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三国之谋伐女主>第十二章 一口鸡汤
  “四弟。”

  再次启程之后,刘备悄悄说道:“兄已按照你的意愿,把人留下了,只是朝廷定然不会为我招募的士兵发放军饷,粮草一应也得我全权负责,还有武器装备甲胄,之前淘汰下来的那批武器还在,但亦有500多人的缺口,你看是不是差人去其它地方,再购买一批武器?”

  卢植的三万北军是正规军,由朝廷发放军饷,负责粮草饮食。刘备原本招募的士卒属于地方杂牌部队,并不是正规军,本来也领不到物资。不过卢植开口,刘备的500人马立即摇身一变,成为了正规军里的王牌嫡系。

  但刘备本身没有扩充正规军的权力,因为他的人马已经有定数,只有一曲500人而已。如果想要扩军的话,粮草武器装备只能自己负责。

  陈暮能写会算,刘备就将财政和后勤大权全部交给他,因此刘备才会找他商量买武器装备的事情。

  “这是自然。”陈暮回应道:“此事我会去办,大哥就不用操心了。”

  “四弟办事,我放心。”

  刘备目光瞥了眼马匹左侧悬挂的一个木箱,笑呵呵地说。

  张飞的家产虽比不得动则数亿数十亿钱的巨富,但也有很多祖产田地,手里流动资金亦有数百万,将不动产全部出售之后,再购置了大量武器装备,甚至还在桃园开了几次士兵大会,五六百人一起饮酒吃肉,各种开销后,现在还剩下一千多万钱。

  这些钱是四兄弟起家的重要资金,因为沿途一路要轻装简行,大量五铢钱不方便携带,在张飞出售掉资产之后,被陈暮换成了金银珠宝之类的等价物品,放置在马匹一侧捆好的箱子里。

  再加上一路大大小小也打了十余仗,缴获了不少物资,都贱卖给了当地豪强,林林总总也有数百万钱,所以刘备军的财政勉强还算充足。

  不过这是建立在他们人数少的基础上。打仗就是烧钱,这是个在任何时代都亘古不变的道理。

  一旦部队扩充到万人以上,先不说给士兵发放军饷的问题,单说一个万人军队一个月日常开销,人吃马嚼,就能消耗粮草四五万石。即便全是步兵队伍,没有骑兵,不算马匹消耗,也得合近千万钱。这意味着刘备这点钱养一支万人部队,刘氏草鞋公司一个月就得申请破产。

  因此陈暮就得想办法借鸡生蛋。

  比如花重金贿赂军需官,这样就可以用很小的代价,换取到大量武器装备,从而节省开支。

  这事儿他没告诉刘备,怕刘备又打算当什么道德模范,虽然能做枭雄的人应该不会这么拘泥于小节,但陈暮现在是在薅谁的羊毛?Χiυmъ.cοΜ

  卢植的羊毛。

  哪怕这些钱也不是卢植的,是朝廷的。可一旦东窗事发,卢植即便打赢了胜仗,以汉灵帝那锱铢必较的性格,恐怕也会将他下狱问罪。并且卢植本人是海内大儒,素有清誉,教出的弟子却搞PY交易,也有损他的名声。

  万一刘备觉得这样会害了师长,强令陈暮不允许这个做,扩军计划就前功尽弃了。

  所以有些东西,当老板的不一定要全都知道,只要员工真心为公司好,哪怕吃了回扣,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时候,也得假装当作没看见。

  天色逐渐黯淡,西边最后一抹晚霞消失在夜空当中,世间就变得黑魆魆起来,队伍不得不打起火把,夜间行军。

  夜盲症,一个古代军队普遍存在的问题,就算有月亮,很多士兵都看不清道路。

  好在火把是军中必需品,装备在骑兵的马上,每个骑兵都用火石点起火把,50余个火炬点亮了昼夜,让所有士兵都能够看清楚方向。

  远远地,穿过平原上的几处丘陵,已经能看到一望无际的田野,以及道路尽头那模糊不清的城池。

  “快到易阳了。”

  刘备脸有喜色,眉飞色舞道:“四弟,破了易阳,再挥兵北上,直取广平。到时若能攻破广平,生擒张角,则这乱世可平定,百姓亦可以安居乐业,享受平静生活了。”

  这么想当然吗?

  陈暮心想。

  刘备还是太天真,完全没有意识到东汉朝廷已经腐朽,彻底到了崩坏的边缘,仅仅平定一个黄巾之乱可不是结束,反而是噩梦的开端。

  不过一个时代的变化本就充满波谲云诡,西汉末年的时候也有人以为汉朝要终结了,结果冒出个位面之子刘秀延续汉祚,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自己站在后人的角度来看前人的问题,本就是事后诸葛亮,当不得多厉害。

  要是刘备现在就能看出东汉要灭亡,那就不是陈暮在这当谋士,而是刘备自己多智近妖,一人横扫天下,吊打郭嘉荀攸贾诩荀彧诸葛亮司马懿庞统等所有军师联盟了。

  “子归想问,大哥平生之愿望是何也?”

  陈暮斟酌一二,开口询问。

  刘备想了想回答道:“初时我之愿望,便是坐市卖履,娶一房妻子,供养母亲。后来天下大乱,就想趁时事起兵,为朝廷征讨四方贼寇,等待天下太平之后,能做一方刺史,监察一州百官,济世安民,就已经心满意足。”

  其实刘备一开始根本就没有想过能做刺史,当初自涿县起来,觉得自己要是能立下军功,当个县令县尉之类的也很开心。

  结果到了卢植这里后,啥都没干就得了个六百石的官身。

  这官来得太容易,让刘备野心滋长起来,想着现在已经是六百石,如果能在攻打张角的时候立下什么汗马功劳,运气好老师卢植再帮忙举荐一二,弄个同为六百石的刺史应该不是问题,所以才有了这个愿望。

  没想到陈暮却说道:“区区刺史,就能够让大哥满足吗?”

  区区刺史?

  刘备心道自己这老弟还真膨胀,刺史虽然也是六百石,但官算比较大的了,一州少则有七八郡守,多则十多个郡守,而刺史却只有一位。

  哪怕权力不如郡守大,却有监察县令郡守的职责,因此以六百石统领二千石,属于官小权重的类型。

  没想到四弟居然连刺史都不放在眼里,难道他觉得自己可以当郡守?

  刘备试探道:“那.....一方太守?”

  “呵呵。”

  陈暮摇摇头:“太小太小,兄长的志向若只是如此,可是要愚弟小看了。”

  两千石的太守还小?

  刘备虎躯一震,要知道郡守已经算是大汉的高级官员,很多人以为刺史比郡守官大,实际上刺史官职很小,它有的是权力比较大,可以有弹劾太守、县令的职责,而不说它拥有在一个州里为所欲为的能力,那是州牧的权力。

  所以刺史唯一的权力就是弹劾太守和县令,没有军权没有地方管理权,甚至连插手地方政务的资格都没有。

  而太守作为一个郡的最高长官,不仅拥有治理地方的权力,还有任免地方官员,掌管地方军队的权力,论起实权来说,刺史跟太守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地下一个天上。

  在西汉东汉两朝,很多官员的出仕经历都是先被举为孝廉,然后是当郎中、议郎、尚书、令丞之类秘书性质的小官,再转到地方当县令,干出成绩后就去做一州刺史,再转为地方太守。

  从很多汉朝官员升迁表里也可以当做证据来佐证这一结论。

  比如汉灵帝时期三公之一的太尉李咸,升官经历就是举孝廉出身,除郎中、光禄茂才,迁卫国公相,授高密县令,再迁徐州刺史,转渔阳太守、度辽将军,迁河南尹,再转到中央做尚书令,将作大匠、大司农、大鸿胪、太仆卿,太尉。

  从这个经历就能看出,李咸的升官转折点就是从徐州刺史到渔阳太守开始,从那以后,他的官职就一直维持在二千石上下,最后回到中央当千石尚书令,很快做了九卿之一的大司农,慢慢爬到了三公的职位上。

  所以从刺史做到太守属于一个很大的官职跳跃,有点像是正厅升副省,有些人迈不过这个坎,就一辈子是个县令刺史之类的中层官员。迈过了这道坎,走入中央做九卿也不是梦。

  而刘备作为一个并非举孝廉出身的官员,能做到太守就算是顶天了,更别说太守以上的官职,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莫非老弟是觉得自己可以当九卿或者五府将军?

  这种事情,做梦都不敢想啊。

  刘备颤颤巍巍道:“那贤弟觉得,愚兄的志向应该做到什么地步才好?”

  你的志向问我做什么?

  陈暮心里腹诽,不过他也知道,野心这种东西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步步升华。朱元璋做乞丐的时候满脑子都是想得怎么吃饱饭,而绝对不会去想自己以后要当皇帝得天下。

  步子迈太大,容易扯到蛋。

  所以陈暮想了想,便解释道:“我听说过先秦时有一个故事,宋国有三个人,第一个人好高骛远,想一步登天,于是就跑到了邻国去求官职。”

  “第二个人是贵族出身,有父母给他安排的官职,于是整日好吃懒做,不务正业,四处游荡,什么事情都不做。”

  “最后一个人同样想做大官,但他并没有立即去谋求职位,而是拜师求学,培养学识。”

  “很快,第一个人四处求官,但因为没有本领,不受重用,仅仅是谋到了一个很小的官职,他觉得受了侮辱,于是辞官回家。”

  “第二个人在父母死后,官职很快被别人抢走,家产耗尽,流落街头,晚景凄惨。”

  “最后那个人学习了很多年,终于有所成就,于是同样周游列国,寻求官职。但他遇到了一个没有才能的君主,只是赐予了他一个小官。”

  “但是第三个人并不嫌弃,从小官做起,一步一步,最终完成了心中目标,成为了一国之相,权倾天下。”

  “从这个故事中,兄长看出了什么?”

  陈暮最后问。

  刘备若有所思,恍然道:“我明白了,贤弟是想告诉我,志向可以定得远大,但首先要自身强大起来。如果你没有相应才能,就做不了大官。就算能做大官,也会因为没有本领而结局凄惨。”

  陈暮点点头,一脸孺子可教道:“不错,现在兄长只想着一县一刺史之职位。那么兄长未来的发展也仅限于此,如果兄长一开始就想着要做三公九卿,那么当兄长做到县令的时候,就要考虑如何升迁到刺史,升到刺史的时候,就要考虑如何升迁到太守,如此你才能一步步强大自己,做到你曾经不敢想像的事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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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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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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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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