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三国之谋伐女主>第十二章 太史慈
  荀和是在兴奋陈暮的预言成了真。

  这说明什么?

  说明如果假如杨赐明年也死了的话,那么天子活不过五年,也有可能是真的。

  虽然杨赐在当年士人中声望甚高,也算是朝中少数正直的大臣。

  但他已经七十多岁,生老病死人之常态。

  所以荀和虽然惋惜,但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更何况这还是天命。

  上天要你死,你就必须得死,谁也无法违抗昊天老爷。

  荀和很清楚,既然西北发生动乱,明年杨赐又真的死了的话,那么他就得早做打算。

  正如陈暮所言,党人们的对手并不是宦官,而是皇帝。

  唇亡齿寒的故事就是在告诉世人,当一个国家的国君目光短浅,贪恋钱财的时候,那么这个国家离灭亡也就不远了。

  党人其实并不在乎当今皇帝是谁坐,就好像王芬会策划废立天子一样,他们在乎的是政治得到清明。

  因此假如现在的天子死了,换一个年幼的天子上位,他们反而会很高兴。

  因为这说明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每个人都有了新的奔头。

  所以如果筹划得当的话,按照陈暮所说,学陈蕃窦武,率领精兵进宫除掉宦官,那么这天下立即就会海晏河清,重新走上正轨。

  这就是荀和想要看到的景象。

  厅中众人同样惊讶于陈暮算得如此精准,王章抚须说道:“看来这陈子归确有能耐。”

  刘表也道:“既然如此,这陈子归似乎可以信任,公舒便去问问,看他有何法子救下吕公。若是他能将吕公救下,我等必然感恩戴德,铭记于心。”

  “那诸公今日暂且回去,上书之事待我询问一下那陈子归再说。”

  荀和提议。

  “公舒说的有理,就这么办。”

  “谋定而后动,确实应当如此。”

  “那我们过两日再聚。”

  众人觉得荀和说得有道理,现在与其去和宦官碰个头破血流,还不如找个时机静观其变。

  党人们是不怕死,但那么多年追捕,也该静一静心,有点耐性。www.xiumb.com

  如果陈暮那边确实有好办法,又何必急于一时呢?

  ......

  ......

  陈暮这个时候正在写信。

  在上上个月于广宗分别之后,又有两个月与老大哥刘备没有联系了,老大哥送来了一份信,陈暮得写回信。

  东汉时期想寄信可不容易,虽然有驿站,十里一亭,五里一邮。亭也担当着驿站的作用,各州郡县往来公文,都由各衙门的奏曹吏输送。

  但实际上驿站只有在送重要公文,上面盖上各州郡县的长官印章之后才可以使用,再加上现在乱世,很多地方的驿站亭舍都已经荒废,沿途山匪路霸无数,从济南千里迢迢送一份信到洛阳来,代价会非常大。

  不过刘备倒不是滥用职权,特意用他国相印章送信,而是他在济南四处处置贪官污吏,将这些人抓起来,审问罪行,然后上报给尚书台,顺便就给在洛阳读书的陈暮写封信。

  内容其实也就是表达了思念之情,期盼陈暮早点去济南找他。另外也说了一些别的事情,比如他已经把母亲接到了济南,还准备娶一房妻子。

  信中言语间透露着一种欣欣向荣的喜悦,毕竟年纪轻轻做到了一方封疆大吏,掌管一郡事物,的确算是青年得志,比他年近三十,还在当一个安喜县尉要强百倍。

  陈暮在回信中首先是恭喜自己马上就有大嫂了,然后又老生常谈地嘱咐大哥好好地治理地方,安抚百姓,不要忘记当初想要挽救黎民苍生的初心,最重要的是少听点音乐,少看点歌舞,多做点实事。

  不过刘备在信中说起老母,陈暮也忽然想起自己还在蒲阴的宗族,从今年年初出来,到现在已经年尾,接近一年没有给家中一封信,也不知道蒲阴陈氏有没有在黄巾中受损。

  于是他又提笔再写了一封家书,在给刘备的回信当中写明希望他到时候帮忙将自己的家书送到蒲阴去,反正济南离蒲阴也不算太远,大概300多公里。

  写完信件后,陈暮将信件放在一旁等墨迹晾干。鸿都门学是汉灵帝大力扶持的地方,在搞艺术方面汉灵帝是真的不吝啬,里面的文具都是上品,纸墨笔砚一应齐全。没办法,鸿都门学主要搞的方向就是工笔书画,也没听说过谁在竹简上练字画画的。

  等待晾干的时间,陈暮开始上下打量这个送信的人,就看到他体貌修长,面容青涩稚嫩,下巴却长满了胡须,一双手臂极长,虽然不像演义里描述刘备那样双手过膝那么夸张,但也相差不了多远。

  这个人就是今年十八岁的太史慈,青州东莱郡人,原本历史上应该是东莱郡的奏曹吏,不过陈暮曾经向刘备提起过,刘备到了济南后,又听说东莱太史慈在当地小有名声,于是向他发起了邀请,辟他为济南太守府的属吏。

  见陈暮在上下打量他,太史慈觉得莫名其妙,纳闷道:“司马,慈哪里不对劲吗?”

  “并无不对劲。”

  陈暮笑了笑,将已经晾干的蔡侯纸卷上,交给他道:“子义,好好保管,务必要亲手交给我大哥。”

  太史慈小心地将信件收进信囊,拍着胸脯道:“司马放心,我必然安全送予使君。”

  两人正谈话间,门外忽然传来敲门的声音。

  陈暮租的房子是王钧帮忙找的,就在南城离鸿都馆很近,不过一般人不知道他家在哪,很少有人会来找他,也不知道是谁忽然登门造访。

  “谁?”

  陈暮走出去先询问一声,万一是什么歹人呢?洛阳城现在的治安可不太好,城外还有那么多流民,每天都有流民进入外城偷盗的事情发生。

  “陈司马,我是张毕。”

  张毕是张让府邸的监奴,也是张让宗族之人,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后来董卓发达之后,也是把整个宗族带去了长安,还在长安建造了奢华的宅邸郿坞,让自己的宗族家人居住。

  所以张让府邸中倒是有不少人是他宗族之人,依附于他。

  听到是张毕,陈暮把门打开。

  门外站着除了张毕以外,还有几个张让宅邸的护卫与一架马车。

  张毕拱手说道:“司马,让公请你过去一趟,有事相商。”

  “哦。”

  陈暮点点头,转身对身后的太史慈说道:“子义,你先去吧。”

  太史慈心中疑惑,让公?

  这洛阳城中唯一能被这么称呼的,应该也就只有张让。

  难道明公的弟弟与张让有勾连?

  太史慈满腹疑虑,但现在肯定不能当场问,于是面色不改,拱手回应道:“那慈就先走了。”

  看着他离开的背影,陈暮略微皱眉,希望太史慈不会在大哥面前乱说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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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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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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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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