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三国之谋伐女主>第六十二章 四弟是真的狗
  陈暮坐镇中央统筹全局,青州三地的战争机器就开始轰隆隆地运转起来。

  关羽挑选了军中精锐,留下两万人,剩余的人马送来齐国。

  领头的是管亥,虽然关羽如今帐下已经收服了数名颇有勇力的黄巾将领,但他可不信任别人,唯独管亥他认为不会背叛。

  这是对管亥的信任。

  管亥也没有辜负这份信任,带着十万人抵达了临淄,挑选了三万人往于陵方向去,剩下的被氏仪带去了广饶。

  广饶南丰二县可是还有十余万亩田地等着劳动力耕种,伟大的汉民族叫嚣的口号是什么?琇書網

  种田,种田,还是TM的种田!

  到四月下旬的时候,一切准备就绪。

  陈暮派管亥驻守西安,张飞驻守于陵,太史慈驻守临淄,三地各有一万多人,将昌国团团围住,一旦徐和有异动,由沮授指挥,对他迎头痛击。

  刘备陈暮张飞则前往梁邹,那里离高苑不过数十里,是距离高苑最近的城市,同时也屯兵最多的地方。

  原来刘备来济南的时候,带了一万多人,但这些人当中有老有弱,青壮只有五千。

  刘备安抚地方,救助流民,勉力维持了两年,情况总算有所好转。

  去年济南大丰收,不管是经济压力还是粮食压力都减轻许多,刘备便招募士兵,总兵力一万。

  太守不像刺史,太守是有兵权的,有些地方的刺史有兵权,比如幽州刺史刘虞,就管辖了度辽将军和护乌恒中郎将。

  但大部分刺史没有兵权,只有巡查地方监督地方官员的权力。

  而太守就不一样,可以招募兵马,攻打地方流寇。

  像卢植在九江做太守的时候,就招募兵马,攻打九江蛮。

  后来东汉末年各地割据,也几乎90%以上都是太守起的家,如袁绍渤海太守,曹操东郡太守,孙坚长沙太守。

  理论上来说,只要你有正当理由,太守完全可以征兵,这是守土之责。

  而刘备的理由,则是黄巾贼徐和司马俱。

  这一万人,完全是因为他们俩,不然刘备才不想养那么多人马,白费钱粮。

  从这一点上来看,刘备其实更喜欢境内安稳,因为境内安稳了,他就能解散士兵,给予他们土地,让他们可以过正常的生活。

  刘备跟现在的大多数人一样,依然没有看到乱世将至的时候。

  所以当陈暮提出要对徐和司马俱下手的时候,刘备是积极响应的,因为他也希望早日平定叛乱,还大汉朝一个安安稳稳的青州。

  四月十八日,梁邹城。

  城中八千兵马,加上张飞的一千骑兵,浩浩荡荡东去。

  同时陆康那边也准备好,毕竟二月的时候,陈暮就给了他书信,让他提前做准备。

  为此陆康舍下老脸,去找平原相陈纪帮忙,要了一些人马和粮草,响应这边刘备的进攻计划,屯兵济水南岸,临近高苑县内。

  高苑县城,司马俱的探子很快来报,说北面的临济,西面的梁邹出现官兵大量兵马,其中还有骑兵。

  听到骑兵的消息,司马俱脸差点没绿。

  当初大贤良师二十万大军为什么会被卢植三万人马打得节节败退,还不是因为官军有骑兵?

  野外作战,骑兵为王。这是在火器时代来临之前,亘古不变的道理。

  即便是明朝有了火器,照样被建奴的骑兵打得很惨。

  一战时期,骑兵依旧是军团主力军。

  所以得知官军有骑兵之后,司马俱连忙将城外劳作的士兵召集回来,紧闭城门,不敢出城作战。

  高苑城西,阡陌纵横交错,官道上尘烟滚滚,刘备军一万人马,抵达县城外。

  官道两侧有树林,有田园,有草地,有丘陵山坡。

  司马俱站在城楼上瞭望,奇怪地发现刘备军抵达之后,一不攻城,二不原地驻扎,而是就地分散,兵马往城南的田园边而去。

  陈暮坐在马上,对身边的张飞耳语几句。

  张飞咧着嘴,露出一口大白牙,时不时点头,对陈暮道:“四弟,交给我吧。”

  说罢一甩马鞭,奔马到了城外一箭之地。

  一箭之地大约就是150米,这个距离超出了弓箭的有效杀伤范围,哪怕抛射可以射得更远,但人又不是靶子,看到箭高高飞来当然会跑,所以这是个很安全的地带。

  张飞来到城下,高声喝道:“呔,城上的人听着,出城投降,可免一死!”

  声若洪雷,振聋发聩。

  司马俱冷哼一声,喊道:“多说无益,我是不会降的。”

  “什么?你说什么?”

  张飞听不太清楚。

  司马俱有点生气,提高了音量,大喝道:“我是不会投降的!”

  “啥?”

  张飞不解问道:“为什么声音这么小,没吃饭吗?”

  我擦。

  司马俱当时候就差点尿了。

  你特么离我这么远,我已经用自己最大的力气在喊了好不好。

  有种你站过来点?

  老子不射死你?

  也许是觉得自己再这么喊下去会显得自己气势弱,司马俱干脆闭口不说话,对旁边的弓手使了个眼色。

  这就是用弓箭明志。

  向你攻击,表达不会投降的意愿。

  弓箭手会意,弯弓搭箭,一箭就射了过去。

  咻!

  那箭在众人的注视中,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然后像是萎了一样,急转直下,落在了张飞三十多米外的地方。

  张飞瞪大了眼睛,左右看看,鄙夷道:“嘿,你们城楼上的人真就一个个没吃饱饭呗,不仅喊话的人没力气,连弓箭手射箭都没力气。”

  城楼上的人顿时都看向弓手,弓手羞愧地低下了头。

  现在城内粮食要节约到秋收,剩余粮食就得做计划。所以司马俱的士兵确实吃不饱饭,每天只吃两顿,能把弓拉满才怪。

  “没用的东西。”

  司马俱瞪了那弓手一眼,十分不满意自家士兵的表现。

  平白堕了气势。

  旁边左右说道:“将军,任那汉子喊来喊去的,官军士气大涨,对我们不利。不如杀出城去,官军人少,必不敢与我们交战。”

  司马俱翻着白眼道:“看到远处的骑兵没有?你们谁想死就出城去战,我绝不拦着。”

  众人互相看看,都不说话了。

  步兵打骑兵,九条命也不够呀。

  “如果官军围城的话怎么办?城外田地也需要耕种,时间一长,怕田园荒芜呀。”

  有人说道。

  司马俱想了想道:“我们的粮草还能维持半年,倒也不惧围城。就让官军在城外耗着吧,也许过几日他们就会自己撤去。”

  “也只能这样了。”

  众人都是黄巾出身,原本就是失去了土地的农民,不认字也没读过书,当然没法给司马俱提供什么好建议。

  那边张飞见城里没动静,又大喊了起来:“城里的人听着,再不投降,我可就踩了。”

  “踩?”

  城上黄巾不解其意,个个瞪大了眼睛注视着他。

  就看到张飞下马走到旁边的田里,伸出脚对准了一颗粟苗,抬头看向城楼上。

  城楼上的黄巾,全都伸长了脖子,一脸惊恐。

  汉朝的主要粮食叫粟。

  其次是小麦。

  粟跟水稻一样,都是春天播种,秋天收获。而小麦则可以冬天播种,春天收获。

  根据如今北方出土的遗址与文献记载,东汉末时期,北方长江中下游地带,粟跟小麦轮番种植,基本是当时农业社会的常态。

  所以司马俱今年春季收了小麦,就眼巴巴地等着秋天收粟谷,再把冬小麦种植下去,开始新一轮的种田。

  如果这个时候小麦被毁.......

  张飞狠狠地一脚踩下去,将这颗粟苗踩瘪,对城楼上喊道:“投不投降!”

  “不投降是吧?好,那我再踩!”

  “我踩,我踩!”

  “都愣着干什么,都给我踩。”

  张飞回头大喊。

  身后一千骑兵,一边脸上无比肉疼地驾驶着马匹跑进田里开始毁坏粟苗,一边又隐隐带着某种兴奋。

  就跟后世有人捏方便面解压一样,也许踩秧苗,也是一种解压方式来着。

  “我......”

  司马俱当时候整个人都不好了。

  你特么要打仗就打仗,踩我的粟苗做什么。

  司马俱欲哭无泪,对身边的士兵大喊道:“杀,给我杀出去,我要宰了那黑厮。”

  “将军,你刚才不是说骑兵......”

  左右迟疑。

  司马俱大吼:“少废话,再不出去,我们的粟苗就全没了。”

  “唯。”

  众人带领士兵杀出城去。

  上万人浩浩荡荡从西门奔出,挥舞着刀枪嗷嗷叫着杀向官军。

  这毁坏粟苗可激怒了整个黄巾军,作为农民出身,田地和粟谷就是他们的命根子,怎么容易他人随意践踏?

  “撤!”

  张飞跑出粟田,翻身上马,驾驶着马匹又冲回了田里,扬鞭驾着马匹在一望无际的粟田中肆意奔跑。

  “那黑厮给我站住!”

  “休要跑了黑厮。”

  “不行啊,他在田里,不敢急追。”

  “那怎么办。”

  黄巾兵们站在田边,咬牙跺脚,气得不行。

  张飞和官军太狡猾了,他们出城后,这帮人不仅不跑,甚至也不和他们打,居然往田园深处跑去。

  要知道农夫进田里干活,都是走田间纵横交错的阡陌小道,每条阡陌只能容许一人通行,根本没法奔跑,即便下了田,也要小心翼翼地避开粟谷,生怕踩到粟苗。

  而那黑厮居然在田里纵马,肆意欢快地践踏秧苗,反倒是黄巾军投鼠忌器,不敢深入。

  “来啊,来快活啊。都愣在那干什么。”

  张飞纵马跑了一会儿,见身后的追兵都只敢站在远处田边的官道上,不敢过来,便扬手招呼。

  城楼上的司马俱,城外的上万黄巾兵,此时此刻,脸都是绿色的。

  远处山坡上,率领八千士兵严阵以待的刘备,看着张飞撒欢一样在稻田里快乐,嘴角微微抽搐地对陈暮道:“四弟啊。”

  “嗯?”

  陈暮正一脸笑吟吟地看着张飞。

  “有句话为兄不知道当不当讲。”

  “大哥请说。”

  “三弟,怕是属牛的吧。”

  “怎么说。”

  “牛喜欢吃粟苗。”

  “哦。”

  “你肯定是属狗的。”

  “为啥?”

  “没事,为兄瞎说的。”

  刘备嘴角还在抽搐。

  嗯。

  城里的黄巾贼可能不是人。

  但四弟你是真的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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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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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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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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