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三国之谋伐女主>第二十八章 广年对(4)
  陈暮劝不动刘备。

  不管是侧面绕圈子,旁敲侧击告诉刘备大汉快不行了,让他早做准备。

  还是直奔主题,让他离开卢植去找皇甫嵩,都不行。

  因为这两件事都背离刘备价值观。

  别看刘备后来颠沛流离,依附过不少人。

  但要知道,投奔是投奔,投降是投降,二者是两个概念。

  在刘备一生流浪的生涯之中,他投奔过曹操,投奔过袁绍,投奔过刘表,投奔过很多人。

  但唯独没有投降过任何人。

  因为在古人的认知里,投奔就是去做客,当你的客人,二者关系至少在名义上对等。

  比如刘备第一次投奔曹操的时候,曹操向汉献帝帮刘备请封,封刘备为豫州牧。

  而当时曹操的官职是什么?

  是兖州牧、司隶校尉。

  在官职上,刘备和曹操几乎对等,没有谁高谁低的差别。

  而投降,就是成为你的臣子,你的附庸。

  要是刘备当时候是投降了曹操,而不是投奔曹操,曹操会帮刘备请封为和自己品秩大小差不多的官?

  用脚指头想都不可能。

  所以投奔可以,投降却不行。

  同理。

  现在刘备在卢植帐下。

  卢植是他的老师,他可以离开别人,是因为别人和他的关系对等,双方没有从属关系。

  但和卢植有。

  他们有师生关系这个牵绊在。

  一旦刘备离开了卢植,去投奔皇甫嵩,那在道义上,就属于背弃师长,说严重点,都可以算是欺师灭祖了。

  除非卢植亲口下令让他去支援皇甫嵩,这样就是尊师命,反倒是一种尊敬师父的体现。

  但不管是以刘备的身份还是陈暮的身份,都不可能去找卢植要这份命令。

  主将看得起你,是你的幸运。

  你要是觉得自己已经有了和主将谈条件的资格,想要得寸进尺要更多的东西,那就是典型的不识抬举,白眼狼的行为。

  任何一个主将在发现自己器重的下属居然有想要投靠别人的打算,都会觉得不高兴。

  就好像你在公司被上司看重,你却一门心思想去别的部门,那上司脸面何在?

  因此在这两点上,不管陈暮从哪个角度去劝说刘备,都行不通。

  不过陈暮也不会在这方面做计较,一定死缠烂打要刘备接受自己的提议。

  谋士嘛,其实就是参谋。

  至于老大愿不愿意听你的,是他的事情。

  你的事情,就是把分内的任务做好,把最好的方案拿出来就行。

  如果老大不听从你的方案,除非你另起炉灶自己当老大。不然的话,那就老老实实听天由命吧。

  反正爱笑的男孩子运气肯定不会太差,刘备既然能当一国君主,机会总是会有的。

  二人出了厅堂,刘备摇头说道:“四弟,我知你的提议是为了我好,若是别人,我必然听从你之计策。但让我离开老师,我万万做不到。此事你也不要放在心上,先去好好休息吧。”

  “嗯,我知道。”

  陈暮点点头,正准备说一些自己并没有放在心上的话语,还未等他说,外面忽然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

  “发生什么事了。”

  刘备疑惑不解,迈步走到中庭。

  陈暮跟在身后,发现外面走进来七八个士兵,提着扫帚和水桶,领头的人正是之前被刘备救下的那中年汉子。

  那人姓胡,叫胡志,广平武安南乡人,本是有几亩田的自耕农,后来妻子患病,他不得不把田地出售给当地豪强为妻子治病,结果病没治好,田地也没了。

  无奈之下,他带着两个儿子当了豪强的田奴徒附,黄巾起义时,他依附的豪强被人杀了,粮食也被人抢走,被迫之下,不得不跟着人造反。

  刘备军破了罗市贼,俘虏了他们这些小卒,当时胡志惶恐自己和两个儿子会被杀,惊惧之下脸色苍白,冷汗直冒,让陈暮怀疑他得了瘟疫,差点当场把他抛弃。

  还好刘备安抚了他,把自己的马让给了胡志,如此仁义举动,收拢了那一千多降卒。

  从那以后,胡志就跟自己两个儿子说,他们一家三口已经把命交给了刘中郎,以后刘中郎就是他们的再生父母。

  由于在易阳劫掠仓库时不错的表现,抓到了十几个想偷跑的降卒,陈暮对胡家父子非常满意,就任命胡志为新兵一个屯长,两个儿子各为伍长。wWW.ΧìǔΜЬ.CǒΜ

  按照之前陈暮下达的命令,胡志等数名新来的屯长现在正应该在城外操练新兵士卒,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中郎,军候。”

  胡志看到刘备和陈暮,慌忙行礼。

  刘备诧异道:“胡志,你来此做甚?”

  胡志弯着腰,露出讨好的笑容:“回禀中郎,小人本在营中操练士卒,早训结束之后,吃罢午食,就想着来寻中郎求些事情。到了府上看到门庭败落,无士兵值守,便想着打扫一二,为中郎站岗立哨。”

  刘备连连摆手:“我不过是军中一普通中郎官而已,又不是什么将军校尉,哪需要部曲把守。尔等只需精心操练,待日后杀敌建功,便是我最大的欣慰。”

  陈暮却说道:“胡志,你有什么事情就说吧。”

  胡志略微迟疑,见刘备和陈暮都在等着他开口,便忙不迭向身后招了招手,后面走进来一个半大孩子,衣衫褴褛,瘦骨嶙峋。

  “中郎,军候。这孩子叫武旬,是我一同乡之子,之前在半路上遇到,父母在易阳被火烧死了,我见他可怜,便藏在了军中。我知道小人自己都朝不保夕,更何况还去心疼他人,只是他父母与我也算旧识,我实在于心不忍......”

  胡志拉着那孩子当场给刘备陈暮跪下。

  其实这孩子的确是胡志的同乡,也是武安人,但胡志和他并不认识。

  冀州是黄巾的大本营,这里很多百姓都是太平道的信徒,武旬就出生在一个信徒家中。

  黄巾起义之后,武旬的父母参与了造反,结果易阳城大战,陈暮下令放火,武旬的父母就在大火中丧生,唯独他活了下去。

  官军看武旬的年纪就知道不是黄巾反贼,就给他放了。

  但孩子也就十一二岁,哪里能自己一个人活下去。刚好遇到胡志,出于同乡的情怀,哪怕不认识,也咬牙把他收入了刘备军里。

  像这种年纪小的孩子在黄巾军甚至在冀州各地到处都有,父母死后如果没有其他亲属宗族或者同乡扶持,就只能当流浪儿,一般要不了多久就得饿死。

  刘备陈暮他们从幽州一路走来,在路边看到这样流离失所,没有家园的流浪儿童何止数十,成百上千都有了。

  不过汉朝时同乡情谊和宗族情谊非常牢固,胡志看在同乡的情面上收留了这名叫武旬的幸运儿。

  所以严格来说,陈暮就是武旬间接的杀父杀母仇人。

  听到胡志的话,陈暮瞳孔微微一缩。

  他让刘备在城里放火,原因在于孟震的前锋军人少,无法掌控局面。

  火势一起,城内大乱,黄巾军就很难积蓄力量抱团袭击。

  事实上那场火也的确达到了效果,于羝根到头来也不过聚集了几千人。大部分的人马都因为火势起来,各自逃窜而无法组织起有效反击能力。

  虽然事出有因,可不管怎么说,武旬的父母也的确是因为那场大火而死,陈暮总归是要负一些责任。

  哪怕站在不同的角度来看,陈暮现在的身份是官军,而他们是反贼。

  官军杀贼,天经地义。

  但父母是反贼不假,孩子是无辜的。

  如果没有胡志的话,武旬大概也就只能饿死这一条路可走了。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这是个无解的命题。

  只能说,这吃人的世道啊......

  陈暮摇摇头,把脑子里的胡思乱想去掉,目光看向刘备。

  刘备自然也清楚这一点,唉叹一声,上去把二人拉起来,责怪道:“胡志,你既是我军中士卒,便是我之手足兄弟。你同乡之子,亦是我之亲人,我怎么会责骂自己的手足,赶走自己的亲人呢?以后这孩子就跟着你吧,务必要将他照料。”

  胡志大喜过望,感恩戴德道:“谢谢中郎,谢谢中郎。我虽年老体衰,但亦知忠义。是中郎给了我一家三口和这孩子饭吃,我也希望能为中郎出点力气,不能杀敌时,请允许我为中郎清扫庭院,站岗巡逻。”

  刘备本想推辞,但胡志心里过意不去,一定要如此,无奈之下,他也只得同意。

  其实三国几位君主当中,刘备曹操孙坚孙策的武力值都不低,孙坚孙策刘备就不多说,马上打来的天下。

  曹操也是位猛人,《三国志·魏书》:“太祖以卓终必覆败,遂不就拜,逃归乡里。从数骑过故人成皋吕伯奢;伯奢不在,其子与宾客共劫太祖,取马及物,太祖手刃击杀数人。”

  这又是个误会曹操的地方,很多人以为是曹操怀疑吕伯奢要举报他,所以才杀人一家。实际上是吕伯奢的儿子和门客真的要把曹操抓了献给董卓,这才奋起反抗。

  除了这段记载以外,曹魏骠骑将军孙资的玄孙,晋朝史学家孙盛的《异同杂语》中记载,曹操曾经刺杀过张让。

  “太祖尝私入中常侍张让室,让觉之乃舞手戟于庭,逾垣而出。才武绝人,莫之能害。”

  曹操曾私入张让的府邸试图行刺,张让发觉,派人追捕,曹操挥舞着手戟,从庭堂一路打将出来,张让的卫士无法接近他,曹操且战且退,退到垣墙边时,纵身一跳,逾墙而出。

  从这里就能看出来,三国时期能干出大事业的,除了聪明过人,有绝佳的智慧以外,武力值也都不低。

  所以刘备虽然现在有两三千人马,但他和关羽张飞一起驰骋,向来都不带护卫。

  毕竟就算有人想来刺杀他,也得掂量掂量自己的武力比不比得过他们。

  不过胡志一番心意,推辞掉难免伤了他的心,刘备也只能勉强同意,答应了他给自己看家护院的请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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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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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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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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