为辅,冲锋为主。打步兵之前,都是一轮齐射,再冲上去近距离作战。

  只不过古代的轻骑兵并不是正面冲锋,而是侧面冲锋。

  如汉武帝时期对匈奴作战,光武帝时期的幽州突骑,乃至唐朝骑兵,罗马时代的罗马骑兵,都是如此。

  策略是由步兵正面压进,骑兵侧面突袭,打乱敌人阵型,将敌人击溃。

  像当初董卓兵败的时候,董卓的西凉骑兵并不是从正面营门冲进去,而是需要由典韦带领死士把营门防守住,再由关羽和徐荣带领的骑兵两侧突袭黄巾兵,就是这个原理。

  徐荣已经问过庞勃,知道白壶谷只有两个出入口,东面地形宽阔一些,道路约有四五丈宽,骑兵勉强可以作战,因此他选择从东面入谷。

  实际上不管他怎么入谷,都在陈暮的算计当中。

  因为徐荣兵力不足,只能集中兵力打一处,那就只能从东面进来。

  即便徐荣胆大包天,想从北面突袭,别忘了陈暮还有个内应庞勃通风报信呢。

  所以徐荣的部署正常来说,已经是很厉害的战术,可在陈暮这老妖怪面前,依旧不够看。

  当徐荣的军队集齐,那边庞勃的郡兵才三三两两,十分散漫地从营帐里出来。一个个打着哈欠,无精打采。

  也许有人会奇怪,汉朝不是兵役制吗?

  全民皆兵。

  为什么正规军与郡兵之间的战斗力和精神状态会差距很大?

  这是因为兵役制也是有很大区别的,当时的兵役制,其实就是徭役制,成年男子服两年兵役,实际上就是去服两年徭役。

  先不说这个服两年徭役是可以花钱免除的,就算没有花钱免除,正常去入伍,也不是真当战兵。

  好一点的就担任各地县兵郡兵,看看城门,混混日子。差一点的就是去当辅兵,挖坑修渠运送粮食干体力活。

  所以真正的主力战兵,都是征兵制而来,吃军饷给工钱,而这些服徭役的兵只吃军粮,是不给军饷的,而相应的,他们也不会上战场。

  当然,遇到狠心的主将也不一定。

  比如当初卢植手底下有三万多战兵,但还有数万辅兵,就是这些服徭役的士兵。

  广平城一战的时候,卢植刚刚抵达广平城下,张角派兵进攻,卢植就利用这些辅兵当作诱饵,诱敌深入,一举击败张角。

  而这一次,又变成了徐荣这么做。

  正所谓慈不掌兵,徐荣跟卢植一样,都是合格的帅才,知道如何用局部的损失,来打赢一场战役。

  当下,徐荣就吩咐庞勃,让他带领着郡兵正式开拔,往白壶山谷里去。

  要是真打仗,庞勃肯定是不愿意的,先不说自己手下郡兵伤亡,就算是他不在意士兵生死,但他自己还得领兵,也有可能发生意外。

  但既然是演戏,那就另当别论。反正陈暮已经跟他说好,到时候不会下死手,顶多就是锣鼓声天吓唬吓唬而已。

  于是庞勃骑在马上,拔出佩剑,高呼进军,就带着四千多郡兵,浩浩荡荡往山谷而去。

  从鼓山到龙凤山数公里,走了约半个多时辰,总算到了目的地。

  山谷雾气弥漫,天色也是灰蒙蒙的,看得不太远。

  庞勃一声令下:“进军!”

  郡兵们在各级长官的催促下,不情不愿,慢吞吞地开始往山谷里行进。

  两侧山谷并不是九十度悬崖,而是四五十度的斜坡,山林茂密,杂草丛生,至少不用担心有滚石檑木丢下来,顶多是防一防箭雨。

  至于放火也不用担心,夏日清晨的露水太重,火势很难点起来。另外道路还算宽阔,逃跑的时候也容易......

  徐荣带领着南军跟随在郡兵身后,但他们并没有进谷,而是藏在两侧山峦里躲藏起来。

  没错。

  他跟陈暮一样,都想着诱敌深入打伏击。

  实际上就算他不想打伏击也不行,因为郡兵如果被重骑兵击退溃败,溃兵会冲垮他们的阵型,所以不如干脆让郡兵去送死,自己打埋伏就好。

  郡兵缓缓步入山谷,走了约一里路,来到山谷腹地,便在此时,锣鼓声天,喊杀声遍地,两侧林间冲出人马来。

  森林当中马匹不能冲锋,但可以藏匿。此时冲到宽阔道路上,自然可以发起进攻。

  “杀!”

  为首的张飞震天怒吼。

  身后奔腾如雷,整个山峦都在震动。

  庞勃吓了一跳,心道演戏而已,至于这么真实吗?

  但眼看对面杀来,而且气势汹汹完全不做伪的模样,他连忙大喊:“有埋伏,撤!”

  其实不用他喊,郡兵们第一时间都是连滚带爬逃跑,只恨爹妈少生两条腿。

  人在逃跑的时候显然是充满了极限,虽然四五千郡兵因为人数的缘故颇显混乱。

  但一来骑兵刚刚出树林,才列好阵冲锋。二来张飞放水了,雷声大雨点小,并没有下令全速前进。

  因此实际上对庞勃并没有造成什么伤亡,算是有惊无险地跑到了谷口。

  “快跑啊,骑兵杀来了。”

  “不要丢下我,我腿软了。”

  “来个人拉他一把。”

  “救命,救命。”

  郡兵们哭爹喊娘地从谷里跑出来,仿佛打了败仗一样。

  这是因为庞勃并没有告诉他们这是在演戏,所以郡兵们以为这是真的有重骑兵在追杀他们,显得真实一点。

  徐荣看到这一幕,果然不疑有它,对身边的传令官道:“准备,第一轮弓箭!”

  传令官立即分头去发布命令,弓箭手纷纷搭弓引箭!

  几乎是在重骑兵出来的刹那,万箭齐发。

  叮叮叮叮叮叮!

  弓箭射在铁甲上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

  这轮弓箭没有伤到任何人。

  玄甲重骑唯一露出来的地方就是脸、脚,以及马脚臀部这类地方。

  所以箭矢射来,只需要护住脸就行。

  但徐荣无所谓,因为他本就是打算试试运气。

  射伤了人更好,没伤到也没关系,他的主要作战计划并不依赖于弓箭。

  “有埋伏,撤!”

  这次换成张飞下令撤退。

  “杀!”

  徐荣来不及射第二轮箭,就下令追击。

  华雄的轻骑兵悍然杀出,他的用处就在于追上前方重骑,缠住他们,等步兵上来近距离缠斗。

  尘土飞扬,轻骑兵以极快的速度向着张飞的重骑杀来,速度快了一倍。

  玄甲重骑只能全力催动马匹,疯狂地往山谷内奔跑。

  徐荣一边下令让南军士兵们紧随其后跟上,自己也骑上马匹,快速奔来。

  远远在薄雾当中,见到前方有一士子模样的人骑马狂奔,身边还有骑士保护,于是大喊道:“前方戴进贤冠的是被朝廷通缉的陈暮陈子归,抓住陈贼!”

  “抓住陈贼!”

  西凉骑兵纷纷高呼大喊。

  前方的“陈暮”连忙把头上的进贤冠丢下,披头散发。

  “披头散发的是陈子归,抓住陈贼!”

  徐荣又喊。

  “抓住陈贼!”

  将士们继续高呼。

  由于“陈暮”手上没有武器,加上有马镫在,两只手完全可以一边骑马一边行动自如。

  “陈暮”就把头发束起来,用一根木簪扎上,好歹不让头发披散。

  但徐荣显然没有打算放过他,又喊道:“前面穿丝绸白衣士子袍的是陈子归,抓住陈贼!”

  “抓住陈贼!”

  士兵们再次高呼,双方离得已经越来越近。

  “陈暮”脱下长袍丢弃,匍匐在马背上,在迷雾当中的身影若隐若现,那模样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看到这一幕,徐荣的笑容逐渐灿烂,表情逐渐变态。

  你陈子归,不是天下一等一智士吗?

  为什么今日,落在我手里?

  看来这名闻天下的尚书令,也不过如此!

  待我把你抓起来。

  嘿嘿嘿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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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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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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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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